1、 XX证券xx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协议协议编号:(DX)XX证券-xx-托管20xx第 号甲方:XX证券乙方: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目 录一、协议当事人1二、总则2三、场内交易的数据传输2四、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的确认与执行3五、委托资产的会计核算5五、投资交易安排6六、委托资产保管档案的保存9七、托管人对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与核查9八、违约责任10九、其他事项10为明确管理人与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促进委托财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7号)、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
2、证监会公告200825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订立本托管协议。一、协议当事人本协议由以下两方当事人签署:(一)管理人(以下简称甲方):名称:XX证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托管人(以下简称乙方):名称: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地址:x法定代表人:x联系人:x联系电话:x1 二、总则(一)甲、乙双方承诺在自愿、公平、诚信、规范、充分保护资产委托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共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二)在双方共同开展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甲方、乙方、资产委托人共同签署定向资产管
3、理合同,其中甲方担任资产管理人,乙方担任资产托管人。(三)为保障资产委托人委托资产在投资运作中的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在共同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中的职责和义务,提高甲、乙双方业务合作效率,甲、乙双方本着相互监督、相互协作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共同签署XX证券-xx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四)如果甲方、乙方和资产委托人所签署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中的某些条款描述与本协议有冲突,则以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为准。三、场内交易的数据传输1、甲方按与乙方协商确定的方式(包括专线连接、电话拨号、电子邮件、人工等)向乙方传送交易所交易数据。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委托资产指定交易席位上的交易数
4、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但因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及甲方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数据传输错误或不及时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对因甲方提供的数据错误或不及时等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若数据传送不成功,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以电子邮件或人工送达方式提供数据。2、甲方应于每日清算后及时(T日数据不晚于T+1日上午12点)将委托资产的当日场内交易数据传真至乙方(但因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无法控制的其他原因而造成数据延迟发送的情况除外)。3、甲方于每天日终确认通过甲方代销系统交易的开放式基金数据,并在T+1日上午12点前向乙方以excel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该确认数据,同时
5、将书面的申请、确认单据传真给乙方。数据内容包括:基金持有人名称、基金公司名称、基金账号、基金名称、基金代码、申请日期、确认日期、成交单位净值、认购/申购/赎回费、确认成交份额等,乙方可根据实际业务增减数据内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书面的基金申购(认购)、赎回确认书。4、甲方应保证提供交易数据准确和及时,使乙方能够完成会计核算、估算、清算、监督职能。其中T日转发的交易数据包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上交所:过户库Gh+席位号.dbf上海中登:证券变动库Zqbd+清算编号.dbf、证券余额对账zqye+清算编号.dbf、结算明细库jsmx+清算编号.dbf深交所:深交所回报库Sjshb.dbf深
6、圳中登:深交所股份库Sjsgf.dbf;深交所对账库Sjsdz.dbf、深交所发行库:sjsfx.dbf以上数据仅限于甲方为委托人所开设的证券交易账户所对应的数据。5、如果因为甲方没有及时给乙方发送完整的交易数据或交易记录,导致乙方无法及时记账,无法及时履行投资监督职责所引起的一切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6、乙方投资监督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受限于甲方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的数据和信息,合规投资的最终责任在甲方。乙方对这些机构的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担保、暗示或表示,并对上述机构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所引起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存在疏忽、违约或欺诈情形的除外。四、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
7、的确认与执行(一)对发送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人员的授权1、甲方应在委托资产运作前向乙方提供加盖甲方公司有效印章的资产管理人授权通知书(以下简称“授权通知书”),向乙方提供指令经办审批人员的签字样本和预留印鉴样本。乙方收到授权通知书当日通过录音电话进行确认。授权通知书自通知书中注明的生效日期起开始生效。2、授权变更:甲方若需对授权通知书的内容进行更改,应按原格式及时向乙方发出新的授权通知书,乙方收到新授权通知书当日通过录音电话进行确认。新授权通知书自通知书中注明的生效日期起开始生效,原授权通知书失效。若托管人收到新授权通知书的日期晚于新通知书中注明的生效日期,新授权通知书自托管人收到的日期起开始
8、生效。3、甲乙双方对授权通知书及其更改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指令发送人员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披露、泄露。4、授权通知书及其变更均应以原件形式送达乙方。(二)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的内容1、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是指甲方发送至乙方的有关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项下的款项支付以及其它资金划拨、相关财产处置的指令。甲方发给乙方的划款指令应加盖与预留印鉴相符的印章,并由指令发送人员签字。2、本委托资产托管账户发生的银行结算费用等银行费用,由乙方直接从托管账户中扣划,无须甲方出具指令。(三)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的发送、确认和执行1、甲方指令发送人员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在其授权范围内发送指令。委托资产管理运
9、用指令以传真形式发出,甲方发出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后,应由其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发送人员向乙方确认。甲方向乙方发送指令的同时(或之前)应当向乙方书面提供资金用途说明及相关交易的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到达乙方后,乙方应立即审慎验证有关内容及印鉴和签名。对于不符合本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通知甲方。如涉及票据投资,当甲方要求乙方从托管账户向票据资产转让方的收款账户划款时,除了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甲方与票据资产转让方签订的票据资产转让合同(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票据资产转让合同上需注明账号、户名和总金额等
10、。票据资产转让清单。票据资产转让清单需要提供同一批次票据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总金额、到期收益率、到期总金额和到期日区间等。甲方与票据资产托收方签订的票据资产服务合同(名称以实际签署为准)。票据资产转让合同等其他文件如有约定其他划款前提条件,均由甲方负责审核,乙方不承担审核职责。2、乙方在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执行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甲方。3、除因乙方过错致使委托资产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乙方对执行甲方的合法指令造成的委托资产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对委托资产造成的损失,乙方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4、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相关财产权利未能及时变更而导
11、致委托资产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由于相关第三方原因,导致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向第三方追偿,乙方予以必要的协助。5、甲方向乙方下达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时,应确保托管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乙方可不予执行,但应立即通知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6、甲方未将拟投资产品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资料提供乙方的,乙方有权对甲方相关委托资产管理运用指令拒绝执行。7、乙方应对指令依据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和本协议进行监督审核,对适当的指令应在规定期限内执行,不得延误。乙方在履行监督职能时,发现甲方的指令违背法律法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和本协议规定的,应当要求甲方改正或
12、撤销,未能改正或撤销的,乙方应当拒绝执行,并向监管机构报告。8、甲方发送划款指令的截止时间为当天15:00,对于网下新股申购,甲方须在股票申购前1个交易日或者股票申购当天上午11:00点前向乙方发送新股申购指令。9、甲方向乙方发送有效划款指令时,应确保乙方有足够的处理时间,除需考虑资金在途时间外,还需给乙方留有2个工作小时的复核和审批时间。甲方在每个工作日的15:00以后发送的要求当日支付的划款指令,乙方不保证当天能够执行。有效划款指令是指指令要素(包括付款人、付款账号、收款人、收款账号、金额(大、小写)、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准确无误、预留印鉴相符、相关的指令附件齐全且头寸充足的划款指令。五、
13、委托资产的会计核算(一)账册的建立委托资产会计核算由甲方担任主会计人,甲、乙双方应分别对不同客户的委托资产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分账管理。双方管理或保管的不同委托资产的会计账册应单独编制和保管。(二)凭证保管和账目核对1、双方各自保管各自取得的会计原始凭证,同时将原始凭证复印件发送给对方,双方可根据对方所保管原件之复印件进行账务处理。2、甲方于每天清算后由专人负责,向乙方提供电子对账数据,包括证券明细及保证金余额。3、甲方定期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在与乙方核对估值结果之前,必须保证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
14、导致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甲乙双方定期核对资金账目和证券账目,确保双方账账相符。(三)会计核算规则约定1、委托资产的核算对象为定向资产客户所委托的所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证券资产、票据资产、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资产。2、委托资产发生证券交易的,于交易日确认入账。3、证券交易佣金于发生日结转。佣金的计算以甲方计算结果为准。4、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以除权日确认入账。5、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及其逆回购、银行存款、票据资产、银行理财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由甲乙双方按照成本价估值。6、委托资产的银行存款、托管账户所产生的利息,于实际结息日确认入账。7、专用资金账户所产生的利息,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15、按季度支付利息。8、委托资产所承担的印花税、过户费、经手费、证管费、开放式基金的认购/申购费及赎回费等其他费用根据有关规定于实际发生日确认入账。9、对于上述核算规则,双方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随时进行修改确定。六、投资交易安排(一)合同生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告知上交所和深交所的交易单元号、交易品种的费率表、佣金收取标准等。若协议期间上述内容有变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乙方。(二)场内证券交易的交易安排1、委托资产投资发生的所有场内交易的清算交收由甲方负责,甲方日终清算完成后,将清算后交易信息通过约定的方式传送给乙方。2、乙方确认托管账户内资金到账后,根据甲方的指令通过“第三
16、方存管”平台将资金划入专用资金账户,并通知甲方。3、资产委托到期日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根据甲方的指令通过“第三方存管”平台,将现金资产划入托管账户内,并将管理费和托管费分别划至甲方和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将托管账户内的剩余现金资产返还给委托人。(三)参与A股增发网下申购、网下可转债申购时的交易安排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进行A股网下增发申购、可转债网下申购的申购表复印件,以及发行主承销商(收款方)的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等资料(加盖甲方有效印章),乙方依据本协议的约定审核甲方出具的划款指令后,进行划款操作。(四)开放式基金投资的清算交收安排1、开放式基金申购(认购)相应的资金划拨由乙方依据甲方的划
17、款指令逐笔划付。甲方申购(认购)开放式基金时,应将划款指令连同基金申购(认购)申请单一并传真至乙方。乙方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将划款指令交付执行。甲方应实时调整当日可用资金余额。甲方在收到基金申购(认购)确认回单后,应立即传真至乙方。2、甲方赎回开放式基金时,应在向基金管理公司或代销机构发出基金赎回申请书的同时将赎回申请书传真至乙方;甲方在收到赎回确认回单后,应及时传真至乙方。3、为确保本委托资产会计核算及估值的及时处理,甲方应于开放式基金交易(包括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红利再投资、现金分红等)的确认日及时获取确认单等单据的传真件,要求并督促基金管理公司于当日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应立即传真
18、至乙方。(五)银行间交易资金结算安排1、甲方负责对交易对手的资信控制,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并负责解决因交易对手不履行合同或不及时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纠纷及损失,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法律责任及损失。2、甲方应在交易结束后将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交易成交单加盖印章后及时传真给乙方,并电话确认。如果银行间中债综合业务平台或上海清算所客户终端系统已经生成的交易需要取消或终止,甲方要书面通知乙方。3、甲方发送有效指令(包括原指令被撤销、变更后再次发送的新指令)的截止时间为当天的15:00。指令、成交单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的操作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债券未能及时交割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
19、承担。4、甲方向乙方下达指令时,应确保委托资产托管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甲方在没有充足资金的情况下向乙方发出的指令,乙方可不予执行,并立即通知甲方,乙方不承担因为不执行该指令而造成损失的责任。甲方确认该指令不予取消的,资金备足并通知乙方的时间视为指令收到时间。5、银行间交易结算方式采用券款对付的,托管账户与该产品在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DVP资金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除了中债登16:30系统自动将DVP资金账户资金退回至托管账户的之外,应当由甲方出具资金划款指令,乙方审核无误后执行。由于甲方未及时出具指令导致该产品在托管账户的头寸不足或者DVP资金账户头寸不足导致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六)票据
20、交易资金结算安排1、甲方负责管理和处置票据资产,包括根据交易文件的约定要求票据资产转出方、银行分行配合甲方将票据资产按照公允价格向第三方转让或者要求银行分行将票据资产对应的票据进行到期托收处理。如果持有期内转让,甲方必须以整个票据包为单位对外转让并向乙方提供票据资产转让合同。2、根据票据资产服务合同,本委托资产项下票据资产对应的审验、保管、托收(包括票据到期托收以及票据资产转让收款)服务由票据托收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票据托收行有权按照票据资产服务合同的相关约定收取票据资产服务费。3、关于对票据进行托收处理的清算交易安排:委托资产进行票据投资,票据托收行需为票据资产单独开立一个临时托收账户,用
21、于票据资产托收回款资金的归集,待同一批次票据资产全部托收完毕后,再统一划入委托资产托管账户。甲方应在同一批次票据资产到期前,及时向乙方出具票据回收情况(包括到账时间、本金、利息、明细清单等)。同时,甲方应及时催收票据托收款项,并在上述票据资产服务合同中指定托管账户为票据托收款项的唯一收款账户。4、关于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的清算交易安排:若甲方在标的票据未到期前向第三方转让票据资产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票据资产转让情况(包括到账时间、本金、利息、明细清单等)并提交相应的票据资产转让合同。同时,甲方应在上述票据资产服务合同中指定托管账户为票据资产转让款项的唯一收款账户。甲方应督促托收行将对应款项
22、于票据资产转让当日划拨至托管账户。(七)其他场外交易资金结算1、委托资产其他场外投资相应的资金划拨由乙方依据甲方的划款指令逐笔划付。甲方应将划款指令连同相关投资证明文件一并传真至乙方。乙方审核无误后,应及时将划款指令交付执行。2、甲方应确保乙方在执行甲方发送的指令时,有足够的头寸进行交收。委托资产的资金头寸不足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发送的划款指令。甲方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乙方的划款处理所需的合理时间。如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3、在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在正常业务受理渠道和时间内,乙方对甲方符合法律法规、本合同规定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如由于
23、乙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委托资产无法按时支付证券清算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但银行托管账户余额不足或乙方遇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4、委托资产投资定期存款,甲方应与存款机构签订定期存款协议,该协议作为划款指令附件,该协议中必须有如下明确条款:“存款证实书不得被质押或以任何方式被抵押,并不得用于转让和背书;本息到期归还或提前支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划至托管账户(明确户名、开户行、账号等),不得划入其他任何账户”。如定期存款协议中未体现前述条款,乙方有权拒绝定期存款投资的划款指令。5、委托资产投资银行理财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时,甲方应于划款前提供相关合同、协议以及划款指令,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关收款账户名
24、、账号、交易费率等。购买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划款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合同、产品计划说明书;购买银行理财划款前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理财协议。此类投资或收益分配资金必须回流到委托资产在乙方开立的托管账户内,不得划入其他账户。6、银行理财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时,若存在相关申请或确认单据,甲方应及时传真至乙方,乙方据此入账。7、甲方在发送指令时,应为乙方留出执行指令所必需的时间。由甲方原因造成的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留出足够划款所需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七、委托资产保管档案的保存(一)甲方和乙方应完整保存各自记录本托管协议项下委托资产经济活动的原始凭
25、证、重要合同原件或复印件,记账凭证,会计账册,交易记录,财务报表等文件档案,保存期限自本委托业务结束之日起不少于20年。(二)如果一方保管的文件资料及档案的复印件是由另一方提供的,另一方应当加盖保管运作日常业务往来授权用章。八、托管人对管理人的业务监督与核查(一)甲方在管理运用委托资产的过程中不得从事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登记结算业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任一禁止行为。(二)乙方在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的职责范围内,对甲方相关业务进行监督与核查。(三)乙方对甲方的投资
26、监督职责自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投资监督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按照合同附件投资监督事项表执行。(四)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托管协议操作时,应当立即要求甲方改正;甲方不改正或造成委托人委托资产损失的,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报告甲方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九、违约责任(一)本托管协议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各方均有违约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二)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给另外一方或委托资产造成实际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发生不可抗力时,当事人免责。(三)违约行为已经发生,但本协议仍能够继续履行的,在保护本委托
27、人合法权利的前提下,各方当事人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十、其他事项(一)不可抗力 如果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不承担违约责任。协议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委托资产损失的扩大。(二)保密条款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兹承诺对关于各方的业务和事务(包括对于双方而言,任何投资或潜在投资)的任何及所有信息保密,且除法律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不披露任何该等信息。任何一方进一步承诺不为本协议以外的目的利用该等保密信息,但前提是该方可向由其任命或雇佣的雇员、董事、受托人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人员在为实现本协议目的
28、所必需的范围内披露该等信息,在该等情况下,该方应确保其雇员、董事、受托人员、顾问、代理人或其他人员被告知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并遵守该等义务。(三)争议的处理1、任何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2、仲裁期间,除仲裁事由本身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四)协议的效力及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有为执行本协议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为正本,具有
29、同等的法律效力。(本页无正文,为XX证券xx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协议签字页)甲方(盖章):XX证券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证券交易参数表(样本)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DX)XX证券-xx-合同XXXX第X号)投资运作中涉及的交易参数约定如下:交易席位清算编号股东代码上海深圳专用资金账号:股票债券基金权证费率最小值费率最小值费率最小值费率最小值上海佣金1/0.1/1/1/印花税1/过户费(面额)0.5/深圳佣金1/0.1/1/1
30、/印花税1/注:佣金中包括经手费和证管费 债券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XX证券 年月日附件二:资产管理人授权通知书(样本)xx银行资产托管部:根据双方签署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协议,我公司特授权以下人员为有权进行相关各类指令的签发工作。本授权从 年月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授权人员及签字样本如下:文件类型经办人员复核人员审核签发人员预留业务公章付款指令/收款通知/(A)签字或样章(A)签字或样章(A)签字或样章(B)签字或样章(B)签字或样章(B)签字或样章核算估值结果/会计处理事项/其他事项(A)签字或样章(A)签字或样章(A)签字或样章(B)签字或样章(B)签字或样章(B)签字或样章密
31、押公式(可选)XX证券 年月日附件三:XX证券-xx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联系人名单 XX证券 总机:邮寄地址: 邮政编码:岗 位姓 名分机传真电话手 机业务联系协调人e-mail:数据发送员估值核算人员清算人员划款签发人划款审核人 xx银行资产托管部 总机:021-52629999邮寄地址:上海市江宁路168号xx大厦20楼 邮政编码:200041岗 位姓 名分机传真电话手 机业务联系协调人数据接收员估值核算人员清算人员XX证券 年月日xx银行资产托管部 年月日附件四:XX证券-xx银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划 款 指 令资金账号:年 月 日 单位:元 编号:付款户名: 收款户名:付款账号:收款账号:开户行: 开户行:大写金额:小写金额:用途及备注: XX证券签发人:XX证券审核人:XX证券预留印鉴盖章处:xx银行经办人:xx银行复核人:xx银行审批人:xx银行签章处:重要提示:接此通知后,应按照指令立即操作。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