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
产品发行主承销商
选聘项目
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FJHX-xx-
采购人: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 年 十二 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
一、 谈判内容 - 3 -
二、 谈判文件发放 - 3 -
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 3 -
四、 谈判程序 - 4 -
五、 采购人简介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4 -
一、 谈判费用 - 4 -
二、 承销商资格条件 - 4 -
三、 谈判文件 - 5 -
(一)谈判文件的组成 - 5 -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 6 -
四、 谈判响应文件 - 6 -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 6 -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 7 -
(三)报价的货币单位 - 7 -
(四)报价 - 7 -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 8 -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 8 -
(七)谈判有效期 - 9 -
(八)谈判限价 - 9 -
五、 谈判 - 9 -
(一)谈判时间 - 9 -
(二)无效谈判 - 10 -
(三)谈判程序 - 10 -
(四)成交原则 - 11 -
(五)谈判过程保密 - 12 -
(六)成交 - 12 -
(七)其他 - 12 -
六、 合同授予 - 13 -
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 13 -
第四章 谈判项目需求 - 13 -
第五章 合同条款 - 14 -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 15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致各受邀人:
本谈判文件为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选聘寻求主承销商而设计。若贵方有意参与本项目的谈判,请在收到采购方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谈判邀请书后3日内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采购方,在本谈判邀请书明确的谈判时间、地点现场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并展开谈判。
一、 谈判内容
1.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费率;
2. 对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服务承诺;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和第四章“谈判项目需求”。
二、 谈判文件发放
1、谈判文件发放时间:xx年12月18日。
2、谈判文件发放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谈判文件。本谈判文件无需收费。
三、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谈判时间、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谈判现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务必按照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四条“谈判响应文件”和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
2、谈判时间:预计谈判开始时间为北京时间xx年12月24日9时,如有变动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同时电话通知。
3、谈判地点:xxx。
四、 谈判程序
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谈判程序”。
五、 采购人简介
1、采购人: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xxx
3、网址:x
4、邮编:350003
5、电子邮件地址:x
6、采购中心联系人:x
7、项目联系人:x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 谈判费用
参与谈判的承销商应承担其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及参与谈判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承销商资格条件
谈判承销商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谈判邀请文件规定的企业,即本项目所指的谈判邀请对象。
1、合格的承销商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承销商应符合下列特定条件:
承销商应为金融机构,并满足下列条件:
2.1注册资本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2.2具有较强的债券分销能力;
2.3具有合格的从事债券市场业务的专业人员和债券分销渠道;
2.4最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2.5最近三年内,在履行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发行承销协议的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约行为;
2.6不存在其他可能不适合承担采购人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承销工作的情形。
三、 谈判文件
(一)谈判文件的组成
1、谈判文件由以下六个章节组成:
第一章 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谈判须知;
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谈判项目需求;
第五章 主要合同条款;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2、采购人在谈判开始前,所发的答疑、澄清、修改或其他补充通知等,均视为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承销商应认真审阅谈判文件中所有的条件。若承销商的谈判响应文件没有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有关条款该文件可能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承销商自行承担。
(二)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
1、承销商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承销商若对谈判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谈判时间前3个工作日,按照谈判文件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人,逾期提出的疑问采购人将不再予以接受。如承销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谈判文件。一经进入谈判程序,即视为承销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
2、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对谈判文件或其附件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承销商。澄清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在谈判开始前,采购人由于各种原因,不管是其主动提出的还是答复承销商的澄清要求,采购人有权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谈判文件及其附件,修改的内容作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补充通知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承销商,并对他们起约束作用,承销商在收到补充通知后当天应立即签字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人确认收到补充通知,否则视为承销商收到补充通知。
5、为使承销商在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谈判时间。
四、 谈判响应文件
(一)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谈判响应文件需提供正本、副本各一份,且封面上右上角需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详见本谈判文件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承销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时,请务必严格按照本谈判文件要求的格式、顺序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应包括以下材料:
1. 各承销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由以下部分和参与谈判的承销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前期已向采购人正式提供的文件,可不必重复提供),包括:
1) 谈判声明;(格式见附件1)
2) 承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4)反商业贿赂承诺函(格式见附件4)
5)报价单(格式见附件5)
6) 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承销业务从业资格证书;(格式见附件6)
7) 承销费率及服务承诺回复函;(格式见附件7)
8)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8)
包括贵方曾经主承销的已成功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详细清单,以及截至目前已签定承销协议担任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商的详细清单;
9) 承销协议草案;
10) 拟承担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承销的专业工作团队成员的从业资格证明、从业经验等基本情况。
(二)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谈判响应文件及与谈判有关的来往信函、文件等各种材料均应当使用中文。承销商随谈判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为其他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并以中文为准。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谈判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报价的货币单位
报价以人民币为币种,以元为单位(含税)进行报价。
(四)报价
1、报价单需加盖单位公章,可以复印使用,要求报价字迹清晰易于辨认,金额明确。
2、不得随意更改产品规格及表述形式,不得擅自更改报价单的格式及报价顺序。
4、若承销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承销商应按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承销商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采购人认定该承销商以低于成本报价,其应作无效报价处理,取消成交资格。
5、未按照以上要求报价的,报价无效。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谈判开始时间(详见第二章第五条“谈判”)。谈判响应文件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址:x。
承销商自行承担谈判准备工作和谈判活动等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2、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如有变化,采购人将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第一时间通知承销商。
3、采购人拒收超过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以及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
4、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谈判概不接受。
5、采购人可以对谈判文件或其附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收到谈判文件的承销商。采购人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本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六)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
1、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
为了便于评审和比较,谈判响应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第一部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部分:提供产品报价及谈判要求的其他文件。
2、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谈判响应文件应使用绵纸或白纸做封条,密封后需在文件上标记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承销商全称及正本或副本,并加盖密封章。
如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封装的,相关部分文件无效。
(七)谈判有效期
谈判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谈判开始时间起90天。受邀人确定成交并与采购人就谈判项目签订了相应的采购合同的,谈判响应性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持续至采购合同履行完毕。
(八)谈判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主承销商承销费率不超过【千分之三】。各承销商的报价,应不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
五、 谈判
(一)谈判时间
1、谈判由采购人主持。
2、谈判时间:预计谈判开始时间为北京时间xx年12月24日9时,如有变动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同时电话通知。
3、谈判地点:x。
4、承销商参与人员:承销商可派【1-5名】代表参与谈判,但其中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代表。该参与谈判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件到场进行现场核对。谈判代表若为授权代表的,需于谈判开始前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签字的授权代表一致。若授权代表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场的,不得参与现场谈判。若承销商需更换授权代表的,需在谈判开始前书面通知到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更换“第一部分”(详见“谈判响应文件的封装和标记”)文件。
5、采购人在全过程对各承销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保密。
(二)无效谈判
1、承销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谈判,采购人有权取消谈判资格或宣布成交无效:
(1)出现影响谈判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承销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无主要的有效资格证明文件或超出营业范围参与谈判的,或者承销商的资质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承销商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未参加谈判;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包参与谈判的;
(6)承销商谈判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7)承销商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工作人员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8)承销商泄漏相关谈判信息或者非法获取其他承销商的谈判信息的;
(9)承销商以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成交的;
(10)承销商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1)承销商存在不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或有其他违法情形的。
2、签署合同后,若采购人发现上述情形的,仍有权宣布成交无效并单方解除合同。
3、承销商有违法行为或者恶意参与谈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因不可抗力导致重大变故,采购人有权宣布取消采购项目,并撤销所有谈判。
(三)谈判程序
1、采购人组织的谈判按谈判文件规定(或变更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承销商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代表到场参加。
2、谈判以随机的方式确定谈判顺序,由采购人组织的谈判小组分别与各承销商进行谈判。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的任何承销商不得向他人透露或非法获取与谈判有关的技术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若任何承销商泄露或非法获取谈判信息,谈判无效,相关承销商将被取消谈判或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方的责任。
4、初始谈判后,如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需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承销商。所有承销商根据谈判文件或其补充文件在规定的时间里提出有关书面建议及相关的书面承诺,并报出追加服务条款和最后报价。谈判小组在此基础上公平选定成交承销商。
5、承销商在谈判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需由承销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表签字。
6、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承销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提出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填写《最后报价单》),并据此确定成交承销商。超出规定时间没有进行最后报价的承销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为准。谈判小组可以视情况要求承销商在规定时间进行多次报价(在需求不变的前提下,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以承销商最后的有效报价为准。
(四)成交原则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即实质性满足资质、技术、商务和服务要求且评审价最低的承销商成交。
2、具体的评审细则是:
2.1 资格符合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承销商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承销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承销商是否响应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未满足谈判文件的资格规定和未实质性响应的为无效谈判。
2.2 对商务/技术应答的检查:根据承销商所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技术应答的完整性和可行性,对承销商进行比较。售后服务方案的编写应当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故障响应时间、质保期内服务方式、质保期外服务方式,是否提供备用设备、备品备件库、维修机构,维修人员。技术应答书的编写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人员、计划、方案。
2.3 若承销商最后的评审价相同,且评审价格并列最低,则技术应答更优者成为本项目成交承销商。
(五)谈判过程保密
谈判结束后直到正式宣布授予合同为止,凡属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都不应向承销商或与该过程无公务关系的其他人泄露。
在谈判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承销商任何试图影响或干扰采购人和评审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取消成交资格。
成交承销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的承销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的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成交的承销商不得向评审工作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六)成交
若项目未遇到异常情况,采购人将在谈判结束后7个工作日之内以“谈判结果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成交的承销商,同时在xxxx银行网站(网址:xx)公告通知。其他未成交承销商,自行查看。
若成交承销商放弃成交项目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依实际谈判情况,确定新的成交承销商。采购人因此遭受损失的,原成交承销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其他
1、承销商参与本次谈判项目的,视为同意采购人不予退回承销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且采购人不承担责任和费用,也无需作出解释。
2、承销商不得与本次谈判项目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机构或为本谈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关系。
3、不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承销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承销商的身份参与谈判。若由授权代表前来谈判的,授权代表在本谈判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承销商的委托,并只能代表一个承销商参加谈判。
六、 合同授予
1、成交的承销商按《谈判结果通知书》要求与采购人签订《承销协议》。
2、谈判文件、成交承销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及有效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如成交承销商在签订《承销协议》时擅自改变谈判结果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4、成交承销商与采购方签定项目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作项目未经采购方同意一律不得分包、转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成交承销商的成交资格,并由成交承销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第三章 谈判内容及要求
1. 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承销费率;
2. 对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服务承诺;
3. 其他谈判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主要合同条款。
第四章 谈判项目需求
1、承销费率不高于千分之三。
2、承诺余额包销(不含次级档)。
3、对采购人自持的优先和次级各档不收承销费。
4、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承销和其他债券承销业务的业务资质、相关业绩,提供曾经主承销的已成功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详细清单,以及截至目前已签定承销协议担任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商的详细清单。
5、要求明确拟承担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承销的专业工作团队成员的从业资格证明、从业经验等基本情况。
6、要求明确专业工作团队组建安排及工作分工方案、现场服务天数,并承诺未经采购人同意在项目开展期间不得变更上述安排。
7、要求提供发行申请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8、帮助采购人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处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及相关系统。
9、后续业务合作承诺。
第五章 合同条款
一、本期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
1. 证券名称: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证券(证券名称以监管部门最终审批意见为准)
2. 证券性质:商业银行作为发起机构,将信贷资产信托给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发行的受益证券。
3.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4. 证券期限:不超过3年
5. 发行方式: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以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发行。
6.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符合规定的投资者
7. 上市交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
8. 承销方式:承销团余额包销。
9. 税收事项: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承销费用(包括主承销商牵头管理费和销售佣金,如组建承销团,由主承销商按照承销团协议所规定的分配方式进行分配)
三、谈判承销商应无条件接受余额包销(不包括次级档)的承销方式,对于采购人自持的优先和/或次级档证券不收取承销费。
四、发行申请(含向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审批)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及对按计划完成各阶段工作的承诺。
五、承销责任
1. 主承销商应协助采购人编制发行说明书等发行文件;
2. 主承销商应不超额、不逾期承销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并有义务监督承销团各成员的承销活动;
3. 主承销商有义务在本期资产支持证券上市交易流通前协助采购人开展本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的申报、托管登记以及信息披露等工作;
4. 主承销商应按照其行业惯例和执业标准,勤勉尽责地向采购人提供本协议所规定的服务事项。
5. 主承销商和承销团将按照承销协议及承销团协议的条款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6. 如任何承销商违反其承销责任(主承销商违反承销责任除外),主承销商可自行或要求其他承销商按承销团协议的条款承销违约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或承销团协议应负担的承销份额,但前述安排不影响采购人根据承销协议对任何违约承销商行使任何权利或主张救济权利;
7. 承销过程中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具体措施;
8. 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之后的后期各项业务合作和支持安排;
9. 违约责任。
第六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FJHX【年】【号】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号码:
附件1:
谈 判 声 明
致: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贵行 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选聘 的谈判文件,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本公司,全权处理本次项目谈判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本公司兹声明如下:
1、我司资质符合本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二条“承销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要求。
2、我司为本次项目提交的谈判响应性文件一式 份。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并放弃就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提出免责的权利。
3、我司同意从规定的谈判开始时间起遵循本谈判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届满之前均对我司具有约束力。
4、我司同意向贵行提供贵行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文件或其他资料,并保证我司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司确定成交,我司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履行服务承诺。
公司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2
承销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为 )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为我司代表,参加贵行组织的 项目名称 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司处理谈判活动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谈判;
2、报价;
3、承认、放弃、修改、变更谈判响应性文件中的任何内容;
4、代表我司向贵行提交谈判的《报价单》及《最后报价单》;
5、代表我司接收贵行就本次谈判送达的一切文件;
6、代表我司签署谈判响应性文件及本次谈判所涉及的一切其他文件;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公司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4:
反商业贿赂承诺函
致: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诚信和谐的市场经营环境,确保廉洁、公开、公平开展集中采购商务供应工作,本公司谨向贵行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相关法律规定,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与我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的雇员,我单位的授权代表等。下同)将公正的对待贵行及贵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与贵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的雇员,贵行的授权代表等。下同),保持高度的诚信和职业道德水准。本公司承诺不向贵行或贵行员工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物质或非物质利益等。
三、不宴请贵行采购人员;不为贵行采购人员报销应由其本人支付的费用或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不向贵行采购人员提供与业务无关的招待活动;不以留存、试用样品为名,变相向贵行采购人员提供好处;不向贵行采购人员出借车辆、房屋、电脑或其它物品;不私自或单独在办公场所以外约见贵行采购人员;不与贵行采购人员串通损害贵行利益。
四、本公司在相关谈判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严重不良纪录,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五、如发现贵行采购人员有“吃、拿、卡、要、报”等行为,本公司将及时拨打贵行举报电话:(0591)87581949。
在本次项目以及贵行今后进行的项目中,如上述承诺不实或本公司及本公司员工违反上述承诺的,贵行可永久否决本公司入围采购的资格并有权单方解除已与本公司签订的任何协议(不论该协议是否生效、正在履行),由此导致的相应法律责任和其他一切后果由本公司承担。给贵行造成损失的(包括名誉损失),本公司将向贵行作出赔偿。
特此承诺
承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报价单
致: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谈判承销商) 根据贵行《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编号:【 】)谈判文件,我司对贵行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证券作出承销费率承诺如下:
一、主承销商承销费率为千分之______
谈判承销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附件:6
企业法人从事信贷资产证券化承销业务从业资格证书
致: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附上我方……(谈判承销商名称)……从业资格证书(正本复印件),上述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已经最近一次年检,真实有效。
谈判承销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
第 23 页 共 27 页
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7
服务承诺回复函
致: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谈判承销商) 根据贵行《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主承销商选聘》(项目编号:【】)谈判文件,我司对贵行xx年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作出服务承诺如下:
一、服务承诺(以下事项由我司以文字形式陈述)
1)专业工作团队组建安排及工作分工方案、现场服务天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发行申请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帮助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处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相关系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后续业务合作承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谈判承销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
第 24 页 共 27 页
附件:8
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致: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现附上我方曾经主承销的已成功发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截至目前已签定承销协议担任拟发行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主承销商的业绩情况(见附件),我方保证所附相关业绩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附件:信贷资产证券化主承销业绩
谈判承销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二○一五年 月 日承销协议草案
(由谈判承销商以文件形式附后)
拟承担本期资产支持证券承销的专业工作团队成员的从业资格证明、从业经验等基本情况
(由谈判承销商以附件形式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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