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银行中心库管理办法模版.doc

上传人:人****来 文档编号:2877652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81KB 下载积分:8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中心库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银行中心库管理办法模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中心库管理办法 1. 目的 本文件规定xx银行中心库业务操作办法,旨在规范中心库的管理,防止差错发生。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xx银行中心库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行运营管理部 负责文件的制订及中心库的检查与监督。 3.2. xx管理部及各分行运营管理部 负责中心库的日常查库、检查、监督与管理,同时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及当地实际情况自行制定管理办法,报总行备案。 3.3. 中心库 负责保管现金、代保管重要物品、假币;负责办理与人民银行、各分支行之间现金调拨业务等。 3.3.1. 收、付款员负责各营业网点现金调缴款的审批、记账、收款、配款及凭证审核。 3.3.2. 收、付款复核员负责现金调缴款的复核及凭证审核,负责向保安押运人员发送押运通知,对申请调缴款的营业网点发出车辆安排及押运人员通知,登记《现金调、缴款电话记录簿》、《账、款、包交接登记簿》。 3.3.3. 收款尾箱合尾员负责收款复核员所收票币的整理,并将可入库的钱款向管库员交接。 3.3.4. 整点员负责收入钱款的整点。 3.3.5. 管库员负责中心库向人民银行进行的调缴款工作、与整点员、收款复核员及付款员之间交接库款,登记完整券明细账、损伤券明细账、库存现金总账;登记《账、款、包交接登记簿》等。 3.3.6. 出纳科长负责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全科的工作指导与检查、负责全行现金调配、负责每天核对库存、负责保管、登记有关业务印章及登记簿、负责全科日常工作安排等。 4. 工作程序 4.1. 现金收款的操作程序 4.1.1. 现金收款必须坚持先收款后记账的原则。 4.1.2. 收到支行上缴款项 4.1.2.1 收款复核员审批支行提交的上缴申请,核对各要素无误,打印一联对内调拨审批单,并将其交收款员。 4.1.2.2 收款员根据对内调拨审批单的申请机构安排运钞车至指定支行,并将运钞车牌照号码、押运员及解款员姓名通知缴款支行,并详细登记《现金调、缴款电话记录簿》。 4.1.2.3 收款员收支行上缴的款包时,必须确认保安人员是否为派出人员,无误后方可 允许解款员进入工作区内办理交接手续,然后收款员、收款复核员共同打开款 包。 4.1.2.4收款员根据上缴申请按券别明细收款。收款时应先核打大数,后清点细数,坚持一笔一清,不得将几个缴款单位的款项相互混淆或调换券别,每捆、每把未点完前,不得将原封签和纸条丢掉。 4.1.2.5 现金与支行上缴申请核对无误后,将现金交收款复核员。 4.1.2.6 收款复核员复点现金与支行上缴申请核对无误后,由收款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做对内现金收付交易,并打印一联现金调拨单。 4.1.2.7收款员在现金调拨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收款复核员在现金调拨单上加盖个人名章。现金调拨单、对内调拨审批单由收款员留存作记账凭证,日终结账时与会计科办理交接。 4.1.2.8收款中发现有误,应立即向收款复核员交待清楚,经复核证实后,通知分支行业务主办,撤销上缴交易,上缴款项由收款员与收款复核员共同封包,通知保安并办理交接,款项退回支行,登记《 长短款登记簿》。 4.1.3 分行、彰武支行上缴至各自代理库。(系统支持上缴总行清算中心) 4.1.4分行各支行上缴至分行清算中心,彰武各支行上缴至彰武中心支行,操作规程参照4.1.2 4.2 现金付款操作程序 4.2.1现金付款必须坚持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 4.2.2支行出库 4.2.2.1付款员审核支行提交的现金调拨申请要素,审批后在综合业务系统做对内现金收付交易记账。 4.2.2.2审核无误后记账,打印一联现金调拨单,然后按照现金调拨单搭配各种券别,加计总数,与现金调拨单核对相符后在现金调拨单上加盖现金付讫章,然后连同现金一并交付款复核员。 4.2.2.3付款复核员复核现金调拨单及现金无误后,在现金调拨单上加盖个人名章,现 金调拨单、对内调拨审批单由付款员留存作记账凭证,日终结账时与会计科办理交接。 4.2.2.4付出支行款项时,由付款员和付款复核员共同将付出款项封入款包,封妥后付 款复核员及时通知保安安排运钞事宜,当保安运钞人员来取款包时,付款员和付款复核员应认真核对预留保安运钞人员的照片与取款包解款员是否相符,无误后在监控录像范围内填写《账、款、包交接登记簿》将款包交接到保安解款员手中,打电话将运钞车牌照号码、押运员及解款员姓名通知支行,并详细登记《现金调、缴款电话记录簿》。保安运钞人员签收后将款包必须按编号运至出库支行或分行清算中心。 4.2.3分行、彰武支行向各自代理库出库。(系统支持向总行清算中心出库) 4.2.4分行各支行向分行清算中心出库,彰武各支行向彰武中心支行出库,操作规程参照4.2.2 4.3. 现金出库的操作程序 管库员根据库存及支行需要,在综合业务系统做现金调剂交易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出库款项交付款员,经付款复核员复核后,付款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做现金调剂交易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核对现金相符后,将出库券别记录在券别栏内,将钱款入款箱保管以备支付。 4.4. 现金入库的操作程序 收款复核员对收入现金进行清点、整理后,对于分支行上缴的成捆或面额为50元、100元成把的钱款,封签完好的,由收款复核员在综合业务系统做现金调剂交易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记录券别后交由管库员入库,管库员核对款项无误后记账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收款复核员交收款合尾员的钱款,按程序双方记账,核对款项,分别打印现金调剂单。 4.5. 中心库调款的操作程序 4.5.1. 在从人民银行调款的头一日,管库员仔细匡算第二天的现金需要量,通过人民银行“银行无线加密预约管理系统”将出库信息传送至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科。 4.5.2 第二天会计科签发现金支票加盖人行预留印鉴后交给管库员,然后收款复核员通知运钞办武装押运,管库员必须坚持三个人出库的原则。到达人民银行后,将支票交会计部门记账,凭证经人民银行内部传递至发行库,人民银行管库员搭配钱款完毕后,与我行管库员进行钱款的整袋交接。当运钞车返回中心库,一名管库员将出库钱款做对外现金收付交易经出纳科长授权后提交,打印一联现金收入凭证,将券别记录在现金收入凭证券别栏内,同时手工记入完整券明细账,管库员在出库支票票根背面签名,复核员加盖出纳科长个人名章,票根做附件,由另外两名管库员复核凭证及现金,做到账款、账账相符。 4.6. 中心库缴款的操作程序 4.6.1. 中心库上缴人民银行款项时,应在上缴日的头一天通过人民银行“银行无线加密预约管理系统”将上缴信息传送至人民银行货币金银科。 4.6.2. 第二天管库员做对外现金收付交易,经出纳科长授权后提交,打印现金付出凭证, 在凭证上记录券别,管库员同时手工登记完整券和损伤券明细账,分别录入完整券钱箱、损伤券钱箱;然后填制人民银行统一格式的现金缴款单,与上缴款一起经另一名管库员复核无误后,放入款包中并上锁加封,通知运钞办武装押运,到达人民银行发行库上缴库款时,管库员必须由双人打开款包,共同上缴库款。缴款完毕,由清算中心会计科通过ACS系统打印现金缴款单回执单作其现金付出凭证附件。 4.7. 现金整点操作程序 4.7.1. 凡收入的现金,必须进行整点,未经整点不得对外支付。 4.7.2. 管库员将需要整点的钱款出库,记账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记录券别后将款项交整点员,整点员核对款项后记账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整点完毕,整点员记账并打印一联现金调剂单,将钱款交管库员,管库员核对钱款无误后按券别记账并打印一式两联现金调剂单,一联交整点员留存备查; 4.7.3. 整点时要严格按照不宜流通人民币的标准挑剔,随时挑出损伤票币,注意防止混入假币和被破坏的票币,确保钱捆符合“五好钱捆”的要求,即点准、挑净、墩齐、捆紧、盖章清楚。每捆、每把未点清前,不得将原封签和纸条丢掉。 4.7.4. 清点准确后,纸币按券别一百张为把,平铺捆扎,十把为捆,以双十字捆扎;成捆的钱款需贴封鉴,加盖现金封包专用章,并加盖封包员、复核员名章。硬币百枚(或五十枚)为卷,十卷为捆。每捆(卷)须盖带行号的经手人名章,每捆需在绳头结扣处贴封鉴,加盖现金封包专用章,封包员、复核员名章。 4.7.5为保证涉假纠纷举证的需要,第五套人民币100元、50元券需要采集、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信息。对于不同来源的现金,可采取以下不同的冠字号码记录方式: 4.7.5.1由本行清点并对外支付的现金,由本行记录冠字号码。 4.7.5.2委托他行或社会清分机构清分后调入,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双方达成协议, 其中一方记录、存储冠字号码,保证冠字号码可追溯查询。 4.7.5.3从人民银行调入和金融机构相互取款业务调入,由本行对外支付的现金,可采取以下任一种方案: a) 再次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利用本行清分机或A类点验钞机重新清点并记录冠字号码。清点过程中发现的假币,责任归原封捆单位;清点过后发现假币,责任归本行。 b) 冠字号码信息流与现金实物流同步交接。配备相应软硬件,进行冠字号码信息流与对应现金实物流的同步交接与记录。 c) 其他可行的方案。金融机构间跨行现金应进行冠字号码采集且实现可追溯查询。 4.8. 结账的操作程序 4.8.1. 现金收款员: 4.8.1.1每日营业终了,收款员库存清零将所收款项分别调剂给收款尾箱合尾员和管库员并打印当日的钱箱轧账单、科目轧账单和柜员轧账单与现金调剂单、系统中的收款员钱箱、收款尾箱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经收款员复核无误后,将相关凭证与会计科办理交接。收款员将现金收讫章入尾箱,尾箱必须双人上锁入库保管。 4.8.1.2中午营业结束后必须做到轧账碰库,交叉复核,确保账款核对相符。 4.8.2. 现金付款员: 4.8.2.1每日营业终了,付款员打印当日的钱箱轧账单、科目轧账单和柜员轧账单与现金 调剂单、系统中的付款员钱箱、付款尾箱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经付款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将相关凭证与会计科办理交接。付款员将现金及现金付讫章入尾箱,尾箱必须双人上锁入库保管。 4.8.2.2.中午及营业结束后必须做到轧账碰库,交叉复核,确保账款核对相符。 4.8.3. 收款尾箱合尾员: 4.8.3.1每日营业终了,收款尾箱合尾员将收款复核员入库的现金会同库存现金进行整 理,将可入库的钱款记账后交管库员,管库员核对钱款无误后记账。 4.8.3.2收款尾箱合尾员打印当日的钱箱轧账单与现金调剂单、系统中的收款合尾员钱箱、收款合尾尾箱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并经一名整点员复核后,将相关凭证与会计科办理交接。 4.8.4.管库员: 4.8.4.1每日营业终了,保管“完整券明细账”的管库员打印当日钱箱轧账单并与现金调 剂单、完整券明细账、完整券钱箱核对相符,经另一名管库员复核无误后将相关 凭证交会计科办理交接。 4.8.4.2每日营业终了,保管“损伤券明细账”的管库员打印当日钱箱轧账单并与现金调 剂单、损伤券明细账、损伤券钱箱核对相符,经另一名管库员复核无误后将相关 凭证交会计科办理交接。 4.8.4.3每日营业终了,保管“库存现金总账”的管库员加计总账金额与现金调剂单、各 类现金账合计金额、各钱箱合计金额核对相符,与综合业务系统现金库存做到账账相符。 4.8.4.4管库员共同入库对实际库存现金分完整券和损伤券进行交叉核对,做到账款相 符。 4.8.4.5每日营业终了,出纳科长核对管库员库存现金,做到账款相符。 4.8.5.每日营业终了,所有凭证按先后顺序整理后,传递至会计科,填写一式三联的《柜面业务凭证事后交接书》。 4.9. 代保管物品操作程序 4.9.1入库时由管库员负责核点代保管物品的外包装是否完好及代保管物品数量,同时在综合业务系统录入代保管物品收付信息,操作方式为收入,输入代保管编号,物品姓名、件数、办理人姓名、单位姓名,提交成功后,打印一联代保管物品交易处理单交存放人签字确认后,将一个编号牌交存放人,另一同号编号牌随代保管物品入库保管。代保管物品交易处理单作记账凭证。出库时按编号将代保管品交委托人,同时在综合业务系统中做代保管物品付出,打印处理单,并要求存放人签字确认,代保管物品的入库及出库均需登记《代保管重要物品登记簿》。 4.10. 假币管理 4.10.1. 支行上缴的假币视同人民币管理。 4.10.1.1支行将收缴的假币在综合业务系统中进行上缴,逐笔按假币的冠字号码、券别、版别、持有人、持有人身份证号码、假币来源、假币制作方法等录入,并打印假币收缴处理单。 4.10.1.2同时录入人行《反假币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系统》,收缴时选择行内基础业务模块, 在假币收缴界面录入新增假币信息,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校验; 新增假币收缴 后,返回假币收缴查询界面中,新增收缴信息的状态是“未上报”。上缴中心库 时,选择行内基础业务模块,在行内上报管理界面,录入相关信息后,做确认 上报并打印“假币收缴情况上报清单”,数据上报成功后,在假币收缴查询界面 中,可以看到收缴信息状态更新为“已上报”。 4.10.2 支行将所收缴的假币上缴至中心库,中心库对支行上缴的假币首先进行实物清 点,然后在综合业务系统的假币管理中做5253确认上缴交易,同时在人行《反假币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系统》中由管库员选择行内基础业务模块,在行内上报批复界面,做确认接收,完成中心库对支行上缴假币的批复管理,无误后入库保管。两组管库员轮换时,办理交接。 4.10.3 假币应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缴。上缴时,由管库员首先进入《反假币 信息系统数据报送系统》中的人行相关业务模块中,在比对信息上报界面,输入 查询条件,生成电子比对信息,发送比对文件,并查看电子比对文件回执,按人行回执要求对状态为“已处理”的比对任务办理假币出库操作,管库员确认比对任务的状态为“已出库”后,办理假币出库,打印解缴清单。出库确认界面中“人行收缴凭证编号”和“人行收缴凭证日期”是必输项。同时在综合业务系统做5254假币上缴交易,生成《假币解缴汇总单》,加盖个人名章后,连同假币交另一名管库员复核,无误后,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凭证》,两名管库员共同到人民银行上缴假币。根据人行的上缴假币回单,在假币实物出库界面做实物出库确认,再在系统中确认完成上缴人行假币流程。 4.11. 中心库房管理操作程序 4.11.1. 中心库房是集中保管现金、假币、代保管物品的专用金库,必须提高警惕切实做 好库房管理,保证财产安全。 4.11.2. 库房必须坚固适用,要有防潮、通风、防火、报警等安全条件,各项安全设施要 经常检查,如有损坏须及时维修。 4.11.3. 金库的库门及备用库门必须使用专用库门,安装两把锁和专用密码锁。库房门外 必须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配备应急照明灯、库房内安装防爆灯,配备灭火器材。 4.11.4. 库房的各项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如有损坏必须及时维修。 4.11.5. 中心库房设两组管库员,每组三名管库员,库房安装两个密码两把锁,并备有主、副钥匙各一套,两组管库员分别使用各自密码,其中一人掌管库门主钥匙,另外一人掌管库门副钥匙、第三人掌管库门密码;主、副钥匙的使用人必须与《金库钥匙保管登记簿》上记载的使用人保持一致,两组管库员应定期轮换,钥匙单线交接。管库员轮岗时密码不交接,只办理钥匙的交接手续;管库员不准将库房钥匙交由他人代开代关 。 4.11.6. 库门密码应于每次开启库门时使用,做到安全保密。库门备用主、副钥匙分别由使用人和备用管库员共同加封交行长和主管行长保管,保管时有登记签收手续。 4.11.7.《金库备用钥匙、备用密码保管登记簿》应记载详细,签字清晰可辨,库门备用钥匙,必须详细登记动用时间和原因并由使用人重新加封交保管人登记签收。 4.11.8. 金库钥匙不能带出行外,需存放在专用金柜内保管并且金柜内不能存放其他物品。金库主、副钥匙的使用人分别保管好自己使用的专用金柜的钥匙,不得交他人代开代关。 4.11.9. 管库员必须坚持“五同”规定,即三名管库员要同开库、同进库、同在库、同出库、同锁库。三名管库员对库内保管的现金安全负同等责任,严禁违反规定一人进库存放或提出现金做其他工作。查库人员需登记《出入金库登记簿》后在管库员陪同下进入库内;其他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入库的,需出示经总行领导 签字批准的介绍信,登记《出入金库登记簿》,然后在管库员及保卫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库内;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4.11.10. 库内保管的现金、假币、代保管重要物品应与综合业务系统一致,做到账实相符。 4.11.11. 库内现金要分完整券、损伤券摆放整齐、位置固定、不混不串。库内寄存保 管的重要物品应固定位置,由专人负责并且与《重要物品代保管登记簿》上记载一致。 4.11.12 xx管理部及各分行运营管理部经理应每月至少查库一次(含假币、代保管重要物品),xx管理部及各分行运营管理部负责现金业务管理的人员应每旬至少查库一次(含假币、代保管重要物品),查库人通过系统中的查库交易进行查库,确保账账相符、账款相符。查库时管库员必须在场。 4.11.13. 中心库出入库操作程序 4.11.13.1 每日营业终了,三名管库员共同将现金和实物入库,库内现金和实物摆放完 毕,由出纳科长进行对库,账款、账实相符后管库员共同出库,关闭库房门 并转动密码。 4.11.13.2次日早三名管库员共同打开库门,将营业用款和需上缴的钱款装箱上锁,然 后共同出库,锁好库门并转动密码,并且将出库钱款交接到相关人员手中。 4.11.14. 各支行款包出入库操作程序 4.11.14.1每日营业终了,保安公司接回各支行款包入库时,管库员仔细查验入库款包是 否封妥及核实款包数量并认真履行和保安人员的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同时记录各路运钞车的款包数量。 4.11.14.2 款包交接完毕装车入库时,管库员锁好库房后门,在监控室的监控下,一名管库员在库房二层依次将入库的款车装入电梯,两名管库员在一层接款车入库,待所有款车全部入库并且确认款包无误后共同出库,锁好库门并打乱密码。 4.11.14.3次日早,管库员入库查验款包封包情况确认无误后将款车依次出库,管库员三人中两名管库员在库房一层依次将款车出库后送入电梯即关闭大库库门可不转动密码,一名管库员在二层接款车,由办公室值班人员和保安人员通过监控室进行监控,待款车全部出库后,管库员关闭大库库门并打乱密码。然后打开二层库房后门将款包交接到保安人员手中,履行签字交接手续,做到手续严密,责任分明。 4.12. 除地下库房外,一切现金、假币及代保管重要物品操作行为均纳入到监控范围。 4.13. 罚则 4.13.1. 现金收款尾箱必须坚持“空箱上柜”,违反规定每次扣减0.5分; 4.13.2. 金库钥匙必须随用随取,转字密码按规定使用,金库钥匙不准带出行,不用时放专用金柜保管,违反规定每次每项扣5分; 4.13.3. 金库内保管的重要物品必须在系统内进行登记,取出时做好销账,金库内不准存放私人物品和规定外的其他物品,违反规定每次扣2.5分; 4.13.4. 上缴人民银行钱款达不到要求的,每张(枚)扣0.5分; 4.13.5. 上缴人民银行钱款中发现假币或出现长、短款的,每张(枚)扣2.5分; 4.13.6. 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的,每人每次扣0.5分; 4.13.7. 未确认保安人员为派出人员,而允许其进入工作区的,每次扣5分; 4.13.8. 未按规定开、封款包的,每次每人扣2.5分; 4.13.9. 未按规定办理交接的,每次扣0.5分; 4.13.10 金库不得直接对外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一切现金收付必须通过现金柜台,违 反每次扣0.5分; 4.13.11.未按规定查库的,每次扣0.5分。 4.13.12.未按规定记录调缴款信息的,每次扣0.5分; 5、支持性文件 5.1. 《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 5.2. 《现金业务操作规程》 BOFX/WI/YY004 5.3. 《现金调缴款操作规程》 BOFX/WI/YY005 5.4. 《人民币冠字号码查询解决涉假纠纷工作管理办法》 BOFX/WI/YY036 6. 相关记录 6.1. 系统生成 6.1.1. 凭证 6.1.1.1.《现金调拨单》 6.1.1.2.《现金调剂单》 6.1.1.3.《代保管物品交易处理单》 6.1.1.4.《现金付出凭证》 6.1.1.5.《现金收入凭证》 6.1.1.6.《钱箱轧账单》 6.1.1.7.《假币解缴汇总单》 6.2. 手工填制 6.2.1. 凭证 6.2.1.1.《现金缴款单》 6.2.1.2.《出库券别明细表》 6.2.1.3.《入库券别明细表》 6.2.1.4.《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凭证》(人行凭证) 6.2.2. 账簿 6.2.2.1.《长短款登记簿》 BOFX/QR/WI/YYOO1/020 6.2.2.2.《出入金库登记簿》 BOFX/QR/WI/YYOO1/022 6.2.2.3.《金库备用钥匙、备用密码保管登记簿》 BOFX/QR/WI/YYOO1/004 6.2.2.4.《金库钥匙保管登记簿》 BOFX/QR/WI/YYOO1/003 6.2.2.5.《账、款、包交接登记簿》 BOFX/QR/WI/YYOO1/026 6.2.2.6.《现金调缴款电话记录簿》 BOFX/QR/WI/YYOO1/023 6.2.2.7.《柜面业务凭证事后交接书》 BOFX/QR/WI/YYO34/004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金融保险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