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金管理标准化操作流程第一节 基本规定一、现金管理是人民银行及金融机构根据金融法规对单位及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的现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二、现金管理由总行会计结算部负责,配备现金管理人员,对分、支行(部)的现金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三、分、支行(部)负责结算账户或一次性金融业务的现金收支、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及操作,配备现金管理人员,实行主管行长负责制。四、分、支行(部)办理现金出、入库,必须填写银行支行(部)现金头寸调拨审批表,由支行主管行长签章确认或授权他人确认,作当日“出入库单”传票附件。五、大额现金业务是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含)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
2、1万美元(含)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业务。六、单笔交易金额等值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现钞)支付,应严格执行大额支付交易确认制度。为机构客户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元(含)人民币现金存取款业务,应当登记该客户的机构信用代码。七、为机构客户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元(含)人民币现金取款业务,应当办理大额现金支取审批手续。八、单笔交易金额等值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现钞)支付,应严格执行大额支付交易审批报告制度。九、根据人民银行规定:一次性提取现金20万元(含)以上的,应请取款人必须至少提前1天以电话等方式预约。
3、我行及同业目前均对外告示:“一次性提取现金5万元(含)以上的,请提前一天预约。”十、支行不得以放松现金管理为条件进行不正当竞争;不得允许开户单位超范围、超限额支取现金;严禁公款私存;不得允许开户单位违规将单位资金转入个人结算账户,利用个人结算账户套取现金,以及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十一、我行各级检查人员,依据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制度,采取随时抽查、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全行现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第二节 操作流程一、一次性金融业务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办理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1万元(含)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含)以上的业务:(一)应当识别
4、客户身份,采取非接口方式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打印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结果。(二)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二、个人银行账户的现金管理(一)自然人客户本人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含)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二)自然人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含)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现金存款业务:1、应同时核对代理人和存款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种类、号码以及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2、如果代理人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存款
5、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时,应留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三)自然人客户由他人代理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含)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含)以上现金取款业务:1、应严格审核存款人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存款人本人的身份证件种类、号码以及代理人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件种类、号码。2、留存存款人本人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三、对公结算账户的现金管理(一)可以支取现金的对公结算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通过该账户办理。2、临时存款账户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办理现金收支。3、专用存款账户中的粮、棉、油收购资
6、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党、团、工会经费、业务支出账户可以支取现金;专用账户中的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在开户时报人行批准同意取现的,可支取现金。(二)不可支取现金的账户1、一般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收入汇缴账户不得支取现金。(三)对公结算账户支取现金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6、出
7、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四)开户单位提取大额现金,应提前一天向开户行预约,并提供下列材料或文件:1、开户单位提取大额现金的报告;2、开户单位填写的大额现金支取申请表;3、支取大额现金使用的证明材料或文件;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或文件。(五)大额现金支取审批1、审核内容(1)审核账户是否为可以支取现金的账户。(2)审核支取现金的用途是否符合人行规定。(3)审核账户的往来情况。(4)审核开户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5)审核开户单位
8、提供资料有效性和真实性。(6)其他审核事项。2、审批核实权限(见附件)3、审批步骤(1)客户将提取大额现金所需的资料交经办柜员,由经办柜员初审。(2)对于不符合大额现金支取条件的,应向开户单位说明原因,不予支付,资料退回客户。(3)初审后可以支付现金的,经办柜员根据实际情况在大额现金支取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签章后,逐级报批。四、库存现金限额的管理(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流程1、核定依据根据实际需要,原则上以开户单位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核定库存现金限额。2、核定流程(1)开户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计划,向开户银行申请库存现金限额。(2)开户银行对开户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批。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
9、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部队、公安系统的保密单位和其他保密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的核定和现金管理工作检查事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并由主管部门将确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和检查情况报开户银行。3、开户单位库存现金的具体核定公式一天的日常零星现金需要量一个月支出现金总额(职工工资职工奖金大额差旅费以专项用途支取的现金不符合现金管理使用范围的支出)23(或22)个工作日。现金库存限额一天的日常零星现金需要量3天4、开户单位库存现金限额调整:核定的库存限额如需调整,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由开户单位提出申请报告,开户行进行审批。五、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大额现金支付管理 (一)因生产经营需要,个体经营者缴存汇票或本
10、票保证金后,银行可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但单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不得超过30万元(不含30万元)。(二)同一开户银行未经其上级行批准,一日内不得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含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三)开户银行签发的单张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金额超过30万元或一日内对同一收款人签发两张以上的现金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须经总部会计结算部批准并由会计结算部报人民银行备案。(四)企业单位不得使用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各分、支行(部)不得为企业单位签发和解付现金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附件:33-1.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附件33-1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取现金额客户提供的审批资料审
11、批级次审批人核实人20万元(含)-30万元1、开户单位提取大额现金的报告;2、开户单位填写的大额现金支取申请表;3、支取大额现金使用的证明材料或文件;4、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或文件。三级核实经办员、结算监督员、资金专管员(或网点主任)结算监督员核实30万元(含)以上同上四级核实经办员、结算监督员、资金专管员(或网点主任)、主管行长结算监督员核实注:1、未设立资金专管员的支行,由网点主任担任三级审批人。2、2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支取须由结算监督员填写大额支付审批报告单,并逐级报告。会计结算业务标准化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手册业务流程名称:现金管理 子流程名称: 无环节序号环节名称操作岗位(或人员)存在
12、的主要风险点控制措施(控制点)控制频率序号风险点描述序号控制点描述1现金管理经办柜员 复核柜员1取现的账户是否合规1基本账户、经人行批准同意支取现金的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其他账户一律不准支取现金。实时2取现的用途是否合规1对公结算账户支取现金范围: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劳保、福利费用、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差旅费等。实时3大额现金存取业务是否合规1单笔交易金额等值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现钞)支付,应严格执行大额支付交易确认制度。实时2单笔交易金额等值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的现金(现钞)支付,应严格执行大额支付交易审批报告制度。实时3为机构客户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20万元(含)人民币现金取款业务,应当办理大额现金支取审批手续。实时4为机构客户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20(含)万元人民币现金存取款业务,应当登记该客户的机构信用代码。实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