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作业指导书
保安管理员培训规定
文件编号
RGPM-6.2.2-C-02-05
版 / 次
A / 0
第 2 页 共 2 页
保安管理员培训规定
保安管理员是最前线的服务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优质的管理服务,需要有一支高质素的保安服务队伍。为落实对保安管理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保安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 新聘员工入职前培训、考核
1. 时间安排
新聘员工先到区域岗位熟悉区域操作,保安部根据新聘员工的人数,组织确定入职前的培训、考核。
2、受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的细则。
二、 在职保安员的培训
1. 由领班组织每周的消防、体能训练和理论知识培训,培训需安排在业余时间,每次不少于1小时。
2. 各区域可以根据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培训计划,自行组织落实。
3. 老员工要准时按照公司或本部门制订的培训计划参加培训和学习,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4. 保安部负责对各区的培训教员进行集体培训,提供统一规范培训的标准。
5. 为检测培训的效果,应定期进行考核,每次培训及考核结果记录于《培训记录表》
6. 为严肃培训纪律,对无故不参加培训者缺席一次扣罚50元,缺席两次扣罚100元,缺席三次当旷工一天处理。迟到、早退每次扣罚20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交保安部备案,每人每月请假不能超过一天。
7. 员工培训考核成绩存入《员工档案》作为保安员工作绩效评定的组成部分。对于连续2次考核成绩不合格,将要考虑调整岗位、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三、 选派并鼓励学习深造
1. 对于工作表现突出、培训考核成绩优秀的人员,公司将选派参加岗位培训学习,学习前要求签订《员工培训学习合同书》并按合同规定履行。
2. 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学习、进修深造,具体按公司《关于建立鼓励员工参加专业学习进修深造制度的通知》执行。
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