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目的 通过对提供产品或服务的供方的评价与选择,确保选择合格的供方来保证公司的服务 质量。 2.0 范围 为企业提供材料、物品和服务的供方的评价、选择和监控(物业服务管理委托方除外)。 3.0 职责 3.1 公司各单位负责权限内供方的选择,并对其进行定时的评价,确保合格。 3.2 公司部门对相关专业供方的选定和评价结果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3.3 管理处对供方的的选定和评价结果须经管理处经理批准。 4.0 程序 4.1 选择供方 4.1.1 公司对影响服务质量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供方必需在评价后,方可由其为公司或顾客提 供物品或服务。 4.1.2 供方作为正式的法人,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2、,应参加我司的选择评价和复评: 1) 提供物品/服务覆盖我公司管理范围的30%以上; 2) 提供物品/服务的金额超过*元/年; 3) 提供物品/服务的次数在10次以上/年。 4.1.3 依据供方提供物品/服务对质量的影响程度,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有选择的进行评价: 1)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许可证的具备条件; 2) 了解社会及其它客户对其能力的评价及将来服务的反映; 3) 内部管理状况(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9000认证的供方); 4) 现场调查、考察记录; 5) 必要时考虑物品、服务试用结构; 6) 价格因素; 7) 特殊要求,如政府指派企业、重要设备部件的型式试验报告等; 8) 其他要求。
3、4.1.4 选择供方的主管部门按上述条款内容对供方进行评价,必要时相关单位也应参加评 价。评价建议或意见及合格与否的结果应填写在供方评价表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成为合格供方,并登记在合格供方名单,合格供方应在三家以上供应商中择优而定。 4.2 供方行为的监督 4.2.1 关于部门依据主管领导批准合格供方,拟定与供方合作的协议、协议、订单,经主管领导审核后,确定关于正式文本。 4.2.2执行部门依据已签署的相关资料文件要求供方具体实施。 4.2.3 在供方为公司提供物品/服务时,相关部门应依据相关资料文件和标准的要求对其进行检查,填写相关记录,并保存供方相关的重要质量记录。 4.2.4 如发觉
4、问题,执行部门应在2日内会同相关部门和供方查明原因,并在5日内通知供方,要求其限期整改;相关部门还应对整改状况进行跟踪验证,整改合格可继续使用,否则可依据协议、资料文件等要求解除其合格供方资格/资质。 43 合格供方的评价 4.3.1 对供方的评价按协议签署的执行,对没有规定评价周期的供方进行评价的频次不得低于1次/年。 4.3.2 评价的对象为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方,对社会信誉好的大企业在条件允许的状况下乐观要求对方协作评价。 4.3.3 相关部门应根据以下原则对供方进行评价,并填写合格供方年度评价记录。 4.3.4 评价内容是供方当年提供物品/服务的实际状况,包括供应的质量、品牌、及时性、价
5、格、将来服务、环境影响等方面的评价。 4.3.5 评价依据是对其进行的检查记录及整改记录、供方协议及协议执行状况等资料文件资料。 4.3.6 评价标准 1) 对物品及服务质量的评价:依据物品验证方法及标准对所供物品进行验证。依据验证结果的统计,来确定对方是否保持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资质。如不合格物品累计超过抽查数量10%,公司将考虑重新选定新的合格供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依据各管理处反馈意见进行,并确定供方是否合格。 2) 对物品品牌的评价:品牌应和公司所确定的此项物品的合格品牌相符,不应为假冒伪劣之物(如没有订购品牌,则供货的质量应满意品牌质量,价格大致相当)。如一年内有三次(含三次)以上违反,
6、则将考虑重新选定合格供方。 3) 物品/服务及时性的评价:供方应遵守协议等要求及时到位提供物品/服务,不超过2日。紧急采购时,不得超过3小时。无特殊状况(此种状况由公司把握),延期交付超过三次(含三次),公司应考虑重新选定合格供方。 4) 价格方面的评价:供方所提供的物品/服务价格应合理,单种物品/服务价格依据当天各供方供货的平均价格上浮不超过5%。如上浮超过5%(市场调查除外),公司应拒绝验货,此类事情如发生三次(含三次)以上,公司应考虑重新选定合格供方。 5) 将来服务的评价:将来服务应依照各方的协议或协议规定的执行,并在未能达到我方标准或要求的条件下,应在我方规定的时间内履行相关整改工作,直到验收合格。对一年内将来服务出现3次以上的不合格,应赐予供方警告通知。 6) 在评价时,应考虑环保方面的要求。在有新的环保产品推出时,在价格及质量允许的状况下,建议采纳环保产品或绿色产品。 4.3.7 对未达到评价要求的供方可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资质。 5.0 相关资料文件与记录 5.1 供方评价表 5.2 合格供方年度评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