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柜台操作规程
为了规范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的柜台操作,根据《xx银行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一、基本规定
(一)业务介绍
1、产品功能: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是在我行活期承兑保证金存款的基础上开发的衍生产品,具备在保证金存款账户内的定活组合理财功能。承兑保证金在保证我行支付到期承兑款项的同时,可满足客户高于活期存款利息(低于定期存款利息)的保证金财富管理需求。
2、业务对象: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适合在我行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战略客户、重点客户及其他符合总行公司部准入标准的重点行业支持客户,由各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审批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计划的生息方式。
3、账户类型和凭证:承兑保证金存款账户分为活期和定期两种,均为记账式账户,不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等定期存款凭证,开户银行只为客户(出票人)出具存入本金和利息的记账凭证及账户对账单。
4、循环理财:客户与我行签订的《xx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生效后,自开立活期承兑保证金账户并存入资金之日起,核心系统自动按协议约定方式及约定金额将保证金转为一个或多个定期计息账户进行管理和计息。不足定期计息账户金额部分的存款仍按活期计息。在每个定期账户的到期日日初,我行核心系统将自动按签约存款种类对应的利率及人行的计结息方式结息,并将本金及利息金额分别转入签约客户主账户,如果客户主账户资金仍符合存款协议约定金额,则我行可按当前签约存款种类循环再次进行转存。
5、转存及其计结息规则:
承兑保证金账户定、活间资金转换及计息生成方式同我行个人存款 “定存宝”业务,具体如下:
(1)客户选择定期计息账户的存期为1天(日计划)、7天(周计划)、3个月、6个月,任选其一,并按央行相应期限存款利率计息。
(2)主账户最低保留余额为0,客户如选择存期为1天、7天时,定期账户起存金额为50万元,且为1万元的整倍数;客户如选择存期为3个月或6个月时,定期账户起存金额为1万元,且为1万元的整倍数。
(3)客户主账户不足以满足支付要求时,核心系统自动从最后存入的定期子账户开始将支取金额和积数逐笔转回活期账户,直到满足支付为止;转回活期的资金待该账户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该定期账户内留存的剩余金额若达到了相应存款种类的起存金额,可继续按原利率计算利息;若不足起存金额则该账户自动清户,剩余本金及积数随支取金额一并转回活期主账户,待主账户结息时,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一并结计利息。
6、协议变更:在协议有效期内,客户可根据需要变更承兑保证金账户定期账户的存期,办理流程与新增协议相同。变更协议签订后,将在下一次转存定期时按协议变更生效后确定的存期和利率转开定期账户,但对于该客户已经转存为定期账户的保证金存款,仍按原存期、利率计结息。
7、协议终止:客户根据需要,拟解除协议时,可持《终止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申请书》到签约行办理终止手续,签约行同意终止协议后,客户如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子账户本金及计息积数可全部一次性转回保证金活期账户,并在活期账户结息日按照当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结利息。
8、本规程仅对承兑保证金财富管理计划的柜台操作进行规范,其他保证金业务的操作应按照《xx银行企业保证金存款账户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使用的凭证
业务部门使用的协议:xx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终止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申请书
柜台使用的凭证:内部通用凭证
(三)业务办理范围
核心系统支持在任一网点办理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的增加、变更和终止。为了统一业务管理,协议变更和终止业务原则上应到原签约行办理。
二、 业务流程
(一)审单
1、增加或变更类业务:柜员应审核《xx银行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以下简称“管理协议”)、要素填写齐全准确、未涂改,甲方(客户)、乙方(我行)均已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甲方公章与管理协议中的“承兑申请人”名称一致,如为授权代理人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已在管理协议上签署审批同意。
协议终止业务:柜员应审核《终止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协议申请书》(以下简称“终止协议”)中保证金账号是否为已签约账号、客户已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甲方公章与已签约账号户名一致(可通过[4302对公活期存款账户查询]交易核对),如为授权代理人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经营部门(业务经办部门)已签署审批同意。
2、管理协议或终止协议中“法定代表人”处签章与管理协议中甲方信息栏“法定代表人”不一致时,视为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应有注明了授权经办人姓名和身份证件信息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录入
1、使用“5566单笔核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进行联网核查,打印内部通用凭证。
2、使用[4376对公存款理财登记簿维护]交易,录入时应注意“操作标志”、“账号”、“业务代号”、“存期”等要素与协议一致,“活期留存下限”应为“0”,并选择是否需要打印回单,如选择“是”,系统将自动批量生成活期账户转定期账户的回单,柜员于次日使用0050、0051交易下载打印回单,加盖“业务讫章”交客户;如选择“否”,系统将不生成回单。
3、交易成功后,插入空白A4纸打印核实行;再使用[9370补打印]交易输入流水号,插入空白A4纸另打一份核实行。
4、如需查询已签约客户的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明细,柜员应使用[4378对公存款理财明细查询]交易处理;如需查询客户的承兑保证金账户财富管理余额,可使用[4302对公活期存款账户查询]交易,“理财通余额”即为财富管理余额。
(三)核对、盖章
1、核对核实行中的打印要素与客户填写内容是否一致。
2、在二份核实行凭证上加盖“柜台业务专用章(对公)”。
3、内部通用凭证(联网核查结果)、管理协议或终止协议上加盖“附件”。
(四)凭证传递
1、将内部通用凭证(联网核查结果)、管理协议或终止协议作为核实行凭证的附件,装订在当日传票中。
2、将一份核实行凭证交经办部门业务人员与其留存的管理协议或终止协议一并保管,并应在《内部传递凭证签收登记簿》中做好登记、签收。
三、本规程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四、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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