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对公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柜台操作规程
为规范对公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的柜台操作,根据《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管理办法》和《xxxx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会计核算办法(试行)》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 核实收益权转让贷款本金、应收利息,建立专用客户号
1、分行资产保全部将《拟转让不良信贷资产情况表》(两联,以下简称《情况表》)提交分行集中处理中心,集中处理中心核对《情况表》中借款人、借据号、本金金额、表内欠息金额(至转让日)、表外欠息金额、本金逾期天数(截止转让日)、欠息天数(截止转让日)等要素与核心系统数据是否一致。
2、分行运营管理部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根据《情况表》中记载的期次号在本机构开立“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专户,户名为“XX分行201X年X月第X期不良贷款收益权转让”,并将开立后的账户填入《情况表》。该专户一个期次一个,不可重复使用。
3、分行运营管理部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使用“0101对公客户信息建立”交易建立专用客户号,其中客户中文名需使用《情况表》中的“XXX信托计划+期次号”,组织机构代码使用《情况表》中的“特殊贷款客户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未填写,则组织机构代码域中不得录入内容),交易中录入的其他信息与该信托公司客户号的信息相同。经办人员将建立的专用客户号填入《情况表》“特殊贷款专用客户号”栏。
4、上述内容办理完毕后,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及中心主管在《情况表》上签字后退分行资产保全部。
二、 贷款结转及资金划转
总行组织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前,资产保全部应填写《核心业务系统参数维护变更申请表》,明确信贷资产转让期次号及各分行“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专户账号,交总行运营管理部据此在核心系统参数表中维护。
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日,分行集中处理中心需依据核实无误、签章齐全的《情况表》进行如下处理:
1、 劣后级份额的发放与资金划转
(1)份额的发放
我行所持有的劣后级份额作为单笔不良贷款纳入CECM系统管理,记入核心系统核算。
分行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接到《信贷业务通知书》及《劣后级份额资金划转通知书》后,核对是否由放款审核部门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各要素是否齐全。核对无误后使用“6151特殊贷款发放入账”交易,将劣后级份额记入分行本部(或二级分行本部),具体要求如下:
A、在劣后级份额发放时,应选择“2特殊贷款”一项,贷款发放的资金需记入本期次的“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专户。
B、“计息方式”选择为“不计息”。
C、劣后级份额发放后,贷款应为非应记贷款,其贷款到期日需早于操作日期不少于90天。
(2)资金划转
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依据《劣后级份额资金划转通知书》,填制一式两联“特种转账凭证”,经中心主管审核签字授权后,将“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中劣后级份额对应的金额划转至《劣后级份额资金划转通知书》中的指定的收款人账户。经办人员将一联“特种转账凭证”交业务部门经办人员,另一联“特种转账凭证”作当日传票,《劣后级份额资金划转通知书》作其附件。
2、 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确认《情况表》中注明的本次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转让业务贷款的本金已由“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受让方”账户全额划至本行对应该期次的“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账户。
3、集中处理中心经办人员使用【6245对公信贷资产转让交易】,将“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中专项资金,用于结转《情况表》中注明的贷款。结转时,需按《情况表》中注明的贷款借据号及“期次号”逐笔结转。交易完成后,经办人员将打印的内部通用凭证作当日传票,一联《情况表》作传票附件,一联《情况表》与相应的合同专夹保管,一联《情况表》交业务经办人员。全部结转完毕后,“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专户中余额为零,上述操作应于转让日当日完成。
贷款结转后,原贷款借据号及贷款账号不变,贷款类型转为“收益权转让贷款”,收益权转让贷款在核心系统中比照委托贷款(表内)处理。
三、 及时划转收回本金及利息
在收取借款人归还的贷款本金、结息后,系统自动记入分行对应期次的“2680收益权转让贷款待转款项”专户。在贷款结转后,分行集中处理中心人员需定期查看该账户余额,按《情况表》中注明的频率和时间及时将归还的资金划转至《情况表》中注明的“不良信贷资产收益权受让方”账户,直至转让贷款全部结清。
四、 对于本行持有的劣后级份额,需与分行资产保全部进行对账,对账要求按我行《银企对账操作办法》执行。
五、 本规程由总行运营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六、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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