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公司交易记录制度第一章 总则为规范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交易流程,建立规范、有效的交易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交易记录原则:及时、准确、完整,“谁交易谁记录”。第二条 交易记录内容:交易记录的信息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标的、交易价格、操作人员、其他重要事项。第二章 交易记录的时间和形式第三条 记录时间:在交易发生当天记录,并形成备查资料。第四条 主要形式:以文档和表格的形式进行记录。管理人留存交易记录的纸质文件备案。第五条 交易记录责任人:以“谁交易谁记录”为原则,明确交易记录责任人。交易记录责任人对交易记录负责,对记录的具体内容负责。第六条 以“AB角“制度为监督,交易并负责记录的人员为A角,提交研究报告和交易建议的投资经理为B角,如出现问题,AB角均需要对问题负责。第三章 附则第七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由股东会通过。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XXXX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