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公司 银行账户管理办法 编号:CW-09 批准: 制订部门: 资产财务部 批准日期: 年4月 1 目 的 1.1 为规范公司银行账户的管理,有效防范资金风险,结合相关法规制度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 定 义 2.1 本办法所指的银行账户是指公司在银行(含财务公司)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或外币)存款账户,包括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等。 3 范 围 3.1 本办法适用*工程公司本部(含分公司及在杭子公司)。 4 管 理 4.1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年检、使用、注销等工作由资产财务部负责。 4.2 资产财务部建立银行账户管理台账,并确保数据准确、完整
2、。公司所有开立的银行账户全部纳入台账登记范围,台账信息包括:户名全称、开户银行全称、账号、币种、账户类别、主要用途、开户日期、变更日期、销户日期、U盾数量等。 4.3 银行出纳岗负责银行账户资料保管、管理台账更新维护工作。 5 开 立 5.1银行账户的开立须遵循以下原则: 5.1.1 确有结算业务需要。 5.1.2 有意取得银行信贷支持。 5.1.3 获取更高质量的银行服务。 5.2 开户银行的选择须符合国机集团规定及公司管理要求。 5.3办理银行账户开立手续时,经办人员填写“请示报告单”报送资产财务部领导审核、审计法律部会签、公司分管财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指定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3、5.4 开立银行账户需要同时开通网上银行的,须遵循公司网上银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银行账户开立手续完成后,银行出纳岗根据经办人移交的开户资料完成银行账户管理台账的信息录入工作。 6 变 更 6.1 需要变更银行账户登记信息的,资产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办理。 6.2 变更事项完成后,银行出纳岗根据经办人移交的变更资料完成银行账户管理台账的信息更新工作。 7 年 检 7.1资产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银行账户年检工作,不得出现逾期年检或漏检现象。 7.2 银行账户年检完成后,银行出纳岗根据经办人移交的年检资料完成银行账户管理台账的信息更新工作。 8 使 用 8.1 银行账户的使用须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
4、。 8.2 不得出租、出借、转让公司银行账户。 8.3 不得擅自改变银行账户规定用途,不得超范围使用和串户使用。 8.4 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办理私人资金结算活动。 8.5 不得利用公司银行账户套取现金或进行其他违法、违规活动。 8.6 资产财务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银行账户的梳理工作,防止和纠正银行账户使用的违规现象,撤销多余或不用的银行账户。 8.7 资产财务部应定期对银行账户管理台账进行全面核对与清理。 9 注 销 9.1 注销银行账户时,经办人员填写“请示报告单”报送资产财务部领导审批。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指定专人办理相关手续。 9.2 银行账户注销完成后,银行出纳岗根据经办人移交的销户资料完成银行账户管理台账的信息更新工作。 10 归 档 10.1 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年检、使用、注销等资料由银行出纳岗负责搜集、整理、装订,具体参照财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11 附 则 11.1 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董事长批准后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