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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调拨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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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调拨管理办法(xx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调拨管理,规范资金调拨行为,防范资金管理风险,保证资金调拨的安全、准确、高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调拨管理办法(xx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遵循规范、严谨、高效的原则,严禁违规调拨行为。 第二章 职责及权限划分 第三条 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职责 总公司的账户分为基本户、保费收入户、业务支出户、费用支出户、专户(社保、税金、公积金等)、归集户、投资户及第三方账户。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负责保费收入户、业务支出户、费用支出户及第三方账户的资金管理,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管理室负责总公司基本户及专户的资金管理,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负责归集户与投资户的资金管理。 (一)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职责 1.非直联银行保费收入户资金手工上划至归集户; 2.非直联银行上划指令补录至资金管理系统; 3.费用支出户与业务支出户的各项支出操作; 4.定期与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进行资金相关资料的交接。 (二)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管理室职责 1.总公司基本户的单笔支付及现金管理; 2.专项费用(社保、税金、公积金等)资金的及时调拨; 3.定期与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进行资金相关资料的交接。 (三)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职责 1.统筹当日资金调拨,将可用资金在投资、费用支出、业务支出(退保、理赔、给付等)、资金下划等资金安排中做合理分配; 2.归集户资金指令发起、审核与执行; 3.投资户资金指令的审核与执行; 4.提供直联账户的上划规则,并监控直联银行资金上划情况; 5.定期与相关科室进行资金资料的交接。 第四条 分公司财务部职责 (一)非直联账户资金余额手动上划至总公司归集户; (二)非直联账户上划指令补录至资金管理系统; (三)机构费用的及时准确支付; (四)专项费用(社保、税金、公积金等)资金的及时调拨。 第三章 收入户的资金调拨 第五条 收入户的资金调拨分为直联银行自动上划与非直联银行手动上划两种类型。直联银行自动上划是指与银行签订直联协议的银行,由资金管理系统根据预设上划规则,在约定时间触发上划指令,自动完成上划。非直联银行手动上划指未与银行签订直联协议的银行,由操作人员手动发起上划指令,经审核后完成上划。 第六条 直联银行自动上划 直联银行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提供上划规则,经总公司计划财务部统计信息室审核后安排在资金管理系统内设定上划规则。资金管理系统在约定时间触发上划指令,将资金上划至总公司归集户。 第七条 非直联银行手动上划 (一)机构非直联银行手动上划 机构非直联银行的手动上划指令由机构财务部发起,每日上午9:30前将保费全额上划至总公司归集户。 (二)总公司非直联银行手动上划 总公司非直联银行的手动上划指令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发起,经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负责人审核后,每日上午10:00前将资金全额上划至总公司归集户。 (三)非直连账户及第三方账户资金数据补录 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按保费收入户的结算流水,当日下班前在资金管理系统的“对内结算-线下补录”模块逐笔补录,经审核后生成凭证。 第四章 业务支出户的资金调拨 第八条 业务支出户的资金调拨包括犹豫期退费、退保、理赔、满期给付、贷款等业务性支出资金的调拨。业务支出户的资金调拨分为资金申请与资金调拨两个步骤: (一)资金申请: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根据业务系统数据估算当天业务支出所需资金量,于每日9:30前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申请当日资金需求,资金需求应区分传统、分红与万能三类险种。 (二)资金调拨: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根据批准的额度发起资金调拨申请,经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负责人签批后流转至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交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签批后,安排资金调拨。 第九条 由业务部门发起的第三方业务支出账户,包括但不限于淘宝及招财宝,由业务部门根据账户余额、险种特点及销售计划预估业务支出的资金需求并发起充值申请,经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审核后安排充值。 第五章 其他支出户的资金调拨 第十条 其他支出户包括总公司费用支出户、总公司基本户、机构基本户。其他支出户的资金调拨包括从总公司归集户与上述账户之间的资金调拨。 第十一条 其他支出户的管理遵循“减少占用,全程监督”原则。各账户管理人需根据日常费用的支付计划合理申请资金,减少不必要的资金占用成本。同时,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将对下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资金使用与申请用途相符。 第十二条 总公司费用支出户的资金调拨 (一)资金申请:每周二与周四上午下班前,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预估未来3天的资金使用量,并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上报资金预测。 (二)资金划拨: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根据批准的额度发起资金调拨申请,经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集中作业室负责人签批后流转至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呈报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及首席财务官签批后,安排资金调拨。 第十三条 总公司基本户调拨管理 (一)资金申请:每周四上午下班前,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管理室预估下周的资金支付量,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上报经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管理室负责人批准的资金预测。 (二)资金划拨:总公司计划财务部核算管理室根据批准的额度发起资金划拨申请表,经签批后流转至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呈报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及首席财务官签批后,安排资金划拨。 第十四条 机构基本户的调拨管理 (一)资金申请:每周周四上午下班前,二级机构财务部根据下周资金安排以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下一周资金预测,三级机构的资金需求由二级机构汇总后统一向总公司申报。 (二)资金划拨:机构财务部根据批准的额度发起资金划拨申请,经机构财务经理及机构负责人签批后流转至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报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及首席财务官签批后,安排资金下划。 第十五条 经审批通过的临时资金申请。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资金运营管理室在接到资金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安排资金调拨,大额资金申请(超过500万元)需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第六章 投资资金的资金调拨 第十六条 投资资金调拨包括从总公司归集户调入投资户、投资户调回归集户以及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调拨三类。投资账户分为传统账户、分红账户和万能账户,各账户的可用资金不允许串户调拨。 (一)总公司归集户调入投资户的指令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发起; (二)从投资户调回归集户的指令由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发起; (三)投资账户内的资金调拨,由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全程负责。 第十七条 从归集户调入投资户:每个工作日上午9:30前,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向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报送资金可用头寸,并发起资金调拨指令,经审批后进行资金调拨。 第十八条 投资户调回归集户:如投资账户某时点净资金流出现赤字,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通知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安排资金回调。 第十九条 对于有支付时限要求的投资指令,需至少提前1小时将签字审批流程完整的申请单交接至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因单据交接不及时导致的无法到账风险,由总公司资产管理中心自行承担。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总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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