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代销金融产品业务员工行为规范(第一条 为保证金融产品代销业务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员工行为规范,员工在开展金融产品代销业务时须共同遵守。第二条 金融产品代销人员的保证行为1.热爱本职工作,准确执行投资人指令,依法为投资人保守秘密;2.努力钻研业务,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效率,从事宣传推介基金活动的员工还必须取得基金从业资格;3.遵守国家法律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业务的各项制度;4.文明经营,礼貌服务,保证业务开展中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5.协调合作,自觉维护金融产品销售中的正常秩序,妥善处理业务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第三条 金融产品代销人员的
2、禁止行为1.采取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2.采取抽奖、回扣、赠送实物等方式诱导客户购买金融产品;3.与客户分享投资收益、分担投资损失;4.使用除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代委托人接收客户购买金融产品的资金;5.接受委托人给予的财务或其他利益;6.其他可能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行为。第四条 代销人员服务规范1.代销人员仪容仪表端庄、整洁,举止大方文明,着装符合公司的统一规定;2.对待工作认真负责,对待客户谦虚礼让,积极、准确地向客户宣传产品知识,推介金融产品。对客户的批评和指责,要谦虚接受,积极改正;3.熟悉业务,严格操作,减少差错,保证投资人的利益不受
3、损害;4.金融产品代销人员在工作中要讲效率、讲质量。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提高工作效率;5.金融产品代销人员必须使用文明用语,语言表达清晰明了、礼貌得体、杜绝服务禁语。提倡使用普通话;6.公司的业务文本、业务表格中必须在显著位置提醒投资者注意金融投资的风险,谨慎做出决策;7.代销人员有义务提醒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前仔细阅读合同文本、产品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充分揭示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第五条 代销人员保密规范1.员工在金融产品代销业务中,应严格遵守为客户保密的原则,对客户的个人资料,存款及持有的金融资产情况进行保密。保密内容所涉及的范围:(1)各代销网点在开展金融产品代销业务过程中,形成的不
4、宜公开的各种账簿、账单、协议合同;(2)在我公司办理金融产品业务的客户个人资料和持有金融产品情况;(3)不宜公开的本公司金融产品代销业务的内部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报告、资料;(4)在金融产品代销系统的计算机应用中,涉及“内部保密”的各项金融信息、各级操作员密码和数据的储存、处理、传输中的安全保密措施;(5)与金融产品代销系统保密内容有关的录像、录音资料及计算机磁盘、磁带;(6)其他需要保守的内部秘密。2.任何个人不得擅自携带载有属于本公司金融产品代销业务内部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出入公共场所,或通过电话、网络、传真等向本系统外传送。3.员工调离岗位,应进行脱密处理,并将自己存留的存有金融产品代销业务保密范围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进行清理,交主管领导签收。4.凡存有金融产品代销系统内部保密内容的计算机(含磁盘、磁带、打印纸张等),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5.使用金融产品代销系统的各级操作员以及主管人员的柜员密码应妥善保管、定期更换。严禁密码通用、盗用他人密码或柜员卡、越权使用金融产品代销系统。第六条 本规范由经纪业务事业部负责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