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营销承包合同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策划、销售、文案、设计、市调等现承包给乙方,达成以下协议:一、 承包内容1. 市调,策划,设计等相关服务;2. 整合营销推广服务;3. 整合营销推广策略;4. 基础VI(案名、标志、名片、胸卡、销售标准表格、看房车、手袋设计);5. 现场包装(围板、楼体招示布、楼层进度牌、导示牌、欢迎标牌、工地指示牌、停车场指示牌);6. 卖场包装(形象墙设计、实体展板、规划、园林景观说明牌、室内挂旗);7. 宣传广告(折页、户型单页、销售单张、楼书设计、文案、城市干道路牌、公交车身、道路立柱、报纸平面广告等);8. 认筹,解筹方案及相关P活动方案;
2、9. 负责该项目的销售工作;10. 负责销售团队的培训,日常管理;11. 提供完整的市场分析及策划建议,制定各种销售策略;12. 根据市场信息,及时制定和调整销售价格,由甲方认可方可生效执行;13. 须以自身的人力、物力完成承包任务,根据市场的需求,制定有效的广告发布计划:(1)费用划定:包括(调研费用、人工费用、交通费、策划、设计费);(2)甲方承担乙方人员吃住。二工资、提成、溢价的付款方式。1、双方整合营销推广的基本服务费总额为: 元/月(即¥: )2、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向甲方收取服费的即 元整(即¥: ),合同生效后每月以签定合同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收取每月广告设计费及所有费用及工资
3、 元整(即¥: ),乙方提供正规的人员工资发放表。(其中包含营销总监1名,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名,案场主管2名,平面设计2人,广告文案1名,置业顾问1人。) 3、合同结束补齐预留的50%服务费即 元整(即¥: ) 4、合同期限为本合同签字之日起完成总销售面积的90%,合同期内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费用不变,如试用期内产生合作不顺利问题,双方可解除本合同,甲方结清双方合作期间的营销策划费给乙方及溢价提成。 5、承包费用计算方法:乙方提点以完成任务为前提按月销售总额的千分之六计算。 6、未完成任务乙方提点按月销售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 7甲乙双方确认后根据市场情况拟定月销售任务。8、双方约定佣金在房屋
4、销售合同后签定后,交齐首付房款及办理按揭手续后。 、承包期内每月的5日前,乙方将甲方营销策划组提交上月销售进度表。上月承包费明细和付款申请。经核实后,每月的1日进行结算承包提成。 10、溢价结算办法:双方甲、乙方按照7:比例分成。 11、销售价格每次开盘前乙方拟订甲方定。 12、双方约定佣金在房屋销售合同签定后,每套房屋销售首付款交齐并办理按揭手续后,甲方即与乙方结清该套房屋的全部溢价(每月结算一次,未完成任务,延期一个月结算)。3、承包期内每月的5日前,乙方将甲方营销策划组提交上月销售进度表。上月溢价费明细和付款申请。经核实后,每月的10日进行结算溢价分成。14、销售经理长住工作,每月回家一次,时间不超过天,其他人员根据需要每月定期市调,每月不少于一次,每次1人。 三.违约责任 在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各自原因违约,经协商,双方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定并盖章后,具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