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光协议为了杜绝商业贿赂,防止商业贿赂损害和阻碍甲、乙双方发展正常的商业合作关系,共同约束双方员工,做到廉洁自律,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经双方平等协商,在合作过程中,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双方在签订业务合同的同时,共同签订约束双方员工的反商业贿赂阳光协议。本协议所指商业贿赂是指为争取己方利益,而给对方员工个人的“回扣”、“退佣”、“招待”、“娱乐”、“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馈赠”、“购物折扣”及其它一切物质或精神上有直接受益的开支。二、为避免上述行为的发生,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如下承诺:(一)乙方不以金钱方式贿赂甲方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人员,(包括但
2、不限于采购、质检、研发、生产、物流、销售、设备维修等类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履行相关人员)。金钱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现金,赠与银行卡,赠与有价证券等,具体如购物卡、提货单、娱乐场所会员卡、打折卡、代币券、有价证券等。(二)乙方不以实物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实物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赠送或出借录像摄像设备、家电设备、健身器材、汽车、住房等实物。(三)乙方不以消费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消费方式贿赂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宴请、娱乐消费、旅游、国内或国外考察等方式。(四)乙方不以其他任何方式贿赂甲方的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以朋友名义提供各种好处、活动抽奖、赌博中故意输
3、钱、性贿赂等方式。(五)禁止采购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如广告等媒介采购)、质检、研发、生产、物流、设备维修等类人员)在非甲方公司安排场合会见乙方相关人员,在甲方公司安排场合会见的,原则上至少应有本公司两人(含)以上在场。甲方人员如有违反,将一律予以解雇处分;乙方人员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一切合作。三、乙方送出的礼物,无论价值高低,甲方合同履行相关人员均不得接受。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一方发现对方合同履行相关人员有出现第二条行为时,无论行为人是基于合法或非法目的,均应在第一时间通报对方。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任一方发现对方业务员、管理人员等与合同履行相
4、关人员向己方索要第二条任一好处,应予拒绝,并应在第一时间向对方通报。对方承诺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人民币0.5-5万元的奖励。六、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对甲方人员进行商业贿赂,则由乙方承担合同金额20%的违约责任,未发生合同金额的服务类合同,则由乙方支付甲方人民币1-50万元的赔偿。甲方举报信息受理电话:xx举报信息受理电子信箱: xx举报信息邮寄地址:x邮编:x七、如发现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将立即停止与其所有商业合作关系。八、本协议的生效日期:从签订之日起生效。九、本协议为主合同书的补充内容,与主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十、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甲方:x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x有限公司代表人: 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