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企业假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为适应企业发展需要,规范企业职员休息休假管理,保障职员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
第三条 参考法规
《中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政策法规。
第四条 假期类别
本企业假期分为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事假、病假、年休假。
法定节假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全体职员每十二个月享受以下国家要求法定节假日: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婚假
婚假是指职员本人结婚时所享受假期。婚假包含三部门内容:基础婚假、晚婚假、旅程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基础婚假:企业给3天婚假,职员请假时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在休假结束后3天之内补交。
旅程假:若职员结婚时不在企业所在地省份,需回老家或在配偶所在地(外省)结婚,企业依据旅程远近给1-2天旅程假。
丧假
丧假是指职员在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和儿女)死亡时依法享受假期。丧假包含两部分内容:丧假和旅程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丧假:企业给3天丧假。
旅程假:职员在外地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员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企业依据旅程远近给1-2天旅程假。
产假
女职员生育享受产假,需分情形区分对待(按自然日来计算):
1.单胎顺产者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流产假:女职员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可享受15天假期;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可享受42天产假。
陪产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条件男职员享受5-7天陪产假(以工作日来计算)。
工伤假
职员应该遵守安全工作相关要求,预防事故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治方法。职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收工伤医疗,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最长为12个月。请工伤假,本人不便可由部门主管代为申请,伤愈即回工作岗位,准期满未愈仍需继续休养者,应持医院证实办理续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而自行延假者,按旷工处理。伤势无需住院,可请零星工伤假就医复诊,康复期间,部门主管可依据其伤势情况安排部分力所能及工作,职员不得以此为由申请长假。
事假
职员确因个人事宜必需在工作日内处理可请事假,按审批权限报批。
职员请事假,若可享受年休假或有调休者,能够年休假或调休替换事假,超出天数按事假计算。
病假
病假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零星小病假,一个是长时间需要诊疗休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诊疗休息,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协议期限。职员享受带薪休假每十二个月度最多7天(以工作日来计算),需提供医院相关证实。
1.医疗期:依据职员本人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综合确定。
1) 实际工作年限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3个月;5年以上为6个月;
2) 实际工作年限在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为6个月;5年以上以下为9个月;以上以下为12个月;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
医疗期为3个月,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6个月,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9个月,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医疗期为24个月,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年休假
依据《职员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服务1年以上职员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1.职员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职员无故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旷工10天以上(含10天);
2)职员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根据要求不扣工资;
3)连续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4)连续工作满不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连续工作满20年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2.年休假天数
职员依据在本单位不一样工作年限享受休假时间:
1)已满1年不满,年休假5天;
2)已满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3.年休假计算公式
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下日历天数/365天)*职员本年度应该享受年休假天数
4.休假安排
企业依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员年休假。
1)年休假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安排,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
2)企业依据实际情况安排职员年休假,若职员放弃休假,工作期间劳动酬劳按正常工作标准计发。若职员本人申请休假,需经部门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同意,未经同意私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5.其它要求
1)工作年限按自然年限计算,每十二个月1月1日至12月31日。
2)年休假期间遇法定节假日,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3)职员可用年休假时间抵消病假、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根据年休假待遇实施。带薪休假须在下一服务年度开始前休完,不能累计及折现,未休完之假期视为自动放弃。
4)当年享受年休假后,有第一项要求中不能享受年休假情况之一,下十二个月度年休假不再享受。
5)职员申请休假需提前半个月办理申请手续,在每次休完要求休假天数后,按时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手续。
第五条 假期待遇
1.法定节假日:薪资福利照付。
2.婚假:薪资福利照付。
3.丧假:薪资福利照付。
4.产假:可享受社保要求生育津贴或企业基础工资,二者取高值。
5.陪产假:薪资福利照付。
6.工伤假:停工留薪期内,薪资福利照发。
7.事假:以实际请假天数扣除工资。
8.病假:在企业给7天之内,薪资福利照付。医疗期内工资按国家相关法规实施。
9.年休假:薪资福利照付。
第六条 审批权限
1.职员请假须由部门责任人同意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及总经理同意;
2.未经事前审批私自休假者,除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外,一律视为旷工。
第七条 请假程序
1.年休假、婚假、产假职员,应按审批权限要求提前最少3天提出并经过申请,并作好对应工作交接;
2.病假、工伤假及特殊情况不能事先推行请假手续者,须于请假当日用电话取得部门责任人同意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并在事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3.假期完成,休假职员须于上班当日到人力资源部销假,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期返回工作岗位又没有通知人力资源部门,按旷工处理。
企业:成全部君乾信息技术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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