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建筑建设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模版.docx

上传人:a199****6536 文档编号:2867103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99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建设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建筑建设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项目重大财务事项的管理,做好财务预警工作,规避企业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x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股司财[2002]63号)的精神,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重大财务事项如属于《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应披露事项,应分别报送相关部门。 第三条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应遵循“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原则。 第二章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分为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种。事前报告须在事项发生前报告,事后报告须在事项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且均应报送书面详细资料。 第五条 工程项目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责任人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对上报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报、漏报或谎报。 第六条 财务会计部为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责任部门,负责并归口管理和收集整理本单位重大财务事项报告信息,并力争对重大财务事项全部做到事前报告,以控制和合理规避项目财务风险。 第三章 重大财务事项报告的内容 第七条 定期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二)季度经济活动分析报告; (三)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财务预算调整报告。 第八条 临时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一)发生收购或处置资产、负债,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事项; (二)发生现金、票据、财务印鉴等被盗或遗失的; (三)项目拟配合业主融资的; (四)现金盘点差异超过500元的; (五)业主拟动用银行保函进行索赔的; (六)非未达账项原因造成的银行存款与账面余额差异的; (七)单笔借支10万元以上或个人备用金余额5万元以上,且挂帐时间超两个月的; (八)单件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涉税纠纷、经济纠纷; (九)当地税务机关要求按建安产值缴纳个人所得税,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十)未计量预付劳务费的情况及劳务费超付情况; (十一)调整公司已审批的资金计划的情况; (十二)外部审计、财务检查、税务检查等迎审迎检情况; (十三)工程项目亏损在50万元以上; (十四)维稳事件及项目突发事件; (十五)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及财会部认为应向公司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重大财务事项的处理 第九条 工程项目重大财务事项必须书面报告公司财会部。 第十条 项目上报书面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后,公司在5日内批复或电话答复了处理意见的,项目经理部按批复或答复意见办理;超过5日,未得到公司批复或电话答复的,作为上级无处理意见,按照项目经理部提出的处理意见办理。 第十一条 项目重大财务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财务部门,并按处理意见实施。未及时上报、漏报、隐瞒或未按处理意见办理,给项目经理部及公司造成损失的,由项目经理和财会部长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对违反《会计法》及其他财务法规的行为,财务人员应劝阻并纠正,若项目负责人执意实施,财务人员应于3日内上报公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会计部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