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财务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统一财务核算管理方式,规范操作流程。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结合我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专户管理
第二条 财务管理系统核算业务发生的资金收付,实行专户管理。各分、支行(独立核算的分支行下同)必须在其所属的营业网点核心业务系统中以本行为开户单位,建立经费存款专户(活期存款账户)。
第三条 核拨专户资金。专户资金按月核拨,月终结零。计划财务部按月填报《经费核定审批表》,此表由总行计划财务部按月核定,经计划财务部总经理签字,加盖计划财务部公章后,报主管财务副行长审批核定。
发生特殊事项需支付资金的,可专项申请核定专户资金。
第四条 核拨资金账务处理。《经费核定审批表》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总行(分行)计划财务部留存备查,第二联作为财务管理系统核增资金的原始凭证,第三联作为核心业务系统核增专户资金的原始凭证。
财务核算管理员以《经费核定审批表》第二联为原始凭证,核增财务系统专户资金。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
贷: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
核心业系统记帐员以《经费核定审批表》第三联为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核增核心业务系统专户资金。账务处理为:
借: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
贷:活期存款—****行(20109)
分行核拨专户资金财务处理同上。
第五条 专户资金结零。经费专户资金必须月清月结,当月结零。
计划财务部开出收款方为“财务经费专户资金”的转账支票,将核心业务系统的专户资金对冲结零。核心业务系统账务处理为:
借:活期存款—****行(20109)
贷: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
财务核算管理员以转账支票存根及进账单第一联为原始凭证,对冲财务系统专户资金。财务管理系统账务处理为:
借:财务经费专户资金(4161101)
贷: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六条 财务管理系统核算资金必须记入专户,计划财务部必须购买现金(转账)支票等结算票据,凭合法有效票据办理资金收付。
第七条 现金支出核算。
提取备用金时,计划财务部开出现金支票,主管财务行长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经财务核算员审批后加盖经费财务专用章,到核心业务系统提取现金,核心业务系统凭现金支票进行账务处理并付现;财务核算管理员根据现金支票票根在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财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现金(1390501)
贷: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
发生现金支出时指定专人审核付款票据,按审批程序审批后付款,将票据交财务核算员审核后进行财务处理:
借: ****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现金(1390501)
第八条 现金收入核算。取得现金收入,必须填写现金存款单,存入经费专户中,不得坐收坐支。收到现金时,账务处理为:
借:其他应收款—现金(1390502)
贷: ****科目
缴存现金账务处理:
借: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
贷:其他应收款—现金(1390501)
第九条 库存现金管理。计划财务部指定专人负责现金的提取、缴存、收付及库存现金的管理。根据自身业务量留存一定金额的库存现金,但最高限额不得超过3万元,月末库存现金必须结零。现金的使用应符合现金管理规定,在规定范围之外的一律以转账方式支付。不得违规使用现金。
第十条 转账支出核算。发生转账付款业务,由计划财务部制定指定专人审核付款票据,按审批程序审批后,填写转账支票,由主管财务行长在票据存根联签字,经财务核算管理员审核后加盖经费财务中用章,到核心业务系统付款。禁止用银行内部凭证在综合业系统划转资金。财务核算管理员根据相关票据和转账支票票根等在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财务处理:
借: ****科目
贷: 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
第十一条 转账收入核算。取得转账收入,必须在核心业务系统收妥款项后,根据核心业务系统的进账单回单在财务管理系统进行账务处理:
借: 其他应收款—转账(1390502)
贷: ****科目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系统的资金专户(1390502)必须及时与核心业务系统经费专户(20109)对账,月末不允许有未达账项,两个账户资金清零。核心业务系统经费专户的对账单,由营业部交送财务核算管理员妥善保管,年度终了按序号装订成册入库保管。
第四章 供应商管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管理。财务管理系统中的“供应商”由总统一建立、维护。
第十四条 “供应商”建立。可以以供货单位、经办部室、员工、收款单位、借款单位、事由等为客户,建立“供应商”。
购置长期资产等应建立“供应商” ,并加强“供应商”的管理。
购买办公用品等项目,可以以“经办部室”或稳定的销售方为“供应商” 。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系统人员配备。财务管理系统应配备系统维护员、预算管理员、核算管理员等。
系统维护员,负责“供应商”管理,员工信息维护、操作员管理等;预算管理员,负责费用预算指标的核拨、调整、费用监控等;综合监督员,负责财务监督、票据装订、印章管理、账簿、报表打印,会计档案管理等;核算管理员,负责财务收支的核算、预测、分析、管理等。
第六章 印章及凭证管理
第十六条 财务经费专户实行专章专用制度。经费专户财务专用章用于财务经费专户结算票据签章,其他业务或事项不得使用。
第十七条 财务经费专户财务专用章分别由总统一刻制、更换。财务经费专户预留印鉴必须报总计划财务部备案。
第十八条 财务经费专户财务专用章实行专人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重要凭证管理。财务经费专户使用的结算票据等重要凭证由专人管理。由其负责办理凭证的购入、保管、填制、等级等。
指定专人负责审查本行发生的各项支出票据,并分类粘贴,按审批程序签批。需转账付款的,应填制付款票据(转账支票等),经财务核算管理员审核原始凭证及付票票据后,在付款票据上加盖财务专用章,并进行财务处理后付款;需现金付款的,报财务核算管理员审核原始凭证,并进行财务处理。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税法规定和现金管理规定的票据,财务核算管理员有权退回。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条 财务核算人员录入每笔业务须及时打印记账凭证,并与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对付现金的,须在记账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讨印章;收付银行存款的,须在记账凭证上加银行收、付讨印章。
第二十一条 当日业务处理完毕,须及时打印科目日结单等,并认真与记账凭证、原始凭证进行核对,及时按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二条 必须及时打印各类帐簿。综合监督员负责组织财务核算管理员及时打印各类账簿,并装订成册,及时归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银行计划财务部制定、修改,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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