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证券居间合同(自然人).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848174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证券居间合同(自然人).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证券居间合同(自然人).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证券居间合同(自然人) 甲方:xxx证券 营业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和期限 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居间人,为促成甲方与客户建立证券交易经纪关系提供缔约机会和媒介服务。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居间报酬。 2、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第二条 乙方的承诺和义务 1、乙方承诺:本人是具有完全缔约能力的自然人,与甲方不存在劳动用人关系,具备从事本协议居间业务所必要的业务知识,本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乙方应当忠实履行以下义务: (1)勤勉履行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居间义务; (2)遵守证券市场的法律规范,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3)自主开发客户,不得吸揽甲方现有客户,不得截留甲方新客户; (4)从事居间活动或对外推荐甲方业务时,应向客户表明自己的居间人身份,客观履行各项告知义务,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5)从事居间活动时,不应对客户作出任何获利或者不会发生亏损的承诺或类似承诺,推荐甲方业务所使用的宣传资料和用语,应以甲方正式提供资料为限,或取得甲方书面认可; (6)从事居间活动时,有关媒介建立证券交易经纪关系的全部事项向甲方如实报告,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甲方利益; (7)乙方不得操纵、误导任何客户的意愿,不得从事有悖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有损甲方形象和荣誉的活动或行为,否则应当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8)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活动。 乙方违反以上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与声明 1、甲方应当忠实履行以下义务: (1)为乙方更好开展业务,甲方安排必要的业务培训;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给付居间报酬; 甲方违反以上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甲方声明:根据法律规定,甲方对客户的基本情况和交易数据等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仅受理客户本人的查询,甲方无义务向乙方提供客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所促成的客户。 第四条 居间报酬 1、报酬标准:乙方所促成客户当期交易量的 %。 其中,当期交易量,专指股票的交易量。 2、结算期间: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结算期间,计算当期交易量并支付报酬。 (1)按月结算,甲方应在次月第 个工作日前将当期报酬支付乙方。 (2)逐笔结算, 。 3、支付方式:甲方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1)转帐支付,甲方将当期报酬划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资金账户。 (2)现金支付, 。 4、本合同所称“乙方所促成客户”及“当期交易量”,以甲方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由双方共同确认。确认程序由甲方在其工作流程中安排。 第五条 其他约定 1、根据甲方经纪业务管理规定,应由客户本人到营业部办理的事宜不得由乙方代办,持有甲方认可的本人授权除外。 2、甲方对乙方促成客户所收取的佣金,不超过甲方在监管部门报备的浮动范围。如有特殊情况,由甲方与客户协商解决。 3、乙方自行负担从事居间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这些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报刊费、招待费等。乙方所促成客户使用营业部经营场地的房租和电子设备的折旧费,原则上由乙方担负,由甲方在当期支付的居间报酬中扣除,另有约定除外。 4、合同有效期内,未促成客户缔约或所促成客户未发生交易的,乙方不向甲方请求支付报酬及居间活动产生的各项费用。 5、乙方所得的居间报酬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纳税,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xxx证券 营业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附: 1、居间人基本情况表 2、居间人身份证复印件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合同范本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