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格式)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置 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严禁,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项目,报审批机关同意,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要求需要专题审批,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同意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第三条 本章程中各项条款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第二章 企业名称和住所第四条 企业名称
2、: 。第五条 住所: 。邮政编码:第三章 企业经营范围第六条 企业经营范围:法律、法规严禁,不经营;应经审批,未获同意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要求审批,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要求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相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比如;餐饮;零售药品。)第四章 企业注册资本第七条 企业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第八条 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必需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企业降低注册资本,还应该自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最少公告三次。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
3、理变更登记手续。第五章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法、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法、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以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 数额出资 方法设置时 缴付数额一期二期数额期限数额期限(注:企业注册资本能够分期缴付。企业设置时股东应该缴付法律、法规要求最低注册资本数额,其它部分能够选择在设置后一次性或分两期两种方法缴清。一次性缴付,应该在设置后十二个月内缴付其它部分;分两期缴付,第一期应该在设置之日起六个月内缴付其未缴部分50%,第二期应该在设置之日起三年内全部缴清。股东应依据实际情况如实设定本条款内容。)第十条 股东承诺:各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企业债务负担责
4、任。第十一条 企业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实书。第六章 股东出资方法、出资额和出资时间1.以货币出资25万元,总认缴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金50%。2以货币出资25万元,总认缴出资25万元,占注册资金50%。第七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 股东享受以下权利:(一)据其出资份额行使表决权;(二)有选举和被选举实施董事、监事权;(三)查阅、复制企业章程、股东会会议统计和财务会计汇报;(四)对企业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提议或质询;(五)要求企业为其签发出资证实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或出资证实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六)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置企业其它股东转让出资;(七)企业新
5、增资本时,原股东能够有限人缴出资,根据实缴出资百分比分取红利;(八)按企业章程相关要求转让和低压所持有股权。(九)企业终止,在企业办理清算完成后,根据世缴出资百分比分享剩下资产。第十三条 股东推行以下义务;(一)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负担哲人;(二)遵守企业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企业和其它股东利益;(三)应该按期足额缴纳企业章程中要求各自所认缴出资额;以货币出资,应该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如企业在银行开设帐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应该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企业名下手续;(四)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不按要求认缴金额出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股东负担违约责任;(五)企业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六)
6、保密企业商业机密;(七)支持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提议,促进企业业务发展。第八章 企业股权转让抵押第十二条 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一)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应该经过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它股东征求同意,其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视为同意转让。其它股东之百分之(半数以上)以上不一样意转让,不一样意转让股东应该购置该转让股权;不购置,视为同意转让。(二)经股东同意转让股权,在相同条件下,其它股东有优先购置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置权,协商确定各自购置百分比;协商不成,根据转让时各自实缴/认缴出资百分比行使优先购置权。第十
7、四条 受让人必需遵守本企业章程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第十五条 股东将其所持有企业股权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质押应该经其它股东70%同意。第九章 企业机构及其产生措施、职权、议事规则第十六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企业最高权力机构。第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一)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更改非由职员代表担任实施董事、监事,决定相关实施董事、监事酬劳事项;(三)审议同意实施董事工作汇报;(四)审议同意监事工作汇报;(五)审议同意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同意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七)对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企业债券作出决议;(
8、九)对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企业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企业章程;(十一)对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第十八条 股东会议事方法表决程序除相关要求外,根据本章程要求实施。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企业章程、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决议,和企业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企业形式决议,必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经过。股东会议由股东根据实缴/认缴出资百分比行使表决权;第十九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时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时会议每个月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该召开临时会议。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依据企业法相关要求行使权限。第二十条 召开股东会会议分,应该于会
9、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应但对所议事项决定作成会议统计,出席会议股东应该在会议统计上署名。第二十一条 实施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负责召集主持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二) 实施股东会决议;(三) 决定企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 制订企业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 制订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和填补亏损方案;(六) 制订企业增加或降低注册资本方案;(七) 拟订企业合并、分离、变更企业形式、解散方案;(八) 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九) 聘用企业经理、财务责任人,决定其酬劳事项;(十) 制订企业基础管理制度;第二十二条 实施董事任期三年(注:第届任期不得超出三
10、年)任期届满,能够连选连任。第二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 检验企业财务;(二) 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企业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律、企业章程者或股东会决议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免职提议;(三) 当实施懂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损害企业利益时,要求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纠正;(四) 提出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实施董事不推行企业法要求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 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 依据企业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要求,对实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监事能够列席董事会会议。第二十四条 企业向其它企业投资或为她人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股
11、东会会议决议。(注:本章程设定企业对投资、单项投资、担保最高限额)第二十五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由实施董事、董事长、经理担任。第二十六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第十一章 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七条 企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要求建立本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第二十八条 企业在每十二个月4月30日前将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汇报(经会计师事物所审计)送交各股东。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该每一会计年度终不时制作财务会计汇报并依法审查验证。财务会计汇报包含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隶属明细表:(一)资材负债表;(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表;(五)利润分配表;第三十条 企业应该在每十二个月
12、、会计年度终不时制作财务会计汇报,依法经审查验证,并在制成后10日内,报送企业全体股东。第三十一条 企业非陪当年税后利润时,应该提取利润百分之十列入企业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百分之 之百分之就 列入企业法定公益金,企业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企业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第三十二条 企业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填补上十二个月度企业亏损,在依据前天要求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该先用当年利润填补亏损第三十三条 企业提取公益金用于本企业职员集体福利。第三十四条 企业填补捆孙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根据股东出资百分比分配。第三十五条 企业聘用、解聘惩治企业审计业务回击师事物所,由股东会、
13、董事会决定。第十二章 股东认为需要要求其它事项第三十六条 企业解散事由。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能够解散:(一) 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二) 股东会决议解散;(三) 因企业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四)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消;(五) 人民法院依据企业法第一被八十三条要求给予解散;(六) 期待她解散事由。第三十七条 企业清算措施。企业企业法地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要求情况而解散,应该按企业法要求进行清算。清算期间,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和清算武官经营活动。企业财产按企业法要求清偿剩下财产,企业根据股东实缴出资百分比分配。第三十八条 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该制作清算汇报,报股东会或相关主管机关确定,并报送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企业登记,公告企业终止。第十三章 附则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签订,自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企业设置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第四十条 本章程未要求事项,按企业法相关要求实施。全体股东署名、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