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XX投资集团印信管理制度第一条 企业印信由总裁办公室负责管理。企业财务章及法人人名印鉴由资金财务部负责管理。总裁办公室指定专员担任印信管理员,该管理员负责负担印信全部管理责任。第二条 印信种类:1) 公章:经企业工商主管机构登记企业印章;2) 协议章:专用于签署多种协议、协议印章;3) 介绍信:用于证实相关事项或人员系企业认可书面凭证;4) 法人委托书:经企业法人签字确定或加盖公章委托文件。第三条 印信保管:印信由印信管理员统一保管,企业其它职员无权保管印信。放置印信保管柜钥匙,一把由印信管理员保留,另一把交企业总裁保留。第四条 签章:1) 职员需在相关文件上签章时,首先由用印人到印信管理
2、员处填写印信使用记录表,2) 经该职员主管经理或主管总裁审核后,报总裁审批,由印信管理员负责签章。3) 部门经理需签章,由主管总裁审核,报总裁审批。4) 若总裁不在企业,必需经两位以上副总裁共同审批,并由管理员在记录表备注中加以说明,方可签章,但总裁返司时应立即补审。5) 用印人须将印信记录表上内容填写完整,不然,印信管理员有权拒绝签章。6) 如协议、协议上已经有企业总裁签字,或企业发文已经企业总裁签发,印信管理员可直接签章,但应在印信使用记录表中说明。第五条 介绍信:1) 职员领用介绍信程序同签章。2) 介绍信根据编码次序使用,不能跨号使用。3) 管理员不能开具空白介绍信。4) 介绍信内容由
3、开信人提供,由管理员负责抄信,不得由开信人自行填写。第六条 法人委托书:企业职员需使使用方法人委托书,除推行签章程序外,必需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定。第七条 如需将企业公章、协议章带出企业,携章人必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经企业总裁签字同意。取章时,在印信使用记录表上要注明携章去地点;还章时,要将在外签章内容根据签章程序,在印信记录表上次序填写清楚,并写明还章时间及还章人。第八条 印信使用记录表为企业关键档案,需无限期保留,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销毁。第九条 企业印章发生损坏,由印信管理员负担保管责任;企业印章丢失时,应于发觉丢失二十四小时内办理公告事宜,如发生损坏,应于损坏后7天内办理完成更换事宜。印章如丢失,应解除印信管理员职务。企业变换印章,由印信管理员负责办理。第十条 严禁未推行程序,加盖印章。第十一条 关键协议、协议在签章前应由审计监察部审核。第十二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修订权、废止权在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