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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新规制度.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810176 上传时间:2024-06-0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0.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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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评管理措施,为规范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评、复审工作,特制订本制度。一、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5、压力容器操作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7、登高架设作业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需含有以下基础条件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职员;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疾病和生理缺点;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含有对应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参与国家要求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评并成绩合格;4、符合对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其它条件。5、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三、特种作业申报和考

2、评 1、申报单位依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置特种作业人员,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2、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 3、由安全管理部门联络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培训,其费用由企业负担,考试不合格者,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4、经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 5、“特种作业操作证”下发后,由安全管理部门保管,其使用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验证,超出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6、由安全管理部门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负责企业特种作业设备和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监督,检验。 7、各厂及部门负责所辖特种设备和作业人员管理。 8、由安全管理部门负

3、责特种作业人员界定和符合基础条件,凡经区级医院确定健康情况不宜继续从事所要求特种作业,其岗位要重新调正。 9、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评:(1)特种作业学员必需在其监护人严格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推行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培训负有全方面责任。(3)特种作业人员每六个月接收一次相关工种安全技术考评,经考评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若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评,经确定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4)持有特种作业证在超出使用期未进行复审验证,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因单位或本人原因,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则按

4、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应严格实施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在作业过程中发觉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责任人汇报。 1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复审 (1)依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和复审计划,按期安排对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 (2)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材料,按时间要求参与对应工种培训。 (3)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评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4)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5)经培训单位考评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

5、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资格。四、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1、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2、特种作业人员因常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3、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与安全培训和复审验证。 一、特种设备含义1、锅炉是指利用多种燃料、电或其它能源,将所盛装液体加热到一定参数,并对外输出热能设备,其范围要求为容积大于或等于30L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等于0.1MPa,且额定功率大于或等于0.1MW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2、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液体,承载一定压力密闭设备,其范围要求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且压力和容积乘

6、积大于或等于2.5MPaL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液体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且压力和容积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气瓶。3、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液体管状设备,其范围要求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1MPa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标准沸点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管道。4、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箱体或沿固定线路运行梯级,进行升降或平行运输人、货物机电设备,包含载人(货)电梯等。5、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

7、直升降或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机电设备,其范围要求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0.5t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等于2m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电动葫芦等。 6、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等特定区域使用专用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包含其所用材料、隶属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和安全保护装置相关设施。二、特种设备使用和管理 1、 特种设备在使用前,应该向当地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该置于该设备显著位置。 2 、安全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安全技术档案包含以下内容: (1) 特种设备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实

8、、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 特种设备定时检验和定时自行检验统计;(3) 特种设备日常使用情况统计;(4) 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侧量调控装置及相关隶属仪器仪表日常维护保养统计;(5) 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统计。 3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安全检验合格使用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时检验要求。未定时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特种设备,不准继续使用。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络对企业特种设备年检工作。5、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维修人员常常检验特种设备,发觉问题必需立即处理,严禁带病运行。6、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该制订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方法和救援预案。三、 特种设备法律责任1、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关键责任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特种设备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给降职、免职处分。触犯刑律,依据刑法相关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操作,在作业过程中发觉事故隐患,未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责任人汇报,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给批评教育、处分,触犯刑律,依据刑法相关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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