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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例会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程内部工作会议
第三章 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
第四章 项目各种专项会议
第五章 项目监理例会
第六章 其她会议
1.总则
1.1为便于例会程序化,提高会议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 合用于联合体合伙方内部工作会议、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项目各种专项会议和项目监理例会。
1.3双方市场部定期组织内部工作会议、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及项目各种专项会议。监理例会由监理公司主持,工程部参会,协调各方关系。
2.工程内部工作会议
2.1 召开时间:每周四13:30,紧急状况工程部经理暂时拟定。
2.2 召开地点:会议室。
2.3 参加人员:工程部全体成员。
2.4 会议由工程部经理主持,议程如下:
2.4.1 工程部各成员报告上周工作和筹划下周工作。
2.4.2 工程部经理对各工程部成员近期工作进行评述,安排下阶段工作,对各成员提出详细规定。
2.4.5 传达合伙局及公司关于批示。
2.4.6 员工内部业务及思想交流、探讨。
2.4.7 工程部资料员记录和整顿睬议内容。
3.项目部门工作现场协调会议
3.1 召开时间:依照工作需要拟定期间。
3.2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3 参加人员:公司关于领导、公司各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工程部经理或其他工程部人员,监理公司有关人员。
3.4 工程部资料员记录和整顿睬议内容。
3.5 会议重要内容:
3.5.1 简朴通报前次协调会到本次协调会期间项目质量、进度、安全等状况;
3.5.2 提出当前工程现场影响进度、质量、安全且尚未解决问题;
3.5.3 提出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问题及解决问题详细时间。
3.5.4 由工程部经理监督会议记录整顿睬议状况,形成《工程部协调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通过讨论得出一致意见,必要遵守执行,无端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要无条件执行。会议纪要也可作为施工现场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根据。
4.项目各种专项会议
4.1 召开时间:依照实际状况拟定。
4.2 召开地点:项目会议室。
4.3 专项会议分类:
4.3.1 常规性专项会议:基本问题专项会、图纸会审等;
4.3.2 非常规性专项会议:为解决工程部无法按常规程序解决问题而召开协调会议。
4.4 参加人员
4.4.1 常规性专项会议参加人员: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规划部、预算部工程师;
4.4.2 非常规性专项会议参加人员:公司关于领导、工程部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规划部和预算部工程师、被邀请专家;
4.5 由工程部经理指定与会工程部人员记录整顿睬议状况,形成《专项会议纪要》。本纪要是与会各方通过讨论得出一致意见,必要遵守执行。此会议纪要也可作为现场施工变更、补充预算和签证根据。
5.项目监理例会
5.1 召开时间:每周四14.:30,紧急状况总监理工程师暂时拟定。
5.2 参加单位:工程部某些成员、现场施工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成员。
5.3 主持人:总监理工程师。会议纪要由监理单位编写,经工程部审视后发放各与会单位。
5.4 会议重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工种、各工序配合。
5.5会议应由施工单位报告上周筹划完毕状况和本周筹划,以及本周在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浮现问题和采用相应办法;并报告上周监理例会提出问题贯彻状况。
5.6 先逐条总结前次监理例会提出问题贯彻状况并核算。再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讨论针对当前存在问题应采用详细办法,并得出统一意见。
5.7 监理单位记录并整顿睬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她经关于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结论性文献,与会各施工单位在收到文献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返馈。
5.8 达到统一意见各施工单位必要遵守执行,无端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要无条件执行。执行不力可采用经济性惩罚。
5.9 监理例会纪要中涉及费用变更内容,可作为结算根据,因此,工程部在监理单位发放会议纪要前对纪要要进行认真审核。
6.其她各会议:
6.1初次监理工程例会内容:
6.1.1 简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组织架构和员工分工。
6.1.2 检查施工单位开工前准备各项事宜(现场临建、暂时施工用水电、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和安全、卫生、纪律等)。
6.1.3 检查建设单位对合同履行状况(工地移送、图纸提供等)。检查监理单位人员状况。
6.1.4 监理工作程序交底,涉及进度筹划申报、审批流程、专项方案审批流程、工程验收流程(隐蔽验收、检查批验收、分某些项验收、中间验收等)、材料进场检查流程、工程延期审批流程、工程签证和零星工程委托流程、工程进度款申报审批流程、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监理工作表格用法、往来文献格式规定、公司有关制度等。
6.1.5 明确各方使用表样,明确记录时间和公文、验收、签证、支付手续。
6.1.5 明确工程例会地点、时间、议程、签发名单。
6.1.6 明确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交书面关于报表时间和内容。
6.1.7 明确本项目所采用监理手段。
6.2项目总包协调会
6.2.1 项目总包协调会原则上为每周一次,但在只有总包施工、分包较少主体构造施工阶段可暂不开展此工作,地点在总包会议室。
6.2.2 参加单位:工程部可跟据实际状况考虑与否安排人员参加,监理公司及各分包单位必要派员参加。
6.2.3 主持单位为总包单位,会议纪要由总包单位编写,并及时呈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6.2.4 会议重要议题为现场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各各单位、各工种、各工序协调配合。
6.2.5 先逐条总结前次总包协调例会提出问题贯彻状况并核算。再由总包单位主持讨论针对当前存在问题应采用详细办法,并得出统一意见。
6.2.6 总包单位记录并整顿睬议纪要,对于会议纪要或其她经关于方面共同讨论形成结论性文献,与会各施工单位在收到文献后应予以核对,如有疑惑或异议,应于收文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进行返馈。
6.2.7 达到统一意见各施工单位必要遵守执行,无端缺席方视为无异议,必要无条件执行。执行不力可采用经济性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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