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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天湖方解石矿年产20万吨采矿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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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天湖方解石矿 年产20万吨采矿整合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 1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先锋方解石矿位于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石门村,矿区范围为0.0937km2,由池州市兴业碳酸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8月出资建设,采矿证编号C3417002010086120071815,采矿规模5万t/a,采取地下开采方式。 海棠方解石矿紧邻海棠方解石矿,位于其东侧,矿区范围0.1826km2,由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7月出资建设,采矿证证号为:3417002010076130071431,开采规模10万t/a,采取地下开采方式。 由于两矿生产规模较小,且矿体相连,为最大限度利用资源和便于安全监管,根据《池州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关于调整石门方解石矿区整合方案的复函》 (池整规矿办[2009]1号)文件要求,池州市兴业碳酸钙公司先锋方解石矿和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贵池区海棠方解石矿积极参与整合,两矿于2009年停产待整合,并于次年取得池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意(池国土资函【2010】405号),整合后矿山更名为池州市贵池区天湖方解石矿,矿权归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所有。整合后,矿区面积调整为0.316km2,年生产能力为20万t/a。 万隆矿业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委托安徽金联地矿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天湖方解石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已获批,见附件);于2011年10月委托铜陵化工集团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天湖方解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已获批,见附件)。于2011年11月委托安徽省水利勘察设计院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已获批,见附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4月委托我院承担其《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天湖方解石矿年产20万吨采矿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我院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并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经济等自然、社会环境资料,并进行了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天湖方解石矿年产20万吨采矿整合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现呈报安徽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 1.2 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1.2.1 建设内容及工程特性 池州市万隆矿业有限公司天湖方解石矿年产20万吨采矿整合技改项目为技改整合项目,整合前后工程主要内容对照表如表1-1所示: ~ 45 ~ 表1-1 整合前、整合后工程主要内容对照表 工 程 名 称 整 合 前 整 合 后 备注 海棠矿区 先锋矿区 主体工程 (采矿工程) 采矿出矿 PD4、 PD5、PD6均出矿 PD1未进行采矿,PD2、PD3出矿 由PD1~PD7作为运输平硐 PD1、PD2、PD4保留,新增PD3、PD5、PD6、PD7、PD8五个平硐,原PD3、PD5、PD6封闭 辅助 工程 生产辅助设施 空压机室、材料库、机修室 空压机室、材料库、机修室 原海棠矿区的生产设施全部弃用,利用先锋矿区现有工业场地新建空压机室、材料库、机修室等 利用先锋方解石矿工业场地原址新建 生活办公区 设置办公楼、宿舍、工具房 设置办公室、宿舍、工具房 利用先锋矿区现有工业场地新建办公室、宿舍、工具房 利用先锋方解石矿工业场地原址新建 储运 工程 道路运输 矿内砂石路面 砂石路面 仍利用已有的矿内运输道路,并向南延伸连接至工业场地,硬化 利用已有道路,并进行道路硬化工程 废石堆场 共3处,分别位于PD4、PD5、PD6各平硐口 共3处,分别位于PD1、PD2、PD3各平硐口 对PD1~PD6平硐口的6处废石堆场全部进行清运;用于平整场地; 在工业场地东侧新设废石临时堆场 现有废石全部清运,新建废石临时堆场 矿石临时堆场 不设矿石临时堆场 不设矿石临时堆场 在PD1硐口前方标高约+345m处新设矿石临时堆场 新增矿石临时堆场 公用 工程 给水 无完善的给水系统 无完善的给水系统 生产用水取自矿井涌水,生活用水主要取自山溪水。 新增给水系统 排水 自流排放 自流排放 整合后,+300m水平水仓安装3台7.5kw固定水泵,一台工作、一台检修、一台备用。+300m中段涌水采用潜水泵排到+336平硐,自流外排。生活用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 新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供电 单独变电室 单独变电室 重新设变电室 利用先锋工业场地原址新建 供气 单独空压机室供气 单独空压机室供气 新设空压机房 利用先锋工业场地原址新建 通风 在各平硐内设局扇,未形成完善的通风系统 未形成完善的通风系统 中央抽出式通风方式,新鲜风流从平硐进风到中段运输平巷,冲洗采矿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污风从中段人行风井回风到上部回风中段,再进入回风平巷,最终由回风平硐内主风机抽出地表。 新建PD8作为回风平硐 环保 工程 井下防尘 采用湿式凿岩技术,爆堆洒水、定期清洗巷道 采用湿式凿岩技术,爆堆洒水、定期清洗巷道 新购设施 新购设备 地表抑尘 未采取措施 未采取措施 购置洒水车、安装水喷洒设施 新购设备 井下涌水处理 自流排放 自流排放 +300m井下水仓沉淀后打入+336m高位水池,部分用于生产,其余部分外排。 新增井下涌水处理系统 淋溶水处理 未采取措施 未采取措施 设置沉砂池 新增淋溶水收集系统 生活污水处理 无序排放 无序排放 整合后,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林地浇灌用水,不对外排放 新增生活污水收集系统 噪声防治 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 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减震 新上消声、隔声、减振等治理措施 新增隔声减震措施 固废处理处置 废石出井,共有3处废石临时堆场, 废石出井,设置3处废石临时堆场 废石清运。整合后,施工期废石和运营期废石在堆场暂存后回填采空区 现有废石堆场废弃,新建废石临时堆场 矿山生态 未采取措施 未采取措施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并制定矿山生态复垦计划,矿山建设和营运期做好生态保护,工业场地、堆场、运输道路等服役期满后及时复垦 新增水土保持措施,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及恢复措施 附件 1 评价项目经济技术及工程特性表如表1-2所示。 表1-2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名称 单位 指标 备注 1 查明资源储量 万t 181.96 111b+122b+333 2 矿床保有资源量 万t 173.67 122b+333 3 保有资源储量品位 % 54.87 Ca0 4 设计利用资源储量 万t 121.09 5 资源利用率 % 70 占保有储量比率 6 矿山生产规模 万t/a 20 7 设计采出资源储量 万t 96.87 8 设计采出矿石量 万t 101.97 9 产品方案 原矿 10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11 开拓方式 平硐—斜坡道 12 通风方式 中央抽出式 13 中段高度 m 20~36 14 矿块生产能力 t/d 260 15 采切比 m/KT 8.37 16 采矿方法 浅孔留矿 17 矿房回采率 % 98 矿块 18 全矿回采率 % 80 19 采矿贫化率 % 5 20 年工作日 d 330 每天3班,每班8h 21 服务年限 a 5.10 22 矿山基建期 月 12 23 矿山建设总投资 万元 575 24 年销售收入 万元 2520 矿石价值126元/吨 25 年生产成本 万元 1400 70元/吨 26 年销售税费 万元 340.2 包括资源税 27 年销售成本 万元 60 28 年销售利润 万元 719.8 29 年所得税 万元 179.95 30 年净利润 万元 539.85 31 投资利润率 % 93.88 32 投资返本期 年 1.07 静态 1.2.2 生产工艺 1.2.2.1 开采顺序 本矿体特点是埋藏浅、倾角陡、厚度相对稳定。矿山前期已完成了部分开拓工程,矿区现有开拓水平标高为+336m、+356m、+446m。 整合拟利用资源量的开采标高为+300m以上,矿体自上而下划分为八个中段,即+506m、+476m、+446m、+416m,+386m、+356m、+336m、+300m,中段高度20~36m。 各中段矿体沿走向每50m划分为一个矿块。中段自上而下开采,正常生产时,矿山保持一个生产中段和一个准备中段。中段内由里而外后退式回采,矿房回采时要根据选定的采矿方法采用自下而上开采。 矿山建设和生产期间要加强测绘工作,按设计要求留足矿柱,预防顶板事故发生。 浅孔留矿法开采时,考虑矿体下盘矿石自溜,开采爆破时矿体下盘部分围岩破碎混入,出矿时应人工分拣废石。 1.2.2.2 采矿方法 根据矿区地形地质条件、矿体赋存状态、围岩稳定性和矿山开采技术条件,结合矿区开采实践及矿山技术装备水平,拟采用无底部结构的浅孔留矿采矿法。 1.2.2.3 工艺流程 图4-1 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1.2.3 生产规模 整合前,海棠矿区采矿规模为10万吨/年,先锋矿区采矿规模为5万吨/年,经整合后,天湖矿区提升至20万吨/年。 1.2.4 建设周期和投资 项目工程总投资:515万元 环保投资:110.4万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9.2%。 1.3 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 (1)池州天湖方解石矿为整合项目,建设规模为年采矿20万吨。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规定,本工程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 ⑵ 根据《安徽省24个矿种小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修订),项目本次设计生产规模符合生产或在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5万t/a)。 ⑶ 根据《安徽省方解石矿开采行业准入条件》(皖经信非煤〔2010〕107号),2010年底前,年生产能力低于5万吨(含5万吨)的,依据皖政办〔2008〕18号文件精神予以关闭。项目本次设计生产规模符合准入条件的规定。 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安徽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属于《池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贵池甲山吴—石门高多金属矿、硫铁矿、方解石鼓励开采区”,属于《池州市贵池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中“贵池石门高铅锌矿、方解石鼓励开采区”。 本项目不在九华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范围以内,符合规划要求。 2 周围环境现状 2.1 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2.1.1 环境空气 2013年3月17日至3月23日,委托池州市环境监测站对监测点进行了连续7天的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通过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因子TSP、PM10、SO2、NO2监测指标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1.2 地表水 2013年3月17日、3月19日委托池州市环境监测站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93)进行连续2天的地表水采样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各现状监测断面监测指标均满足所执行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2.1.3 地下水 委托池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3月18日和3月19日对中段村和低岭脚村潜水井地下水监测点进行了现状监测。根据标准指数法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居民点的监测各项监测水质指标数值均低于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1.4 声环境 委托池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3月17日和3月18日对中段村(关心点),矿部,老屋方村(关心点)各布设1个监测点,共3个监测点位。厂界及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2类标准要求,沿线关心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可满足1类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2.1.5土壤和底泥环境 为了解矿山开采对矿区下游土壤和底泥的影响情况,特对矿区周边土壤和底泥采样进行分析。 项目堆场附近土壤和底泥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28-1995)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 2.1.6生态环境 ⑴ 评价项目影响范围内无全国重要生态影响功能区域,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主要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其生态服务功能主要为土壤保持、水源涵养等维持生态平衡,其产品功能主要为提供林产品。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特殊生态敏感区,属于重要生态敏感区; ⑵ 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以以森林生态系统占主导地位,区域内生态系统稳定性取决于人类的干扰程度; ⑶ 项目区土地利用类型以林地为主,现状调查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类型有以下几类:有林地、疏林地、采矿用地、道路少量的沟渠水系等,其中有林地875137公顷,占74.001%;疏林地106584公顷,占9.013%; ⑷ 项目评价范围内生物量为5908.87吨干重,矿权范围内的生物量为18.26吨干重,用地范围内的生物量为0.8079吨干重;项目区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物种较多,生物多样性程度较高。 总体来讲,区域生态环境质量较好,针对矿业经济的发展,应加强关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管理与监督、落实各项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的措施。 2.2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附有关图件)。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有关评价工作范围的规定,确定出本次评价范围。 表2-1 项目评价范围一览表 评价要素 评价范围 大气环境 以回风平硐为圆心, 2.5km为半径的圆形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 项目附近沟渠入平天河段共1.44km,入平天河下游3000m河段,全长约4.44km 地下水环境 采矿区边界外扩600-1000m 噪声 厂界外200m范围,包含运输道路两旁敏感点 生态环境 项目周边延伸1km的范围内 3、 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主要污染物类型、排放浓度、排放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和途径及其达标排放情况,对生态影响的途径、方式和范围; 3.1.1大气污染物 工程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井下凿岩、铲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爆破时产生的炮烟,以及大风天气下的堆场扬尘,交通运输时产生的道路扬尘。 3.1.1.1采矿通风粉尘 采矿过程的含尘气体主要来自采矿的凿岩、爆破、铲装等作业过程。在抑尘方面,采取湿式凿岩;爆破堆喷雾洒水、定期巷壁清洗、加强通风等措施,从产尘源头加强控制以达到抑尘的目的,当采取上述措施控制后,矿山井下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可降到0.05~2.0mg/m3。 全矿总通风量按最小风量24m3/s计,粉尘排放浓度以平均浓度2.0mg/m3计,则从风井排出的粉尘总量约1.37t/a。 3.1.1.2堆场扬尘 经与矿山、可研设计人员沟通,本项目经整合后,现有的平硐口出矿后直接运至矿石临时堆场,废石置于废石临时堆场。 项目在工业场地附近设置矿石临时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露天堆放。当在一定的风速条件下,堆场即可起尘。起尘量跟风速、物料含水量、物料大小等有关。通过在堆场周围设置洒水抑尘装置等措施后,这部分无组织排放量较少,约0.3t/a。 3.1.1.3道路运输扬尘 矿区内部运输以砂石路面为主,无硬化,矿区外部运输除有1.5km砂石路面外,以村村通水泥路面为主。通过清扫路面、购置洒水车洒水等措施后,这部分排放量较小,约2.1t/a。 3.1.14爆破废气 项目所用岩石炸药主要化学成份为硝酸铵(NH4NO4),其成份为:NH4NO4 89.85%、复合油4.7%、木粉5.2%,炸药年总用量为104t/a。 在正常生产时,每班爆破一次。爆破中NO2、CO产生系数分别按28.75g/kg、14.5g/kg炸药估算,可计算出爆破NO2、CO产生量分别为3t/a、1.5t/a。产生的污染物由回风平硐排出。 3.1.2水污染物 拟建工程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矿井涌水、废石堆场淋溶水、矿石堆场淋溶水、生活污水,水量和水质分别介绍如下: 3.1.2.1矿井排水 整合后,矿山采用集中排水,通过+300m水平井底水仓收集后打入+336m平台处沉淀水池,井底水仓容积为80m3,取长10m、宽4m、深2m,安装3台水泵。涌水经排水管斜巷和斜坡道扬至地表。地表沉淀池取长20m、宽5m、深2m,容积为200m3。 根据《安徽省池州市天湖方解石矿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预测结论,矿山+180m中段井下正常涌水量42t/d。 为了解矿井涌水水质,池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3月17日和3月18日对现有的矿井涌水水质进行了取样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1 矿井涌水水质 单位:mg/ L,pH值无量纲 污染物 采样时间 pH SS 总铜 氟化物 总铅 硫化物 矿井涌水 3月17日 7.29 37 0.208 0.68 0.107 0.02L 3月18日 7.25 28 0.197 0.78 0.113 0.02L GB8978-1996 6-9 70 0.5 10 1.0 1.0 从表3-1可知,本项目矿井涌水中各污染因子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3.1.2.2废石临时堆场、矿石临时堆场淋溶水 两矿整合前,设置了6处废石堆场,建设单位应积极进行整改,对现有堆场进行清运,对其迹地撒播草籽、植树进行生态恢复。 矿山整合后,基建期废石和营运期废石先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后用于采空区回填。 运营期,矿石需经矿石临时堆场暂存后外售。 在正常情况下,废石临时堆场和矿石临时堆场不会产生淋溶水,当在一定的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条件下将产生淋溶水,采用多年平均24h降雨量来计算堆场淋溶水量,则堆场一日水量按下式计算: Q=ɑĤ24F 式中:Q—日洪水总量(m3/d); Ĥ24—查安徽省暴雨参数多年最大24h降雨量均值为120mm ; F—汇水面积(m2),矿石临时堆场为1500m2,废石临时堆场为2340m2; ɑ—径流系数,取0.2。 将数值带入上式,求得矿石临时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一日洪水总量为92.16m3。 年采场排水量按多年平均降水量计算,贵池地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700mm,则堆场淋溶水年排水量为1305.6m3/a。 表3-2 堆场淋溶水计算结果 场地 年淋溶水量(m3/a) 日淋溶水量(m3/d) 沉淀池容积(m3) 废石堆场、矿石堆场 1305.6 92.16 200(20×5×2) 本次评价要求矿石临时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设截水沟、导流渠、下游设挡渣墙等,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对外排放。沉淀池容积需满足一日洪水总量水量要求,沉淀池容积为200 m3,取长20m、宽5m、深2m,壁厚25cm,底板厚25cm。 为了解废石临时堆场和矿石临时堆场淋溶水水质,池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3月18日对矿区废石进行了淋溶水水质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3-3 废石临时堆场淋溶水水质 单位:mg/ L,pH值无量纲 污染物 pH 铜 铅 镉 锌 砷 六价铬 镍 汞 氟化物 硫化物 废石堆场淋溶水 6.42 0.01L 0.01L 0.01L 0.01L 0.002 0.004L 0.01L 0000005L 0.23 0.02L GB8978-1996 6-9 0.5 1.0 1.5 2.0 0.5 0.5 1.0 0.05 10 1.0 从表3-3可知,本项目废石临时堆场淋溶水水质各污染因子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中一级标准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 3.1.2.3生活污水 本工程劳动定员为50人,项目生活用水量约为1500t/a,排污系数取0.8,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00t/a,主要污染物为COD、氨氮,产生浓度分别为300mg/L、25mg/L,产生量分别为0.36t/a、0.03t/a。 由于项目位于偏远地区,无完善的排水管网设施,且项目周边均为林地,项目拟将这部分生活污水收集后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林地浇灌。经处理后,COD、氨氮的排放浓度可降为100 mg/L、15mg/L,排放量分别为0.12t/a、0.018t/a。 3.1.3环境噪声 本项目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大部分高产噪设备(凿岩机、风机等)均位于井下。矿山营运期地表噪声源主要为空压机房等,产噪设备主要为空压机。矿山开采过程中主要噪声源源强及防治措施见下表。 表3-4 地表设备主要噪声源情况一览表 序号 噪声源 设备数量 声压级[dB(A)] 治理措施 降噪 效果 位置 1 空压机 3 95 隔声、减震 15~20 空压机房 3.1.4固体废物 3.1.4.1产生情况 本项目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是采矿产生的废石和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包括2个方面,一是施工期开拓产生的废石,二是运营期井下围岩。 本矿山开采废石产生量为6.2万t(折合约2.3万m3),其中施工期为1.9万吨(折合7028m3),运营期约为4.3万吨/年(折合约1.59万m3/年),服务年限内(5.1年)运营期废石产生量约为21.93万吨(折合约8.12万m3)。 3.1.4.2废石性质鉴定 为了确定废石的性质,池州市环境监测站于2013年3月18日对矿区废石进行了废石浸出毒性实验,实验结果见表3-5、表3-6。 表 3-5 废石腐蚀性鉴别试验结果 废石 样品来源 pH 天湖矿区废石 6.89 GB5085.3-2007 腐蚀性浓度限值 ≥12.5,≤2.0 GB8978-1996 排放限值 6~9 表3-6 废石浸出毒性试验结果 单位:mg/L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 (GB 5085.3—2007)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1 总铜 0.345 100 2.0 2 总镉 0.089 1 0.1 3 汞 0.00005L 100 0.05 4 砷 0.002 5 0.5 5 铅 0.124 5 1.0 6 锌 0.489 100 5.0 7 总硒 0.246 1 0.5 8 镍 5 1.0 9 六价铬 0.004L 5 0.5 10 氟化物 0.24 100 1.0 结合表 3-5和表3-6,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腐蚀性鉴别》(GB 5085.1—2007)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判断,评价项目废石不属于危险废物。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对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pH限值要求,评价项目废石属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1.4.3处理处置措施 整合后,矿区需平整现有工业场地,新建办公生产设施,并对矿区至中段村水泥公路之间的1.5km运输道路进行硬化。这部分工程约需废石3778m3。矿区现有堆积废石2208m3,仍需1570m3施工期废石补充。 矿区现有采空区面积为30800m3。整合后施工期和运营期废石可用于回填现有采空区。 3.1.5污染物排放“三本帐” 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见下表。 表3- 7 污染物排放情况“三本帐” 单位:t/a 类别 污染物 现有工程排放量 (两矿总排放量) 整合工程 排放量 以新带老 削减量 最终总排放量 增减变化 废气 粉尘 2.7 3.6 2.7 3.6 +0.9 NO2 2.25 3 2.25 3 +0.75 CO 1.125 1.5 1.125 1.5 +0.375 废水 COD 0.54 0.12 0.54 0 -0.54 NH3-N 0.045 0.018 0.045 0 -0.045 固 废 采矿废石 31500 (62000)0 31500 0 -31500 生活垃圾 12.3 16.5 12.3 16.5 +4.2 注:固废中的()表述产生量。 3.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附相关图件) 根据现场踏勘,矿山区域内总体地势北高南低,区域标高+922.3m~+241.6m,相对高差680.7m。矿区内最高点位于北东侧为+621.5m,最低点位于矿区北西侧为+325m,相对高差296.5m。矿区范围内地形起伏较大,沟谷切割较深,地势北东高南西低,山体自然坡度一般在10~40°之间,地貌主要为低山,分布于整个矿区范围内,山体植被覆盖率较高,可视范围内无居民点分布;山体南部+230m处和+260m处有中段村和低岭脚村居民。有一条小溪流从北至南经过矿区,汇入平天河。项目东南偏东约2500m处为清圲村,南面约1100m处为低岭脚村,西南偏南约1600m处为中段村。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本项目东北侧约2.3km处,与本项目之间有山体隔阻。 评价区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8。 交通运输沿线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9。 环境保护目标及各大气、生态环境评价范围见图3-1。 表3- 8 建设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方位 相对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及保护级别 1 地表水体 沟渠 S 临近 小溪 GB3838-2002Ⅲ类水体 平天河 S 1440 小河 2 大气 环境 清圲村 ESE 2500 19户67人 GB3095-1996二级标准 低岭脚村 S 1100 9户32人 中段村 SSW 1600 7户25人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 NE 2300 规划范围为120km2 GB3095-1996一级标准 3 地下水环境 区域地下水 / / / GB/T14848-93Ⅲ类水质 4 声环境 矿界 —— —— —— GB3096-2008 2类区 5 生态环境 动植物资源,物种多样性等 — 沿厂界延伸1000m范围内 — — 表3- 9 沿线交通运输噪声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目标名称 与道路方位 与道路中心线相对距离(m) 规模 环境功能及保护级别 1 声 环 境 中段村 道路北侧 12~90 7户25人 GB3096-2008 1类区 2 笑天湾村 道路北侧 115 2户7人 3 老屋方村 道路北侧 140 2户7人 道路南侧 17-90 10户35人 图3-1 环境保护目标及大气、生态评价范围示意图 3.3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环境敏感区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按不同环境要素和不同阶段介绍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3.3.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⑴ 评价因子 根据本项目污染特征,选择无组织排放的粉尘TSP作为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因子。 (2)预测范围 本项目预测范围选取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 因本项目采用两中段作业,上中段回采出矿,下中段进行开拓采准。整个生产服务年限中,PD8、PD7、PD6、PD5、PD5、PD4、PD3、PD2、PD1均会作为回风平硐使用,本次评价采用最不利的PD1作为预测对象。 因本项目废石临时堆场和矿石临时堆场紧邻布置,因此本次预测按一个面源考虑。 ⑶ 污染源强 由工程分析可知,正常工况下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源强见下表。 表3-10 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源强 面源编号 面源名称 长度(m) 宽度(m) 排放量(t/a) 标高(m) 1 +336m回风平硐 2.0 2.3 1.37 +336 2 废石、矿石临时堆场 48 100 0.3 +336 ⑷ 预测模式 预测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HJ2.2-2008)附录A推荐的估算模式进行环境影响预测。 ⑴ 预测结果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推荐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大气环境预测,预测结果见表8-3。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336m的回风平硐排放的粉尘在下风向50m处具有最大落地浓度值,为0.08506mg/m3,占标率为9.451%,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要求。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堆场扬尘在下风向56m处有最大落地浓度,为0.04983mg/m3,占标率为5.537%,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排放粉尘的污染源由于标高较高,大气扩散能力较强,下风向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因此环评认为项目运营期间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位于山坡,可视范围内无居民分布,由于山体的阻隔影响,项目排放的粉尘不会跨越山体给居民点造成不利影响。 九华山风景名胜区位于本项目东北约2.3km处,与本项目由山体阻隔,因此项目排放的粉尘不会跨越山体对九华山风景名胜区产生不利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区域最大落地浓度较小,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做到厂界达标。 3.3.2地表水影响预测评价 矿井涌水:项目矿井涌水排水量为42t/d,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涌水经水仓沉淀后,主要污染物SS浓度大大降低,根据监测站对井下涌水的水质监测结果,井下涌水水质良好,所有监测因子均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中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涌水经沉淀后排放,基本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即没有充分的固液分离,废水将携带固体颗粒进入直接排入纳污水体,矿井涌水未经过沉淀直接排放,SS排放浓度较高,至少为1g/L,在此种情况下,会对项目下游的沟渠、河流造成一定影响,并影响下游的农田灌溉功能,可能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因此,在生产中必须严加管理,加强管线巡检,杜绝废水不经沉淀处理外泄。 淋溶水:本项目设有废石临时堆场和矿石临时堆场,雨季会产生淋溶水,环评要求此次整合对矿石临时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进行规范化整治,设截水沟、挡墙,并设置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外排,因此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由于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0t/d,且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可处理达到一级排放标准后用于林地浇灌,不对外排放,基本不会对地表水造成较大影响。 3.3.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天湖方解石矿部分矿体位于地下水位以上,地下开采,根据矿区含水岩组类型、富水程度及矿体赋存和构造发育情况,矿山排水主要为大气降水及极少量的岩溶裂隙潜水。矿山建设期、生产期和闭矿期对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均有一定影响。矿山生产期和闭矿期的污染源均为堆场矿石、废石淋溶水。 (一)地下水水位、水量影响分析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及《核实报告》,大气降水及岩溶裂隙水为未来坑道开采后矿坑充水的主要补给来源,矿坑涌水量与坑道系统开采水平面积及地下水位降深相关,故选择公式: Q预=Q1· …………….① 式中: Q1—矿山开采至+356m标高,实际最大涌水量(m3/d)=65m3/d S—矿山开采至+300m标高实际水位降深(m); S=72.6m S1—矿山开采至+356m标高实际水位降深(m);S1=16.6m F—矿山最终开采坑道系统面积;F=53627m2 F1—矿山开采至+356m标高坑道系统面积;F1=30800m2 计算: Q预=65×=375.11(m3/d)≈375(m3/d) 由于矿山开采主要排泄的是大气降水补给的地下水,矿山开采结束后,地下水位能够很快的回复的开采之前的水位。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最低标高为+180m,因而矿区中心位置标高+180m以上地下水将被疏干,地下水位最大降幅为72.6m。根据吉哈尔特公式计算降落漏斗面积,采用如下公式: R=2S…………………………② K:渗透系数(m/d) 取0.056 S:水位降深 (m) 取72.6 H:潜水含水层厚度(m) 取172.6 计算得:R0=451m。即降落漏斗界线为坑道系统边沿外推451m,面积1151962m2。 (二)地下水质的环境影响预测 矿床位于皖南山区的山体之上,所处为地表分水岭下游,地面标高325~621.5m,植被覆盖率80%左右。区内无其它污染源,目前区内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 本矿体为方解石矿,矿体中含重金属及有毒元素极少,由于重金属在水中溶解性较差,多呈微粒状悬浮于水中,经土壤沉积、过滤、吸附后对地下水污染较小。类比同类矿山,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质基本无影响。 (三)居民用水的环境影响预测 评价区内最高点山顶标高+774m;最低点位于矿区南侧平天河谷底,标高约+244m左右,相对高差+530m。矿区地表水体主要为山间溪流汇集而成,受季节影响较明显,区内地表水资源一般。居民区距矿区大于500m,矿坑排水主要为矿坑涌水,基本不会对地表水体周边的农林用水产生影响。 3.3.4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项目运行期间,东、南、西、北厂界噪声的贡献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的地形北高南低,工业场地布置在相对较低的南侧,位于山谷中,四面环山,可视范围内无居民,距离最近的低岭脚村位于山体背面,对噪声有较强的遮挡,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3.3.5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⑴ 采矿废石环境影响分析 基建期废石和运营期废石需提升至地表,暂存于废石临时堆场。废石临时堆场的主要环境影响是降雨条件下淋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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