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创业基金”购买服务协议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应收账款债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XXX移动支付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丙方(金融信息服务方):XXX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甲乙丙三方就甲,乙双方通过丙方运营的“XXX”金融服务平台,“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进行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转让,丙方通过企业自己的“XXX”金融服务平台对甲,乙双方的供应链金融应收账款提供金融服务信息事宜,经过三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一、产品描述
1、产品基本情况
1.0 名称:“创业基金”大学生债权转让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
1.1 标的:大学生创业经纪人的创业贷款;
1.2 类型:定期支付收益,期满刚性兑付应收账款。
1.3 描述:“理财精品”金融产品允许甲方以固定的金额购买,符合条件的受让人为“XXX”金融服务平台,“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实名认证并绑定银行卡的注册会员。
1.4 该合约以电子交易程序签署为准,电子交易程序分为:“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 服务协议。
1.5 受让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在签订协议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自有资金,且能够保证所提供本人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以及所属资金的合法性,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需由有效监护人陪同。
应收账款明细
债务人
转让总金额
见上文
见产品说明
受让方明细
受让本金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年化收益
%(年)(以产品发布信息为准,按实际投资天数计算)
起息日期
见投资生效时间
到期日
以产品发布时间为准T+N
受让日期
以支付成功时间为准
还款方式
按期付息,一次还本
2、 金融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
2.1 认购币种: 人民币
2.2 购买方式:“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在线支付及线下支付
2.3 产品标准: 每份债权2980人民币,最小变动单位为2980元人民币,最多可认购100份。
2.4 闭锁期间:自甲方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收款成功之日起至甲方受让的应收账款收回之日止。
2.5 计息时间:首个计息日为投资款到账的下一个工作日。
2.6 开放时间:自委托协议闭锁期结束的第二个工作日。
2.7 退出: 甲方受让的应收账款在闭锁期内不得单方提前终止服务协议,但是可以委托“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金融服务平台转让,经平台转让或垫付后,甲方自动退出本计划。如乙方无法全额或部分支付本金及收益时,乙方或丙方或其他第三人向甲方垫付本金及收益后,即取得甲方所有对应权利,包括但是不限于应收账款、要求回购的权利及要求承担的担保权利等,甲方应对乙方或丙方或第三方行使追索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2.8 甲方收益及兑付:甲方的收益将按其处分相关应收账款实际应得的收益确认。甲方收回其受让的应收账款或处分其受让的应收账款后,甲方委托丙方将其本金及收益提取至指定账户。
2.9 工作日:以中国银行间交易日为工作日,节假日相应顺延。
3、 回购与兑付:
3.1 XXX移动支付有限公司承诺到期回购。
3.2 XXX移动支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对回购义务承担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
3.3 到期后回购与兑付业务可以在手机终端“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金融服务上完成,也可以在甲方指定业务网点进行,委托他人代理办理时,代理人须持有代理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并持乙方身份证原件;
3.4 乙方支持回购甲方账户所积累的全部或部分应得资金,回购价格按照协议收益为准;
4、 意外事件
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导致本计划金额对应的资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视为甲方就本计划资金进行了提前支取,本服务协议自动终止。自本服务协议终止后,甲方将不再享有相应收益。
5、 税费
因参加本计划所获收益如涉及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申报及承担,乙方及丙方不承担相关的税收及行政费用。
二、监护与继承:
1、甲方如果为未成年人,办理业务时应同时登记其法定监护人资料,法定监护人可在乙方成年以前全权处置乙方账户权益;
2、账户继承:甲方账户权益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是甲方指定人员或机构,如未指定则按照法定继承人顺序继承;
3、甲方为企业法人客户且账户权益由企业法人出资获得时,企业法人可以优先处置定期储存账户权益;但在该账户转换为个人账户后,企业法人的优先处置权丧失;
三、各方权益及责任
1)甲方权益及责任:
1、甲方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给丙方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法定监护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及银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其发生的任何变更或可能的变更,甲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否则由甲方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2、因银行卡交易平台网络问题所引起的账务差错,如在交易过程中有明确提示,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
3、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在签订协议时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自有资金,且能够保证所提供本人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以及所属资金的合法性,
4、协议到期时,甲方可以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选择续投“理财精品”,继续享受下一期投资收益。
2)乙方权益及责任:
1、乙方有权根据资信状态调查或案件调查的需要,将合法的经营资料提供给金融行业工会、社会征信机构或其他金融服务机构;甲方亦有权根据司法机关、金融监督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要求,依据法定程序,向上述机关提供相关资料。
2、乙方必须按与丙方的委托借款协议约定,履行债务方责任,必须保证按本借款理财合约按期兑付收益,到期刚性兑付甲方本金。
3、关于企业的任何变更或可能产生的变更(法人,股东结构,产品要素,重大亏损等事宜),乙方必须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公告,否则由丙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XXX移动支付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对回购义务承担不可撤消的无限连带责任。
3)丙方权益及责任:
1、丙方作为金融渠道平台运营商,必须正确提供乙方的产品说明及宣传,不得误导欺骗其广大注册会员;
2、丙方作为金融渠道平台运营商,必须保证甲方的个人注册信息安全,并保证不会将以上信息用于其它非法用途。
3、丙方提供给甲方的具体借款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关于借款人的任何变更或可能的变更(法人,股东结构,产品要素等),丙方必须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丙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4、因银行卡交易平台网络问题所引起的账务差错,丙方将积极履行调整义务。
5、丙方应按照协议约定,配合甲方完成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出入金程序,并保证出入金过程中资金安全到达乙方的收款账户。
6、协议到期时,如甲方要续投“理财精品”金融产品,乙方配合直接在手机终端完成续投选择,不需要支付本金,直接转存下一期合约。
四、风险揭示
根据本投资的情况和中国现行法规的有关条款,本项目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1.政策风险:本期投资产品是针对当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设计而成,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到本项目运营工作的正常进行。
2、价格波动风险:金融产品是在不断变动之中,虽然其价格上升的趋势较大,但仍然存在中短期回调的可能。
3、提前终止风险:在协议期内,如果乙方,丙方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项目的情况,丙方有权提前终止,客户可能面临不能按自我预期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在丙方提前终止该项目的情况下,应至少于终止日前30个工作日进行公告,并在终止日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账户内所积累的本息收益结算至甲方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个人现金账户。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自然灾害、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可能对本项目的成立、运作、回购与兑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对于由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丙方不承担责任。
五、项目变更与信息披露
在本项目提前终止或发生对本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之情形时,丙方将在“XXX”APP或微信或官网(www.XXX.net)发布详细信息,同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尽量通知到甲方。如乙方需要对本项目协议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应在补充前说明和修改生效日期前30日通过多种方法通知甲方,甲方不同意补充或修改后条款的,可在补充或修改生效前赎回全部账户权益,终止与丙方的委托关系,在该类情况下的赎回行为即使发生在封闭期,甲方不需要交纳违约金。
六、其他
1)甲乙丙双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及解除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文件的除外);
2)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与本合同有关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4)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时生效,电子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率。
七、争议解决
甲乙丙双方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有未尽事宜需要变更或终止协议,协议当事人须充分协商,协商不成,应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除争议事项外,本协议各方应继续履行各自的义务,并有权行使权利。
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永久保存在丙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各方均认可该电子协议的协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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