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医院洁净手术部经典建筑设计综合规范.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762305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81 大小:204.04KB 下载积分:1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院洁净手术部经典建筑设计综合规范.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1页
医院洁净手术部经典建筑设计综合规范.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 中国建设部 序言 本规范是依据建设部建标[]85号文要求,由卫生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会同相关设计、研究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坚固践经验,主动采纳科研结果,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和国外技术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终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包含10章和1个附录。关键内容是:要求了洁净手术部由洁净手术室和辅助用房组成,洁净手术部洁净度分为四个等级;各用房具体技术指标;对建筑环境、平面和装饰标准要求;洁净手术室必需配置基础装备及其安装要求;对作为规范关键内容空气调整和空气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要求了气流组织、系统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选择方案、结构和设计方法;还要求了适适用于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和消防设施配置标准;最终对施工、验收和检测标准、制度、方法做了必需要求。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需严格实施。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解释,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提议寄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黄化门43号;邮政编码:100009;电话:64076399、64076617(传真)]。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关键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卫生经济学会医疗卫生建筑专业委员会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同济大学 中国航天工业总企业第一研究院第一设计部 上海市卫生建设设计研究院 关键起草人:许钟麟梅自力于冬沈晋明郭大荣唐文传刘凤琴严建敏王铁林黄云树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5) 4洁净手术部用房技术指标(8) 5建筑(10) 5.1建筑环境(10) 5.2洁净手术部平面部署(10) 5.3建筑装饰(12) 6洁净手术室基础装备(14) 7空气调整和空气净化(16) 7.1净化空调系统(16) 7.2气流组织(18) 7.3净化空调系统部件和材料(20) 8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23) 8.1医用气体(23) 8.2给水排水(25) 8.3配电(26) 9消防(28) 10施工验收(29) 10.1施工(29) 10.2工程验收(29) 10.3工程检验(30) 附录A医用气体装置验收要求(38) 本规范用词说明(40) 附:条文说明(41) 1总则 1.0.1为使医院洁净手术部在设计、施工和验收方面既符合卫生学标准,又满足空气洁净技术要求,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适用于医院新建、改建、扩建洁净手术部(室)工程。 1.0.3洁净手术部建设必需遵守国家相关经济建设和卫生事业法律、法规。 1.0.4洁净手术部建设应重视空气净化处理这一关键,加强关键部位保护方法。在建筑上应以实用、经济为标准。 1.0.5洁净手术部所用材料必需有合格证或试验证实,有使用期限必需在使用期之内。所用设备和整机必需有专业生产合格证和铭牌;属于新开发产品、工艺,应有判定材料或试验证实材料。 1.0.6医院洁净手术部建设除应实施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和其它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术语 2.0.1洁净度100级cleanliness class 100 大于等于0.5μm尘粒数大于350粒/m3(0.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粒/m3(3.5粒/L);大于等于5μm尘粒数为0。 2.0.2洁净度1000级cleanliness  class 1000 大于等于0.5μm尘粒数大于35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0粒/m3(35粒/L);大于等于5μm尘粒数小于等于300粒/m3(0.3粒/L)。 2.0.3洁净度10000级cleanliness class 10000 大于等于0.5μm尘粒数大于35000粒/m3(35粒/L)到小于等于350000粒/m3(350粒/L);大于等于5μm尘粒数大于300粒/m3(0.3粒/L)到小于等于3000粒/m3(3粒/L)。 2.0.4洁净度100000级cleanliness class 100000 大于等于0.5μm尘粒数大于350000粒/m3(350粒/L)到小于等于3500000粒/m3(3500粒/L);大于等于5μm尘粒数大于3000粒/m3(3粒/L)到小于等于30000粒/m3(30粒/L)。 2.0.5洁净度300000级cleanliness class 300000 大于等于0.5μm尘粒数大于3500000粒/m3(3500粒/L)到小于等于10500000粒/m3(10500粒/L);大于等于5μm尘粒数大于30000粒/m3(30粒/L)到小于等于90000粒/m3(90粒/L)。 2.0.6洁净手术部clean operating department 由洁净手术室、洁净辅助用房和非洁净辅助用房组成自成体系功效区域。 2.0.7交竣状态洁净室(空态)asbuilt clean room 已建成并准备运行、含有净化空调全部设施及功效,但室内没有设备和人员洁净室。 2.0.8待工状态洁净室(静态)atrest clean room 室内净化空调设施及功效齐备,如有工艺设备,工艺设备已安装并可运行,但无工作人员时洁净室。 2.0.9运行状态洁净室(动态)operational clean room 正常运行、人员进行正常操作时洁净室。 2.0.10局部100级洁净区local clean zone with cleanliness class 100 以单向流方法,在室内局部地域建立洁净度等级为100级区域。 2.0.11等级上限upper class limit 等级含尘浓度上限最大值。 2.0.12浮游法细菌浓度airborne bacterial concentration 简称浮游菌浓度。在空气中随机采样,对采样培养基经过培养得出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浮游菌数,个/m3。 2.0.13沉降法细菌浓度depositing bacterial concentration 简称沉降菌浓度。用直径90mm培养皿在空气中暴露30min,盖好培养皿后经过培养得出菌落数(CFU),代表空气中能够沉降下来细菌数,个/皿。 2.0.14表面染菌密度density of surface contaminated bacterial 用特定方法擦拭表面并按要求培养后得出菌落数(CFU),代表该表面沾染细菌数,个/cm2。 2.0.15CFU(ColongForming Units) 经培养所得菌簇形成单位英文缩写。 2.0.16自净时间cleandown capability 在要求换气次数条件下,洁净手术室从污染后(比如停机后或一台手术后)低洁净度等级,恢复到固有静态高洁净度等级(比如开机后或另一台手术开始前要求等级)时间,min。 2.0.17基础装备basic equipment 为洁净手术室配置和手术室平面部署和建筑安装相关基础设施,不包含专用、移动和临时使用医疗仪器设备。 2.0.18完工验收completed acceptance 建设方对经过施工方调试使净化空调基础参数达成合格后洁净手术部施工、安装质量检验认可。 2.0.19综合性能评定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judgment 由第三方对已完工验收洁净手术部等级指标和技术指标进行全方面检测和评定。 2.0.20手术区operating zone 需要尤其保护手术台及其周围区域。Ⅰ级手术室手术区是指手术台两侧边最少各外推0.9m、两端最少各外推0.4m后(包含手术台)区域;Ⅱ级手术室手术区是指手术台两侧边最少各外推0.6m、两端最少各外推0.4m后(包含手术台)区域;Ⅲ级手术室手术区是指手术台四边最少各外推0.4m后(包含手术台)区域。Ⅳ级手术室不分手术区和周围区。Ⅰ级眼科专用手术室手术区每边大于1.2m。 2.0.21周围区surrounding zone 洁净手术室内除去手术区以外其它区域。 3洁净手术部用房分级 3.0.1洁净手术部用房分为四级,并以空气洁净度等级作为必需保障条件。在空态或静态条件下,细菌浓度(沉降菌法浓度或浮游菌法浓度)和空气洁净度等级全部必需符合划级标准。 3.0.2洁净手术室分级应符合表3.0.21要求,洁净辅助用房分级应符合表3.0.22要求。 表3.0.21洁净手术室分级 等 级 手术室名称 手术切口类别 适用手术提醒 Ⅰ 尤其洁净手术室 Ⅰ 关节置换手术、器官移植手术及脑外科、心脏外科和眼科等手术中无菌手术 Ⅱ 标准洁净手术室 Ⅰ 胸外科、整形外科、泌尿外科、肝胆胰外科、骨外科和一般外科中一类切口无菌手术 Ⅲ 通常洁净手术室 Ⅱ 一般外科(除去一类切口手术)、妇产科等手术 Ⅳ 准洁净手术室 Ⅲ 肛肠外科及污染类等 3.0.22关键洁净辅助用房分级   等级 用 房 名 称 Ⅰ 需要无菌操作特殊试验室 Ⅱ 体外循环灌注准备室 Ⅲ 刷手间消毒准备室预麻室一次性物品、无菌敷料及器械和精密仪器存放室护士站洁净走廊重症护理单元(ICU) Ⅲ 恢复(麻醉清醒)室和更衣室(二更)清洁走廊   3.0.3洁净手术室等级标准指标应符合表 3.0.31洁净手术室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等级 手术室名称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手术区 周围区 表面最大 染菌密度 (个/cm2) 空气洁净度等级手术区 周围区 Ⅰ 尤其洁净手术室   0.2个/30min· 90皿(5个/m3) 0.4个/30min· 90皿(10个/m3) 5 100级 1000级 Ⅱ 标准洁净手术室   0.75个/30min· 90皿(25个/m3) 1.5个/30min· 90皿(50个/m3) 5 1000级 10000级 Ⅲ 通常洁净手术室 2个/30min· 90皿(75个/m3) 4个/30min· 90皿(150个/m3) 5 10000级 100000级 Ⅳ 准洁净手术室 5个/30min· 90皿(175个/m3)   5 300000级   注:1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取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相交换算结果。 2Ⅰ级眼科专用手术室周围区按10000级要求。表3.0.32洁净辅助用房等级标准(空态或静态) 等级 沉降法(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 表面最大染菌密度 (个/cm2) 空气洁净度等级 Ⅰ 局部:0.2个/30min· 90皿(5个/m3) 其它区域0.4个/30min· 90皿(10个/m3) 5 局部100级 其它区域1000级 Ⅱ 1.5个/30min· 90皿(50个/m3) 5 10000级 Ⅲ 4个/30min·  90皿(150个/m3) 5 100000级 Ⅳ 5个/30min · 90皿(175个/m3) 5 300000级 注:浮游法细菌最大平均浓度采取括号内数值。细菌浓度是直接所测结果,不是沉降法和浮游法相交换算结果。3.0.4依据需要和相关标准要求,非洁净辅助用房应设置在洁净手术部非洁净区。 3.0.5当进行传染性疾病手术或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手术时,应遵照传染病管理措施,同时应建立负压洁净手术室,或采取正负压转换形式洁净手术室。 4洁净手术部用房技术指标 4.0.1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除细菌浓度(沉降菌法浓度或浮游菌法浓度)和洁净度等级应符合对应等级要求外,关键技术指标还应符合表4.0.1要求。 4.0.2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选择应符合下列标准: 1相互连通不一样洁净度等级洁净室之间,洁净度高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用房保持相对正压。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30Pa,不应因压差而产生哨音。 2相互连通相同洁净度等级洁净室之间,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气流方向,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压差。 3为预防有害气体外溢,预麻醉室或有严重污染房间对相通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 4洁净区对和其相通非洁净区应保持大于10Pa正压。 5洁净区对室外或对和室外直接相通区域应保持大于15Pa正压。 6洁净手术室手术区(含Ⅰ级洁净辅助用房局部100级区)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和洁净手术室换气次数,是确保要求洁净度并在运行中不超出要求自净时间,所必需满足指标。 7眼科手术室工作面高度截面平均风速比其它手术室宜降低1/3。 8和手术室直接连通房间温湿度和手术室要求相同。 9对技术指标项目、数值、精度等有特殊要求房间,应按实际要求设计,但不应低于表4.0.1标准。 10表4.0.1中未列出名称房间可参考用途相近房间确定其指标数值。 5建筑 5.1建 筑 环 境 5.1.1新建洁净手术部在医院内位置,应远离污染源,并在所在城市或地域最多风向上风侧;当有最多和靠近最多两个盛行风向时,则应在全部风向中含有最小风频风向(比如东风)对面(则为西面)确定洁净手术部位置。 5.1.2洁净手术部应自成一区,并宜和其有亲密关系外科护理单元临近,宜和相关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给室、血库等路径短捷。 5.1.3洁净手术部不宜设在首层和高层建筑顶层。 5.2洁净手术部平面部署 5.2.1洁净手术部必需分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之间必需设缓冲室或传输窗。 5.2.2洁净区内宜按对空气洁净度等级不一样要求分区,不一样区之间宜设置分区隔断门。 5.2.3洁净手术部内部平面和通道形式应符合便于疏散、功效步骤短捷和洁污分明标准,依据医院具体平面,在尽端部署、中心部署、侧向部署及环状部署等形式中选择洁净手术部适宜布局;在单通道、双通道和多通道等形式中按以下标准选择适宜通道形式: 1单通道部署应含有污物可就地消毒和包装条件; 2多通道部署应含有对人和物均可分流条件; 3洁、污双通道部署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4中间通道宜为洁净走廊,外廊宜为清洁走廊。 5.2.4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处于手术部内干扰最小区域。 5.2.5洁净手术部平面部署应对人员及物品(敷料、器械等)分别采取有效净化步骤(图5.2.5)。净化程序应连续部署,不应被非洁净区中止。 图5.2.5洁净手术部人、物净化步骤5.2.6人、物用电梯不应设在洁净区。当只能设在洁净区时,出口处必需设缓冲室。 5.2.7在人流通道上不应设空气吹淋室。在换车处应设缓冲室。 5.2.8负压洁净手术室和产生严重污染房间和其相邻区域之间必需设缓冲室。 5.2.9缓冲室应有洁净度等级,并和洁净度高一侧同级,但不应高过1000级。缓冲室面积不应小于3m2。 5.2.10每2~4间洁净手术室应单独设置1间刷手间,刷手间不应设门;刷手间也可设于洁净走廊内。 5.2.11应有专用污物集中地点。 5.2.12洁净手术部不应有抗震缝、伸缩缝等穿越,当必需穿越时,应用止水带封闭。地面应做防水层。 5.3建 筑 装 饰 5.3.1洁净手术部建筑装饰应遵照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轻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总标准。 5.3.2洁净手术部内地面应平整,采取耐磨、防滑、耐腐蚀、易清洗、不易起尘和不开裂材料制作。可采取现浇嵌铜条水磨石地面,以浅底色为宜;有特殊要求,可采取有特殊性能涂料地面。 5.3.3洁净手术部内墙面应使用不易开裂、阻燃、易清洗和耐碰撞材料。墙面必需平整、防潮防霉。Ⅰ、Ⅱ级洁净室墙面可用整体或装配式壁板;Ⅲ、Ⅳ级洁净室墙面也可用大块瓷砖或涂料。缝隙均应抹平。 5.3.4洁净手术部内墙面下部踢脚必需和墙面齐平或凹于墙面;踢脚必需和地面成一整体;踢脚和地面交界处阴角必需做成R≥40mm圆角。其它墙体交界处阴角宜做成小圆角。 5.3.5洁净手术部内墙体转角和门竖向侧边阳角应为圆角。通道两侧及转角处墙上应设防撞板。 5.3.6洁净手术部内和室内空气直接接触外露材料不得使用木材和石膏。 5.3.7洁净手术部如有技术夹层,应进行简易装修,其地面、墙面应平整耐磨,地面应做好防水,顶、墙应做涂刷处理。 5.3.8洁净手术部内严禁使用可连续挥发有机化学物质材料和涂料。 5.3.9洁净手术室净高宜为2.8~3.0m。 5.3.10洁净手术室门,净宽不宜小于1.4m,并宜采取电动悬挂式自动推拉门,应设有自动延时关闭装置。 5.3.11洁净手术室应采取人工照明,不应设外窗。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设外窗,但必需是双层密闭窗。 5.3.12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全部拼接缝必需平整严密。 5.3.13洁净手术室应采取防静电方法。 5.3.14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必需设置插座、开关、器械柜、观片灯等均应嵌入墙内,不突出墙面。 5.3.15洁净手术室和洁净辅助用房内不应有明露管线。 5.3.16洁净手术室吊顶及吊挂件,必需采取牢靠固定方法。洁净手术室吊顶上不应开设人孔。 6洁净手术室基础装备 6.0.1每间洁净手术室基础装备应符合表6.0.1要求。 表6.0.1洁净手术室基础装备 装备名称 最低配置数量无影灯 手术台 1套/每间 计时器 1台/每间 医用气源装置 1只/每间 麻醉气体排放装置 2套/每间 免提对讲电话 1套/每间 观片灯(嵌入式) 1部/每间 清洗消毒灭菌装置 3联/小型每间、4联/中型每间、6联/大型每间 药品柜(嵌入式) 1套/每2间 器械柜(嵌入式) 1个/每间 麻醉柜(嵌入式) 1个/每间 输液导轨或吊钩4个 1个/每间 统计板 1套/每间1块/每间   6.0.2无影灯应依据手术室尺寸和手术要求进行配置,宜采取多头型;调平板位置应在送风面之上,距离送风面不应小于5cm。 6.0.3手术台长向应沿手术室长轴部署,台面中心点宜和手术室地面中心相对应。 6.0.4手术室计时器宜采取麻醉计时、手术计时和通常时钟计时兼有计时器,手术室计时器应有时、分、秒清楚标识,并配置计时控制器;停电时能自动接通自备电池,自备电池供电时间不应低于10h。计时器宜设在患者不易看到墙面上方,距地高度2m。 6.0.5医用气源装置应分别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右侧顶棚和靠近麻醉机墙面下部,距地高度为1.0~1.2m;麻醉气体排放装置也应设置在手术台病人头侧。 6.0.6观片灯联数可按手术室大小类型配置,观片灯应设置在术者对面墙上。 6.0.7器械柜、药品柜宜嵌入病人脚侧墙内方便位置;麻醉柜应嵌入病人头侧墙内方便操作位置。 6.0.8输液导轨(或吊钩)应在手术台上方顶棚上,和手术台长边平行,长度应大于2.5m,轨道间距宜为1.2m。 6.0.9统计板为暗装翻板,小型统计板长500mm,宽400mm;大型统计板长800mm,宽400mm。统计板打开后离地1100mm,收折起来应和墙面齐平。 6.0.10清洗消毒灭菌装置如不能设置在手术室内,亦可集中设于手术室准备间或消毒间中。 6.0.11如需设冷暖柜,应设在药品室内,冷柜温度为4±2℃,暖柜温度为50±2℃。 6.0.12嵌入墙内设备,应和墙面齐平,缝隙涂胶;或其正面四边应做不锈钢翻边。 7空气调整和空气净化 7.1净化空调系统 7.1.1净化空调系统宜使洁净手术部处于受控状态,应既能确保洁净手术部整体控制,又能使各洁净手术室灵活使用。洁净手术室应和辅助用房分开设置净化空调系统;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应每间采取独立净化空调系统,Ⅲ、Ⅳ级洁净手术室可2~3间适用一个系统;新风可采取集中系统。各手术室应设独立排风系统。有条件时,可在送、回、新、排风各系统上采取定风量装置。 7.1.2Ⅲ级以上(含Ⅲ级)洁净手术室应采取局部集中送风方法,即把送风口直接集中部署在手术台上方。 7.1.3净化空调系统空气过滤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最少设置三级空气过滤。 2第一级应设置在新风口或紧靠新风口处,并符合7.3.10条要求。 3第二级应设置在系统正压段。 4第三级应设置在系统末端或紧靠末端静压箱周围,不得设在空调箱内。 7.1.4洁净用房内严禁采取一般风机盘管机组或空调器。 7.1.5准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可采取带亚高效过滤器或高效过滤器净化风机盘管机组,或立柜式净化空调器。 7.1.6当整个洁净手术部另设集中新风处理系统时,新风处理机组应能在供冷季节将新风处理到小于要求室内空气状态点焓值。 7.1.7每间手术室新风量应按下列要求确定,并取其最大值: 1按表4.0.1中新风换气次数计算新风量。 2赔偿室内排风并能保持室内正压值新风量。 3人员呼吸所需新风量。 当最大值低于表7.1.6中要求时,应取表7.1.6中对应数值。 表7.1.6手术室新风量最小值 手术室等级 每间最小新风量(m3/h) Ⅰ 1000(眼科专用800) Ⅱ 800 Ⅲ 600   7.1.8洁净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新风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采取防雨性能良好新风口,并在新风口处采取有效防雨方法。 2新风口进风速度应小于3m/s。 3新风口应设置在高于地面5m、水平方向距排气口3m以上并在排气口上风侧无污染源干扰清净区域。 4新风口不应设在机房内,也不应设在排气口上方。 5宜安装气密性风阀。 7.1.9手术室排风系统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手术室排风系统和辅助用房排风系统应分开设置。 2各手术室排风管可单独设置,也可并联,并应和送风系统联锁。 3排风管上应设对≥1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80%高中效过滤器和止回阀。 4排风管出口不得设在技术夹层内,应直接通向室外。 5每间手术室排风量不宜低于200m3/h。 7.1.10手术室空调管路应短、直、顺,尽可能降低管件,应采取气流性能良好、涡流区小管件和静压箱。管路系统不应使用软管。 7.1.11不得在Ⅰ、Ⅱ、Ⅲ级洁净手术室和Ⅰ、Ⅱ级洁净辅助用房内设置采暖散热器,但可用辐射散热板作为值班采暖。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如需设采暖散热器,应选择光管散热器或辐射板散热器等不易积尘又易清洁类型,并应设置防护罩。散热器热媒应为不高于95℃热水。 7.1.12手术部使用冷热源,应考虑整个洁净手术部或几间手术室净化空调系统能在过渡季节使用可能性。 7.2气 流 组 织 7.2.1Ⅰ~Ⅲ级洁净手术室内集中部署于手术台上方送风口,应使包含手术台一定区域处于洁净气流形成主流区内。送风口面积应不低于表7.2.1列出数值,并不应超出其1.2倍。 表7.2.1洁净手术室送风口集中部署面积 手术室等级〖〗送风口面积(m2)Ⅰ级续表7.2.1 手术室等级〖〗送风口面积(m2)Ⅱ级〖〗Ⅲ级〖〗7.2.2100级洁净区(室)气流必需是单向流,高效过滤器满布比和洁净气流满布比应符合7.2.3条要求,运行中工作区截面平均风速应符合表4.0.1要求,速度均匀度宜符合10.3.5条要求。 7.2.3100级洁净区末级高效过滤器集中部署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平行于装饰层或均流层部署在静压箱下部送风面上时,过滤器满布比应大于0.75。 过滤器满布比=高效过滤器净截面积〖〗部署高效过滤器截面总面积 2当部署在静压箱侧面时,应单侧或对侧部署,侧面过滤器满布比不应小于0.75,静压箱内气流应有充足混合方法。 3当受到层高和不许可在室内维修限制时,可采取有阻漏功效送风面而把过滤器部署在静压箱之外,但应尽可能靠近静压箱,静压箱内气流应有充足混合方法;洁净气流满布比应大于0.85。 洁净气流满布比=送风面上洁净气流经过面积〖〗送风面总面积 7.2.4低于100级洁净区,当集中部署送风口时,送风口内末级高效过滤器能够集中部署,也能够分散部署,但在送风面上必需设置均流层。 7.2.5洁净手术部全部洁净室,应采取双侧下部回风;在双侧距离不超出3m时,可在其中一侧下部回风,但不应采取四角或四侧回风。洁净走廊和清洁走廊可采取上回风。 7.2.6下部回风口洞口上边高度不应超出地面之上0.5m,洞口下边离地面不应低于0.1m。Ⅰ级洁净手术室回风口宜连续部署。室内回风口气流速度不应大于1.6m/s,走廊回风口气流速度不应大于3m/s。 7.2.7洁净手术室均应采取室内回风,不设余压阀向走廊回风。 7.2.8洁净手术室必需设上部排风口,其位置宜在病人头侧顶部。排风口进风速度应小于2m/s。 7.2.9Ⅰ、Ⅱ级洁净手术室内不应另外加设空气净化机组。 7.3净化空调系统部件和材料 7.3.1空调设备选择除应满足预防微生物二次污染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净化空调机组内表面及内置零部件应选择耐消毒药品腐蚀材料或面层,材质表面应光洁。 2内部结构应便于清洗并能顺利排除清洗废水,不易积尘和滋生细菌。 3表面冷却器冷凝水排出口,应设能自动防倒吸并在负压时能顺利排出冷凝水装置。在除湿工况时,应在系统运行3min内排出水来。凝结水管不能直接和下水道相接。 4各级空气过滤器前后应设置压差计,测量接管应通畅,安装严密。 5不应采取淋水式空气处理器。当采取表面冷却器时,经过盘管所在截面气流速度不应大于2m/s。 6空调机组中加湿器宜采取干蒸汽加湿器,在加湿过程中不应出现水滴。加湿水质应达成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加湿器材料应抗腐蚀,便于清洁和检验。 7加湿设备和其后空调设备段之间要有足够距离。Ⅰ~Ⅲ级洁净用房净化空调系统高效过滤器之前系统内空气相对湿度不宜大于75%。 8空调机组箱体密封应可靠。当机组内保持1000Pa静压值时,洁净度等于或高于1000级系统,箱体漏风率不应大于1%;洁净度低于1000级系统,箱体漏风率不应大于2%。 7.3.2风管应采取平整、光滑、坚固、耐侵蚀材料制作。 7.3.3消声器或消声部件用材应能耐腐蚀、不产尘和不易附着灰尘,其填充料不应使用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7.3.4软接头材料应为双层,里层光面朝里,外层光面朝外。 7.3.5净化空调系统中各级过滤器应采取一次抛弃型。 7.3.6净化空调系统中使用末级过滤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不得用木框制品; 2成品不应有刺激味; 3使用风量不宜大于其额定风量80%。 7.3.7静电空气净化装置不得作为净化空调系统末级净化设施。 7.3.8当送风口集中部署时,末级过滤器宜采取钠焰法效率不低于99.99%B类高效空气过滤器;当风口按常规分散部署时,Ⅳ级洁净手术室和Ⅲ、Ⅳ级洁净辅助用房末级过滤器可用对≥0.5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95%亚高效空气过滤器。 7.3.9洁净手术室内回风口必需设过滤层(器)。当系统压力许可时,应设对≥1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中效过滤层(器),回风口百叶片应选择竖向可调叶片。必需时回风口可设置碳纤维过滤器。 7.3.10系统中第一级新风过滤,应采取对≥5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粗效过滤器、对≥1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50%中效过滤器和对≥0.5μm大气尘计数效率不低于95%亚高效过滤器三级过滤器组合。必需时,可单独设置新风管道,并加设吸附有害气体装置。 7.3.11制作风阀轴和零件表面应镀锌或喷塑处理,轴套应为铜制,轴端伸出阀体处应密封处理,叶片应平整光滑,叶片开启角度应有标志,调整手柄固定时应可靠。 7.3.12净化空调系统和洁净室内和循环空气接触金属件必需防锈、耐腐,对已做过表面处理金属件因加工而暴露部分必需再做表面保护处理。 8医用气体、给水排水、配电 8.1医用气体 8.1.1气源及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给洁净手术部用医用气源,不管气态或液态,全部应按日用量要求贮备足够备用量,通常不少于3d。 2洁净手术部可设下列多个气源和装置:氧气、压缩空气、负压吸引、氧化亚氮、氮气、二氧化碳和氩气和废气回收等,其中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装置必需安装。气体终端气量必需充足、压力稳定、可调整。 3洁净手术部用气应从中心供给站单独接入;若中心站专供手术部使用,则该站应设于非洁净区临近洁净手术部位置。中心站气源必需设双路供给,并含有人工和自动切换功效。 4供洁净手术部气源系统应设超压排放安全阀,开启压力应高于最高工作压力0.02MPa,关闭压力应低于最高工作压力0.05MPa,在室外安全地点排放,并应设超压欠压报警装置。多种气体终端应设维修阀并有调整装置和指示。终端面板依据气体种类应有显著标志。 5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终端可选择悬吊式和暗装壁式,其中一个为备用。多种终端接头应不含有交换性,应选择插拔式自封快速接头,接头应耐腐蚀、无毒、不燃、安全可靠、使用方便。每类终端接头配置数量应按表8.1.11确定。 表8.1.11每床终端接头最少配置数量(个) 用房名称 氧气 压缩空气 负压吸引 手术室 2 1 2 恢复室 1 1 2 预麻室 1 1 1   1注:预麻室如需要可增设氧化亚氮终端。 6终端压力、流量、日用时间应按表8.1.12确定。 表8.1.12终端压力、流量、日用时间 气体种类 单嘴压力(MPa) 流量单嘴流(L/min) 日用时间(min) 同时使用率(%) 氧气 0.40~0.45 10~80 120(恢复室1440) 50~100 负压吸引 -0.03~-0.07 30 120(恢复室1440) 100 压缩空气 0.45~0.9 60 60 80 氮气 0.90~0.95 230 30 10~60 氧化亚氮 0.40~0.45 4 120 50~100 氩气 0.35~0.40 0.5~15 120 80 二氧化碳 0.35~0.40 10 60 30   8.1.2气体配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手术部负压吸引和废气排放输送导管可采取镀锌钢管或非金属管,其它气体可选择脱氧铜管和不锈钢管; 2气体在输送导管中流速应小于10m/s; 3镀锌管施工中,应采取丝扣对接; 4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管道安装应单独做支吊架,不许可和其它管道共架敷设;其和燃气管、腐蚀性气体管距离应大于1.5m且有隔离方法;其和电线管道平行距离应大于0.5m,交叉距离应大于0.3m,如空间无法确保,应做绝缘防护处理; 5洁净手术部医用气体输送管道安装支吊架间距应满足表8.1.2要求。铜管、不锈钢管道和支吊架接触处,应做绝缘处理以防静电腐蚀; 表8.1.2支吊架间距 管道公称直径(mm) 4~8 8~12 12~20 20~25 ≥25 支吊架间距(m) 1.0 1.5 2.0 2.5 3.0 6凡进入洁净手术室多种医用气体管道必需做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中心供给站高压汇流管、切换装置、减压出口、低压输送管路和二次减压出口处全部应做导静电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7医用气体导管、阀门和仪表安装前应清洗内部并进行脱脂处理,用无油压缩空气或氮气吹除洁净,封堵两端备用,严禁存放在油污场所; 8暗装管道阀门检验门应采取密封方法。管井上下隔层应封闭。医用气体管道不许可和燃气、腐蚀性气体、蒸汽和电气、空调等管线共用管井; 9吸引装置应有自封条件,瓶里液体吸满时能自动切断气源; 10洁净手术室壁上终端装置应暗装,面板和墙面应齐平严密,装置底边距地1.0~1.2m,终端装置内部应洁净且密封。 8.2给 水 排 水 8.2.1给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手术部内给水系统应有两路进口,管道均应暗装,并采取防结露方法;管道穿越墙壁、楼板时应加套管。 2供给洁净手术部用水水质必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刷手用水宜进行除菌处理。 3洁净手术部内盥洗设备应同时设置冷热水系统;蓄热水箱、容积式热交换器、存水槽等贮存热水不应低于60℃;当设置循环系统时,循环水温应在50℃以上。 4洁净手术部刷手间刷手池应设置非手动开关龙头,按每间手术室不多于2个龙头配置。 5给水管和卫生器具及设备连接必需有空气隔断,严禁直接相连。 6给水管道应使用不锈钢管、铜管或无毒给水塑料管。 8.2.2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手术部内排水设备,必需在排水口下部设置高水封装置。 2洁净手术室内不应设置地漏,地漏应设置在刷手间及卫生器具旁且必需加密封盖。 3洁净手术部应采取不易积存污物又易于清扫卫生器具、管材、管架及附件。 4洁净手术部卫生器具和装置污水透气系统应独立设置。 5洁净手术室排水横管直径应比常规大一级。 8.3配电 8.3.1配电线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手术部必需确保用电可靠性,当采取双路供电源有困难时,应设置备用电源,并能在1min内自动切换。 2洁净手术室内用电应和辅助用房用电分开,每个手术室干线必需单独敷设。 3洁净手术部用电应从本建筑物配电中心专线供给。依据使用场所要求,关键选择TN—S系统和IT系统两种形式。 4洁净手术部配电管线应采取金属管敷设,穿过墙和楼板电线管应加套管,套管内用不燃材料密封。进入手术室内电线管穿线后,管口应采取无腐蚀和不燃材料封闭。特殊部位配电管线宜采取矿物绝缘电缆。 8.3.2配电、用电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洁净手术部总配电柜,应设于非洁净区内。供洁净手术室用电专用配电箱不得设在手术室内,每个洁净手术室应设有一个独立专用配电箱,配电箱应设在该手术室外廊侧墙内。 2各洁净手术室空调设备应能在室内自动或手动控制。控制装备显示面板应和手术室内墙面齐平严密,其检修口必需设在手术室之外。 3洁净手术室内电源宜设置漏电检测报警装置。 4洁净手术室内严禁设置无线通讯设备。 5洁净手术室内医疗设备用电插座,在每侧墙面上最少应安装3个插座箱,插座箱上应设接地端子,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如在地面安装插座,插座应有防水方法。 6洁净手术室内照明灯具应为嵌入式密封灯带,灯带必需部署在送风口之外。只有全室单向流洁净室许可在过滤器边框下设单管灯带,灯具必需有流线型灯罩。手术室内应无强烈反光,大型以上(含大型)手术室照度均匀度(最低照度值〖〗平均照度值)不宜低于0.7。 7洁净手术室内可依据需要安装固定式或移动式摄像设备。 8.3.3洁净手术室配电总负荷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并不应小于8kV·A。 8.3.4洁净手术室必需有下列可靠接地系统: 1全部洁净手术室均应设置安全保护接地系统和等电位接地系统。 2心脏外科手术室必需设置有隔离变压器功效性接地系统。 3医疗仪器应采取专用接地系统。 8.3.5弱电系统应视需要设置或预留接口。 9消防 9.0.1洁净手术部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建筑物内。 9.0.2洁净手术部宜划分为单独防火分区。当和其它部位处于同一防火分区时,应采取有效防火防烟分隔方法,并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隔墙和其它部位隔开;和非洁净手术部区域相连通门应采取耐火极限不低于乙级防火门(直接通向敞开式外走廊或直接对外门除外),或其它对应防火技术方法。 9.0.3洁净手术部技术夹层和手术室、辅助用房等相连通部位应采取防火防烟方法,其分隔体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9.0.4当需要设置室内消火栓时,可不在手术室内设置消火栓,但设置在手术室外消火栓应能确保2只水枪充实水柱同时抵达手术室内任何部位;当洁净手术部不需设室内消火栓时,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等灭火设施。 当需要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可不在手术室内部署洒水喷头。 洁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