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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司登记管理办法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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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 河南省企业登记管理措施 颁布时间:1995-12-30发文单位:河南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定企业企业法人资格,规范企业登记行为,加强监督管理工作,依据《中国企业法》(以下简称《企业法》)和《中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所称企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 企业设置、变更、终止,应该依据《企业法》、《条例》和本措施要求办理企业登记。 第三条 企业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省、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企业登记机关。 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本省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在上级企业登记机关领导下开展企业登记工作。 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推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二章 登记管辖 第五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下列企业登记: (一)省人民政府同意设置股份; (二)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企业; (三)国务院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和其它出资人共同投资设置有限责任企业; (四)省人民政府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置有限现任企业; (五)冠省名集团有限责任企业; (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登记企业; (七)有省直单位、全省性社会团体、冠省名企业法人参与投资设置有限责任企业; (八)自然人设置生产经营型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万元以上、科技开发和咨询服务型注册资本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有限责任企业。 第六条 省辖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本辖区下列企业登记: (一)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企业; (二)市人民政府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置有限责任企业; (三)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登记企业; (四)市区范围内其它投资人设置有限责任企业; (五)自然人出资设置、注册资本数额达成冠市名条件有限责任企业。 第七条 地域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下列企业登记: More:.comEdit:苏州律师事务所flswswk (一)地域行政公署授权投资企业; (二)地域行政公署授权投资机构或部门单独或共同投资设置有限责任企业; (三)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委托登记有限责任企业; (四)有地直单位、当地域社会团体、企业法人或其分流人员参与投资设置有限责任企业; (五)自然人出资设置、注册资本数额达成冠地域名条件有限责任企业。 第八条 本措施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要求以外有限责任企业登记,由所在地县 (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办理。 第三章 设置登记 第九条 设置企业应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在核准名称保留期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置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设置企业必需报经审批或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需报经审批项目标,应该在报送审批前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企业名称报送审批。 第十条 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应该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置股份,应该由全体提议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第十一条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企业全体股东或股份全体提议人签章或署名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提议人法人资格证实或自然人身份证实。 第十二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自收到本《措施》第十一条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驳回决定。企业登记机关决定核准,应该向申请人填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第十三条 经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 在保留期内,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中所反应行业未被相关部门批按时,申请人应该重新填报材料,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经企业登记机关重新预先核准企业名称,自核准之日起,保留期仍为6个月。 第十四条 设置有限责任企业,应该由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置登记;设置国有独资企业,应该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国家授权部门作为申请人,申请设置登记;设置股份,应由其董事会作为申请人,于创建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置登记。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设置企业必需报经审批或企业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需报经审批项目标,应该自相关部门同意之日起9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置登记。逾期申请设置登记,申请人应该报审批机关确定原同意文件效力或另行报批。 第十五条 企业设置登记,应该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要求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设置登记并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即告成立。 第十七条 企业设置分企业,应该根据《条例》第七章相关要求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章 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应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据《企业法》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 (三)企业登记机关要求提交其它文件。 第十九条 企业变更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应该自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企业改变股东或提议人名称或姓名,应该自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提交新股东法人资格证实或自然人身份证实。 第二十条 企业变更住所,应该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实。 企业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应该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属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受理,由原企业登记机关将企业登记档案移交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 第二十一条 企业变更注册资本,应该根据《条例》第二十八条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证实和说明。 第二十二条 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该自作出变更决议或决定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包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必需报经审批项目标,应该自相关部门同意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三条 企业章程修改未包含登记事项,企业应该将修改后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送原企业登记机关立案。 第二十四条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企业,其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应该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企业,应该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置企业,应该申请设置登记。 企业合并、分立,应该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或决定之日起90日内申请登记,并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决定,和企业在报纸上登载企业合并、分立公告最少三次证实和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证实。股份合并、分立,还应该提交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政府授权部门同意文件。 第二十五条 变更登记事项包含《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载明事项,企业登记机关应该换发营业执照。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清算组织应该自企业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企业章程要求营业期限届满或企业章程要求其它解散事由出现; (三)股东会议决定解散; (四)企业因合并、分立解散; (五)企业被依法责令关闭。 第二十七条 企业申请注销登记,应该提交下列文件: (一)企业清算组织责任人签署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股东会或相关机关确定清算汇报; (三)法院破产裁定、企业依据《企业法》作出决议或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文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应该提交其它文件。 第二十八条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企业即告终止。 第六章 年度检验 第二十九条 每十二个月1月1日至4月30日,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 第三十条 企业应该根据企业登记机关要求,在要求时间内接收年度检验,并提交年度检验汇报书、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设置分企业企业在其提交年度检验材料中,应该明确反应分企业相关情况,并提交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第三十一条 企业登记机关应该依据企业提交年度检验材料,对和企业登记事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以确定其继续经营资格。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应该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保护正当经营,依法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应该依据本措施要求管理权限和《企业法》、《条例》相关要求,对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行为进行处罚。 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对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应加强执法指导和监督,有权依据相关要求,追究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责任。 各级企业登记机关应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立案制度,具体实施措施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订。 第三十四条 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直接登记注册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企业进行查处。 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其直接登记注册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企业进行查处。 第三十五条 必需时,上级企业登记机关能够直接查处下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企业,也能够将其直接登记注册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企业,书面委托下级企业登记机关查处。 未经委托或同意,下级企业登记机关无权查处上级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注册企业;下级企业登记机关对其直接登记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企业,认为需要由上级企业登记机关查处,能够报请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决定。 第三十六条 企业登记机关发觉非本机关直接核准登记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时,应该立即通知其直接核准登记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查处。 没有登记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辖区内发觉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时,应按前款要求通知其直接核准企业登记机关进行查处。 第三十七条 对违反《条例》第七十二条要求,冒用有限责任企业或股份有限责任企业名义,由发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查处。 第三十八条 企业登记机关对违反登记管理法规企业进行处罚,应该严格根据《企业法》和《条例》要求处理。组成犯罪,应该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措施实施中具体问题,由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包含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人身关系关键指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不予调整。   【难点辨析】   1、此处难点在于民法调整对象和行政法、劳动法调整对象区分。民法调整对象一定是平等主体之间关系,行政法调整对象是非平等主体之间关系,劳动法调整是企业和职员之间关系。   2、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转化问题。人格权和身份权是民法调整身份关系内容,但侵害人格权和身份权要求损害赔偿则不是民法调整人身关系,而为财产关系。   【实战演练】   下列社会关系不属于民法调整对象是(  )   A.自然人甲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B.中国公民丙和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婚姻关系   C.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签订旧电脑买卖协议关系   D.甲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   【答案及解析】D.本题包含民法调整对象问题。只要明确了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一精义,对本题回复就十分有利。税务机关和自然人之间税款征收关系非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故不为民法调整对象,属于行政法调整对象。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汇编。本节讲解民法调整对象。   依据《民法通则》第2条要求,中国民法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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