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xx银行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xx总发〔xx〕404号,xx年12月22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行网上业务管理,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促进网上银行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及相关业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业务是指本行通过互联网或其他信息网向客户提供的离柜自助金融服务。
第三条 我行网上银行系统遵循“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确保安全、注重效益”的原则,各分支行网上银行业务均须执行本办法,不得开发新的网上银行业务。
第四条 职责分工
(一)总行个金部是全行网上银行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包括:制定全行业务发展规划、制定电子银行业务章程、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配合科技开发测试;授权分支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对分行提交特定业务事项进行审批;组织全行性业务培训及业务制度检查;指导全行网上银行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总行科技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应用系统开发、投产、运营维护等工作;负责制定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策略、网上银行系统技术安全措施,实施网上银行防卫技术的更新,抵御外部攻击,保障系统安全与业务的连续性;负责建立网上银行系统的应急,容错和容灾机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及时解决网上银行业务运行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总行会计部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会计事后监督工作。
(四)总行稽核部负责对网上银行业务进行内部稽核。
(五)总行风管部(法规部)负责对由于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引起的法律纠纷提供法律支持;负责对网上银行所需的合同、协议文本、授权书、提示、章程、申请书、凭证等提供法律审核意见;负责在与第三方单位合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具体指导意见。
(六)总行运营部负责网上银行资金清算的管理,负责全行网上银行相关重控凭证的保管、分发领用工作。
(七)总行其他业务部门负责组织、提交涉及本部门产品的网上银行业务需求;负责协助解决网上银行业务涉及到本部门产品的问题,并协助做好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场营销和业务推广工作;负责涉及本部门产品的网上银行业务的测试工作。
(八)分行和管辖支行(即xx地区一级支行,下同)负责管理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包括:贯彻落实总行的各项工作目标;制定辖内业务发展计划;管理辖内业务参数及相关柜员;在权限范围内,对辖内支行提交的特定业务事项进行审核并负责报送总行;负责根据总行下发的管理办法,意见或操作规程,制定管理实施细则;组织本行业务培训、业务制度检查,对本行网上银行业务进行事后监督;负责做好客户辅导、培训、营销等服务性工作。
(九)分支行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的具体操作,网上银行交易审核、网上银行大额及可疑支付的报备。
第五条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分支行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负责辖内网上银行的业务管理、市场营销、基本技术支持、业务培训、检查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各项网上银行业务的顺利开展。
第六条 分支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条件
(一)新设分行及管辖支行在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时,必须取得总行的授权。分行或管辖支行所辖支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只需有业务开办权限的分行或管辖支行向总行个金业务部提出增设网上银行机构书面申请即可。
(二)分行及管辖支行须配置专人负责本行辖内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且人员不得低于2人。所辖支行在办理网上银行业务时须配置专人负责本支行的网上银行业务操作,且人员不得低于2人。上述人员配置应符合内控管理规定。
(三)分行及管辖支行须向总行个金部申请网上银行后台角色(虚拟用户)负责本行辖内的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所辖支行应当向分行或管辖支行申请网上银行后台角色(一般用户),用于网上银行业务操作,申请的用户必须专人专用,密码应定期更换,确保安全。少于两个网上银行后台角色(网点操作员和网点审核员)的支行不得开办网上银行业务。
第七条 网上银行相关名词定义:
网上银行客户号:指为公司客户和个人客户设立的一个数字代码,是开立网上银行的身份标志;网上银行客户号现为核心账户客户号。
加挂账户:同意通过网上银行操作且与注册签约账户同名、同客户号、同证件号的其他账户。
授权账户:指企业客户授权他人(一般为母公司或关联企业)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查询、资金划拨的账户;
登录密码:指网上银行客户号或登录名对应的密码,用于客户登录网上银行时的身份验证。
网上交易密码:指个人客户办理网上转账时使用的专用密码;现交易密码为银行卡密码。
U盾密码:是U盾支付密码,就是客户用于U盾交易时需输入的密码,由客户自行设置。
网上支付密码:客户用于网上支付时所输入的密码。
客户证书:分为企业网上银行证书和个人网上银行证书,指客户进入网上银行系统进行资金交易的有效身份标识。
扣费账户:也叫收费账号,指用以确定客户证书身份且在客户证书有效期内扣收证书年费及其他网上银行费用的账户。
落地行:指本行代理网上银行付款指令落地处理的营业机构。
注册签约行: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业务的分支行。
第二章 个人网上银行业务管理
第八条 我行个人网上银行按使用身份的认证方式分为大众版、短信版、证书版。大众版网上银行不使用移动数字证书,只支持账户查询业务,不支持转账及支付结算等业务;短信版网上银行使用动态口令验证,支持网上银行系统提供的部分功能,可进行资金交易,支持小额资金交易;证书版网上银行使用移动数字证书,拥有我行网上银行系统提供的全部功能,支持大额资金交易。
第九条 申请、变更、注销、挂失等网上银行业务都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他人不得代理,法律规定的范围除外。
第十条 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系统提供的金融服务包括:账户管理、转账汇款、缴费支付、贷款服务、个人理财、资金归集等,服务功能将随网上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增删;我行个人网上银行现只针对我行借记卡开通,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开通贷记卡网上银行功能。
第十一条 注册我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并遵守《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电子银行告知书》。
(二)在我行开立凭密码支取的银行卡账户。
(三)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四)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个人网上银行各个版本都可在我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注册。大众版支持客户自助在我行网上银行系统上申请注册。客户可将同一客户号下的其他银行卡账户加挂到本人网上银行中,统一管理。个人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统一,变更任一渠道的手机号码另一渠道也相应变更。
第十三条 在银行级限额内的客户额度变更可通过个人网上银行由客户自助完成。开通关闭网上转账汇款功能、变更手机号码、变更收费账号等重要业务,须由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本行任一网点办理,更改超过银行级限额的,须到网银注册签约网点办理。
第十四条 客户自行设定的日累计转账限额不能超过银行级限额,超出银行级限额的,须由受理行审核,由所属分行或管辖支行行长审批后报总行个金业务部进行系统设置。
第十五条 网上支付实行总限额和日限额两种额度控制,采用网上支付密码。
第十六条 客户终止网上银行服务,须到本行任一网点办理网银注销手续。一经注销,如再使用个人网上银行系统,必须重新注册申请。
第十七条 更改或重置个人登录密码,客户可在网上银行中自行操作或到任一营业网点办理;网上交易密码遗失的,须到任一营业网点重置;U盾密码输错六次U盾将被锁定,需至任一网点办理证书补发及初始化手续。
第十八条 网上银行自助挂失为口头挂失,在网上银行自助办理账户挂失5日后自动失效,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客户在办理网上挂失后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本行任一网点办理书面挂失手续。
第三章 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
第十九条 本行企业网上银行系统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包括:账户管理、转账汇款、交易授权、集团服务、操作员管理、企业理财、查询业务等,服务功能将随网上银行业务发展需要增删。
第二十条 企业客户申请网上银行必须到其账户开户行办理,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信誉良好。
(二)承认并遵守《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三)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一条 客户申请企业网上银行时应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
(一)《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电子银行告知书》。
(二)营业执照(机关团体等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和开户时相同文件)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网上银行法定代表人和操作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给经办人的授权书《企业电子银行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本行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十二条 账户行负责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确认无误后与客户签定《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办理登记账户开通企业网上银行手续,约定登记账户转账单笔限额及日累计限额,登记《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开销户登记簿》,录入客户档案信息资料,发放客户数字证书。
第二十三条 我行网银具备集团业务功能,集团总公司客户需使用集团业务服务功能,应由子公司向其注册行提出申请,由总公司注册行审核通过。总公司网上银行注册行作为集团服务业务的注册行。开通集团业务服务的总公司和子公司都必须在我行开通网上银行,一家企业只能归属到一个集团。
(一)子公司须向其开户行提交以下材料:
1、《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客户追加分/子公司服务申请表》、《账户操作授权书》。
2、子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与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授权代理的需单位法定代表人给经办人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总公司须向其开户行提交以下材料:
1、《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服务申请表》。
2、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的《企业电子银行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网银操作员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十四条 账户行应确定专人用于管理企业客户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资料,并指定专人接收和处理客户提交的申请书。
第二十五条 账户行可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对客户网上银行用款进行控制的,设置成控制账户,凡超过控制限额的支付指令均须落地,经过账户行的审批方能支付,由分行/管辖支行行长审批。
第二十六条 企业网上银行注销,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企业电子银行授权委托书》,网银开户行审批同意后办理注销手续,注销其数字证书。企业自行处理U盾,不退还有关工本费及已收年费,未到批扣年费时间销户的证书年费不用收取,如因账户资金不够,年费欠费清单上有欠费记录的,销户时需手工扣缴。删除操作员年费同此处理。
第二十七条 企业客户在我行综合业务系统中信息资料发生变更的,企业必须到网银注册行办理网银账户信息变更手续。也可自行在网上银行操作一笔行内转账业务,自动与综合业务系统的客户信息同步。
第二十八条 企业客户如需追加删除网上银行交易服务项目或扣费账户、授权账户的,须到注册行办理书面申请手续。
第二十九条 企业客户操作员应妥善保管U盾和登录密码。损毁或遗失时,应及时到网银注册行书面申请办理更换或重置手续,登录密码自重置手续办妥起生效。企业操作员登录密码无需客户领取,由系统自动发送到客户预留的手机上。U盾密码输错六次U盾将被锁定,需至注册行办理证书补发及初始化手续。
第三十条 企业可通过我行网上银行办理本行转账及跨行转账业务,跨行转账分为普通转账(小额支付系统)、实时转账(大额支付系统)、快捷转账(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第三十一条 客户通过企业网上银行办理款项汇出后,若被汇入行退回,则按柜台正常退汇手续处理。
第三十二条 企业网上银行转账支付的单笔限额、日累计限额由总行统一设置。分行/管辖支行需另设标准的,需向总行个金业务部提出书面申请。
第四章 业务统计及管理
第三十三条 网上银行后台系统管理包括:企业管理、个人管理、后台管理、交易审核、信息管理、限额设置、报表管理、系统管理、交易监控、证书助手等。
第三十四条 支行网银操作员通过我行网上银行管理平台对企业和个人网上银行发起的交易进行监控,对特殊交易进行授权处理。
特殊交易包括“企业落地交易处理”、“个人落地交易处理”和“待审核交易处理”
落地交易处理是指企业(或个人)发起的付款交易指令,交易金额达到银行设定的落地处理限额时,必须由分/支行操作人员人工干预之后才能够提交后台记账。落地交易处理由分/支行操作员进行处理,并换人审核。
第三十五条 分支行操作员每天定时登陆网银管理台查看落地交易情况,必要时应增加查看频率。对已落地的个人、企业网银交易,单笔200万元以下由会计主管审批;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由分/管辖支行业务分管行长审批;1000万元(含)以上由分/管辖支行行长审批。若出现落地交易金额小于我行单笔落地限额标准,则表示该企业累计限额已达我行累计落地交易限额标准。
落地交易做拒绝处理必须报分/管辖支行行长审批同意。
第三十六条 分/支行操作员应及时处理落地交易,保证我行汇款时效,处理落地交易必须在当日完成,一般应在客户提交后的2小时内处理完毕。每日营业终了,落地行会计主管应对当天的网上银行落地业务进行监督检查,防止网银交易的重复或遗漏处理。
第三十七条 总行级网银落地限额、转账交易限额的调整由总行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总行个金业务部进行修改。
分行/管辖支行级网银落地限额、交易限额等基础数据的调整由各分支行根据业务管理需求提出调整申请,经分行/管辖支行行长、总行行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个金业务部进行修改。
分支行根据客户管理需要可以针对单个客户设置交易限额。原则上单个客户不单独设置落地限额(除各分支行对单个客户账户有监管要求外)。
网银单个客户限额超出总行级限额或需给客户单独设置落地限额的,由客户填写《xx银行网上银行客户超银行限额设置申请表》,经分/管辖支行行长审批后报个金业务部,单笔或日累计转账交易限额5000万元(含)以下由个金业务部审批,5000万元以上由总行分管领导审批后,由总行操作员进行系统设置。
第三十八条 分/支行后台管理操作员密码以短信的方式由系统自动发送到操作员手机上,操作员登录后自行修改。
第三十九条 分/支行操作员需每日监控本行交易处理情况,对于挂账交易及时进行后续账务处理。
第四十条 数字证书年费第一次在注册时收取,后续年费由系统在每年网银开户日期对日日终处理时自动批量扣收, U盾费用由柜员在柜面注册时收取。对于因扣费账户余额不足导致扣款失败,我行给予网银用户6个月的扣费宽限期,在6个月内用户仍可以使用我行网银,超过期限仍无法扣费的,由网银注册行行长审批同意后,手工关闭该客户网银账户,客户的欠费按我行相关会计制度处理。
第四十一条 各分支行须严格按照《xx银行网上银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第四十二条 各分支行登录网上银行管理后台,将报表管理类中的各类报表下载存档。
第四十三条 网上银行收费参数设置由总行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允许分行/管辖支行向总行提出设置不同的本辖内网上银行账户的结算手续费率。设置成功后,设定当日起的交易按照新费率计算,之前的交易还是按照旧费率计算。对单个优质企业客户可由分/管辖支行报总行审批同意后设置优惠费率。
第五章 其它处理
第四十四条 我行一旦发现差错应及查明原因,并在7个工作日内落实处理,客户通过柜面、客服对交易有异议的,应仔细核实,并及时反馈。
第四十五条 网银注册、注销资料的保管。
(一)个人网银注册、注销资料保管。
个人网银注册、注销资料随柜员当日传票装订。
(二)企业网银注册、注销资料保管。
企业网银用户的注册资料应按户专夹保管,用户注销网银业务后,应将其注销资料与注册资料配对保管,网银注册及注销资料的保管期限为客户注销网银业务后十年。企业网银账户添加、变更操作员及申请证书等业务的资料视同注册资料保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对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或不良后果的,按xx银行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由总行个金部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
2.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协议
3.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
4.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服务申请表
5.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客户追加分/子公司
服务申请表
6.账户操作授权书
7.企业电子银行授权委托书
8.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协议
9.电子银行告知书
10.xx银行电子银行客户超限额设置申请表
11.xx银行电子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包月服务协
议
12.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
13.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级限额设置标准、个人网上银
行客户级限额设置标准
14.xx银行网银业务收费表
15.xx银行电子银行后台角色申请表
16.xx银行关闭网银用户网银转账功能通知书
17.xx银行电子银行特殊业务处理表
附件1-1 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
客
户
填
写
栏
姓 名
英文名
性 别
第一联
受理网点留存
第二联
客户留存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Email
通讯地址
邮 编
申请卡号
网上银行申请
请在您需要的服务项目前打“√”,不需要的服务项目前打“x”,并填写相关信息:
服务项目 □注册:(□大众版 □短信版 □证书版 ) □变更 □注销
您网上银行指定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 (注: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手机号码需一致)
变更类别 □证书绑定 □证书解绑 □证书补发 □证书重发 □证书更新
□登录密码重置 □网银用户锁定 □网银用户解锁 □加挂账号 □删除账号
□账号功能变更 □手机号码变更 □收费账号变更
您网上银行指定的手机号码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手机号码需一致)
您网上银行加挂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功能:□查询 □转账 □其他 )
您网上银行删除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网上银行收费账号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申请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额变更 :行内转账单笔限额 ¥ __ ,行内转账日限额 ¥ __
跨行转账单笔限额 ¥ __ ,跨行转账日限额 ¥ __
变更原因
手机银行申请
服务项目 □注册:(□大众版 □短信版 □证书版 ) □变更 □注销
您手机银行指定的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注: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手机号码需一致)
变更类别 □登录密码 重置 □用户锁定 □用户解锁 □加挂账号□删除账号
□账号功能变更 □手机号码变更 □收费账号变更
您手机银行指定的手机号码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网上银行与手机银行手机号码需一致)
您手机银行加挂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功能:□查询□转账 □其他 )
您手机银行删除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您手机银行收费账号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申请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限额变更 :行内转账单笔限额 ¥ __ ,行内转账日限额 ¥ __
跨行转账单笔限额 ¥ __ ,跨行转账日限额 ¥ __
变更原因
本人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并同意遵守《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协议》、《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等的各项条款。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业务公章
经办: 复核:
客户须知:
1. 申请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须同时签署《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协议》。申请表若无英文名,请填写名字的汉语拼音。
2. 您的身份证件号只允许申请一个网上银行或一个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手机号码须一致,变更任一渠道手机号码,另一渠道手机号码也同时变更。申请成功后,注册账号将成为该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的扣费账号。所有与注册账户同客户号下的卡号使用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登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至柜面加挂,登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加挂的卡号只具有查询功能。
3. 申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转账日限额如超过我行银行级限额,需另行申请,待我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转账。转账限额达到我行落地限额标准,我行会进行落地处理。网上银行证书版申请完毕后,请妥善保存您的证书及存放证书的介质兰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跨行转账、网上银行证书申请、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版短信服务申请为收费项目,具体收费标准请向柜面咨询。
附件1-2
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协议
甲方(个人客户):
乙方(全称):xx银行
甲方基于知悉并理解本协议,自愿申请xx银行电子银行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保证遵守以下条款。
一、定义
(一)本协议中的电子银行服务,系指乙方在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通过网上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8-96528)、手机、短信等渠道为甲方提供的账户查询、转账汇款、缴费、理财产品、账户挂失、业务信息查询等服务。
(二)数字证书是用于存放网上银行客户身份标志、并对客户发出的电子银行交易指令进行数字加密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
二、服务对象
(一)甲方必须保证遵守本协议及申请开通服务的相关章程及业务规定,具体包括《xx银行电子银行章程》等。各项电子银行服务章程一经公布即有效,并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修改时亦同。
(二)甲方申请电子银行服务,必须拥有凭密码支取的xx银行个人结算账户;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客户端必须是xx银行个人借记卡持卡人;申请开通电子银行其他增埴业务,必须先与xx银行签订上述业务相关协议。
(三)甲方申请使用电子银行汇款转账、理财买卖、短信增值服务等,或扩大转账汇款额度、缴费额度等,必须填写《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并亲笔签名确认,同时提供乙方要求出示的有关材料,经乙方查验无误后,方可开通。
(四)甲方申请xx银行电子银行服务,必须指定收、发增值短信的手机持有人。手机持有人可以是甲方本人及其指定人。若手机持有人不是甲方本人,则甲方有义务使其指定的手机持有人亦遵守本协议。甲方及其指定人必须是合法的手机用户,其手机能够正确接收、发送短信,并同意其手机与甲方账户关联。
三、客户资料
(一)甲方应保证所填写的《xx银行个人客户电子银行服务申请表》和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果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对客户资料和账户交易资料有保密义务。乙方为统计分析、内部管理之目的,有权使用甲方资料。在得到甲方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甲方资料向第三方提供。即使未得到甲方的明确许可,乙方仍可根据法律规定向有权查询的法定机构提供甲方资料,或为完成交易指令的需要向第三方提供必要的甲方资料。
四、交易指令
(一)乙方有义务及时准确地执行甲方发出的正确电子交易指令。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类结算交易所发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所有使用甲方注册账号、客户号、密码、数字证书的操作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不介入甲方与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纠纷。甲方不得以与特约商户或其他第三人发生纠纷为理由拒绝支付应付乙方的款项。
(二)甲方经电子工具及互联网络和电子银行连接相互传送各种符号、数字、字母等形式表达履行本协议意思的电子数据信息(包括客户指令、业务交易结果),具有与书面合同等同的效力。
(三)电子银行个人转账汇款,每个账户单笔最高转出限额和单日累计最高限额,在银行级限额以内甲方可以自主设定账户的日限额。乙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修改最高限额。
(四)甲方用于转账支付的全部款项,均授权乙方记入甲方所指定的银行卡活期账户,甲方对转账支付指令及由此产生的结果承担一切民事责任。一切由于商品质量、送货服务等引起的争议均由甲方及商户自行协商解决。甲方如与商户发生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甲方对登记手机上发出的短信服务指令承担一切民事责任。甲方及其指定人必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指定手机进行短信服务操作,所有使用上述手机进行的短信服务操作均视为甲方及其指定人本人所为,如指定手机被他人借用或盗用,由此产生的全部风险和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及其指定人在使用短信服务期间发生手机注销、更换或转让时,甲方必须及时联系乙方办理账户手机关系的变更和解除。
(六)甲方及其指定人出国并使用国际漫游服务时,如未取消已定制的短信通知服务,或者在国际漫游状态下继续使用主动查询服务,由此引发的国际通信费用将由甲方承担。甲方及其指定人由于使用不当,造成信息泄漏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如甲方发现乙方执行其电子交易指令确有错误,应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错误发生之日内以书面或Email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调查结果。如错误确已发生并系乙方原因,乙方应在告知甲方调查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改正。
五、重要申明
(一) 甲方不得在乙方网上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40008-96528)、手机、短信等渠道上发送任何损害乙方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否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 甲方必须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本人的注册账号、客户号、密码、数字证书及其载体,密码泄露、遗失、被盗,或数字证书损毁、遗失,应及时办理挂失、密码重置、证书注销新开等手续。在上述手续办理成功之前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 甲方在电子银行渠道进行的挂失为临时挂失,临时挂失期间乙方只协助防范,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必须及时到乙方就近发卡机构做书面正式挂失手续。
(四) 甲方在使用乙方网上银行服务时,应按照乙方的规定进行正确操作。因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免责条款
乙方因以下情况没有正确执行甲方交易指令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乙方接收到电子交易指令信息不明、存在乱码、不完整等;
(二)甲方账户余额不足;
(三)甲方账户内资金被法定有权机构冻结或扣划;
(四)甲方之行为乃出于欺诈或其他非法目的;
(五)甲方发出的交易指令中缺乏必要的交易信息;
(六)甲方未能依照乙方的业务规定正确操作;
(七)乙方在遇到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供电系统停电、通讯故障、全球性的技术难题等)和网络黑客袭击等不可归因于乙方的情况。
七、服务费用
乙方对电子银行服务保留收费权利,收费标准由乙方制定并公布。
八、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一)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自甲方成功办理电子银行注销手续完成后起协议失效。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指令的撤销,也不能消除终止前的交易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二)在甲方违反本协议或乙方业务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乙方有权在系统升级或其他必要情况下修改服务条款,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以公告的方式告知客户,无须逐一通知。
九、协议的效力和生效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得到乙方授权的机构批准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而被确认无效,都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法律适用
本服务条款的效力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产生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有一份。
(二)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乙方有关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字: 乙方(银行业务公章):
经办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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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3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服务类别
□新开户 □网银注销 □追加签约账户 □取消签约账户 □信息变更 □限额变更 □收费账号变更
企业信息
单位名称
客户号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组织机构代码
法人代表名称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委托代理人名称
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签约账户信息
账号
(默认收费账号)
账户预留印鉴:
印鉴核对一致
网银开户行名称
账户类型
开通网银操作权限
功能:□仅查询 (缺省设置为默认开通网银所有功能)
审核流程设置
□ 一人操作一人授权(默认授权额度:0万元 - ∞万元)
□ 一人操作分级授权
一级审核额度:0.00元-( )元 二级审核额度:( )元-( )元
三级审核额度:( )元-( )元 四级审核额度:( )元-∞元
行内转账
单笔限额:
日累计限额:
跨行转账
单笔限额:
日累计限额:
企业操作员信息(默认开通审核权限)
姓名: 登录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操作权限:□转账□查询 可操作账号: 手机:
姓名: 登录名: 证件类型及号码:
操作权限:□转账□查询 可操作账号: 手机:
客户确认
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并保证遵守《xx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履行《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数字证书一经领用,凡使用该数字证书所发生的相关查询、转账等业务指令均视同本单位所为,由本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经办支行审核意见:
经办支行签章: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处理结果:
经办人: / 年 月 日
附件1-4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操作员服务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服务类别
(在选项上打√)
□增加操作员 □删除操作员 □修改操作员 □登录密码重置□手机号增加□手机号变更
□追加操作员可操作账号 □取消操作员可操作账号 □修改操作员操作权限 □信息变更
□证书绑定 □证书解绑 □两码重发 □证书补发 □证书更新 □锁定 □解锁
企业
信息
单位名称
客户号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操作员信息
操作员登录名
操作员登录名
用户姓名
用户姓名
性别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部门
部门
用户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用户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操作权限
□转账□查询
操作权限
□转账□查询
可操作账号
可操作账号
操作员登录名
操作员登录名
用户姓名
用户姓名
性别
性别
证件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部门
部门
用户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用户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操作权限
□转账□查询
操作权限
□转账□查询
可操作账号
可操作账号
客户确认
声明:
申请单位在此声明,表内所填内容完全属实,并保证遵守《xx银行网上银行章程》,履行《xx银行网上银行企业客户服务协议》。数字证书一经领用,凡使用该数字证书所发生的相关业务指示均视同本单位所为,由本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单位预留印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银行审核意见:
银行签章:
经办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审核处理结果:
经办人: / 年 月 日
附件1-5
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集团客户追加分/子公司服务申请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服务类别
(在选项上打√)
□增加分/子公司 □删除分/子公司
□增加分/子公司签约账号 □取消分/子公司签约账号
集团公司企业信息
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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