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类信用卡业务授信后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类信用卡业务发生后的经营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授信后风险,促进经营类信用卡业务有效健康发展,根据银监会令20112 号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银发2013206 号贷后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试行稿)等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本行以信用卡为载体无免息期无消费功能用以满足客户经营性资金需求的信用卡产品均适用本办法,目前适用于本办法的卡产品包括转账支付卡和融意通信用卡。第三条 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管理是指经营类信用卡发放后直到本息、费用收回或授信结束的全过程的管理行为总和,包括日常管理、
2、授信后检查、抵(质)押物监管、风险预警与处理、资产风险分类、逾期催收、工作移交与责任追究等内容。下文中授信后管理均专指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管理。第四条 授信后管理应遵循“分层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考核到位;实时监管,快速处理”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五条 信用卡与消费金融事业部(以下简称信用卡部)负责全行经营类信用卡业务授信后管理的组织、推动、指导、监督。主要包括制定、完善全行性授信后检查政策;建议并完善相关技术支持系统;组织、指导和监督全行的经营类信用卡日常管理、授信后检查工作;汇总、分析和报告全行授信后检查工作,并进行总体风险控制、牵头处理风险事项;授信后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分
3、支机构授信后检查工作的监督和考评等。主要工作包括:(一) 风险预警及分析。对经营类信用卡业务风险状况进行分析,发现异常风险情况及时预警,组织全行信用卡风险预警工作,并督促各分支机构予以执行;(二) 授信后检查。通过数据分析和系统监控等执行全行经营类卡片非现场检查;对分支机构授信后管理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包括专项检查、重点风险隐患检查和年度全面检查;1专项检查。根据总行整体工作安排对相关专项事项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抵质押品检查、档案资料检查、审批权限执行检查等;2重点风险隐患检查。实地对出现重大风险隐患情况的客户进行调查、分析,并出具风险提示书,督促各相关机构做好风险化解工作。3年度全面检查。由
4、信用卡部发起,针对各分支机构经营类信用卡业务进行全面检查。(三) 逾期催收管理。由信用卡部牵头全行经营类卡片的逾期催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督促分支机构催收、清收方案审核、非诉委外机构管理、协调行内其他部室及资源对逾期资产进行清收、转化等工作。(四) 督促整改。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分支机构及时整改;(五) 考核。对各分支机构的授信后基础工作、逾期指标、不良指标等进行考核。(六) 报告。向上级领导及总行相关部室报告辖内经营类信用卡业务风险监控情况和对分支机构授信后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七) 其他事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押品出入库管理、风险卡片处置等。第六条 各分、支机构(一)各分支机构为授
5、信后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必须明确经营类信用卡推荐人作为授信后检查的实施和操作主办人员,即管户客户经理,鼓励配备专职授信后检查人员即风险经理,进行授信后管理工作。分支机构主要职责包括:1根据本办法制定本机构经营类卡片授信后管理实施细则,并予以落实;2督促授信后管理相关人员做好授信后检查和逾期催收工作;3牵头处理风险预警事件并组织实施风险化解措施;4建立每季授信后管理例会制度,针对经营类卡片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形成会议纪并按季上报信用卡部;5其他。(二)授信后检查应由管户客户经理直接参与。管户客户经理的主要职责包括:1日常管理。包括日常资金监控、到期前还款提醒、客户日常维护等。2授信
6、后检查。包括非现场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以确保及时了解客户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各项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抵(质)押物的情况和资金用途等情况的合规性。3风险预警及处置。参照总行授信业务风险预警管理办法及信用卡部相关工作要求予以执行。4逾期清收。对逾期客户进行催收,通过现场走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真实经营状况、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并及时向总行信用卡部反馈;督促客户拟定和落实还款计划;配合委外机构做好各项催收工作。5报告。向分支机构授信后管理例会、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客户授信后管理情况;6其他。第七条 总行其他相关部门(一)风险管理部负责经营类卡片授信后管理的指导、监督。主要包含完善授信后管理相关政策,指导和督
7、促信用卡部组织好全行经营类信用卡的授信后检查工作。(二)运营管理部负责配合与经营类卡片业务相关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等。(三)合规管理部负责对经营类卡片业务的制度文本、操作流程等进行合规审查。(四) 法律事务部负责各类合同、协议文本的法律审查,法律咨询服务,诉讼案件的归口管理。(五) 信息技术部负责与合作方的系统对接、数据传送以及日常的维护工作,为授信后管理电子化提供科技支持。第三章 日常管理第八条 资金状况监测客户对应经营实体原则上要求开立对公账户,客户本人应开立同名借记卡账户,管户客户经理对借款人在我行及他行的账户按至少每半年一次的频率进行资金监测,掌握我行账户资金流入、流出、借款人总体资金
8、状况,重点分析借款人销售情况,结合企业采购、销售模式判断企业资金来往是否正常。第九条 档案管理分支机构将所有档案资料在申请进件时交总行信用卡部管理,由总行信用卡部进行统一扫描、录入管理。分支机构在开展授信后管理时,如需进行档案调阅,可直接通过影像予以调阅和查找。如需调取原始档案,则需要通过 OA 系统发起申请,通过有权人审批后,方可予以原始档案资料借出和调阅。第十条 到期还款提醒每月经营类信用卡卡片账单提示的账单还款业务到期是指遵循信用卡规则,每月账单到期日 18 日产生的账单所提示的在最后还款日之前应还款的到期金额。其中,融意通信用卡到期分为每笔请款业务到期和每月经营类信用卡账单提示的账单还
9、款业务到期。每笔请款业务到期是指按照客户申请,根据融意通信用卡每笔分期请款时长,在到期日当日应还的本金及手续费到期。每月第一个工作日,各分支机构需在统计分析系统查询当月经营类信用卡到期数据,关注客户当月本金及手续费到期情况,管户客户经理根据到期业务信息提前五日对客户进行还款提醒,落实还款资金来源。第十一条 客户维护对我行经营类卡片存量客户,管户客户经理应在其卡片存续期内对其提供进行正确的用卡指导,重点对客户提前还款、请款、付息还款等操作进行指导。对于在其卡片存续期内经营情况、还款情况正常的客户,需要在卡片到期前一个月做好卡片续卡维护工作。第四章 授信后检查第十二条 各分支机构经营类卡片授信后检
10、查按照检查方式可分为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按照不同检查要求可分为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第十三条 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一) 非现场检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数据收集、电话联系、第三方打听等。管户客户经理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非现场检查,通过收集客户和担保人所在行业情况、经营情况、本行关联债权还款表现、人行及第三方征信平台数据查询、押品信息查询、工商登记信息查询、法院专业网站信息查询等,了解客户信息,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保管。(二) 现场检查。管户客户经理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现场检查。结合资金账户监管、日常跟踪、风险监控掌握的信息、风险预警信号触发具体内容,进行实地检查,检查手段包括但不限于面谈(与客户本
11、人、客户单位员工、担保人)、抵押物检查、客户经营场所检查、资金流向检查、财务信息检查等,并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填制银行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见附件 1)。第十四条 例行检查和重点检查(一) 例行检查。按照本办法及风险预警的相关要求,分支机构经营类卡片授信后检查相关人员对客户进行授信后的常规检查。主要是指对正常类客户的检查。(二) 重点检查。针对于出现风险预警信号或问题类客户,进行具有不同侧重点的检查,检查频率为至少每月一次。主要是指对逾期类客户的检查。第十五条 正常还款客户检查要求针对于经营类卡片及关联债权均正常还款,且未出现任何风险预警信号的客户,经办行管户客户经理可适当降低检
12、查的频率,具体参照正常类经营类卡片管户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授信后操作要求明细表(见附件 2)。第十六条 各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应至少每年对辖内各机构经营类卡片授信后检查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客户经理配备、检查情况、检查效果等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后应撰写银行 分(支)行经营类卡片检查报告(具体见附件 3),检查人签字后提交各分支机构负责人阅签后存档保存,并将检查报告提交总行信用卡部。第五章 资产风险分类第十七条 由总行信用卡部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按照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2 号)中的规定,对全行的经营类信用卡进行定期分类确认,实时监管。第十
13、八条 分类标准如下:(一) 正常类:持卡人能够按照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前(含)足额偿还应付款项。(二) 关注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 1-90 天(含)。(三) 次级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为 91-120 天(含)。(四)可疑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在 121-180 天(含)。(五)损失类:持卡人未按事先约定的还款规则在到期还款日足额偿还应付款项,逾期天数超过 180 天。第十九条 以下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相应类别:(一) 持卡人因使用诈骗方
14、式申领、使用信用卡造成的风险资产,一经确认,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二) 因内部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三) 因系统故障、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四) 签订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后尚未偿还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次级类或可疑类。第六章 逾期催收管理第二十条 逾期管理逾期形式目前有账单逾期和本金及手续费逾期两种,逾期认定根据具体的卡片种类规则确定。第二十一条 逾期催收处理根据不同逾期账龄,各分支机构应采取不同催收策略予以跟进。(一)逾期 1-30 天(即 M1 阶段):1核对逾期明细经办客户经理自行查阅信用卡统计分析系统中经营类信
15、用卡逾期数据,比对总行信用卡部每月下发的经营类信用卡月逾期客户名单(以下简称月度逾期名单),对经营类卡片逾期客户的逾期情况进行确认。2自行催收(1) 各分支机构在收到月度逾期名单后三个工作日内应 100%联系到客户,敦促客户归还欠款欠息。联系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联系、第三方打听、实地上门等。(2) 对于多次联系仍无法结清的客户,必须于当月月底前进行上门催收,递送银行信用卡催收函(见附件 4)。(3) 至次月账单日,为分支机构自行催收阶段。在本阶段,管户客户经理应做好上门检查工作,填写银行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各经办机构应根据检查及与客户沟通情况,制订和落实客户还款计划。如遇客
16、户出现影响我行债权实现的情形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无还款意愿、经营出现问题,还款来源出现问题或抵质押品出现被冻结等情况的,应提前进入非诉委外或法律诉讼阶段。3及时反馈反馈分为电话反馈和书面反馈。电话反馈。要求在收到月度逾期名单时间后的三日内,通过电话反馈客户还款资金、还款意愿、关联债权等情况至信用卡部各分支机构对口管理人员。书面反馈。要求在当月月底前提交银行分(支)行信用卡(经营类卡片)客户催收情况说明书(见附件 5)及银行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上交信用卡部,并将客户已签名的催收函原件存档保管,向信用卡部提交催收函的复印件。4总行处置总行将对管户客户经理的催收行为予以督促,并在当月月底
17、,对未结清的卡片予以止付。同时,结合客户风险情况、客户还款意愿和还款来源等采取进一步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订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非诉委外催收、法律诉讼、押品处置等。(二)逾期 31-90 天(即 M2、M3 阶段):1非诉委外催收(1) 原则上进入到 M2 期的逾期客户,由总行信用卡部进行非诉委外派单催收。各经办机构须予以配合,如发现有故意阻挠甚至是教唆客户逃避催收的,总行将在相关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情节严重者将进行违规行为问责处理。(2) 如经办机构认为可以自行催收,不同意进行非诉委外催收的,须提交催收承诺函(见附件 6),由分(支)行行长签字盖公章提交总行信用卡部。2及时反馈针对于分支机
18、构出具催收承诺函的客户,各经办行管户客户经理须每周向总行信用卡部各机构风险检查对口联系人书面反馈催收进展,提交 分(支)行 M2+客户自行催收情况反馈表(见附件 7)。如一个月内无任何进展的,总行将进行统一非诉委外催收处理。3总行处置(1) 总行信用卡部对于委外机构执行优胜劣汰管理。(2) 针对于非诉委外案件,要求委外公司按周汇报催收进展,针对于一个月内无进展的客户,将执行更换机构或提前进入诉讼流程处理。(3) 委外费用由信用卡部按月暂时垫付,按季调减各相关机构经济增加值。(三)逾期 91+(即 M4+):1法律诉讼(1) 原则上进入 M4 期的逾期客户,启动法律诉讼程序。(2) 各经办机构应
19、予以配合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诉讼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审批表,交由法律事务部启动诉讼流程。各分支机构应准备的诉讼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申请卡片的原始档案、面谈记录、催收函、实地查访照片、信息查询截屏、约谈笔录等。(3) 对于符合核销条件的,分支机构应随时上报,配合总行准备呆账核销材料。各分支机构不得隐瞒不报、长期挂账和掩盖不良资产。2总行处置(1)总行信用卡部作为条线管理部门,将督促、收集各分支机构经营类卡片及关联债权诉讼相关材料,并以批量形式提交总行法律事务部,由法律事务部进行后续法律诉讼流程的推动。(2)总行信用卡部推动符合核销条件的客户进行核销处理,配合各经办机构进行呆账核销材料的准备,包
20、括但不限于原始档案的调阅及复印、呆账核销材料的收集汇总、呆账核销材料的准备指导、对接相关委外机构核销材料准备。第二十二条 总行可根据持卡人风险特征、实际情况等,对卡片授信后管理策略进行弹性调整。第二十三条 逾期后催收管理详见逾期类经营类卡片管户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授信后操作要求明细表(见附件 8)实施。第七章 工作移交与责任追究第二十四条 若分支机构推荐人工作离职、系统内调动时:(一) 原则上应在分支机构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主持和监交下,原管户客户经理同接交管户客户经理或贷后管理人对移交的信贷客户业务风险状况进行认定,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接交管户客户经理承担其尚在存续期内的经营类信用卡的日常授信后
21、管理工作。(二) 若分支机构推荐人系统内调动时名下经营类卡片未移交,则业务不离行,系统内修改原单位业务推荐人工号为“推荐人工号+A”(字母随调动次数顺延),不改变推荐责任承担人,且须承担日常的授信后管理。推荐人在新单位发生业务于系统内仍为推荐人工号,承担相应的推荐人职责。第二十五条 若分支机构主管行长、行长工作离职、系统内调动,其名下经营类信用卡的相关责任划分应比照贷款相关要求执行。第二十六条 我行对离职人员保留追索、处罚的权利,并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如实通报银监部门和调入单位。第二十七条 授信后管理的责任追究。遵循我行不良责任追究以及授信业务尽职责任认定相关文件规定,并根据管户客户经理、主管行长
22、和行长的职责分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二十八条 各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授信后管理,留存本办法所要求的检查资料并归档保管,未按照本规定进行授信后管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通报批评,并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处罚。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信用卡部负责解释、修订和实施。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银发2014352 号融意通信用卡业务贷后管理办法、银发2010163 号转账支付信用卡催收管理暂行办法同时终止执行。其他经营类信用卡制度办法在授信后管理方面遵从本办法规定。附件:1银行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2正常类经营类卡片管户客
23、户经理(风险经理)授信后操作要求明细表3银行分(支)行经营类卡片检查报告4银行信用卡催收函5银行分(支)行信用卡(经营类卡片)客户催收情况说明书6催收承诺函7分(支)行 M2+客户自行催收情况反馈表8逾期类经营类卡片管户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授信后操作要求明细表-14-附件一银行 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客户姓名:卡种:授信金额:透支额:是否逾期逾期期数(如有)类别问题是否备注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是否中断是否有明显减少或拖欠员工工资上下游结款是否影响资金回笼或占用客户资金存货是否明显低于正常生产需要销售额、利润是否出现明显下降企业是否水,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收费支出明显减少近一年股东关系
24、是否有变化担保情况(若无则不勾选)抵押物是否明显低于评估价格,或抵押物价值波动较明显抵押物是否被冻结,或出现异常保证人是否已经丧失担保能力资产负债情况资产负债比例是否超过 70%近期是否在变卖家庭房产和车产等近一年是否有大额异常(即非经营体主营业务)的开支或收入类别问题是否备注资金流向情况贷款用途是否改变近一年是否有跨行业投资资金流向是否涉及房地产、民间借贷,期货市场等高危行业家庭情况家庭关系是否出现异常家属是否有大量资金需求其 他(影响客户还款情况因素,请 注明)注:直接在是或否空格处打,凡涉及回答“是”的,请在备注栏简要填写相关情况。检查人A :检查人B:(管户客户经理)(协办或风险经理)
25、审批人:(经办行主管行长或行长签字盖章)年 月 日-17-附件二正常类经营类卡片管户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授信后操作要求明细表频率、时点操作方式具体内容操作要求、检查交付物至少每季度/次非现场检查人行征信查询、第三方征信数据收集、电话联系、第三方走访打听等纸质版人行征信查询、第三方征信数据、电话联系记录、第三方打听书面记录等。至少每半年/次非现场检查资金监测个人流水、相关经营购买销售合同或交易流水单至少每年/次现场检查面谈(与客户本人、客户单位员工、担保人)、抵押物检查、客户经营现场检查、资金流向检查、财务信息检查面谈记录、实地查访照片、抵押物信息查询截屏、相关经营购买销售合同或交易流水单、个人
26、流水、银行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授信到期前一个月非现场检查/现场检查人行征信查询、电话联系落实还款来源、续卡判断、纸质版人行征信查询。每笔本金到期前五日非现场检查电话联系还款提醒注:正常类客户指经营类卡片和关联债权还款正常,未出现过逾期现象或未触发预警信号发生的客户。-20-附件三银行分(支)行经营类卡片检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本行转卡、融卡风险整体现状二、风险形成原因分析三、客户经理配备情况四、检查情况五、检查效果六、重大风险事项七、其他需说明事项附件四银行信用卡催收函先生/女士:你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领了卡号为 的信用卡。发生透支缴款延滞,时至今日已逾期 期,经
27、我行多次催收后仍未归还。截至 年 月 日,共欠款本息合计人民币 元(因利息、罚息每日增长,具体金额以各营业点查询或拨打 96511 垂询为准)。根据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的约定,该行为已经构成违约。请务必在收到信函后马上还款。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你本人承担。如有任何异议,请垂询我行客户服务中心 24 小时热线(073196511 或 4006796511)。特此函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年 月 日本人已阅读并清晰知晓未还款事项及所带来的后果。签名:年 月 日-22-附件五银行分(支)行信用卡(经营类卡片)客户催收情况说明书信用卡和消费金融事业部:我行
28、(转账支付卡、融意通卡)客户,以信用担保抵(质)押方式办卡。现经实地查访,将该客户逾期原因、经营状况、资信状况、除我行外的债权债务情况、现金流状况、抵(质)押物状况、还款来源、归还时间等具体情况说明如下。签名:(管户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审批人签名:(经办行主管行长或行长)(加盖公章)年月日-22-附件六催收承诺函总行信用卡和消费金融事业部:经查,我支行(转账支付卡、融意通卡)客户,以信用担保抵(质)押方式办卡,因导致 M1 未归还欠款,经过我行深入走访客户,详实调查,认为该客户确有还款能力,能够在日内归还全部欠款。签名:(管户客户经理或风险经理)审批人签名:(经办行行长)(加盖行章)年月日-2
29、4-附件七分(支)行M2+客户自行催收情况反馈表反馈日期:客户姓名管户客户经理逾期金额逾期期数押品状态还款来源催收进展包括但不限于关联债权情况及处置(如有)、面谈情况、催收回款情况等下阶段处置措施预计结清欠款时间签名:(管户客户经理)审批人签名:(经办行风险管理部或零售业务部负责人)日期:年 月 日-25-附件八逾期类经营类卡片管户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授信后操作要求明细表时点、时期操作方式具体内容操作要求、检查交付物发现逾期当日非现场检查电话联系客户、提醒还款电话反馈至信用卡部逾期第 1-3 日现场/非现场检查100%联系到客户电话反馈至信用卡部逾期第 4-10 日现场检查面谈(与客户本人、客
30、户单位员工、担保人)、制定还款计划银行信用卡催收函客户签字后分(支)行留存原件、银行 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逾期催收情况说明书交信用卡部。逾期第 10-30 日现场检查面谈(与客户本人、客户单位员工、担保人)、抵押物检查、客户经营现场检查、财务信息检查面谈记录客户签字后分(支)行留存原件、银行 (分)支行经营类信用卡授信后现场检查表交信用卡部、银行信用卡催收函复印件交信用卡部。逾期第 31-90 日委外催收/自行催收面谈(与客户本人、担保人)/电话联系反馈催收情况、配合催收施压/催收承诺函、 分(支)行 M2+客户自行催收情况反馈表交信用卡部。逾期第 91 日及以上法律诉讼启动诉讼程序、准备诉讼材料面谈记录原件、银行信用卡催收函原件、实地查访照片、信息查询截屏等交信用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