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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招聘入职管理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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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泰康之家(北京)投资 职员招聘、入职管理制度 编制 张 婷 日期 12月30日 审核 张继业 日期 12月30日 同意 刘挺军 日期 12月30日 修订统计 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同意人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2 第二章 招聘管理 2 第三章 入职管理 5 第四章 附 则 6 附件:支持表单 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企业职员队伍建设,提升职员基础素质,促进招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是企业职员招聘工作关键职能部门,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三条 招聘管理标准 (一)编制控制,突出关键,按计划用人; (二)激励职员内部推荐; (三)对应聘人员进行全方面考评、择优选聘。 第四条 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总部各级她人员。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招聘计划制订 (一)每十二个月四季度,由人力资源部依据企业发展战略、当年经营情况和下十二个月度业务发展规模,组织各部门完成岗位、编制和人员调整工作,制订下十二个月度《年度职员编制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和首席实施官审批。 (二)人力资源部依据同意后《年度职员编制计划》制订下十二个月度招聘计划。非特殊情况下,人力资源部必需根据年度招聘计划进行人员招聘、定向贮备、提拔及调动等人事工作。 (三)《年度职员编制计划》在年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各部门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结果报主管领导审核。经首席实施官同意后,对《年度职员编制计划》进行调整。人力资源部根据调整过年度招聘计划进行人员招聘、定向贮备、提拔及调动等人事工作。 (四)在年度招聘计划之外人员招聘需求,假如是现有岗位增编增员,各部门应填写《招聘需求申请表》并说明增员理由,经人力资源部立案后、报主管领导和首席实施官审批后实施。假如为新增岗位,各部门在填写《招聘需求申请表》同时,要提交新增岗位《岗位职责说明书》,经人力资源部立案后报主管领导和首席实施官审批。获准后纳入人力资源部季度或月度招聘计划。 (五)招聘申请及审批权限表 编号 招聘申请职员职级 申请 审核 同意 1 各部门责任人 人力资源部 主管领导 首席实施官 2 一般职员 用人部门 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 第六条 招聘渠道管理 (一)依据各部门报送招聘需求,人力资源部针对相关职位要求及招聘计划,选择适合招聘渠道公布招聘信息,以满足部门招聘需求。并负责对招聘渠道进行筛选、拓展和考评; (二)人力资源部确保2-3个常规网络或报刊招聘渠道,作为应聘简历起源。 (三)对于经过常规渠道难以找到高级管理或关键技术岗位,经主管领导和首席实施官同意后,人力资源部能够经过已签署合作协议猎头企业或其它方法招募。 (四)为有效利用渠道资源,实现最好投入、产出比,由人力资源部每六个月对各类渠道(尤其是网络资源和猎头企业)统一进行一次综合评定,择优选择合作伙伴。 (五)企业激励和提倡内部职员向企业推荐各类优异人才。 第七条 招聘广告编写要求真实、正当、简练。 (一)编写广告内容包含:企业介绍、招聘岗位及任职要求、联络方法及联络人等。 (二)注意审查招聘广告中对工作性质、职位及待遇陈说正确、完整,避免因失误或误导可能引发投诉风险、和对企业形象不利影响。. 第八条 测评中心建立和维护 为了确保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筛选客观性、公平性,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一套科学测评方法及测评工具。依据招聘不一样职级岗位作对应测评。内容包含:《应聘人员记录表》、个人简历、《面试评定表》、性格测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测试、教授小组讨论、背景调查及公开答辩等。 第九条 录用基础条件 (一)年纪通常应在22—45岁之间; (二)标准上专业技术及管理岗位须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如属部分特殊人才可合适放宽,但须报主管领导和首席实施官审批; (三)身体健康,经过入司体检者。 以下情况不予录用:有精神疾病、关键岗位不符合特定生理要求者。 以下情况慎重录用:怀孕期妇女、有传染病或其它不可治愈疾病(如心脏 病等);有肢体残缺或器官残缺者。 (四)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无吸毒、酗酒、赌博等不良癖好者;体貌、穿着、举止、言行端庄者。 (五)无任何犯罪及不良统计(被治安、刑事处罚统计或加入黑社会等非法组织统计,或因违纪被本企业或其它企业解聘和开除人员)。 (六)符合企业对人才成本要求,有正确求职动机和良好主动工作愿望; (七)依据企业岗位职责说明书中所列,被录用人员学识、水平、技能应达成企业入职要求,且经企业要求面试、笔试等录用程序合格者。 (八)已和其它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未在竞业严禁期内,且提供对应证实者。 (九)对于曾在泰康工作过、后又离开泰康,现欲应聘企业人员,须经人力资源部报企业主管领导和首席实施官审批。 第十条 招聘纪律 (一)严禁不按要求程序面试或未经评定录用人员; (二)企业不招聘和企业职员有直系亲属关系人员; (三)应聘人员必需如实向企业提供要求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然,一经发觉,即行解除劳动协议,同时追回其在本企业薪酬、福利所得外,还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向其索赔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招聘面试步骤 (一)简历筛选 招聘人员对各招聘渠道搜集简历进行筛选。基础资料符合招聘岗位需求者,预约来司进行初试。 (二)初试 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记录表》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面试。经过面谈和性格测试,从人员形象气质、工作履历、综合素质、性格特质等原因出发,结合应聘岗位要求作初步符合度判定。面试合格后,填写《面试评定表》,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用人部门,安排部门责任人进行面试。 (三)用人部门复试 用人部门参考人力资源部提供资料,对推荐人选进行复试。部门复试关键对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团体合作意识、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考察,必需时可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笔试、情景模拟测试和公开答辩。部门面试合格后,完善《面试评定表》并将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再安排主管领导对其进行复试。 (四)主管领导三试 主管领导参考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面试意见对应聘人员进行更深入面谈,包含个人价值观、职业计划、薪酬需求等。主管领导面试合格后,完善《面试评定表》并将意见反馈给人力资源部,安排首席实施管对其进行面试。 (五)首席实施官终试 首席实施官参考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和主管领导面试意见,对应聘人员进行终试,经过者,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其办理入司手续。 应聘关键岗位人员必需经过背景调查方可办理入司手续。 未经过以上各步骤面试者,其应聘资料进入人力资源贮备库存档备用。 第三章 入职管理 第十二条 入职准备 (一)入职审批:应聘人员经过最终面试后,由人事专员将其就任职位、薪资福利、岗位职责、劳动协议签署期限填写《入职审批表》报首席实施官审批。 (二)通知应聘人员进行入司体检。 经过入职审批及体检后,人力资源部需:和候选人确定入职时间;通知用人部门新职员入职时间并确定该职员试用期教导员;通知办公室新职员入职时间及基础情况,由办公室安排新职员工位、准备办公用具、确定分机号码,并配齐办公家俱、钥匙等物品;通知信息技术部准备电脑设备、开通电子邮箱及OA系统账号等。 第十三条 办理入职手续要求提供个人资料有: (一) 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本首页及本页页复印件。 (三)五张一寸免冠彩色近照。 (四)国家认可最高学历、学位证实、技能证书(资格、职称)原件及复印件。 (五)解除协议证实、即往新酬证实和不在竞业严禁期内证实(如有)。 (六)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就业三方协议书、及其它约定材料。 (七)医疗保险蓝本(外地来京职员提供当地社保停缴证实)。 (八)本市北京银行卡号(发放工资使用)。 第十四条 入职报到 (一)新职员到人力资源部报到,领取《新职员入职引导》、《岗位职责说明书》及《职员手册》。并开始办理入职手续。 (二)由人力资源部帮助填写《职员履历表》、签署《劳动协议》、《保密协议》、《薪酬确定单》(包含薪酬、工龄及年假确实定)。 (三)人力资源部查验相关证件、证实资料并复印存档。将新职员资料录入职员花名册。 (四)由试用期教导员引导新职员熟悉工作环境。 第十五条 录用后人力资源部有权对新录用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如发觉有不真实情况,企业有权和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六条 自应聘人员到岗工作之日起开始计入试用期。试用期和转正要求详见《试用、转正管理制度》。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企业首席实施官同意,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需修订,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起草修订方案,企业首席实施官同意后实施。 第十八条 本要求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支持表单 附件1: 《年度职员编制计划表》 附件2: 《招聘需求申请表》 附件3: 《应聘人员记录表》 附件4: 《面试评定表》 附件5: 《入职审批表》 附件6: 《职员履历表》 附件7: 《薪酬确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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