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墙体材料:
墙面保温材料:
幕墙材料:
门窗材料:
屋面保温层材料:
其它材料:
[依据本工程实际节能特点描述本工程概况]……………………
………………………………………………………………………………
二、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
1、关键法规:
1)《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要求》建设部令第143号
2)《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管理措施》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
3)《杭州市建筑节能管理措施》市政府令第226号
2、关键标准规范:
1)《夏热冬冷地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
2)《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25-1995
3)《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33/1015-
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5)《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1993
6)《胶粉聚苯颗粒外墙保温系统》JGJ 158-
7)《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
8)《膨胀聚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JGJ 149-
9)《夏热冬冷地域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杭州地域实施细则》
10)《杭州地域节能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设计技术关键点》
3、设计图纸
三、建筑节能监理工作步骤
设计符合性审核
原材料选择
审查节能专题施工方案
进场验收,比照样品,签认报验单报验
巡查专用场地堆放情况
施工过程检验、验收,数据统计
检验批报验,签认报验单
施工质量完工专题验收
编写专题质量评定汇报
检验施工质量管理文件
四、建筑节能监理控制关键内容
(一)技术管理方法控制
1. 审核施工企业对应资质、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和对应施工技术标准。
2. 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不得任意变更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当确实需要变更时,应和设计单位洽商,办理设计变更手续。
3. 建筑节能工程采取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判定或立案。施工前应对新或首次采取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订专门施工技术方案。
4.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企业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需实际操作培训。
5. 审核检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
(二)材料设备控制
1. 审查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设备,应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禁使用国家明令严禁和淘汰使用材料、设备。
2. 检验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应对其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并认可,并形成对应质量统计。材料和设备应有质量合格证实文件、汉字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汇报;进口材料和设备应应进行出入境商品检验。
3. 建筑节能工程所使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要求。
4. 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要求,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
5. 建筑节能性能现场检验应由建设单位委托含有对应资质检测机构对围护结构节能性能和系统功效进行检验。
6. 现场配制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配合比配制。当无上述要求时,应根据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7. 采暖和空调系统及其它建筑机电设备技术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严禁使用技术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机电设备。
(三)施工过程控制
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应该根据经审查合格设计文件和经审批节能施工技术方案要求施工。
2.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反复采取建筑节能设计房间和结构做法,应在现场采取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构件,经相关各方确定后方可进行施工。
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要求。
4. 建筑节能工程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要求;
b)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统计应完整。
5. 建筑节能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基础,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验及观感质量验收,并应对关键材料、设备相关节能技术性能,和有代表性房间或部位和系统功效建筑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
a) 关键材料和设备相关节能技术性能见证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要求;
b) 建筑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房间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围护结构节能性能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汇报或评价汇报。
c) 建筑设备工程完工后,应抽取有代表性系统或部位。对建筑节能性能中系统功效进行见证抽样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汇报或评价汇报。
6. 总监主持工程验收,会同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共同进行。其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要求。并将建筑节能工程验收资料列入建筑工程验收资料中。
五、建筑节能监理控制方法及方法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
1. 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相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和本工程相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与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施工图不得使用。
3. 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与由建设单位组织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问题经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提议。
4.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题施工方案和技术方法,提出审查意见。
(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
1.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拟进场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含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实资料,具体以下:
1) 质量证实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汇报、复验汇报)是否合格、齐全,是否和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
2) 是否使用国家明令严禁、淘汰材料、构配件、设备。
3) 有没有建筑材料立案证实及对应验证要求资料。
4) 根据委托监理协议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相关要求百分比,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严禁、淘汰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 当承包单位采取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对应施工工艺方法和证实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给予签认。
3. 督促检验承包单位根据涓埃女主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发觉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阻止。
4.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进行巡视检验。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验关键部位,进行旁展或现场检验,符合要求给予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 对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验,应审核和检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给予签认。
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验整改结果。
(三)施工阶段控制关键点及目标值
1. 审核承包单位报送拟进场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含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实资料,具体以下:
1) 外墙保温系统各组成材料应提供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汇报(有限期二年型式检验核出厂检验)和现场抽样送检复试汇报。保温系统各常见材料关键性能指标应符合《住宅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08-113-)附录E要求。进场复检汇报抽样数量要求以下:
a) 膨胀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脂硬泡体每5000m2为一批;
b) 胶粉聚苯颗粒保浆料(外保温)每10吨为一批;
c) 网格布每7000m为一批;
d) 外保温系统界面剂(界面砂浆)、胶粘剂、抹面砂(胶)浆、抗裂砂浆、增强抗裂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批产品最少抽样一次;锚固件(外保温)每种基层做一组,每组为3件拉拔强度试验;
e) 内保温系统粘结石膏、粉刷石膏砂浆、耐水腻子均为同一厂家生产同一品种、同一批产品最少抽样一次;
2) 外墙外保温工程应含有下列使用期为二年型式检验汇报:
a) 外墙外保温体统耐候性检验;
b) 采取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抗拉强度检验;
c)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现场粘结强度检验;
d) 外保温系统其它型式检验项目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第4.0.6条。
3) 外墙外保温工程下列项目应进行现场抽样送检:
a)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基层和胶粘剂拉伸粘结强度检验。粘结强度不应低于0.3Mpa,而且粘结界面脱开面积不应大于50%;
b)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保温层硬化后,应现场取样做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干密度检验。干密度不应大于250kg/m3,而且不应小于180kg/m3,现场检验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2. 工程实物质量
1) 除采取现浇混凝土外墙外系统外,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外门窗洞口应经过验收,洞口尺寸、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要求,门窗框或辅框应安装完成。伸出墙面消防梯、水落管、多种进户管线和空调器等预埋件、连接件应安装完成,并按外保温系统留出间隙。
2) EPS板薄抹灰系统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脱膜剂等妨碍粘结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并找平。找平层应和墙体粘结牢靠,不得有脱层、空鼓、裂缝,面层不得有粉化、起皮、爆灰等现象。
3)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膜剂等妨碍粘结附着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应剔除。
4) 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质量进行验收。
5) 网格布不得直接铺在保温层表面,不得干搭接,网格布应压贴密实,不应有空鼓、皱褶、翘曲、外露等现象。
6) 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和完工后24h内,基层及环境空气温度不应低于5℃。夏季应避免阳光爆晒,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7) 外保温工程宜设置抗裂分隔缝。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还宜按墙面积(30m2)设置垂直抗裂分隔缝。
8) EPS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
a) 建筑物高度在20m以上时,在受负风压作用较大部位宜采取锚栓辅助固定;
b) 粘贴EPS板时,应将胶粘剂涂在EPS板后面,涂胶粘剂面积不得小于EPS板面积40%;
c) 板材应按顺砌方法粘贴,竖缝应逐行错缝,粘贴应牢靠,不得有松动和空鼓;
d) 墙角处应交错互锁,门窗洞口四角处板材不得拼接,应采取整块板切割成型,板材接缝应离开角部距离最少200mm;
9) 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
a) 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出100mm;
b) 施工时应分遍抹灰,每遍间隔时间应大于24h,每遍厚度不宜超出20mm。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终一遍应找平,并用大杠搓平。
10) EPS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
a) 板材两面必需预喷刷界面砂浆;
b) 板材高度宜为建筑物层高,宽度宜为1.2m,每平米应设2~3个锚栓。
11) EPS钢丝网架板现浇混凝土外墙外保温系统及机械固定EPS钢丝网架板外墙外保温系统监督关键点参见《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第6.4、6.5条相关要求。
3.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应立即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验整改结果。
(四) 完工验收阶段监理工作
1. 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建筑节能能效测评。
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工程完工资料。
3. 组织对包含建筑节能工程在内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完工报验单。
4. 出具监理质量评定汇报。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定汇报中必需明确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情况。
5. 签署建筑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立案记录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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