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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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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萍乡市潘家冲煤矿新峰井安全管理汇编 第二部分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一、 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二、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三、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四、 调度值班制度 五、 交接班制度 六、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汇报制度 七、 事故汇报制度 八、 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九、 安全审批制度 十、 工程验收制度 十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十二、入井检身制度 十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四、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 十五、煤矿安全奖罚制度 十六、煤矿安全监测监控运行制度 十七、必备设施和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十八、煤矿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十九、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岗位责任制 二十一、矿井关键灾难预防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2、以风定产制度 3、局扇安装管理制度 4、通风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制度 5、定时测风管理制度 6、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7、巡回检验瓦斯制度 8、瓦斯排放制度 9、“一炮三检”制度 10、密闭管理制度 11、盲巷(盲峒)管理制度 12、洒水防尘、定时清扫煤尘制度 13、主扇停运转安全处理方法(制度) 14、反风演练方法 15、矿井测尘制度 16、矿井防火管理方法(制度) (二)探放水管理制度 1、矿井水灾防治管理制度 2、井下探放水方法(制度) (三)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2、防电器火灾方法(制度) 3、防漏电、触电制度 4、防电器失爆制度 5、提升、运输及机械设备防护装置及安全运行保障制度 (四)其它管理制度 1、预防冒顶方法: 2、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3、尘肺病定时检验制度 4、巷道贯通技术方法 二十二、设备器材检验维护管理制度 二十三、煤矿事故应抢救援制度 二十四、班前会制度、 二十五、瓦斯检验、审核制度 二十六、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为切实抓好全矿安全生产,确保安全度过,特制订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靠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严格严格再严格,落实落实再落实”要求,切实加强责任制落实和现场安全管理,严格管理制度落实,立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年安全生产。 二、安全奋斗目标 1、消亡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杜绝水、火、瓦斯、冒顶等重大灾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年。 2、轻伤事故比上年下降10%以上。 三、具体要求 ㈠、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和生产、安全和效益关系,牢靠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使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㈡、全方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责职分明、奖惩分明,以提升全矿职员责任心。 ㈢、抓好制度落实工作 1、落实好国务院第446令和省政府141号令和煤矿安全总局确定“安全隐患整改年”各项方法要求,加强我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2、继续实施矿安全办公会议、安全隐患大检验、进班会、交接班、入井检身、安全奖惩等规章制度。 3、抓好操作规程制度落实,树立人人“尊章守纪”好矿风。 4、严格安全奖惩,广泛开展反“三违”活动。 ㈣、强化现场安全管理,突出抓好事故防治 1、切实抓好“一通三防”工作,把“一通三防”工作放在安全工作首要位置,杜绝重大灾难事故。一是全矿职员必需提升对“一通三防”工作认识,切实抓好“一通三防”基础工作,完善矿井通风系统;二是确保“一通三防”安全投入。 2、强化防治水工作,编好防治水计划和落实好防治水方法,做好防治水工作。 3、加强顶板、采场管理,提升井巷工程质量,落实质量标准化管理,预防顶板事故。 4、加强机电、运输管理,采取针对方法,杜绝机电、运输事故。 5、加强爆破管理,杜绝爆破事故发生。 6、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实施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抓好隐患整改情况督查,把安全隐患消亡在萌芽状态。 ㈤、强化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努力提升全矿职员技术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㈥加强安全生产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所需,按要求提足、用好安全技措费和维简费。 二、安全办公会制度 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相关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通知》(煤安监办字[]42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矿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定时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每个月不少于二次。 三、安全办公会议必需由矿长主持,矿管理人员参与。 四、安全办公会议关键内容: 1、学习落实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要求、指示。 2、听取和落实安全技术方法、安全管理、安全监察工作情况。 3、研究分析目前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方法措施,并落实到相关人员,明确处理时间。 4、对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处理意见,吸收教训,制订防范方法,预防同类事故发生。 5、讨论对“三违”人员处罚和对安全生产做出特殊贡献(立即阻止“三违”现象,立即处理、汇报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人员奖励。 6、听取安全技措资金计划和实际使用情况汇报,立即落实资金渠道,专款专用,确保安全技措资金足额到位。 7、分析职员安全思想动态和存在影响安全生产不稳定原因,提出安全宣传教育计划,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气氛。 8、总结每个月安全工作,部署下30天安全工作。 9、安全机构人员配置、调动、补充。 10、安全上重大决议。 五、做好安全办公会议统计,载明议定事项,决定和落实人员方法和期限,存档立案,必需时对决定事项写出会议纪要上报下发。 六、安全管理小组对安全办公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验,立即反馈给相关领导。 三、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实现我矿安全生产总目标,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立即到位和专款专用,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费用提取:每个月按原煤实际产量每吨提取10元安全技措专题费用。 2、安全费用管理: ⑴在银行开设安全费用专户,于每个月终后二日内将上月安全费用立即足额汇入安全费用专户中。 ⑵财务人员必需设置安全费用专题帐本,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帐,做到使用计划、帐本统计、发票、验收单相吻合。 ⑶安全费用年度超支资金许可预支下年度安全费用,年度结余资金许可转结下年度使用。 3、安全费用使用: 安全费用必需专款专用,每六个月初由技术责任人依据矿安全技术方法方案,编制六个月度安全技术方法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落实责任人,并上报市煤炭冶金管理办公室。 4、安全费用使用范围 ⑴矿井通风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支出。 ⑵完善和改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支出。 ⑶完善和改造矿防灭火支出。 ⑷完善和改造防治水支出。 ⑸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⑹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⑺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⑻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⑼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支出。 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支出。 ⑾推广应用优异安全技术方法和管理方法。 ⑿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四、调度值班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调度员必需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制,不得离岗、脱岗,立即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发觉问题要立即进行处理。 二、调度员和值班矿长全权处理当日本矿事务,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立即填写多种报表。 三、对重大安全问题要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确保井上和井下、企业和外部信息通畅 。 四、值班人员参与进班会,部署每个班次工作任务和应该注意事项和防范方法,协调相互配合关系。 五、本班值班矿长和调度员必需和接班人面对面交接班,如实填写《煤矿值班交接班统计》。 五、 交接班制度 一、煤矿每个班次下班时,带班长必需依据当班完成工作和井下临时处理事项认真如实填写《煤矿值班交接班统计》,并向接班人及矿调度室明确交班。对需要其它部门进行处理事项,由交接班人共同落实专员负责。 二、每个生产班进班前,必需提前半小时召开班前进班会,带班长应该依据调度和上班带班长交班统计及矿领导指示,布署本班工作任务,明确作业地点和必需注意安全事项。对上一班存在问题要落实专员进行处理。 三、交班和接班带班长必需做到面对面交接班,认真按要求填写《煤矿交接班和进班会议统计簿》。 四、矿值班领导考评带班长是否按要求进行了交接班、是否召开了班前进班会,没有搞好交接班、开好进班会带班长要给予处罚,井下该班不得安排工作。 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汇报制度 一、为全方面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健全安全约束机制,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矿井安全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可能造成事故隐患。 按安全隐患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爆破、水害和其它。 三、根据“企业负责、国家监督”标准,矿必需按月组织安全隐患排查。 四、矿长对安全隐患排查全方面负责;各分管副矿长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安全隐患排查。 五、安全隐患整改要落实“分级负责、责任落实”标准,进行安全隐患整改,要做到项目落实、方法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六、安全矿长负责安全隐患综合管理。监督检验安全隐患整改,负责安全隐患统计和汇报。 七、坚持每个星期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必需坚持不安全不生产标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作业场所,必需制订切实可行防范方法,组织关键力量进行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好后,方可生产;无方法,不准生产。 八、因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造成事故发生,在安全隐患排查责任范围内确定事故责任者。 9、生产各步骤发觉安全生产隐患要立即汇报,按“定整改方法,定整改期限、定整改责任人”标准立即组织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主管部门。 七、事故汇报制度 一、依据《安全生产法》要求和《萍乡市煤矿基础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精神,给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事故汇报范围包含已发生事故、未遂事故及发觉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原因。 三、全矿从业人员全部有责任实施事故汇报制度。 四、职员在生产过程中发生轻伤、微伤事故,事故单位或带班长必需立即汇报值班矿长,分管领导应立即处理。 五、发生重伤事故时,矿长、值班矿长必需立即根据矿井五大灾难预防处理计划方法和要求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六、发生死亡事故时,值班矿长必需立即组织抢救人员及财产,保护现场。因抢救人员、财产和预防事故扩大需现场物件时,必需做出标志,具体统计。同时应按要求在8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汇报。 七、事故汇报内容包含事故班组、时间、地点、类别、伤害程度、事故简明经过及初步原因或直接原因判定等情况。 八、井下发生事故,任何人不得缓报、瞒报,一经查实,严厉处理。 九、安全矿长要立即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总结经验、吸收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八、事故分析处理制度 一、依据《萍乡市煤矿基础管理制度和现场管理制度》精神,结合我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事故分析处理范围包含已发生事故、未遂事故及发觉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安全原因。即包含人身、财产、还包含机电事故。 三、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本着先救治后处理标准进行。 四、发生事故后,安全矿长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分析,找出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吸收教训,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并提出处理意见。对事故根据“四不放过”标准进行结案,并向全矿通报。 五、必需坚持按年度、进行事故分析制度,按事故类型、发生地点、伤亡人员、事故原因等原因进行一次全方面综合分析,研究事故规律趋势,提出控制事故方法措施。 六、建立事故档案,规范各类事故统计台帐和统计资料。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一、为加强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中国煤炭法》、《中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及相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结合本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井下各作业地点全部必需制订施工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方法。作业规程或安全方法,由技术责任人组织,结合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安全技术方法中要包含编制安全方法理由、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方法。 三、各类设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方法编制后,必需按审批权限,逐层推行职责,严格把关。审批程序为: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责任人→矿长。 四、安全技术方法编制、审批必需严厉认真,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必需符合煤炭安全生产技术政策,不得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 五、编制人员对作业规程、安全方法负技术责任;审批人员对审批提出意见负分管业务技术责任;技术责任人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方法编、审质量负总责。 六、安全方法一经同意后,施工单位必需认真地向作业人员落实,经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方法施工作业。 十、工程验收制度 一、矿井改、扩建工程,必需严格根据“三同时”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二、工程验收由生产、技术、安全等相关人员参与,其中井下工程由技术责任人负责组织验收,地面工程由地面责任人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工作由生产副矿长负责。 三、带班班长组织对当班巷道规格,支护要求进行验收,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并要求在当班立即返工。 四、井下工程质量必需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要求标准,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 五、加强对施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工程验收必需坚持“谁验收、谁负责”标准,对因管理不到未、弄虚作假而引发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依据《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管理、装备、培训并重”标准,坚持强制培训、考评发证,全方面提升煤矿职员安全技术素质,制订本制度。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由安全矿长负责,确定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费用,安全矿长负责组织编制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者必需经再培训,直至考试合格,职员未经安全培训而录用,以违章论处,未经培训职员造成事故,应追究录用部门责任人责任。 四、必需建立安全培训档案,由矿保留。 五、安全教育和培训关键包含以下基础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教育和培训; 3、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和培训; 4、经典经验和事故教训教育。 六、煤矿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采取常常性安全教育,职员脱产轮训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安全资格培训等基础形式。 七、常常性安全教育:关键是对全体职员开展多种形式日常全员性安全教育,要使全体职员真正重视和实现安全生产,必需结合生产实际,进行常常性安全教育。 八、安全矿长制订试卷,对培训人员实施闭卷考试,不及格者必需再学习,重新考试合格才能上岗。 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安全资格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必需经过安全资格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指挥安全生产。 十二、入井检身制度 一、检验人员必需要有高度责任心,对任何下井人员必需例行检验,并如实填写《煤矿入井检身统计》。 二、入井人员全部必需接收井口检身员检验,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让搜身,不然,不许下井。 三、检验入井人员是否穿好工作服、胶鞋、戴好矿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四、检验入井人员是否喝酒,是否携带烟火和易燃物品下井。 五、严禁患有疾病或疲惫人员入井。 六、新工人入井,必需由老工人率领方可下井。 七、因工作需要,贵宾下井,须请示矿安全矿长,派专员率领方可下井。 十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一、为深入加强安全防范,作好矿山保安,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总则第十条相关要求,制订本要求。 二、矿井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由矿灯房负责。 三、必需严格做到专员专灯、矿灯统一编号,发一盏灯全部要立即登记。 四、灯房工作人员必需对出入井后灯立即进行清点、登记,并统计各单位每班出入井人员人数。 五、必需建立入井考勤制度,入井前由值班干部认真做好入井人员考勤,考勤表一式两份,单位一份,矿灯房一份。 六、严厉劳动纪律,职员考勤后,不能无故不下井,升井后,应立即交还矿灯和自救器,方便矿灯房人员清点登记,并填写《出入井人员统计薄》。 七、对正常交接班后两小时仍未交还矿灯者,矿灯房应立即进行清点追查,并报矿调度室立即查明原因。 十四、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 一、经营管理干部和安全监管干部必需按要求坚持带班制度,每个班次最少有一名领导干部下井带班。 二、带班干部必需参与当班班前调度会,开好进班会。 三、带班干部必需了解上班工作情况和本班工作任务,和职员同进班、同出班,立即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 四、带班干部有责任、有权力处理井下一切事务,关键盯守要害区域,发觉问题立即处理,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五、当班带班领导必需认真填写《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统计簿》。 十五、煤矿安全奖罚制度 为确保矿安全目标全方面兑现,建立健全安全约束、激励机制,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奖励制度 1、全矿消亡死亡事故,对矿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给1000-5000元奖励。 2、对评为安全工作优异班组和个人,分别给元和300元奖励。 3、主动揭发举报违章违制者,罚款二分之一奖励。 4、避免一次重大事故,奖励1000-5000元。 5、定时开展安全竞赛及评选活动,对遵章守纪好人好事,要通报表彰,并给重奖。 二、安全处罚制度 1、携带烟草、点火物品下井或下井前喝酒者,罚款200元。 2、炸药、雷管领退不按制度实施,乱仍乱放或丢失者,每只罚款100元,偷炸药、雷管者,每只罚款500元,并送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3、绞车道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开车行人者或搭桶子上、下绞车道者,每次罚款500元。 4、违反操作规程,空帮,空顶作业者,罚款100元。 5、乱采、乱掘、乱开档,每次罚款500元。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重大隐患事故者,依据情节轻重由安全办公会讨论处罚决定。 十六、煤矿安全监测监控运行制度 一、监测系统操作必需严格遵守《萍乡市数字化瓦斯运程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管理要求》,确保监测监控设备正常运转,实现联网控制。 二、瓦斯监测监控工必需持证上岗,瓦斯检控室必需确保3班二十四小时有些人值班,井下监控线路,传感器等发生故障时,要立即处理。 三、值班监控员要随时掌握井下各工作面瓦斯改变状态,发觉问题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按相关要求处理。按时打印《瓦斯日报表》 四、监控员必需掌握《煤矿安全规程》通风安全监控相关内容及相关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标准。 五、维护维修人员必需掌握系统软件等安全监控设备安装,调校使用操作等工作。 六、瓦斯监控值班人员必需将本班监控系统运行情况、瓦斯超限处理结果等统计在《煤矿瓦斯监控运行统计薄》上。 十七、必备设施和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一、由分管地面副矿长负责对矿容矿貌专题整改工作,逐步改善矿区环境和职员生活条件。 二、地面办公室、调度室、值班室、进班室、培训室、资料室、井口搜身室,监控室和专用充电房保持整齐洁净。地面料场必需分类摆放,堆放整齐、有序。 三、“两堂一舍”要做到整齐洁净。 四、在井口或关键区域醒目位置悬挂各类安全警示牌。 五、各水平巷道必需悬挂避灾路线牌,井下设栏杆或砌密闭地点要悬挂对应牌板。 六、绞车道上、下部车场处全部应悬挂“开车不行人,行人不开车”和信号牌板。 七、井口必需配有多种救灾工作中应有配用材料和物资。 八、地面变压器房四面必需砌围墙,并挂牌,机电人员操作机电设备时必需悬挂牌板,牌板内容应清楚。 九、井下各作业地点必需悬挂瓦斯牌板,并将检验瓦斯浓度立即填报上去。 十、地面广场张贴多种安全警示口号或警示横幅。 十八、煤矿技术人员管理制度 1、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要配置各方面采矿工程技术人员,使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2、煤矿技术责任人要有中专以上文化,有煤矿相关专业知识,含有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矿井应配置地测、通风、采矿方面技术人员。 3、矿技术责任人对全矿技术负责,帮助矿长搞好生产管理,当好参谋。 4、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难预防方法和处理计划及应急预案,当矿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需立即赶到现场,提出抢救方案,并帮助组织实施。 5、负责编制好采掘工程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及多种安全技术方法,各工程项目标作业规程,立即对井下工程进行实测并按要求填绘矿井图纸。 6、深入一线,组织对工程质量验收,并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大检验,对查出隐患提出处理意见,并组织实施。 7、定时召开技术现场会,研讨本矿生产技术重大问题,主动推广优异技术,提升劳动生产率。 十九、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据《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做到职责分明,各尽其责,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类人员和不一样生产岗位。 3、建立企业关键责任人(矿长)、矿行政副职、职能管理机构责任人及其工作人员、班(组)长、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4、企业关键责任人(矿长)对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全方面负责,推行下列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督促检验全矿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等,并督促各分管领导抓好本职员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落实。 5、煤矿经过召开矿委扩大会议,已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专职管理人员并进行培训,人员以下: 矿长:刘敬钢 安全副矿长:李付生;分管煤矿安全工作,是煤矿安全关键管理人和煤矿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生产副矿长:赖庆华;分管安全生产,调度工作,是煤矿生产关键责任人 技术副矿长:肖鑫国;分管生产技术工作,对矿井安全生产技术负责 机电责任人:赖世萍;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钟虎生 邓经强 6、班组长是安全生产直接实施人,负责本班安全生产工作,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 二十、 岗位责任制 1、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置对应管理人员,为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落实,各个岗位全部要建立对应岗位责任制。 2、岗位责任制应明确各岗位应该担负职责,内容要具体、清楚、明确。 3、矿全部岗位岗位责任制要制作成册,各岗位要制作成牌板,并分别悬挂在进班室、调度室、或各工种作业场所。 4、企业关键责任人(矿长)、矿行政副职、安全生产技术监管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或其它人员全部应认真学习、领会本职员作职责,在工作中要认真推行。 二十一、矿井关键灾难预防制度 (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 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结合矿井实际情况,计算全矿及各分区风量,并将风量合理分配到各工作点,并依据生产实际需要立即有效地调整风量。 2、进行矿井风量和风速检验,掌握矿井漏风情况,发觉问题立即上报并处理。 3、对矿井通风设施进行日常检验、维修和管理;定时测定关键通风机工况点;检验局部通风机和辅助通风机工作情况。 4、组织通风安全各项检验工作,包含测定矿内空气成份、温度和矿井气候条件、有害气体含量、空气含尘量等 5、按要求填写多种通风安全报表,并对各报表进行研究和分析。 6、绘制和填写通风系统图,立即掌握矿井通风网路改变情况,在生产条件改变情况下立即调整矿井通风系统。 7、进行矿井井巷维护和管理,制订井巷维修计划和安全方法。 8、对通风安全仪表进行检验、维修和管理,绘制矿井安全监测控制装置部署图。 9、进行矿井通风构筑物维修和管理。 10、对全矿消防系统、注水防尘系统进行检验、维修和处理,填绘各管路系统图,依据矿井具体条件,制订矿井防灾变计划,确定灾边发生时人员抢救和自救方法,和井下人员避灾路线,绘制井下避灾路线图、检验和监督各方法实施情况。 11、有计划地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检验和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情况,对阻力过大区域采取对应方法。 12、定时进行矿井瓦斯等级二氧化碳等级判定工作;定时进行矿井反风演练,有计划地进行矿井关键通风机性能测定工作。 13、有计划地搜集和整理矿井通风实际资料,为矿井以后开采提供正确基础资料。 2、以风定产制度 (一)、为认真落实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正确定定矿井通风能力,实现科学管理,杜绝瓦斯事故,各矿每十二个月必需进行一次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通常矿井通风能力不足必需限制采掘工作面数量,降低通风支路,降低生产能力,限制后产量不得超出通风核定能力。 (二)、通常主扇更换、改造,和通风系统调整,造成矿井风量改变较大时,必需重新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三)、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按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赣煤安字〔〕52号《相关全省全部煤矿进行通风能力核定通知》要求计算公式进行计算,多种参数确实定及取值必需真实可靠、有理有据,确保矿井通风核定能力真实性,并符合以下要求: 1、矿井通风系数必需按产量不均衡系数、瓦斯不均衡系数、矿井内部漏风系数、备用工作面系数和温度系数进行计算确定。 产量不均衡系数、瓦斯不均衡系数分别按上年度最高月产量和平均月产量及矿井最大瓦斯涌出量和矿井正常瓦斯涌出量之比值确定;矿井内部漏风系数、备用工作面系数、温度系数分别按本年度矿井总进风量和矿井有效风量、采掘工作面总数和作业采掘工作面数、采掘工作面最高温度和采掘工作面正常温度之比值确定。 2、低瓦斯矿井日采吨煤需要风量按上年度同时存在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计划总需要风量和年平均日产量(按300天计算)之比值确定。 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需风地点需要风量要求进行计算并取最大值。其中按瓦斯涌出量计算公式计算时,每个月必需对全部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进行测定,其中瓦斯浓度必需是取样化验分析检测数据(无化验设备矿井,暂可用光学瓦检器检测),并以此为依据来计算采掘工作面风量;其它计算方法公式中参数按采掘作业规程要求或井下实际取值。采掘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等参数必需在矿井通风作业计划中明确。 3、矿井总进风量、总出风量、总有效风量必需是核定月份实测值,矿井实际需要风量按要求要求进行计算。 (四)、矿井通风能力核定工作必需严格审核、把关,于每十二个月元月底以前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表、文字说明及对应基础资料以正式汇报形式上报立案。 (五)、分析、研究从矿井通风能力核定中反应出来问题,对采区部署、通风系统、矿井风量及漏风、瓦斯治理等方面提出整改方案和方法,落实人员和责任限期整改。 (六)、在安排生产方案时,必需充足考虑是否符合矿井通风核定能力,不符合要求必需调整生产方案和布局。 (七)、加强技术业务管理,搜集、整理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相关资料和数据,建立矿井通风能力核定档案。 3、局扇安装管理制度 (一)、局扇使用,由所在检验区(段、头)瓦斯检验员负责并实施挂牌管理,其它人员不得私自停、开局扇,不得用竹、木棍等物将局扇开关按钮顶撑。 (二)、局扇安装前,由施工单位依据采掘方案、一次性贯通工程量、施工程序、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和安装位置、风量和局扇安装位置、局扇型号和供电系统图等内容进行局部通风设计并填写局扇安装审批单,经矿技术责任人同意后,送交通风员实施。使用局扇前,要按设计调整通风系统,其全风压供给该处风量要大于风机吸风量,杜绝循环风。 (三)、局扇供电必需实施“三专两闭锁”。 (四)、局扇和开启开关,必需安装在距回风眼(巷)大于10m进风巷道中,局扇要稳妥吊挂或垫高高度大于0.3m,开关要上架,5.5kw以上局扇要安装消音器。风筒吊挂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其风筒出口到当头距离:煤巷、半煤岩巷小于5m;上山(天眼)小于1.5m并配斜口风筒,岩巷小于l0m。凡存在瓦斯排放巷道距离盲巷口2米全风压巷道中风筒上,必需串接“T”型风筒。开启局扇时,其局扇和开关周围1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出0.5%。 (五)、一台局扇只准给一个掘进头送风,严禁一机送两头,属于巷道贯通时,被贯通头局扇安装有客观困难时,其分风后风量均不少于40m3/min,且不会引发瓦斯超限,能够向两个头送风,但只能一个头工作,另一个头保持送风,严禁两个头同时作业。 (六)、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当增大局扇功率后,使用一台局扇仍不能满足掘进头风量要求时,能够使用2台局扇同时向一个掘进头送风,但2台局扇必需同时和掘进头电源联锁,当任何一台局扇停止运转时,必需立即切断掘进头电源,且要制订安全方法,并有专职瓦检员检验瓦斯。 4、 通风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制度 (一)、确定通风设施类型和选定通风设施位置,要按下列要求进行: 1、永久风门(包含临时通车风门)、密闭(风墙)、调整风门安装位置,由通风区长或技术人员事先选择并签字定点定向,在要求时间内完工。双突矿井调整风窗应设在工作面进风侧,不能设在回风侧。 2、临时通风设施安装位置,由通风班长或瓦斯检验员事先选择并签字定点定向,在8—二十四小时内完成。 3、挡风墙(风幛)装设位置,由瓦斯检验员依据实际需要指挥保安工当班装设或自行装设。 4、风桥设置,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设计,确定风桥形式,经矿技术责任人同意后明确构筑职责,限期完成。 5、通风设施安装地点,应尽可能装设在岩石巷道中;装设在煤巷中时,要尽可能装设在采动影响范围之外,在含有自燃倾向煤层巷道中安设风门时,要注意预防因其造成煤炭自燃。 6、安装在运输巷道风门,其间距必需大于一列车长度,并要有闭锁装置;用作往返行人、推车风门,要安装连锁装置。 7、通风设施安装质量要符合《通风安全质量标准》要求,其验收结果要填入通风设施管理牌板(台帐),并立即填入矿井通风系统图。 (二)、启用通风设施时,必需遵守以下要求: 1、改变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系统设施启用,由技术责任人按矿长同意方法组织实施,其效果要书面汇报矿技术责任人;改变一个采区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启用,由通风员按技术责任人同意方法组织实施,其效果要立即向矿矿长汇报。 2、巷道贯通而调整通风系统时所启用通风设施,技术责任人要在现场指挥。 3、启用上述通风设施时,必需同时派测风员进行风量测定。各支路风流变量超出所分配量±15%以上时,要立即进行调整。 4、通常启用调整风门时,必需派测风员进行风量测定,按计划进行调整。 5、采掘区内控制风流通风设施,因其关闭而对通风网路影响不大时由瓦检员启用。 (三)、对正在使用中通风设施,要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维护和管理。 1、正常使用通风设施,由安全矿长明确职责,使其常常处于良好状态。属往返运输频繁关键性非自动风门,每班必需派人看管;属瓦斯检验段范围通风设施,瓦斯检验员每班必需检验1—2次;属全矿井、一翼或一个水平通风设施,通风员、测风员每旬必需检验一次,安全矿长、技术责任人每个月必需检验一次。 2、车辆、行人往返经过风门,要随即关闭,严禁撞坏风门或同时敞开两张风门,以免造成风流短路。通风设施遭受破坏而造成情节严重时,瓦检员或其它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同时要采取排除隐患紧急方法。不然,必需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进行处理。事后要分析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因进行采掘工作或装运机电设备而需要拆除通风设施时,必需事先和安全矿长取得联络,经得同意并采取对应方法后才能拆除。不然,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除通风设施。 (四)、有下列情况时,通风设施要停用或拆除。 1、因通风网路发生改变,对临时不用风门要立即敞开门页并紧固。 2、因采掘关系发生改变,有待下循环继续使用风门,要立即拆卸门页。 3、确定不再使用或以后仍需循环使用但影响通风阻力升高通风设施,要立即拆除。 5、 定时测风管理制度 (一)、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矿井每10天必需进行一次全方面测风,立即掌握矿井、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风量改变情况,为通风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矿井配置1名测风员。测风员必需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担任,含有“一通三防”方面基础知识,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及矿井风量计算方法,掌握测风操作规程和风表、瓦检器、CO检定器等通风仪器仪表使用方法。 (三)、属于风井风洞、关键进回风大巷、采区进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及回风巷、硐室和其它用风地点全部必需纳入测风范围,每旬巡回测风一次。 (四)、通常属于全矿井为多个采区进回风服务巷道及硐室要设置固定测风站,测风站前后10米内无风流分支、无杂物、无积水和淤泥,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改变,测风站要有统计牌;属于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可设置临时测风点,有困难时可选择支护完好、巷道平直、断面比较规整地点测风。 (五)、下井前测风员必需佩带风表(包含风表校正曲线)、秒表、钢卷尺、瓦检器、温度计、钉子、粉笔、圆珠笔和统计本,并检验风表、秒表、瓦检器灵活性和正确性,不灵活、不正确不得下井使用。 (六)、通常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依据通风系统调整设计风量配置进行合理调整。发觉某一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实际风量和计划风量差超出±15%时要立即进行调整,并不得有瓦斯、温度超限,调整情况要立即向安全矿长汇报。 (七)、每次测风结果全部要记入测风地点统计牌上或瓦斯观察牌上或木脚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统计牌板必需有断面、风速、风量、瓦斯、温度、观察人及日期,同时还要记入测风手册,测定风速要和风表校正曲线进行校对。 (八)、测风员出班后要对测风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存在问题要提出处理措施,并向技术责任人汇报。测风报表中要有矿井负压、各测风地点断面、风速、风量、温度、有效风量、漏风量及有效风量利用率,技术责任人必需依据测风情况,召集相关部门参与通风系统分析会,分析、研究通风系统中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和方法,落实人员和责任限期整改。 6、 主扇运行管理制度 (一)、关键抽风机房、抽风机及其隶属装置必需符合以下要求: 1、关键通风机必需安装两套相同能力通风机,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需能在10分钟内开动。主通风机必需确保常常运转。严禁采取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关键通风机用。 2、装相关键通风机出风井口,应安防爆门,每十二个月检验维修一次。 3、关键通风机必需装有反风设施,必需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风流方向,反风装置应灵活可靠。 4、严禁利用关键通风机房作其它用途。关键通风机房内必需安装水柱计,每个月应试验1次。另外,还必需有反风操作系统图、操作规程。 5、主通风机必需有可靠双电源供电。 (二)、抽风机房必需二十四小时正常运转,机电人员必需熟悉掌握主扇开车和反风操作方法和停送电要求,如发觉异常情况必需立即汇报进行处理。机电人员交班时必需填写好交接班簿,上下班必需交接清楚,并相互签字。 (三)、关键通风机、开关柜、分风门、防爆门最少每个月检验1次,反风设施由矿长组织相关人员每三个月最少检验1次。 (四)、在主扇更新、改造期间,必需有经技术责任人同意主扇单机运行安全技术方法和主扇忽然停机井下紧急撤人、停电预案,并组织职员学习。 (五)、运行中主扇若需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风时,必需开启备用主扇,确保井下正常排风,矿部必需快速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汇报。 (六)、抽风机房遇忽然停电,二台主扇全部不能运转时,机电人员必需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接到汇报后应快速通知矿值班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并立即通知受停风影响区域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停风区域全部电源、设置拦杆、挂好禁牌,撤人、设置拦杆工作由现场瓦捡员和安检员担任,停电工作由机电人员担任。并立即打开防爆门和相关风门,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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