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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公司财务报销制度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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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报销制度 一、报销步骤 整理原始凭证 (如发票、车票) ↓ 填写报销单 → 报销单有: 差旅费报销单、领款单、借款单等 ↓ 审批签字 实物:各企业经理、部门责任人、经办人、验收人会同签字、组成固定资产要经固定资产管理部门登记、签字。 差旅:各企业经理、部门责任人、行政部经理、经办人签字 其它:各企业经理、部门责任人、行政部经理、经办人签字 ↓ 财务会计审核 ↓ 财务经理审批 ↓ 出纳报销 二、办理报销手续 任何经费报销必需由两人以上签字即经办人、审批人(由各企业经理)等,包含到实物(如办公用具、材料、元器件、配件、低值易耗品、耐用具、资料、设备等)需三人签字,即经办人、验收人和审批人。经办人、验收人需签在发票后面,若发票较多,审批人可只在报销单(汇总)上签字。符合固定资产条件实物报销时需填制一式三联固定资产卡片,一联交保管人,一联交固定资产管理部门,一联交财务部门。支出应严格控制,新增临时工工资要经企业经理会议研究决定。 三、原始凭证(如发票)相关要求 1、《会计法》要求:对不真实、不正当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收,并向单位责任人汇报;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原始凭证给予退回,并要求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更正、补充。 2、《会计法》要求:原始凭证记载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应该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错误,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3、发票应该含有税务监制章,出票单位公章,发票上内容要真实、完整、填写清楚。比如开票日期、购物名称、单价、数量等,购货单位及个人栏内,除出差住宿发票填写个人姓名外,其它报销发票均应写“台州科技职业学院”。购物名称不要笼统填写(“礼品”、“办公品”、“食品”、“文具”、“日用具”等字样);购物品较多,发票无法一一写明,可附电脑小票或购物清单,清单应加盖出票单位公章。 4、发票上任何一栏内容均不能任意涂改,若有错误,应要求开票部门重开或在发票上更正;更正过发票应在更正处加盖开票单位印章,发票大小写金额应一致;金额有差错,不得更改,必需重新开具发票。 四、差旅费报销要求 1、出差要经同意。出差要事先填写出差单,出差回来后凭出差单报销差旅费。若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出差手续,事后立即补办。凡省内因公出差三天以内由处室责任人同意后报分管院长审批即可,处室责任人出差由分管院长审批,院级领导由院长审批。三天以上除了办理上述手续后尚需院长审批;凡到省外因公出差经分管院长同意后由院长审批。任何人员因公出国需由党委会研究同意。 2、出差人员差旅费严格根据要求报销,住宿费按出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三县一市内出差,企业领导有特殊情况可乘坐出租车,其它职员通常情况乘坐公共汽车,确因工作需要,非得乘坐出租车,要事先征求行政部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三县一市内通常不报销住宿费,如确需住宿,限报60元/夜。若未留宿人员,其往返车费按实报销。 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等级标准 类别 项目 等级及标准 职务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限额标准 一类 企业经理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经济舱位 按实报销 按实报销 二类 其它人员 除软卧外按实报销 三等舱位 经济舱位 按实报销 省外150元,省内80元 说明: ⑴表列其它交通工具不包含出租汽车。 ⑵出差人员乘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任务紧急,经企业经理同意后,方可乘坐飞机。 ⑶出差人员住宿费在要求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出要求限额标准部分,个人自负30%。 3、杂费(包含市内交通费及通讯费等)开支标准 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杂费开支在15元/人.天限额内凭据报销;省内出差在10元/人.天限额内凭据报销。另依据实际情况,因公出差可报销出差所在地车站到出差目标地往返出租车费一次。对出差人员经同意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民航专线客车费用,能够凭据按实报销。 4、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 ⑴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以住宿费票据为凭,按自然天数计算,补助标准为省外25元/人.天,省内为15元/人.天。出差或外出开会人员如当日回来,可凭车、船等有效证实报销当日伙食补助费;若使用企业车辆,一律凭派车单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 ⑵两人或两人以上一起出差,报销伙食补助费时应合在一起。 ⑶在途连续乘火车超出12小时,可凭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5元伙食补助费。 (4)夜间火车硬座补助:从晚上8:00起,连续乘车12小时以上,新空调特快硬座补票价30%,直快硬座补票价50%,普快硬座补票价60%。 (5)夜间乘轮船最低一级(统舱)超出6小时以上每夜补助15元。 (6)含有会议性质或伙食非自理培训班不发给伙食补助费。会议无伙食补助证实,方予补助对应伙食补助费。 5.汽车驾驶员出车补助 ⑴汽车驾驶员应会同一起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及补助,出差补助标准和通常工作人员相同。 ⑵汽车驾驶员车公里补助为0.04元/公里,按月结算发放。驾驶员安全奖为0.04元/公里,每六个月考评合格后发放。 五、职员探亲往返路费报销要求 1、未婚职员探望父母十二个月报销一次,全额报销。 2、已婚职员探望父母路费四年报销一次,探望配偶十二个月报销一次,可报销超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津贴之和)30%以上部分。 3、探亲路费乘火车(包含直快、特快),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座费;年满五十周岁以上并连续乘48小时以上,可报硬卧费;乘轮船报四等舱位费;乘长途汽车凭据按实报销。但出租车费、机动车辆订票费、退费不予报销。 4、职员探亲不予报销飞机费;因故乘坐飞机,可按直线车、船票报销。 5、职员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需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住宿费(不超出120元),夫妻两人人均60元。 六、车辆费用报销要求 1、车辆特需修理和大项修理(金额在1000元以上)除出差途中特殊情况外,由驾驶员依据车辆要求先列出修理项目,填写车辆修理审批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院长同意,方可前往修理。车辆配件和其它用具购置(价值在1000元以下)由驾驶员事先提出申请,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派人和驾驶员一同购置。 2、车辆油费、修理费等分车开具发票,由驾驶员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批后按正常报销程序办理。过路、桥、洞费用依据出车次数按实报销。 3、车辆各项费用,由财务处分车登记行驶里程油耗、修理费、出车补助费等。 七、接待费报销要求 1、对工作需要发生来客接待,本着节省标准,事先报经分管经理同意。 2、接待费报销时须注明来客单位和事由。 二00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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