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名称投资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措施制度文件编号 本制度共5页编写部门:制度审核人:签署:生效日期:发放部门: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投资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管理措施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完善五矿有色金属股份(以下简称“企业”)投资管理体系,确保企业资源合理配置,明确企业经营目标,确保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完成,特制订本措施。第二条 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制订基础依据是:依据国家相关方针和政策和投资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发展计划、规模发展计划、技术发展计划、关键技术经济指标发展计划、人力资源发展计划并集合投资企业多年来生产经营实绩,制订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一) 生产发展计划包含:产品发展方向、产品
2、品种、产品产量、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产品质量等;(二) 规模发展计划包含:基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生产能力、固定资产、职员人数等;(三) 技术发展计划包含:科学研究项目、新产品开发项目、尖端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四) 关键技术经济指标发展计划:利润水平、劳动生产率、关键设备利用率、选、冶综合回收率、采矿贫化率和损失率、单位产品关键原材料、能源消耗、单位产品制造成本等。第三条 各投资企业应参考企业全方面预算管理措施建立全方面预算管理制度。第四条 计划和预算一经同意下发,不得随意修改。如遇重大改变,严重影响原计划完成,确需调整时,必需根据审批程序,提出申请并审批后给予调整。特殊情况是指:(一)
3、 重大自然灾难;(二) 国家政策等发生重大改变;第五条 为表现责权利统一,计划和预算完成结果将作为投资企业考评和激励关键依据。第二章 管理组织和基础内容第六条 投资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审批决议机构是投资企业董事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经过后由总经理负责组织落实生产和经营活动。第七条 企业投资部会同财务部、业务部共同组织投资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制订工作。业务部关键负责组织年度经营计划制订工作;财务部负责企业全方面预算工作;投资部负责整体协调和配合工作。经营计划方案报请企业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全方面预算方案报请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第八条 企业审批经过投资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方案提请投资企业董事会
4、审批经过后实施。第九条 年度经营计划内容:(一) 市场营销计划(市场网络计划、用户管理计划、销售计划、资金控制计划等);(二) 新产品开发计划;(三) 生产纲领。包含:采购计划(供给商网络计划、采购控制计划、库存计划等)、生产能力计划(投资和技术改造计划、关键设备保障计划等);(四) 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培训计划、薪酬和激励计划等)(五) 行政计划(企业文化建设计划、制度建设计划等)。第十六条 财务预算内容:(参考企业全方面预算管理措施相关要求)(一)收入预算;(二)采购成本、制造成本和销售成本预算;(三)市场费用预算;(四)管理费用预算;(五)税收预算;(六) 模拟损益表;(七)
5、 模拟资产负债表;(八) 资金需求计划。第三章 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审批和调整第十六条 企业制订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准备阶段和计划阶段。准备阶段:时间为上年9-10月份;计划阶段:时间为上年10-11月。第十七条 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编制和审批步骤:(见步骤图)(一)投资部会同财务部、业务部、人力资源部、风管部,依据中国外国家政策、行业形势和市场情况,依据企业相关产品发展战略和投资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拟订投资企业计划预算纲领草案并提交企业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议后制订计划和预算提议书;(二)计划和预算提议书提交董事会或董事长签署后下发投资企业编制计划和预算草案(见投资企业计划和预算编
6、制步骤图);(三)投资部会同财务部和业务部对投资企业上报计划和预算草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意见提请投资管理委员会审批;(四)投资企业依据企业意见修订计划和预算草案并形成计划和预算方案,提请投资企业召开董事会审议经过并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形式下发投资实施。第十五条 如遇重大改变,严重影响原计划完成,确需调整时,由投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根据以上审批程序审批后给予调整。第四章 计划实施、检验和考评第十六条 计划和预算方案下达后,投资企业应依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并将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职能部门,根据经济责任制确保计划全方面完成和实施。第十七条 投资部、财务部负责对投资企业
7、计划和预算实施情况进行定时跟踪管理,实施综合月报制度,并组织配合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重大问题协调和审批,确保投资企业全方面、均衡完成计划和预算任务。第十八条 计划和预算检验工作根据“分工负责,专业对口”标准,投资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风管部、业务部依据本部门管理职责采取定时检验、专题检验、全方面检验等多个形式。投资部负责定时组织召开投资管理委员会会议,总结分析计划实施情况,针对出现问题,立即采取方法,确保计划和预算目标顺利完成。第十九条 投资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投资企业综合考评措施进行企业计划和预算考评工作,并和投资企业年度奖惩挂钩。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企业投资部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一条 本措施自企业投资管理会同意之日生效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