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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官考评制度对司法裁判能力之影响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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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法官考评制度对司法裁判能力之影响何谓司法能力?司法界并无统一界定,有广义和狭义多种了解。通说认为人民法院司法能力是指人民法院在党领导下,推行宪法、法律给予依法独立审判职责,依据科学现代司法理念,遵照司法审判工作规律,依据法律要求,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在全社会促进公平正义水平和能力。法官司法能力,也称为司法裁判能力,是指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应该含有认识、了解、分析、处理或确定和法律关系亲密事实纠纷基础素质和基础能力,集中表现为法官运使用方法律处理和处理多种案件能力。司法能力含有丰富内涵和外延,司法道德、司法品格、司法方法、司法环境、司法效率、司法质量、司法效果等均属于这一范围1。法官是司

2、法活动具体实践者和司法能力具体表现者,法官队伍整体素质,直接决定着法院整体司法能力2。从20世纪初,清廷命沈家本等人修订法律开始,中国法制现代化脚步初迈;20世纪下半期,法律虚无主义又一度盛行3。新中国成立后,因为受苏联影响,为实现对敌对势力镇压目标,对法官要求仅是革命意志坚定,没有职业技能、裁判能力要求,复转军人大量涌进法院,工人也可被招考,甚至法院中打字员、司机能够转干,均成为了法官,法官群体职业素质大众化,总体裁判能力不高。只是近二十余年,经过正规科班训练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才有所增加,法官队伍还处于裁判能力高下不一、良莠杂处状态。受过完整专业教育者和毫无专业教育背景者工作在一起,不一样背景

3、、不一样出生、不一样专业化水平大家难以取得悉识和语言沟通,难以达成职业伦理准则上共识。无法形成“法律解释共同体”,裁决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不能很好地统一起来。职业道德水准不高,自律意识不强现象也在所难免。因为历史原因及很多原因影响,很多法院、法官司法能力仍没有达成人民所期待水平。现在,社会公众对法官职业高期望值和法官群体司法裁判能力提升进度方面矛盾越来越显著地显现出来。因为仍然没有建立起一支和“公正和效率”法官工作专题相匹配高素质法官队伍4,司法裁判能力较低,关键表现为正确适使用方法律水平还不够高,处理矛盾本事还不够大,公正裁判能力还不够强,司法作风还不够过硬,人民群众反应强烈部分案件裁判不

4、公、效率不高等问题还没有根本处理,少数法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现象还屡禁不止5。如柯克所言,法官乃法律之喉舌6。德沃金称法院是解释和界定法律规则,并把这种规则适用用于社会生活之中中心机构,是“法律帝国”首全部,法官正是帝国王公大臣。她价值倾向,行为方法等等对于法律任务在现代社会中法律任务关键内容便是社会正义实现完成,至关重大7。法官是社会冲突权威裁决者社会弊病专业诊疗者,社会正义最终维护者。起诉到法院需要法官审理案件,全部是通常人无法自行处理,较为复杂和严重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一个被普遍信赖有效司法机构是社会减压阀,它对于社会自我完善和良性发展含有不可替换作用8。假如说法院是社会

5、正义最终一道防线,那么法官就是这道防线守门人9。公正法律若要不打折扣地得到实现,直接取决于实施法律法官是否含有必需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品质。职业能力、提升司法能力是人民法院应着力追求一个关键目标,“有能才有威”,假如司法能力不强,社会组员正当权益就不能得到有效保护,纷争就不能立即得到平息,司法权威就越会得到人民群众认可,社会公平和正义就难以实现10。司法并不是每个人全部能胜任轻松活,由一般人直接来执法或直接操纵审判过程就像由一般人直接行医或控制医疗过程由一般人指挥军队,控制军事专门技术一样,全部是不大可能11。假如我们不能够造就一大批尊重规则、追求正义、裁判能力强法官,而且让这么法官来操作法律程

6、序,那么制订再完善法律规范,设置再合理司法制度,最终止果仍将是徒劳无益12。怎样提升司法裁判能力?因为国家重视和采取方法,如全国大学法律院系和招生人数扩大,法院系统业余法律大学和夜大学、函授大学创办,和多种培训、轮训,法官之间庭审观摩和新老同志“一带 一”等活动提升了部分司法裁判能力差法官水平,使全国法院干警素质普遍有了一个大提升,但距建设一个强大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国家需要还差得很远。学者及实务界对此见仁见智,有期望经过培训、有要求竞争上岗,通严格考试和考评选任,但说得最多,或是叙述到根源,论者往往是必称体制问题,存在“体制一改解千愁”想法13。然而,改变司法体制并非一蹴而就简单小事,必需依靠

7、于社会整体发展和进步、大国家政治体制变革,亦非法院本身力所能逮,制度建构也仿佛积薪,需要累积性努力,不能一味地寄期望于所谓根本性改革。外部体制改革丝毫不能替换司法机关内部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其实制度所面临若干大问题常常和小制度建构方面缺点相关,内部制度不完善,即使有好体制,抽象大致制经不住和之相悖离具体小制度掣肘和抵消,加之部分配套观念不能确立,也会出现了种种实际效果上缺点,造成了体制设计者美好构想不能够兑现于制度运作实际,人民法院经过改革自己内部制度也是大有可为14。笔者认为,人民法院建立科学考评制度,有利于司法能力提升。考评即是考评主体经过一定方法对考评客体进行调查研究检验考验、作出相关评

8、定并使用评定结果过程15。对应地,法官考评就是指国家审判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要求,经过一定方法和客观标准对法官进行调查研究、检验考验,对法官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等作出相关评定结果并以此作为对法官奖惩、培训、解聘和调整等级和工资依据并使用过程。根据法官法要求,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人员。文中若无尤其提醒,本文所称法官是法官法要求裁判法官16。概括而言,科学考评制度对法官裁判能力含有以下功效:1、引导功效,促进法官提升裁判能力:制订有利于提升法官裁判能力考评标准并进行科学利用,把考评结果和法官切身利益进行挂钩,用利益杠杆引导被考评人达成考评标准,使被

9、考评法官知道自己优在何处、有何不足,以此来促进法官提升裁判能力。法官除受自己职业性影响外,她首先为要正义、为保护公民权利而斗争,也受一般人性影响,也要在世俗社会中生存,正如托克维尔所言:“我不想说法学家这些本性已经顽固到足以把她们死死捆住地位。支配法学家东西也和支配通常人东西一样,是她们个人利益尤其是眼前利益。17”2、客观评价功效:假如说科学考评是法治话,没有科学考评制度,法官裁判能力评价或论资排辈,或吃“大锅饭”,功过不明,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能力高低一个样;或由领导根据关系远近、个人好恶任意确定,无疑就是人治,结果严重挫伤法官主动性,降低司法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亚里士多德曾言:

10、“相对于一人之治来说,法治更为可取。18”科学考评则会对达成或超出标准给利益奖励,达不到标准给予惩处,以客观标准替换主观臆断和揣测。3、区分及选拔功效:依据被考评个体差异,不一样裁判能力法官能够被分成不一样类型或等级,比如根据不一样划分标准,能够将法官区分为廉洁型法官和不廉洁型法官;优异、称职和不称职等。中国制订法官法目标之一是为了提升法官素质。经过科学考评,将裁判能力低下,不适合从事审判工作同志调离审判岗位。正如乔治华盛顿所说:“要选拔最胜任人来负担解释法律和分配正义职责,一直是我极度关心不变专题。19” 1998年评定法官等级实施措施,评定基础依据就是行政等级和工作年限。这么评定使法官等级

11、行政化,和行政等级没有实质性区分。所以,对法官等级评定工作需要进行改革,重新制订科学评定标准20。最高法院多年来进行审判长选任制也碰到这种问题,怎样才能确保是真正德才兼备,既含有良好道德素质,有含有较强专业知识水平和裁判能力人士呢?经过科学考评制度能够达成,也能够预防以人际关系作为评判标准。有些学者诟病现在法官队伍是庞大群体,难以确保其素质,应该将法官数量限制在一个合理规模之内21,现有法官假如经过自然淘汰方法,最少还要经过20年左右时间22,能够依据考评结果进行淘汰,这么还能激励优异,鞭策后进,增强法官工作责任感。4、管理约束功效:孟德斯鸠说过:“一切有权力人全部轻易滥用权力”。柏拉图也曾说

12、:“假若给圣人和小人一样无制约力量,就会发觉,她们全部会跟着利益走。23”缺乏科学考评作为依据管理往往由领导说了算,造成部分领导恣意用权,关系好,少劳也可多获,和领导关系不好多劳而少获。而且,因为司法能力和素质高下不一,素质低下法官愈加轻易腐败,这种中国特色国情要求在现阶段仍要加强管理。科学考评有利于优化组合,激励和制约法官勤勉工作、挖掘内在潜质,恪守职业道德,提升司法裁判能力。法官考评制度含有专门性和困难性,包含到法学、数学、管理学、计算机、统计分析等多学科知识和领域。科学考评制度无疑是十分复杂而繁琐,往往效果达不到预期目标,或事倍功半。假如是形式过场,没有任何效果,不如不实施。或粗疏处理,任意确定考评指标,违反客观规律,反而可能贻害无穷24。上述功效是科学考评制度所含有功效,现实中考评是双刃剑,考评标准不科学、使用不正确则可能误入歧途,可能使法官裁判能力降低,不能正确评价法官,或违反司法规律对法官进行管理。必需依据一定绩效标准,采取科学方法,对法官工作完成情况、职责推行程度、司法裁判能力等进行定时评定,并将评定结果反馈给法官,考评结果应该作为提职晋级、岗位调整(法官合理分流)、工资晋升、奖金发放、奖励处罚、评先评优、教育培训等最关键依据。文章起源:中顾法律网 (无偿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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