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泉州市鲤城区奖教基金奖励实施措施(修订)一、奖励项目分为五大类,15项。(一)理论素养提升类1、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2、在教育关键刊物上发表论文3、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论著(二)教学业绩贡献类1、高考成绩优异2、中考成绩优异3、负担课程教材编写4、负担课题研究任务5、赴宁夏、新疆等地支教(三)教学技能提升类1、评定为特级老师、省市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教坛新秀2、参与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四)指导学生参与竞赛获奖类1、指导学生参与学科教育竞赛获奖2、指导学生参与文体竞赛获奖(五)个人、集体荣誉类1、获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称号2、获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获其它部门专题表彰
2、3、获集体荣誉称号二、实施细则(一)理论素养提升类1、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奖励对象为:当年度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者。取得硕士学位者每人奖励 1000元;博士学位者每人奖励1500元。2、在教育关键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对象为:在中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确定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同意发行教育关键刊物上发表每篇不少于1500字论文者。每篇奖励500元。3、出版教育教学专业论著奖励对象为:出版10万字以上教育教学专业论著者。唯一或第一作者奖励3000元;合著非第一作者奖励元。(二)教学业绩贡献类1、高考成绩优异奖励对象为:所任教班级学生当年度高考卷面总分全省排列前三名、全市排列第一名各学科任课老师(含
3、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学生高考卷面总分全省排列第一名奖给任教该班级各学科任课老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累计奖金30000元,第二名0 元,第三名10000 元 ;学生高考卷面总分全市排列第一名奖给任教该班级各学科任课老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累计奖金15000元。每培养一名学生考入清华、北大者奖励该生所在班级各学科任课老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累计奖金5000元。泉州六中、泉州十五中当年度高考学生每上本一线或被本一类院校录用一人者(含艺术类、体育类院校或专业)奖给任教该班各学科任课老师(含班主
4、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累计奖金3000元。2、中考成绩优异奖励对象为:所任教班级学生当年度中考成绩排列泉州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前100名任课老师、年段长和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当年度学生语文、数学、英语中考卷面总分及其它6个学科等级(中考体育成绩C级以上,含C级)排列泉州市区前30名(含并列),每名奖给该班任课老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累计奖金4000元;排列泉州市区前31至100名(含并列),每名奖给该班任课老师(含班主任)、年段长、负责挂点该年段学校行政领导累计奖金元。3、负担国家课程教材编写奖励对象为:正规出版该课程教材编写者,
5、不含教辅材料、练习材料,只确定首次编写并发行版本,再版印刷不反复奖励。主编或独著者奖励5000元,参与编写部分章节者奖励元。4、负担课题研究任务奖励对象为结题后该课题组全体组员。负担国家级课题奖励课题组5000 元;省级课题奖励课题组 元;负担国家级课题子课题奖励课题组 元;负担市级课题奖励课题组1000 元;江南新区小学和东门试验小学、立成小学、艺术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朝晖小学负担区级课题奖励课题组800 元。5、赴宁夏、新疆等地支教奖励对象为参与支教老师。奖给每人1000元。(三)教学技能提升类1、评定为特级老师,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教坛新秀,市级教学名师、
6、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教坛新秀奖励对象为:当年度取得证书或被确定为以上称号老师。当年度评定为特级老师、省级教学名师,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省级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元;省级教坛新秀500元;市级教学名师、取得培训结业证书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800元,市级教坛新秀300元。2、参与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对象为:参与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有教育行政部门参与老师教育教学技能竞赛获奖者。参与教育部主办或参与竞赛获一等奖每人奖励 元,二等奖1500 元,三等奖1000元;参与省教育厅主办或参与竞赛获一等奖每人奖励1000 元,二等奖800 元,三等奖500元;参与市教育局主办或参与竞赛获一等奖每人奖励800 元
7、,二等奖500 元,三等奖300元;参与区教育局主办或参与竞赛获一等奖每人奖励300元,二等奖200元。(四)指导学生参与竞赛获奖类1、指导学生参与学科教育竞赛获奖奖励对象为该生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与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参与举行教育竞赛,国家级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科竞赛,奥林匹克学科竞赛,国家和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国家和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奖,奖励指导老师:国家级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4000 元,三等奖3000 元;省级一等奖3000 元,二等奖1000 元,三等奖500 元;江南新区学校和东门试验小学、立成小学、艺术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朝晖小学老师
8、指导学生参与市教育局主办或参与举行竞赛获奖,奖励指导老师:市级一等奖5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300元;江南新区学校和东门试验小学、立成小学、艺术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朝晖小学老师指导学生参与区教育局主办或参与举行竞赛获奖,奖励指导老师:一等奖400元,二等奖300元。2、指导学生参与文体竞赛或征文活动获奖奖励对象为该项目或该生指导老师。学生参与省级以上文体类竞赛或征文活动获奖奖励指导老师:一等奖或前三名1000元,二等奖或第四六名800元,三等奖500元。江南新区和东门试验小学、立成小学、艺术小学、新隅小学、升文小学、新村小学、朝晖小学学生参与市级文体类竞赛或征文活动获奖
9、,奖励指导老师:第一名(一等奖)奖励奖励指导老师800元,第二名(二等奖)奖励500元,第三名(三等奖)奖励300元。学校集体组织参与文体类竞赛获奖,奖励学校:省级以上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元;市级以上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元,三等奖1000元。 (五)个人、集体荣誉类本类奖励若个人获多项荣誉取最高等级奖励,不予累加。1、获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称号奖励对象为当年度取得以上称号者。省劳模、省五一劳动奖章、市劳模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2、获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部门表彰奖励对象为当年度取得对应称号者,同时获多项表彰取最高等级奖励金发放。
10、区级优异教育工作者、优异老师 300元;区级优异德育工作者、优异班主任200元;市级优异教育(德育)工作者、优异老师(班主任)300元;省级优异教育(德育)工作者、优异老师 (班主任)400元;国家级优异教育(德育)工作者、优异老师(班主任) 500元;“凯辉老师奖”300元。党委、政府部门非综合性表彰优异个人,区级奖励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600元。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非综合性表彰优异个人奖励200元。3、获集体荣誉称号奖励对象为本年度取得对应称号学校、教研组、班集体。学校获市级以上集体荣誉称号:市级奖励元,省级奖励3000元,国家级奖励5000元。班集体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市级奖励800元、省级奖励1000元,国家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