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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自动报警设计综合规范.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714420 上传时间:2024-06-04 格式:DOC 页数:67 大小:89.0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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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0116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 总 则 1.0.1为了合理设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预防和降低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构筑物中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不适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药、炸药、弹药、火工品等场所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 1.0.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应遵照国家相关方针、政策,针对保护对象特点,做到安全可靠、技术优异、经济合理。 1. 0. 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要求。 2. 0.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automatic fire alarm system 探测火灾早期特征、发出火灾报警信号,为人员疏散、预防火灾蔓延和开启_动灭火设备提供控制和指示消防系统。 2.0. 2 报警区域 alarm zone 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戒范围按防火分区或楼层等划分单元。 1. 0.3探测区域 detection zone 将报警区域按探测火灾部位划分单元。 2. 0.4保护面积 monitoring area --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面积。 2. 0.5安装间距 installation spacing 两只相邻火灾探测器中)L、之间水平距离。 2.0. 6 保护半径 monitoring radius 一只火灾探测器能有效探测单向最大水平•距离。 2.0.7 联动控制信号 control signal to start stop an auto­matic equipment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用于控制消防设备(设施)工作 信号。 2.0.8联动反馈信号 feedback signal from automatic equip­ment 受控消防设备(设施)将其工作状态信息发送给消防联动控制 器信号。 2.0. 9 联动触发信号 signal for logical program 消防联动控制器接收用于逻辑判定信号。 3基础要求 3.1 通常要求 3.1.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用于人员居住和常常有些人滞留场所、存放关键物资或燃烧后产生严重污染需要立即报警场所。 3.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自动和手动两种触发装置。 3.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应选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相关 市场准入制度产品。 3.1.4系统中各类设备之间接口和通信协议兼容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组件兼容性要求》GB 22134相关要求。 3.1.5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出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出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余量;任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出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接设备总数不宜超出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余量。 3.1.6 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总数不应超出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医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3.1.7 高度超出100m建筑中,除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控制器外,每台控制器直接控制火灾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不应跨越避难层。 3.1.8 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消防电气控制装置不应采取变 频开启方法。 3.1.9 地铁列车上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经过无线网络等方法将歹'J车上发生火灾部位信息传输给消防控制室。 3.2 系统形式选择和设计要求 3. 2.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仅需要报警,不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保护对象宜采取 区域报警系统。 2不仅需要报警,同时需要联动自动消防设备,且只设置一台含有集中控制功效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保护对象,应采取集中报警系统,并应设置一个消防控制室。 3设置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保护对象,或已设置两个及以上集中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应采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 3. 2. 2区域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含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区域显示器。 2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设置在有些人值班场所。 3 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该装置应含有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要求相关信息功效;系统未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时,应设置火警传输设备。 2. 2. 3集中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应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 2系统中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和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等起集中控制作用消防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 3 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含有传输本规范 附录A和附录B要求相关信息功效。 3. 2. 4控制中心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日'f,应确定一个主消防控制室。 1 主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全部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制状态信号,并应能控制关键消防设备;各分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之间可相互传输、显示状态信息,但不应相互控制。 3系统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含有传输本规范 附录A和附录B要求相关信息功效。 4 其它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3. 2. 3条要求。 3.3 报警区域和探测区域划分 3. 3.1报警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报警区域应依据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可将一个防火分区或一个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也可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联动消防设备相邻多个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2 电缆隧道一个报警区域宜由一个封闭长度区间组成,一个报警区域不应超出相连3个封闭长度区间;道路隧道报警区域应依据排烟系统或灭火系统联动需要确定,且不宜超出 150mo 3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报警区域应由一个储罐区组成,每个50000m3及以上外浮顶储罐应单独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4 列车报警区域应按车厢划分,每节车厢应划分为一个报警区域。 3.3.2 探测区域划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区域应按独立房(套)间划分。一个探测区域面积不宜超出500m2;从关键入口能看清其内部,且面积不超出 1000m2房间,也可划为一个探测区域。 2 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和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探测区域长度,不宜超出100m;空气管差温火灾探测器探测区域长度宜为20m?100m。 3.3.3下列场所应单独划分探测区域: 1敞开或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 2 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消防电梯和防烟褛梯间适用前室、走道、坡道。 3 电气管道井、通信管道井、电缆隧道。 4 建筑物闷顶、夹层。 3.4消防控制室 3.4.1含有消防联动功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中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4.2 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消防设备应包含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消防应急广播控制装置、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装置、消防电源监控器等设备或含有对应功效组合设备。消防控制室内设置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显示本规范附录A要求建筑物内设置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动态信息和本规范附录B要求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并应为远程监控系统预留接n,同时应含有向远程监控系统传输本规范附录A和附录B要求相关信息功效。 3.4.3 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外线电话。 3.4.4 消防控制室应有对应完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统计等文件资料。 3. 4. 5消防控制室送、回风管穿墙处应设防火阀D 3.4.6消防控制室内严禁穿过和消防设施无关电气线路及 管路。 3.4.7 消防控制室不应设置在电磁场千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室设备工作设备用房周围。 3. 4. 8消防控制室内设备部署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面盘前操作距离,单列部署时不应小于5m;双列 部署时不应小于21^ 2 在值班人员常常工作一面,设备面盘至墙距离不应小 于3m。 3 设备面盘后维修距离不宜小于lm。 4 设备面盘排列长度大于4m时,其两端应设置宽度大于lm通道。 5 和建筑其它弱电系统适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应集 中设置,并应和其它设备间有显著间隔。 3.4.9 消防控制室显示和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相关要求。 3.4. 10消防控制室信息统计、信息传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 25506相关要求。 4消防联动控制设计 4.1 —般要求 4. 1.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能按设定控制逻辑向各相关受控设备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并接收相关设备联动反馈信号。 4.1.2 消防联动控制器电压控制输出应采取直流24V,其电源 容量应满足受控消防设备同时开启且维持工作控制容量要求。 4.1.3各受控设备接口特征参数应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相匹配。 4.1.4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控制设备,除应采取联动控制方'式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 1. 5开启电流较大消防设备宜分时开启。 4.1.6需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控制消防设备,其联动触发信号应采取两个独立报警触发装置报警信号“和”逻辑组合。 4.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2.1 湿式系统和干式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动控制方法,应由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动作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开启喷淋消防泵,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处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 2 手动控制方法,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开启、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开启、停止。 3 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泵开启和停止 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2.2 预作用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动控制方法,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烟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作为预作用阀组开疟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预作用阀组开启,使系统转变为湿式系统;当系统设有快速排气装置时,应联动控制排气阀前电动阀开启。湿式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本规范第4. 2. 1条要求。 2手动控制方法,应将喷淋消防泵控制箱(柜)开启和停止按钮、预作用阀组和快速排气阀入口前电动阀开启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喷淋消防泵开启、停止及预作用阀组和电动阀开启。 3水流指示器、信号阀、压力开关、喷淋消防栗开启和停止动作信号,有压气体管道气压状态信号和快速排气阀人口前电动阀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s 4. 2. 3雨淋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动控制方法,应由同一报警区域内两只及以上独立感温火灾探测器或一只感温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作为雨淋阀组开庖联动触发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雨淋阀组开启。 2手动控制方法,应将雨淋消防泵控制箱(柜)开启和停止按钮、雨淋阀组开启和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直接手动控制雨淋消防泵开启、停止及雨淋阀组开启。 3水流指乐器,压力开关,雨淋阀组、雨淋消防泵开启和停 止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2.4自动控制水幕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动控制方法,当S动控制水幕系统用于防火卷帘保护时,应由防火卷帘下落到楼板面动作信号和本报警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开启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开启;仅用水幕系统作为防火分隔时,应由该报警区域内两只独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作为水幕阀组开启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开启。 2手动控制方法,应将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控制箱(柜)开启、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防栗开启、停止及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开启。 3压力开关、水幕系统相关控制阀组和消防泵开启、停止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3 消火栓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3. 1联动控制方法,应由消火栓系统出水干管上设置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流量开关或报警阀压力开关等信号作为触发信号,直接控制开启消火栓栗,联动控制不应受消防联动控制器矬于自动或手动状态影响。当设置消火栓按钮时,消火栓按钮动作信号应作为报警信号及开启消火栓泵联动触发信号,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消火栓泵开启。 4.3.2手动控制方法,应将消火栓泵控制箱(柜)开启、停止按钮用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消火栓泵开启、停止。 4.3.3消火栓泵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4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 4.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应分别由专用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控制。 4.4.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 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自动控制方法应符合下列 • 10 * 要求: 1应由同一防护区域内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或防护区外紧急开启信号,作为系统联动触发信号,探测器组合宜采取感烟火灾探测器和感温火灾探测器,各类探测器应按本规范第 6. 2节要求分别计算保护面积。 2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开启设置在该防护区内火灾声光警报器,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任一防护区域内设置感烟火灾探测器、其它类型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首次报警信号;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发出联动控制信号,且联动触发信号应为同一防护区域内和首次报警火灾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相邻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 3联动控制信号应包含下列内容: 1) 关闭防护区域送(排)风机及送(排)风阀门; 2) 停止通风和空气调整系统及关闭设置在该防护g域_ 动防火阀; 3) 联动控制防护区域开口封闭装置开启,包含关闭防护 区域门、窗; 4) 开启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可设定小于30s延迟喷射时间。 4平时无人工作防护区,可设置为无延迟喷射,应在接收到满足联动逻辑关系首个联动触发信号后按本条第3款要求实施除开启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外联动控制;在接收到第二个联动触发信号后,应开启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5气体灭火防护K出口外上方应设置表示气体喷洒火灾声光警报器,指示气体释放声信号应和该保护对象中设置火灾声警报器声信号有显著区分。开启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同时,应开启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表示气体喷洒火灾声光警报器;组合分配系统应首先开启对应防护K域选择阀,然后开启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 4.4.3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不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时,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自动控制方法应符合下列 要求: 1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 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 2 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联动触发信号和联动控制 均应符合本规范第4. 4. 2条要求。 4. 4.4气体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手动控制方法应符合下列 要求: 1在防护区疏散出口门外应设置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手动开启和停止按钮,手动开启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实施符合本规范第4. 4. 2条第3款和第5 款要求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实施联动操作。 2 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上应设置对应于不一样防护区手动开启和停止按钮,手动开启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实施符合本规范第4. 4. 2条第3款和第5 款要求联动操作;手动停止按钮按下时,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应停止正在实施联动操作。 4.4.5 气体灭火装置、泡沫灭火装置开启及喷放各阶段联动控制及系统反馈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系统联动反馈信号应包含下列内容: 1气体灭火控制器、泡沫灭火控制器直接连接火灾探测器 报警信号。 2 选择阀动作信号s 3 l:k力开关动作信号G 4.4. 6在防护区域内设有手动和自动控制转换装置系统,其手动或自动控制方法工作状态应在防护区内、外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上显示,该状态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5 防烟排烟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 5. 1防烟系统联动控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加压送风口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作为送风口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开启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相关层前室等需要加压送风场所加压送风U开启和加压送风机开启。 2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且在电动挡烟垂壁周围两只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作为电动挡烟垂壁降落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电动挡烟垂壁降落。 4. 5. 2排烟系统联动控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同一防烟分区内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作为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同时停止该妨烟分区空气调整系统。 2应由排烟[1、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开启联动触发信号,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控制排烟 风机开启。 4.5.3防烟系统、排烟系统手动控制方法.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送风口、电动挡烟垂壁、排烟口、排烟窗、排烟阀开启或关闭及防烟风机、排烟风机等设备炤动或停止,防烟、排烟风机开启、停止按钮应采取专用线路直接连接至设置在消防^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手动控制盘,并应直接手动控制防烟、排烟风机开启、停止。 4.5.4 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动作信号,防烟、排烟风机开启和停止及电动防火阀关闭动作信号,均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5.5 排烟风机人口处总管上设置28CTC排烟防火阀在关闭后应直接联动控制风机停止,排烟防火阀及风机动作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6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 6.1防火门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由常开防火〖J所在防火分区内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和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联动触发信号,联动触发信号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并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或防火门監控器联动控制防火门关闭。. 2疏散通道上各防火门开启、关闭及故障状态信号应反馈 至防火门监控器。 3. 6. 2防火卷帘升降应由防火卷帘控制器控制。 4.6.3 疏散通道上设置防火卷帘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联动控制方法,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感烟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 8m处;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在卷帘任一侧距卷帘纵深0. 5m?5m内应设置不少于2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感温火灾探测器。 2手动控制方法,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控 制防火卷帘升降。 4.6.4 非疏散通道上设置防火卷帘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 14 . 1联动控制方法,应由防火卷帘所在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火灾探测器报瞥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联动触发信号,并应联动控制防火卷帘直接下降到楼板面。 2手动控制方法,应由防火卷帘两侧设置手动控制按钮控制防火卷帘升降,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联动控制器上手动控制防火卷帘降落。 4.6.5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下降到楼板面动作信号和防火卷帘控制器直接连接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报警信号,应反馈至消防联动控制器。 4,7 电梯联动控制设计 4.7. 1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含有发出联动控制信号强制全部电梯停于首层或电梯转换层功效。 4.7.2电梯运行状态信息和停于首层或转换层反馈信号,应传送给消防控制室显示,轿厢内应设置能直接和消防控制室通话专用电话。 4.8 火灾警报和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8.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定火灾后开启建筑内全部火灾声光警报器。 4.8.2未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控制;设置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声光警报器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 4.8.3公共场所宜设置含有同一个火灾变调声火灾声警报器;含有多个报警区域保护对象,宜选择带有语音提醒火灾声警报器;学校、工厂等各类日常使用电铃场所,不应使用警铃作为火灾声警报器。 4.8.4 火灾声警报器设置带有语音提醒功效时,应同时设置语音 同时器。 4. 8.5同一建筑内设置多个火灾声警报器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能同时开启和停止全部火灾声警报器工作。 4.8.6 火灾声警报器单次发出火灾警报时间宜为8s?20s,同时 设有消防应急广播时,火灾声警报应和消防应急广播交替循环 播放。 4.8.7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应设置消防应急广播。 4.8.8 消防应急广播系统联动控制信号应由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当确定火灾后,应同时向全楼进行广播。 4.8.9 消防应急广播单次语音播放时间宜为10s?30s,应和火灾声警报器分时交替工作,可采取1次火灾声警报器播放、1次或2次消防应急广播播放交替工作方法循环播放。 4.8. 10在消防控制室应能手动或按预设控制逻辑联动控制选择广播分区、开启或停止应急广播系统,并应能监听消防应急广播。在经过传声器进行应急广播时,应自动对广播内容进行录音。 4. 8. 11消防控制室内应能显示消防应急广播广播分区工作状态。 4.8. 12消防应急广播和一般广播或背景音乐广播适用时,应含有强制切入消防应急广播功效。 4.9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联动控制设计 4.9. 1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由火灾报警控制器或消防联动控制器开启应急照明控制器实现^ 2 集中电源1 ^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实现。 3 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 * 16 * 由消防联动控制器联动消防应急照明配电箱实现。 4.9.2 当确定火灾后,由发生火灾报警区域开始,次序开启全楼疏散通道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开启时间不应大于5^ 4.10相关联动控制设计 4. 10. X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含有切断火灾区域及相关区域非消防电源功效,当需要切断正常照明时,宜在自动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动作前切断。 4. 10. 2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含有自动打开包含疏散电动栅杆等功效,宜开启相关区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摄像机监视火灾 现场。 4.10. 3消防联动控制器应含有打开疏散通道上由门禁系统控制 门和庭院电动大门功效,并应含有打开停车场出入「4挡杆 功效。 5火灾探测器选择 5.1 通常要求 5. 1. 1火灾探测器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火灾早期有阴燃阶段,产生大量烟和少许热,极少或没有火焰辐射场所,应选择感烟火灾探测器。 2对火灾发展快速,可产生大量热、烟和火焰辐射场所,可选择感温火灾探测器、感烟火灾探测器、火焰探测器或其组合。 3对火灾发展快速,有强烈火焰辐射和少许烟、热场所, 应选择火焰探测器。 4对火灾早期有阴燃阶段,且需要早期探测场所•宜增设 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5对使用、生产可燃气体或可燃蒸气场所,应选择可燃气 体探测器。 6应依据保护场所可能发生火灾部位和燃烧材料分析,和火灾探测器类型、灵敏度和响应时间等选择对应火灾探测器,对火灾形成特征不可预料场所,可依据模拟试验结果选择火灾探测器。 7同一探测区域内设置多个火灾探测器时,可选择含有复合判定火灾功效火灾探测器和火灾报警控制器。 5.2 点型火灾探测器选择 5. 2.1对不一样高度房间,可按表5. 2. 1选择点型火灾探测器。 表5.2.1对不一样高度房间点型火灾探测器选择 房间高度h点瑠感烟点型感温火灾探溯器j (m)火灾探测器A1,A2P.(:、D、E、F、G1探测器 j 12«2()不适合不适合不适合不适合| 适合 续表5.2. 1 房间高度h点型感烟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火焰 (m)火灾探测器AUA2BC、D、E、F、G探测器 8</;<12适合不适合不适合不适适宜合 适适宜合不适合不适适宜合 4适适宜适宜合不适适宜合 lv(4适适宜适宜适宜适宜合 注:表中AKA2、B、C、D、E、F、G为点塑感温探测器不一样类别,其具体参数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要求= 5.2.2 下列场所宜选择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 饭店、旅馆、教学楼、办公楼厅堂、卧室' 办公室、商场、歹丨J 车载客车厢等。 2 计算机房、通信机房、电影或电视放映室等。 3 楼梯、走道、电梯机房、车库等。 4 书库、档案库等。 5.2.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 1相对湿度常常大于95%。 2 气流速度大于5m/s。 3 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4 可能产生腐蚀性气体。 5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6产生醇类、醚类、酬类等有机物质。 5.2.4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1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 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3 高海拔地域。 4 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5.2.5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9 • 且应裉据使用场所经典应用温度和最高应用温度选择合适类别 感温火灾探测器: 1相对湿度常常大于95%。 2 可能发生无烟火灾。 3 有大量粉尘。 4 吸烟室等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或蒸气滞留场所3 5 厨房,锅炉房、发电机房、烘干车间等不宜安装感烟火灾探 测器场所。 6 需要联动熄灭“安全出P”标志灯安全出U内侧。 7 其它无人滞留且不适合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但发生火灾 时需要立即报警场所= 5.2.6 可能产生阴燃火或发生火灾不立即报警将造成重大损失场所,不宜选择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温度在01:以下场所. 不宜选择定温探测器;温度改变较大场所,不宜选择含有差温特 性探测器。 5. 2.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或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1火灾时有强烈火焰辐射。 2 可能发生液体燃烧等无阴燃阶段火灾。 3 需要对火焰做出快速反应■= 5.2.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点型火焰探测器和图像型火焰探测器: 1在火焰出现前有浓烟扩散。 2 探测器镜头易被污染。 3 探测器“视线”易被油雾、烟雾、水雾和冰雪遮挡。 4 探测区域内可燃物是金属和无杌物。 5探测器易受阳光、白炽灯等光源直接或间接照射。 5.2.9 探测区域内正常情况下有高温物体场所•不宜选择单波 段红外火焰探测器。 5, 2. 10 lH常情况下有明火作业,探测器易受X射线、弧光和闪电等影响场所,不宜选择紫外火焰探测器。 5,2.11 下列场所宜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 X使用可燃气体场所。 2燃气站和燃气表房和存放液化石油气罐场所。 3其它散发可燃气体和可燃蒸气场所。 5. 2.12在火灾早期产生一氧化碳下列场所可选择点型一氧化碳火灾探测器: 1烟不轻易对流或项棚下方有热屏障场所。 2 在棚顶上无法安装其它点型火灾探测器场所。 3需要多信号复合报警场所。 4. 2. 13污物较多且必需安装感烟火灾探测器场所,应选择间 .断吸气点型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或含有过滤网和管路自 清洗功效管路采样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4.3 线型火灾探测器选择 5. 3.1尤遮挡大空间或有特殊要求房间,宜选择线型光束感 烟火灾探测器。 5.3.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场所,不宜选择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 测器: 1有大量粉尘、水雾滞留。 2可能产生蒸气和油雾。 3在正常情况下有烟滞留。 4固定探测器建筑结构因为振动等原因会产生较大位移场所。 5.3.3 F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电缆隧道、电缆竖并、电缆夹层、电缆桥架。 2不易安装点型探测器夹层、闷顶3 3多种皮带输送装置。 4 其它环境恶劣不适合点型探测器安装场所。 5.3. 4下列场所或部位,宜选择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I除液化石油气外石油储罐。 2 需要设置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易燃易爆场所。 3需要监测环境温度地下空间等场所宜设置含有实时温度监测功效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 4 公路隧道、敷设动力电缆铁路隧道和城市地铁隧道等。 5.3.5 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选择,应确保其不动作温度符合设 置场所最高环境温度要求。 5.4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选择 5.4. 1下列场所宜选择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1含有高速气流场所。 2点■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不宜大空间、舞台上方、建筑高度超出12m或有特殊要求场所。 3低温场所。 4 需要进行隐蔽探测场所, 5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关键场所。 6人员不宜进人场所。 5. 4. 2灰尘比较大场所,不应选择没有过滤网和管路自清洗功效管路采样式吸气感烟火灾探测器。 6系统设备设置 6.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设置 6.1. 1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 内或有些人值班房间和场所。 6.1.2 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内部署,应符合本规范第3. 4, 8条要求。 6.1.3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其主显示器高度宜为1. 5m?1. 8m,其靠近门轴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 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 2m。 6.1.4 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中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设置在无人值班场所: 1本区域内无需要手动控制消防联动设备。 2 本火灾报警控制器全部信息在集中火灾报警控制器_ h 全部有显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效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信号,并自动开启对应消防设备。 3 设置场所只有值班人员能够进入D 6.2火灾探测器设置 6. 2. 1探测器具体设置部位应按本规范附录D采取- 6. 2. 2点型火灾探测器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探测区域每个房间应最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2 感烟火灾探测器和A1、A2、B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按表6. 2. 2确定;C、D、E、F、G型感温火灾探测器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应依据生产企业设计说明书确足,但 不应超出表6. 2. 2要求。 表6. 2, 2 感烟火灾探测器葙Ai、A2、B型感温 火灾探测器保护面积和保护半径 I 條\地丨M 探测丨 ! ill 一只探测器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 房间 高度 h(m) L 」M顷坡度9 器 种类S ( ) UT<0<3(r0>3Qq A (mz)_K( m)A(m2) K(ni)Aim2)丨 R(m) i 感烟 火灾 探侧 器Ssi-80 丨 A<12一 806. 7807. 2808.0 S>80680 | 6. 7 . ..!.1008, 01209. 9 605. 8807. 21009.0 感温 火灾 探测器S<30/;<8304. 4304. 9305. 5 S>30/r<8203. 6304. 9406, 3 注:建筑高度不超出i 4m封闭探测空间,且火灾早期会产生大摄烟时.可设置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3 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应依据 探测器保护面积A和保护半径R确定,并不应超出本规范附录E探测器安装间距极限曲线D,?DU (含以)要求范围。 4 一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公式 (6. 2. 2)计算值: 式中:]V---一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 S——该探测区域面积(m2); K一一-修正系数,容纳人数超出10000人公共场所宜取 0. 7?0. 8;容纳人数为人?]0000人公共场 所宜取0.8?0. 9,容纳人数为500人?,人公 共场所宜取0, 9?1. 0,其它场所可取1. 0; A——探测器保护面积(m2) c 6. 2. 3在有梁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 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梁突出顶棚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影响。 2当梁突出顶棚高度为200mm?600mm时9应按本规范附录F、附录G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梁间区域数量。 3 当梁突出顶棚高度超出600mm时,被梁隔断每个梁间区域应最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 当被梁隔断区域面积超出一只探测器保护面积时,被 隔断区域应按本规范第6. 2. 2条第4款要求计算探测器设置数量。 5 当梁间净距小于l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影响。 6.2.4 在宽度小于3m内走道顶棚上设置点型探测器时,宜居中部署。感温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出10m;感烟火灾探测器安装间距不应超出15m;探测器至端墙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1/2。 6.2.5 点型探测器至墙壁、梁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 6.2.6 点型探测器周围0. 5m内,不应有遮挡物。 6. 2.7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距离小于房间净高5K时,每个被隔开部分应最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6.2.8 点型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并宜靠近回风口安装。探测器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水平距离不 应小于0, 5m。 6.2.9 当屋顶有热屏障时,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距离,应符合表6. 2. 9要求。 表6. 2. 9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下表面至顶棚或屋顶距离 探测器 安装高度 Mm)点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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