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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运行管理标准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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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附件1 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运营管理规范 河南省电力公司 二○○九年三月 目   录 前 言 3 1 总则 4 2 集控运营管理模式 4 2.1 管理模式 4 2.2 调度管理模式 5 3 集控中心职责 6 4 母子集控站职责 7 5 集控中心岗位设立及人员岗位职责 7 5.1 岗位设立 7 5.2 人员岗位职责 7 6 运营管理 11 6.1 运营管理 11 6.2 值班制度 11 6.3 交接班制度 12 6.4 巡视检查制度 13 6.5 设备异常及事故解决 14 7 安全管理 15 7.1 安全活动及运营分析 15 7.2 倒闸操作及操作票管理 16 7.3 工作票管理 17 7.4 防误装置管理 18 8 技术资料管理 18 8.1 应具备规程及管理制度 18 8.2 档案管理 19 8.3 图表管理 20 8.4 记录管理 21 9 设备管理 22 9.1 缺陷管理 22 9.2 设备验收 22 10 岗位培训 22 10.1 培训普通规定 22 10.2 培训原则 22 11 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管理 23 附录A:名词术语解释(资料性附录) 24 前 言 当前,按照河南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集控运营规划,河南电网无人值班集控运营正由“以大带小”管理模式向“区域集控”管理模式转变,集控中心也由本来运营监控、操作巡检合一设立模式逐渐变化为两者互相独立设立模式。为规范无人值班站集控运营管理,保证无人值班集控运营良好生产秩序,更好地解决当前河南电网运营人员匮乏难题,省公司组织编写了《河南电网集控中心运营管理规范》。 无人值班站不是简朴地将运营人员从站内撤出,也不只是使变电站设备配备、功能设立及技术性能满足相应规定,更重要是依照各方面实际状况要对无人值班运营管理提出规定、做出优化并形成规范,从而保证电网安全运营。 本规范规定了河南电力公司所属集控中心运营管理准则,涉及:岗位职责、运营管理、安全管理、资料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管理等,特别是对集控中心、操作队不同职责做出了明确划分。 本规范由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组织编写,并由其负责解释。本规范为河南电力公司第一次制定,不免存在不当之处,请及时反馈。 本规范自7月10日开始执行。 本规范起草单位:河南省电力公司生产技术部 本规范重要起草人:马晓久 王 锐 艾新法 黄文生 刘华伟 李桂芳 冯慧明 孙建功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河南电网变电站运营生产管理,提高无人值班站运营管理水平,保证电网安全运营,特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在无人值变电站、区域集控中心、操作队设备配备、功能设立及技术性能等均满足相应规定基本上,对区域集控中心运营管理提出特在详细规定。 1.3 本规范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关于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河南省电力公司无人值班变电运营管理实际制定。 1.4 本规范制定了集控中心运营管理模式、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运营管理、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培训等寻常运营管理工作规范。 1.5 各供电公司应参照本规范修改本单位调度规程,并结合本单位实际状况制定本单位集控中心运营管理规定。 2 集控运营管理模式 2.1 管理模式 2.1.1 河南电网220千伏及如下变电站采用分区域集中监控,集中巡检集控运营管理模式。该模式在管理上分为三层:即运营工区(分局)层,集控中心、操作队层,以及无人值班站层,各层之间逐级从属。 2.1.2 集控中心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各无人值班站运营监视,监控信息记录、设备遥控操作及事故解决等工作,统一负责管辖无人值班站与上级调度各项调度业务联系。操作队运营人员负责管辖无人值班站寻常巡视巡检、运营维护、现场倒闸操作、设备定期实验轮换、事故及异常解决等其她运营工作。 2.2 调度管理模式 2.2.1 在运营操作方面,集控中心从属相应调度管理。操作队同步从属相应集控中心及有关调度管理。 2.2.2 调度关系 1)正常状况下,集控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无人值班站与省调、地调各项调度业务联系,并对操作队现场操作具备协调指挥职能。 2)集控中心负责对管辖无人值班站直接进行某些远方遥控操作,当需要现场操作时,由集控中心向操作队转达调度操作预令,操作队接受集控中心转达调度预令后赴变电站进行现场操作。 3)各级调度对无人值班站操作预命原则上由集控中心统一接受,正式操作指令可依照实际状况下达到集控中心或无人值班现场。 A对省调范畴运营操作:按照省调制定调度运营管理试行规定,普通状况下,操作队运营人员到达现场做好操作准备后,及时与集控中心联系,接受并执行集控中心转发正式操作命令。操作队执行完现场操作任务后,应及时向集控中心报告。 B 对地调范畴运营操作:操作队运营人员到达现场做好操作准备后,及时与地调或集控中心联系,接受并执行地调下达或集控中心转达正式操作命令。操作队执行完现场操作任务后,应及时向地调或集控中心报告。 4)特殊状况下,无人值班现场集控中心、操作队正值及以上资格运营人员可以不通过集控中心直接接受调度下达操作指令,或执行其她应急操作。但在操作过后,应及时将有关操作状况及时报告集控中心。 5)特殊状况涉及如下4种异常状况: A 事故状况; B 集控中心与调度部门、或与操作队通信联系中断状况; C 集控中心集控系统对无人值班站监控及远主遥控功能失灵状况,无人值班站综自设备中断状况; D 重大灾害天气等其她因素导致特殊状况。 3 集控中心职责 3.1 有权接受调度指令集控中心值班员,均须经相应调度部门《调度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2 集控中心重要工作范畴:负责运用集控系统监视所辖变电站设备运营状况,做好各种关于记录。运用图像监视设备,对所辖变电站进行设备和安全远方巡视。 3.3 负责接受、转发各级调度指令。依照调度命令对所辖变电站进行单一远方遥控操作、事故解决。 3.4 发现无人值班站事故或异常时,应及时向有关调度部门报告,并按调度指令做相应应急解决,如远方遥控断开关隔离故障点等操作,必要时告知有关操作队到现场检查和解决故障,并将现场检查、解决成果和监控信息成果进行核对汇总后及时报告有关调度部门。遇有火警、安防告警时应及时告知有关操作队及关于部门。 3.5 负责所辖变电站工作票办理、接到停电工作和操作筹划,及时向操作队转达。并掌握所辖变电站工作票履行状况。 3.6 负责管辖变电站电压、无功远方调控工作。 3.7 定期和及时对所监控各变电站进行运营分析。 3.8 所辖变电站新建、扩建、改造及设备检修后,协同现场进行“五遥”功能验收工作。 3.9 掌握所辖变电站现场设备缺陷状况。必要时向操作队通报各站运营方式变化、异常状况和关于注意事项。 4 母子集控站职责 4.1 母子集控站中母站(普通为220千伏本站)职责同于有人值班变电站。 4.2 母子集控站对管辖子站运营管理职责分为两个方面:在远方监测监控方面同于集控中心,在寻常巡视巡检和现场操作方面同于操作队。 5 集控中心岗位设立及人员岗位职责 5.1 岗位设立 5.1.1 集控中心岗位设立:站长、值班长、正值、副值。依照工作需要可设立副站长。 5.1.2 集控中心岗位值班员(当值监盘人员)均应为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具备正值及以上资格正值值班员。 5.1.3 集控中心当值监盘人员均为正值,每值须保证两名正值及以上运营值班人员当值,每值应拟定一名为主值。 5.2 人员岗位职责 5.2.1 站长岗位职责 1)站长是集控中心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受控站设备、集控中心人员和安全经济运营等生产活动,负全面领导责任。 2)组织本站政治和业务学习,组织制定年度培训筹划。做好政治思想和安全生产教诲工作,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岗位责任制。 3)编制年、季、月度工作筹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执行。完毕上级布置其她工作。负责和组织各种总结、报表准时填报。 4)负责审视检查两票、各种记录。 5)负责组织安全活动运营分析。 6)参加所辖变电站范畴内事故调查,主持本集控中心障碍、异常和运营分析会,提出反事故办法和方案。 7)组织特殊状态下安全生产工作,主持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 8)组织或参加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生产准备及有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验收。 9)站长离岗期间副站长履行站长职责。(或由站长指定一名值班长履行站长职责)。 5.2.2 值班长岗位职责 1)值班长在站长领导下,负责当班全面工作,带领本值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本值安全运营负责人。 2)全面负责本值运营管理工作,涉及倒闸操作、巡视检查、异常控制、工作票办理、事故解决等寻常运营工作。 3)组织当班事故预想、运营分析、各种危险点预控以及当班培训等工作。 4)负责审查当班操作票、运营日记等有关记录。 5)组织、协调、指挥本班人员、现场操作队运营人员协同执行各级调度操作指令。 6)负责组织编写本值浮现事故通过报告并提出改进办法。 7)参加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生产准备及有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验收。 5.2.3 正值(主值)岗位职责 集控中心正值(主值)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当值值班长完毕本值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设备运营状况、负荷变化及各种信号状况,作好关于记录。 3)在值班长监护下按照调度命令执行所辖变电站远方控制操作、异常控制和事故解决。 4)负责接受调度命令,监护副值进行有关操作,需要时向有关操作队转达并做好记录。 5)负责填写当值运营日记等关于记录。履行工作票有关手续。 6)参加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生产准备及有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验收。 7)负责档案资料管理。 5.2.4 副值岗位职责 副值岗位职责如下: 1)协助当值值班长完毕本值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监视所辖变电站设备运营状况、负荷变化及各种信号状况,作好关于记录。 3)在值班长或正值(主值)监护下按照调度命令执行所辖变电站远方控制操作、异常控制和事故解决。 4)负责接受调度告知,需要时向有关操作队转达并做好记录。 5)负责填写当值运营日记等关于记录。填写有关操作票。 6)参加所辖变电站新、扩、改建工程生产准备及有关设备满足集中监控功能验收。 7)负责集控中心各种工器具、办公用品、消防用品等物品管理,搞好文明生产。 5.2.5 安全员(兼职)岗位职责 1)协助站长开展安全活动,对本站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 2)监督贯彻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 3)贯彻各项安全防范办法,组织站内安全活动及分析站内安全状况并提出改进办法,按规定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4)遇有较大停电工作和较复杂操作应提出反事故办法,并参加现场安全监督。 5)参加事故障碍、重大异常状况调查,编写事故分析上报有关部门。 6)协助站长做好三级安全教诲,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诲。 7)定期对在用安全工器具使用、保管及个人安全防护、劳保用品对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8)协助站长组织本集控中心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及预控等工作。 5.2.6 培训员(兼职)岗位职责 1)负责制定年度、月度培训筹划,贯彻上级下达培训筹划,定期组织技术授课。 2)负责定期审查各种培训记录。 3)负责建立、管理个人培训档案。 6 运营管理 6.1 运营管理 6.1.1 集控中心(监控中心)应能对所辖各无人值班站实行监控,实现防火和防盗自动报警和远程遥视图像监控。宜逐渐实现对风机、照明等辅助设备遥控。 6.1.2 集控中心应具备实用化微机变电运营管理系统,实现安全生产、档案资料、记录、两票管理、设备缺陷和巡视管理等微机化。 6.1.3 在接受和转发调度命令时应启用录音设备。 6.1.4 当集控中心运营人员发现或得知有无人值班站发生事故、重大异常、人为破坏、灾害性天气重大影响、监控设备通讯中断等状况时,应及时告知有关操作队和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 6.1.5 集控中心行政及专业管理从属于变电运地部门集控中心行政及专业管理从属于变电运营部门,在运营操作方面听从调度指挥。集控中心运营人员配备,应满足至少2个无人值班站同步有操作和监控值班需要。 6.1.5 集控中心应具备完备钥匙管理办法,对无人值班变电站门锁管理,宜逐渐实现统一可变使用权姢式电子锁具。 6.1.6 集控设备不得安装与生产运营无关软件,不得运用监控设备进行与运营无关工作。 6.2 值班制度 6.2.1 值班人员每班持续值班时间不应不不大于48小时。 6.2.2 集控中心实行监盘制,监控室任何时间均应保持有人值班。 6.2.3 值班人员必要按规定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具备正值资格后方能上岗。 6.2.4 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按规定统一着装、佩戴值班岗位标志。 6.2.5 非值班人员不经当班允许,不准进入集控室。 6.2.6 浮现下列状况时,应按省公司、调度部门或供电公司规定,恢复无人值班变电站有(少)人值班模式。 1)集控中心因通信故障与上级调度联系中断; 2)集控中心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功能失灵,无法监视无人值班站设备运营状态; 3)省公司或所在地级供电公司所有进入应急状态,发布有电网预警时; 4)本地气象部门发布大雾、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高档别预警,也许对电网安全导致重大影响; 5)由于恶劣天气已导致所在地区220千伏电网浮现多起电网跳闸事故,并且恶劣天气尚未完全结束; 6)因电网检修等因素导致局部电网运营方式薄弱,依照调度部门规定加强运营值班; 7)站内设备运营不可靠,短期内多次浮现同类型异常或故障,依照现场实际需要加强监视。 6.3 交接班制度 6.3.1 运营人员应按规定期间进行交接班,办理完交接班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6.3.2 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工作。接班人员应提迈进入集控室,在集控机前履行交接班手续。 6.3.3 遇有事故解决或重大操作时交接班应推延进行。 6.3.4 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解决,接班人员协助工作。 6.3.5 完毕交接手续后,交接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手写签名。 6.3.6 交接班重要内容: 1)所控各站运营方式、系统潮流、负荷状况、值班日记等。 2)接班人员未当值期间重要运营工作状况。 3)倒闸操作执行状况及未完毕操作任务。 4)当班办理工作票状况,交接时使用中工作票。 5)所辖变电站一、二次设备工作状况。 6)各站设备缺陷、异常运营、事故解决状况。 7)各站使用中接地线(地刀)、装设地点。 8)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状况。 9)上级关于告知、指令等 10)当值记录、有关技术资料、各种文献完整洁全,定置存储。 11)集控系统、综合报警(防火、防盗及图像监控)系统工作状况。 12)生产办公场合、室内外环境整洁。 6.4 巡视检查制度 6.4.1 集控中心运营人员应运用集控系统(监控系统)、图像监控系统对所辖变电站定期进行巡视检查。 运营人员使用集控系统对所辖变电站进行寻常巡视,每日至少二次。使用遥视系统对所辖变电站环境、安保状况进行巡视,每日至少一至二次。 6.4.2 每次巡视状况应填写相应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告知操作队等有关单位。 6.4.3 集控系统巡视内容涉及:各变电站主画面、遥信、遥测信息,告警事项,异常信号等。 6.4.4 遥视系统巡视内容涉及:各变电站所有视频画面、安防报警信息。 6.4.5 遇有下列状况,应依照需要增长巡视次数或及时进行特殊巡视: 1)大风、雷雨、冰雹、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2)特殊运营方式下; 3)设备异常及事故状况下; 4)重要保电工作期间; 5)新设备试运营期间或重大设备变动后; 6)高峰负荷时。 6.4.6 集控系统因故退出运营或收不到变电站远动信息、遥视系统失灵时,应告知操作队增长到现场巡视次数。 6.5 设备异常及事故解决 6.5.1 设备异常及事故时,集控中心应及时报告当值调度,并告知操作队。操作队现场检查完毕,将检查状况报告调度并通报集控中心。 6.5.2 事故及异常解决应在调度统一指挥下进行,值班人员进行操作,应及时向操作队通报。 6.5.3 集控中心可不待调度命令,根据现场运营规程或事故解决预案,通过遥控开关断合等操作将危及人身、设备安全设备停电,但过后应及时报告当值调度,并安排操作队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检查、解决。 7 安全管理 7.1 安全活动及运营分析 7.1.1 集控中心每年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的,并提出实现目的组织、技术办法,按期对年度安全目的完毕状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治办法。 7.1.2 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写出自查总结报告。对于自查和上级检查提出问题,组织整治贯彻。 7.1.3 每周应组织一次安全活动,每月一次综合安全活动及运营分析,安全活动及运营分析应做好记录,站长每月审查一次。 7.1.4 集控中心应对无人值班也许发生特殊状态制定事故预案、应急方案,并经上级部门上审核批准。集控中心应依照电网及变电站接线、设备状况组织运营人员进行针对性反事故演习。 7.1.5 安全活动、运营分析重要内容如下: 1)分析发现异常、障碍和事故。 2)对存在不安全现象进行分析。 3)对设备运营状况进行分析。 4)学习上级事故通报和关于安全文献。 5) 两票执行状况。 6) 针对安全生产簿弱环节,结合季节特点和设备状况,制定安全办法和反事故办法。 7.2 倒闸操作及操作票管理 7.2.1 倒闸操作必要遵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运营管理规范》、《变电运营规程》、《调度运营规程》等有关运营管理规定。 7.2.2 倒闸操作票填写、执行,遵守河南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操作票按月顺序编号装订,封面上有记录数字,保存期为一年。 7.2.3 运营人员在接受、转达调度命令和操作筹划时,应进行复诵、核对并录音,同步做好记录。 7.2.4 对可以远方遥控执行倒闸操作应实行监护制度,倒闸操作票由执行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审核。由于设备因素不能正常执行遥控操作时,应告知操作队到现场进行操作。 7.2.5 遥控操作应经防误闭锁功能检查,对电动刀闸执行遥控操作时,必要具备强制闭锁功能。操作结束后,向调度报告。 7.2.6 对需要远方及现场协同完毕操作,由集控中心运营人员统一协调。对需要现场执行倒闸操作,集控中心接到调度命令后应及时告知操作队。集控中心、操作队之间协调联系,需由正值及以上人员进行。 7.2.6 集控中心运营人员在得知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有操作时,须做好(检查)禁止集控中心遥控操作该无人值班站有关设备办法。 7.2.7 集控中心运营人员收到操作队操作结束通报后,应核对运营方式变化、核对保护及自动装置投退方式,并对现场安全办法、接地线装拆状况进行记录。 7.2.8 对需要检修人员进行倒闸操作,须经集控中心运营人员允许。 1)经设备运营管理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本单位检修人员可进行220千伏及如下由热备用转检修或检修转热备用操作。 2)倒闸操作中协调联系,须在集控中心运营人员和检修操作监护人之间进行。 3)操作结束后,由集控中心运营人员统从来调度报告并做好记录。 7.2.9 现场有操作时,集控中心运营人员若发现疑问应及时告知现场操作队运营人员,并终结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操作,排除疑问后方可继续。 7.3 工作票管理 7.3.1工作票填写和履行,必要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国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省公司和我司《两票管理规定》关于规定。工作票应按月顺序编号装订成册,封面上有记录数字,保存期为一年。 7.3.2履行工作票专家系统和MIS网传递工作票,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收到人可以打印签名以外,履行工作允许、延期、工作间断、终结手续时,工作允许人、工作负责人、值班负责人必要手工签名。 7.3.3 第一种工作票应提前一天送达,第二种工作票应事先告知集控中心。 7.3.4 值班员收到工作票后来,应及时审核登记。发既有误或有疑问,及时与签发人联系。 7.4 防误装置管理 7.4.1 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管理由应明确有关部门管理,其管理部门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巡视、维护、检修等工作。 7.4.2 有关人员在对无人值班变电站防误装置运营维护、检修等工作前,应事先报告集控中心并得到当值值长批准,有关工作结束后,也应及时向集控中心报告。 8 技术资料管理 8.1 应具备规程及管理制度 8.1.1 国网公司规程及行业原则 ⑴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某些) ⑵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⑶ 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 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营管理规程》 ⑸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设备运营规范》 ⑹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输变电设备事故办法》 ⑺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 ⑻ 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办法》 ⑼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⑽ 国家电网公司《电气事故解决规范》 ⑾ 国家电网公司《无人值守变电站管理规范(试行)》 ⑿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8.1.2 省公司规程及管理制度: ⑴ 《河南电力调度规程》 ⑵ 《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运营管理规范》(试行) ⑶ 《河南省电力公司操作队运营管理规范》(试行) ⑷ 《河南省电力公司集控中心、操作队及无人值班站建设及设备配备原则》 ⑸ 《河南电网220千伏集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调度运营管理规定》(试行)(调〔〕9号) 8.1.3 本单位规程及管理制度: ⑴ 变电站运营管理规程 ⑵ 变电运营规程 ⑶ 变电检修规程 ⑷ 地调调度规程 ⑸ 管辖220千伏变电站现场运营规程 ⑹ 管辖变电站典型操作票 8.1.4 上级下发有关技术及管理文献。 8.2 档案管理 8.2.1 原始资料档案: ⑴ 集控系统使用阐明书 ⑵ 遥视系统使用阐明书 ⑶ 五防系统使用阐明书 ⑷ 交接传动实验记录 8.2.2 运营综合档案: ⑴ 值班记录 ⑵ 辖站保护方案及定值变更告知单 ⑶ 集控设备检查记录 ⑷ 管辖变电站事故、障碍、异常记录 ⑸ 事故跳闸记录 ⑹ 接地线装、拆记录 8.2.3 设备单元档案: 在MIS上保存各种记录、修试报告,可作为设备单元档案有关某些。 8.2.4 培训档案: 培训档案应包括如下内容: ⑴ 各级培训工作筹划 ⑵ 值班员定岗或岗位调节告知等文献 ⑶ 值班员各种考试成绩表 ⑷ 新学员师徒合同 8.3 图表管理 8.3.1 集控中心应有图表: ⑴ 所辖各变电站一次接线图 ⑵ 所辖各变电站继电保护配备图 ⑶ 供电区一次系统图 ⑷ 关于调度人员名单、所辖操作队运营人员名单 ⑸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⑹ 管辖变电站事故拉闸顺序表 ⑺ 管辖变电站间隔最小容许电流表 ⑻ 变电站各型开关容许事故开闸次数表 ⑼ 紧急使用电话号码表 8.4 记录管理 8.4.1 集控中心应配备如下记录: 如下记录可以运用MIS系统完毕: ⑴ 值班记录 ⑵ 设备缺陷记录 ⑶ 集控设备检查记录 ⑷ 防误闭锁解锁记录 ⑸ 开关事故跳闸记录 ⑹ 事故障碍异常记录 ⑺ 接地线装、拆记录 如下记录应手写完毕: ⑴ 安全活动及运营分析记录 ⑵ 事故预想记录 ⑶ 反事故演习记录 ⑷ 技术问答记录 9 设备管理 9.1 缺陷管理 9.1.1 集控中心设备涉及集控系统、遥视系统、五防系统、安防系统、调度互换机等。 9.1.2 集控中心设备浮现缺陷时应按各供电公司设备缺陷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发现集控中心设备缺陷应在生产MIS做好记录,影响运营时应及时告知调度、操作队及有关部门。 9.2 设备验收 9.2.1 值班人员负责对集控中心设备进行验收。 9.2.2 现场工作结束后,值班人员负责配合现场人员对五遥、安防信息进行核对及有关传动验收。 10 岗位培训 10.1 培训普通规定 10.1.1 集控中心运营人员须通过变电运营专业培训上岗考试,具备220千伏变电站操作队运营岗位资格,方能担当相应岗位工作。有权接受调度指令运营人员,须通过《调度规程》考试。离岗三个月以上者,需通过培训并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方可担任相应岗位工作。 10.1.2 按期完毕年度培训筹划,由站长或培训员(专责工程师)负责监督培训筹划贯彻。 10.1.3 集控中心应定期组织运营人员学习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运营状况、倒闸操作技术、事故解决等内容。 10.2 培训原则 10.2.1 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基本构造,原理、性能以及设备运营、维护注意事项。 10.2.2 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运营方式和一次接线,熟悉二次设备接线。 10.2.3 能审核无人值班变电站设备检修、实验、检测记录,能依照设备运营状况和巡视成果分析设备健康状况,掌握设备缺陷和运营薄弱环节。 10.2.4 掌握和对的执行有关调度、运营、安全规程和运营管理制度等关于规定工程,纯熟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现场运营规程。 10.2.5 纯熟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倒闸操作技术,熟知每项操作目。 10.2.6 无人值班变电站发生事故和异常时,能依照仪表、继电保护信号批示和设备异常状态,对的判断故障范畴,做至迅速、对的解决故障。 11 变电站设备基建、验收及启动阶段管理 11.1 管辖变电站设备投运前,集控中心应负责对集控系统变动状况、微机五防系统变动状况进行验收。 11.2 管辖变电站保护装置、自动化系统、信号及开关传动,现场应与集控系统同步进行。集控中心负责集控系统信息、信号核对,并对遥控、遥调方面传动进行验收。 11.3 管辖变电站遥视系统、安防系统验收传动,现场应与集控中心配合进行。集控中心负责进行主站系统信息、信号核对,并进行遥控方面传动验收。 11.4 新设备启动及试运营: 11.5 新设备进入试运营阶段,集控系统显示设备状态与试运营方案保持一致。 11.6 新设备试运营应安排操作队在现场进行试运营操作,对于可以实现远方操作某些操作,可由集控中心在远方进行操作,但在有关操作票中应预以明确。当集控中心远方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告知操作队,由有关施工人员进行检查解决。 11.7 试运营结束,集控中心与操作队应全面核对设备位置和有关信号。 附录A:名词术语解释(资料性附录) 下述定义和术语合用于本规范。 A1集控中心: 也称无人值班站远方监控中心。运用集控系统对所管辖对无人值班站实行远方“五遥”监视、遥控操作等工作职能,具备相应技术及设备管理规范机构。 按照河南电网“区域集控规划”,集控中心普通设在220千伏变电站,也可依照状况设于500千伏变电站或其她地点。集控中心行政上从属于变电工区领导。 A2 操作队: 也称维操队。负责对所管辖无人值班子站进行寻常巡视巡检、现场倒闸操作、事故及异常外理、设备定期实验轮换等运营管理及文明生产职能。具备相应技术及设备管理规范机构。 A3 无人值班变电站: (涉及有人值守变电站)。在集控中心管辖范畴内、具备向集控中心上传有关设备其运营状况“五遥”远动功能,站内不调置固定运地维护值班岗位,由集控中心管辖并负责完毕运营工作、由操作队对其进行现场操作和巡视巡检工作变电站,涉及远方子站及本站子站。 A4 少人值班变电站: 在集控中心管辖范畴内,因运营需要或有关特殊状况等因素,配备少量人员进行某些运营工作变电站。 A5 母子集控站: 简称母子站。有人值班变电站(母站)运用少数无人值班变电站(子站)综自系统设在本站远方显示终端对其完毕远方“四遥”功能,并对其进行现场操作及巡视巡检,以及完毕其她运营工作职能。母站普通设在所管辖子站附近220千伏变电站。 A6综自设备: 也称综自系统。无人值班子站具备“四遥”功能变电站二次自动化设备。 A7 集控系统: 也称集控中心监控系统。集控中心集控室内用以对所辖子站进行“四遥”监控操作自动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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