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为落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相关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意见(鲁办发55号)精神,依据国务院相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相关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意见(教基二10号)和国家一般高中课程方案,结合本省实际,制订本方案。一、考试性质和意义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依据国家一般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关键衡量学生达成国家要求课程学习要求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关键制度。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关键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方面而有个性发展;有利于深化人才培
2、养模式改革,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高等学校综合评价、科学选拔适合学校和专业特色要求学生,促进高中和高等学校人才培养有效衔接。二、考试科目及内容(一)考试科目和考试组织。合格考试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全部学习科目,包含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和健康等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含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条件成熟时,增加技术(含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学生可依据本身爱好、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选择3个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标合格考试成绩必需达成合格,不
3、得选择不合格科目作为等级考试科目。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其中,艺术、体育和健康科目标合格考试,采取“过程性学习结果+专题测试”方法确定成绩,“过程性学习结果”和“专题测试项目”、评分标准、操作规程等全省统一制订,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施测。(二)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合格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正确定必修内容。等级考试范围为各学科课程标正确定必修和选修I内容。三、考试对象和时间(一)考试对象。含有一般高中学籍在校学生;高中阶段其它学校在校学生;社会人员。含有一般高中学籍在校学生和申请一般高中相同学力人员均应参与合格考试。报名参与
4、夏季高考全部些人员均须参与等级考试。(二)考试时间。合格考试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每年上、下学期末。高中学生在校期间,第一次参与合格考试时间不早于高一下学期末;艺术、体育和健康科目标合格考试时间为高三上学期末和下学期4月份;其它科目标合格考试均提供数次考试机会。等级考试每个科目只为在校学生提供1次考试机会,时间为高三年上学期末。高中阶段其它学校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参与等级考试随一般高中高三学生进行。四、考试成绩展现和使用(一)成绩展现。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百分比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
5、30%、D和E等级共25%。(二)成绩使用。合格考试成绩是一般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相同学力认定关键依据。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全部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等学校使用,其中,将学生自主选择3个科目等级考试成绩纳入高等学校招生录用。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期为12个月。学生在校期间因未经过合格考试而没有取得毕业证书,离校2年内可继续参与相关科目合格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核发毕业证书依据。其它考生合格考试科目成绩达成合格要求,可认定为含有一般高中教育相同学力,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山东省一般高中教育相同学力认定证实,由各市教育局核发。由外省转入学生,已在外省参与合格考试科目,由转出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证实,本省审核认定
6、。在外省取得等级考试科目成绩无效,需在本省重新参与考试。学生转出到外省,由本省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为其出具学业成绩证实。因休学后复学到下十二个月级学生,原等级考试成绩无效,需重新参与考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研究和分析,做好教学反馈和指导,不停提升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老师依据。五、考试管理和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由省教育厅在教育部指导下组织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考籍管理和组织实施考试等相关工作。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指导委员会领导下分工负责制。省教育厅成立山东省一般
7、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由厅长任主任,相关分管厅长任副主任,基础教育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教科院关键责任人任委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基础教育副厅长兼任,基础教育四处长、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任副主任;基础教育处承接办公室日常事务。省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制订学业水平考试指导意见,协调学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制订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负责题库建设,组织命题、报名、考试、阅卷、分数统计、等级划定、成绩公布、作弊考生处理等。省教科院参与命题工作,负责试卷评定分析。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参考省教育厅相关部门分工确定本区域内学
8、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职责分工。(二)加强教学管理。严格落实一般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讲课时间,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学校要开设选修课,供有需要学生选择学习。学校要对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完成情况进行考查,确保完成必修学分。要加强学生生涯计划指导。调整教学组织方法,满足学生选学需要,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置等方面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时对各地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定。(三)确保命题质量。建立省级学业水平考试题库,严格根据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组织命题,做好试题补充更新,加强题库系统建设,不停提升组卷水平。
9、做好试题评定和分析,确保每套试题题型结构合理、内容正确、难度和区分度合适,切实提升命题科学化和专业水平。(四)严格考试管理。根据国家考试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试组织和阅卷程序,统一组织阅卷(考评),统一标准和方法。严格试卷保密管理。严厉考风考纪,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措施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五)保障考试经费。严格实施国家和省相关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收支文件,各市依据实际情况,主动争取财政经费支持,确保一般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顺利实施。本方案自入学一般高中高十二个月级学生开始实施,使用期至2022年8月31日。内地民族班及内地民族散插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含随班就读学生)、港澳台学生和外籍学生参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