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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学生实习工作细则
华电校教字〔〕32号
实习是关键实践性教学步骤,也是落实党教育方针,加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关键教学步骤。为了妥善处理和处理实习工作中相关问题,不停提升实习质量,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一、实习目标和要求
(一)实习目标
巩固所学理论,使理论紧密结合生产实践,使学生取得实际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树立工程技术经济意识;培养学生独立思索和分析、处理问题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精神;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增强劳动观念、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
(二)实习具体要求
1.了解社会或实习场所通常情况,增加对本专业学科范围感性认识;
2.初步了解所学专业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地位、作用和发展趋势;
3.巩固、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培养分析和处理工程(或社会)实际问题初步能力;
4.熟悉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取得组织和管理初步知识;
5.虚心向工人和技术人员学习,培养热爱专业、热爱劳动、热爱生活品德。
二、实习类型和任务
实习关键分为:认识实习(社会实践)、生产实习、金工实习和毕业实习。
认识实习(社会实践):在学生完成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以后,组织她们进行一次实习,使她们对专业领域有一个基础认识和了解,建立必需感性认识,为深入学好专业课做准备。
生产实习:学生学过关键专业课以后,组织她们到和专业一致或靠近现场工段、车间、厂矿、研究院所等单位,直接参与实际工作,培养她们动手能力和处理实际技术问题能力,使她们取得生产操作、实际工作初步技能,并使其同所学专业知识和生产实际或工作相结合。
金工实习:工科专业学生完成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以后,组织她们进行机械加工技能训练一次实习,其关键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等。
毕业实习:在学生完成全部专业课程以后进行一次实习。使她们从事实际工作和利用所学知识处理实际问题能力得到深入锻炼,还能够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内容进行针对性实习。
三、实习计划和实习纲领
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实习计划由专业教研室制订。相关教研室应在当年十月份填写下十二个月度实习计划,经院系领导同意后于11月1日前报教务处审定。各专业应按审定后实习计划实施。
在实施实习计划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改实习时间、变动实习地点,须书面说明原因,经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立案。
教务处将审定下十二个月度全校实习计划表在网上公布并通知学校相关部门,方便各单位有计划地主动准备和安排工作。
实习纲领是组织和检验各类实习关键文件和依据。各专业应依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方案,认真编写实习纲领,新增专业或需要修改实习纲领专业,应立即编写或修改实习纲领,经院系领导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立案。实习纲领内容包含以下多个方面:
1.实习目标和要求;
2.实习内容和检验方法;
3.实习方法和时间分配;
4.实习期间现场教学和跟班劳动安排;
5.考评内容和考评措施。
在学生实习开始前,专业教研室应督促指导老师提前1~2周前往实习单位,按实习纲领要求,深入了解现场情况,熟悉工作任务,结合实习场所具体条件,会同实习单位相关人员确定切实可行实施计划,并于学生下去实习之前发给实习队师生。其内容包含:思想政治工作、业务指导、组织管理、日程安排、安全保密、组织纪律等。
四、实习场所和实习方法
选择实习场所应满足实习纲领要求并努力争取相对稳定,提倡和激励各专业和选定实习单位长久挂钩,建立教学、科研和生产三结合实习基地。选择实习场所时应考虑以下标准:
1.专业基础对口,能满足实习纲领要求;
2.生产比较正常,技术、管理比较优异,对学生实习比较重视;
3.便于安排师生食宿;
4.就地就近,相对稳定。
各类实习能够依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采取多个形式进行。既能够以班级为单位集中安排,也能够分散进行(若是混合组队或分散方法实习,按学校相关要求或经学校同意实施方案实施)。考虑到现在学生外出实习难于动手实际,还能够采取校内外相结合进行生产实习尝试。不管采取何种形式实习,全部要满足纲领要求,确保实习质量。对于分散进行实习,院系、教研室尤其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实习要求,决不能放任自流。
五、实习指导老师及职责
实习领队老师必需由教学经验丰富,对生产实际较为熟悉,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和管理能力讲师以上老师担任。不许可安排进行教学实践硕士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对于首次负担指导实习任务老师,教研室应指定专员进行帮助和指导。为了确保实习指导质量,刚毕业留校任教本科生、硕士不能单独指导学生实习。指导老师人数可按1:15~32百分比配置。
专业教研室必需在前一个学期末安排落实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一经确定,不要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非必需更换者,须经教研室申述理由,院系领导签字同意后报教务处立案。
(一)指导老师职责
1.实习前要提前深入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相关人员依据实际情况制订实习实施计划,作好一切准备。
2.按实习纲领要求具体组织实施计划落实工作,检验学生完成实习情况,和实习单位配合立即处理实习中问题。
3.实习中,指导老师要加强指导,严格要求,组织好多种教学和参观活动,主动引导学生深入实际实习,检验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4.指导老师要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既教书又教人,全方面关心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
5.定时向实习单位领导汇报实习情况,争取厂方指导和帮助,注意搞好厂校关系。
6.检验实习纪律实施情况,立即处理违纪问题。
7.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汇报,负责组织实习考评和成绩评定工作。
8.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工作总结并向院系汇报。
学生在实习期间违反纪律或犯有其它错误时,指导老师应立即给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领队老师应立即进行妥善处理,直至停止其实习,并立即向院系汇报。
(二)指导老师任务
1.指导老师需提前一周将《实习计划安排表》填好,一式两份,报教务处、院系审批立案。
2.指导老师应指导学生记好实习日志;实习结束后,认真填写《实习汇报书》,带队老师审阅署名后,交院系保留立案。
3.实习结束后,指导老师将《接收实习单位判定表》交给接收单位,由接收单位责任人在对应栏中填写合适内容并签字盖章。通常集体前往实习,填写一分即可;分散实习,按分散地点填写。填好后交回教务处。
4.指导老师必需认真填写《实习计划安排表》,认真审查审阅《实习日志薄》、《实习汇报书》等内容。
六、实习组织领导
全校各类实习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管理工作,学校由教务处负责;院(系)由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负责;教研室由负责教学主任负责;学校其它部门应协同做好相关工作。
(一)校教务处职责
1.审定各院系制订年度生产(专业)实习计划,协调各单位联络实习场所,汇总各类实习计划;
2.编制年度各类实习经费预算,依据学校下达年度实习经费总额,确定并分配各院系实习经费定额;
3.检验各院系实习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实施情况;
4.协调全校生产实习中相关问题;
5.检验实习质量,总坚固习工作,组织实习经验交流活动等。
(二)院系职责
1.组织各专业教研室制订当年实习计划;
2.会同专业教研室联络落实生产实习场所;
3.审定实习队领导和指导老师;
4.建立实习队组织;
5.检验各实习队准备工作和实习计划实施情况;
6.实习前进行组织动职员作;
7.检验实习质量,实习结束后,组织本院系实习经验交流会;
8.每十二个月11月10前申报下年度实习计划,12月底写出院系当年实习效益汇报(内容包含:经费使用情况、取得效果、经验和提议)交教务处。
(三)教研室职责
1.填报专业实习计划;
2.负责编写实习纲领;
3.选定实习场所;
4.选派实习领队老师和指导老师,并考评她们工作;
5.做好实习前多种准备工作;
6.参与实习检验和总结工作。
实习前,必需成立由师生组成实习队委会(或领导小组),确定实习队领队老师(由系或教研室指派有经验老师担任),实习期间实习队委应具体领导实习队各项工作。
实习出发前,各院系要进行思想动员,交待注意事项,组织学生讨论实习纲领和实施计划,并针对此次实习特点,进行实习态度和实习纪律等方面思想教育。
实习队党、团组织要教育党、团员起模范带头作用,确保实习顺利进行。
七、对学生要求
1.必需服从指导老师及实习队委会领导。
2.必需接收实习队老师指导。应按实习纲领、实习实施计划要求和要求,严厉认真地完成实习任务;要重视向实际学习,记好实习笔记,按时完成实习思索题或作业,写好实习汇报并参与考评。
3.尊重工人、技术人员劳动,虚心向她们学习,主动帮助工厂或社会做部分力所能及工作(如帮助工厂开展技术革新,组织公益劳动等)。
4.不得无故不参与实习,不得迟到、早退或溜岗。有事须向领队老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离队。
5.实习期间不得参与同实习任务无关工作。
6.遵守学校安全、保密等方面相关要求;遵守实习队生活作息制度和纪律要求;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八、实习考评和成绩评定
按实习纲领要求,学生必需完成实习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汇报后方可参与实习考评。考评时各队可依据具体情况,采取不一样方法进行,口试、笔试或二者结合均可。考评内容包含:思想政治表现、劳动态度、组织纪律、任务完成情况及实习笔记、汇报等。
实习成绩按优异、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制(或经过、不经过两级记分制)评定。评分标准以下:
优异: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成实习纲领中要求全部要求,坚持记实习日志,实习汇报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方面、系统总结,并能利用学过理论对一些问题加以分析。在考评时能比较圆满地回复问题,并有一些独到见解。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良好: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成实习纲领中要求全部要求,坚持记实习日志,实习汇报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方面、系统总结。考评时能比较圆满地回复问题。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中等:达成实习纲领中要求关键要求,坚持记实习日志,实习汇报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比较全方面总结,在考评时能正确地回复关键问题,学习态度基础正确,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及格:实习态度端正,坚持记实习日志,完成实习关键任务,达成实习纲领中要求基础要求,能够完成实习汇报,内容基础正确,但不够完整、系统,考评中能回复关键问题。实习中虽有通常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立即更正。
不及格:凡含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以不及格论。
1.未达成实习纲领要求基础要求,不记实习日志,实习汇报马虎潦草,或内容有显著错误;考评时不能回复关键问题或有标准性错误;
2.未参与实习时间超出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3.实习中有违纪行为,教育不改,或有严重违纪行为者。
实习期间因故请假(或无故缺席)时间超出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应令其补足或重新实习。不然,其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违纪学生补作实习,费用一律由个人自负。
未补作实习或补作实习仍不及格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要求处理。
九、实习结束工作
实习结束时,指导老师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组织学生如实填报实习汇报书,认真审阅实习汇报书、实习日志,给出成绩,回校后一周内或开学后第一周将“成绩单”送交教务科、将“实习单位判定表”送交实践教学科、将“实习汇报书”、“实习日志”交所在院系统一保管存档。
十、实习经费使用
实习经费实施“统一计划,指标到系,超支不补、节省留用”使用措施。分配给各院系实习经费,由各院系统筹安排,自行调整使用。实习费用报销按国家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实施。
十一、实习改革
各院系、各专业应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探索实习方法改革。改革目标在于提升实习质量。重大改革由专业教研室预先提出方案,确定具体实施计划,经所在院系主管领导同意,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实施。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学生实习相关表格
附表1
华北电力大学实习计划安排表
实习名称
实习班级
实习周数
带队老师
实习单位
地 点
实习目标和要求
具体安排
日 期
时 间
具体内容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第八天
第九天
第十天
第十一天
第十二天
第十三天
第十四天
第十五天
第十六天
第十七天
第十八天
第十九天
第二十天
说明:超出四面可另起一页。要求本表在实习前一周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表2:
华北电力大学实习汇报书
学生姓名
性 别
成 绩
实习名称
实习班级
实习周数
带队老师
实习单位
地 点
说明:此表实习结束后,带队老师审阅完后,在系里留存。
附表3: 华北电力大学接收实习单位判定表
实习名称
实习班级
实习人数
学生姓名
分散实习填写,班集体去实习不填此栏
带队老师
实习单位
实习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 共 天
实
习
目
及
内
容
︵
带队老师填写︶
带队老师署名:
接收单位意见
部门责任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班集体实习只填写一张,分散实习一个实习地点填一张。
2、此表集体实习结束后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分散实习留存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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