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
规章制度分册
目录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布令 3
2.安全生产责任制 4
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9
4.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23
5.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7
6.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30
7.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35
8.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处理制度 42
9.安全投入管理制度 48
10.含有较大危险原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51
11.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55
12.劳动防护用具配置和管理制度 59
13.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 63
14.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66
15.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71
16.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75
17.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 81
18.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评审、修订及考评管理制度 85
填写说明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布令:填写本单位关键责任人,和制度公布时间;盖章位置填写本单位营业执照全称。
2.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职员教育培训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3.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专题会处填写本单位关键责任人(职务);安全生产例会处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务)。
4. 安全生产检验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检验工作部门或人员(职务)。
5. 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处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工作部门或人员(职务);事故汇报程序处分别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务)和本单位关键责任人(职务);事故现场保护处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职务)。
6. 含有较大危险原因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处填写本单位危险性较大区域(如配电室、锅炉房、设备机房等)。
7.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8. 劳动防护用具配置和管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具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9. 安全生产奖励和处罚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奖惩部门或人员(职务);奖惩金额自行确定填写。
1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11.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12. 危险化学品相关管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管理部门或人员(职务)。
13.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评审、修订及考评管理制度:职责处填写本单位负责安全考评部门或人员(职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布令
企业各级领导及全体职员:
基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了本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规章制度分册》。本制度集中表现了企业高层领导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管理具体要求,包含组织机构、策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是企业建立、实施、保持和连续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法规性”、纲领性文件。
《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规章制度分册》经 主持会议审议经过,现给予同意公布,于201 年 月 日起实施。企业各级领导及全体职员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并严格遵照实施。
(盖章)
201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目标
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安全,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适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职员及组织。
3 引用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 职责
本责任制由本单位关键责任人负责监督实施。
5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5.1.1组织或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5.1.2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统计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5.1.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法。
5.1.4组织或参与本单位应抢救援演练。
5.1.5检验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立即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提议。
5.1.6阻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行为。
5.1.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方法。
5.2 关键责任人安全职责
5.2.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5.2.2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2.3 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5.2.4 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5.2.5 督促、检验安全生产工作,立即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2.6 组织制订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5.2.7 立即、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
5.2.8每十二个月向职员代表大会或职员大会汇报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5.2.9负责落实全体职员工伤保险资金。职员工伤保险应统计在名册中。
5.2.10每三个月最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处理相关安全重大问题,并组织实施相关安全方面重大决议。
5.2.11 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负全部责任。
5.3 分管安全责任人安全职责
5.3.1帮助关键责任人全方面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关键管理负责。
5.3.2 统筹协调、综合管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5.3.3 对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方法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5.3.4定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检验。如发觉重大隐患,要立即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处理,或向关键责任人及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在上报同时,组织制订可靠临时安全方法。
5.3.5如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按时间要求和程序汇报相关部门,对汇报立即性和正确性负责。并快速赶往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调查和处理,并按四不放过标准,组织内部事故调查和处理。
5.3.6定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立即处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问题。
5.4 办公室、行政部门安全职责
5.4.1接到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指示、文件、资料立即转送相关责任人,审批后需要汇审立即转送相关领导。需要落实实施立即打印下发并做好发文统计和文件存档工作。
5.4.2 制订领导现场值班计划。
5.4.3对所属区域内安全设施、设备、器材进行常常性安全检验、维护,立即发觉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并立即上报。
5.4.4 对后勤保障工作各个步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发生安全问题。
5.4.5教育本部门职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升职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5.4.6熟悉和掌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协调各部门,做好后勤保障供给工作。
5.5 安全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5.5.1认真落实、实施“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做好消防工作。
5.5.2 制订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
5.5.3依据消防法和企业实际情况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更新工作,定时对消防设施防雷装置检验、检测。
5.5.4 加强关键部位安全管理,设置防火标志,负责关键部位动火审批。
5.5.5 对职员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和考评,对新职员进行岗前消防知识、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教育和培训。
5.5.6和出租场地和长包房签署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并进行安全监督。
5.5.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备设施、防雷装置验收工作。
5.5.8 建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台账和档案。
5.6 工程部门安全职责
5.6.1负责本单位全部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有效。根据安全技术规范定时进行检验和检测,使全部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5.6.2 建立健全企业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6.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岗位培训,确保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
5.6.4 教育本部门职员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6.5定时组织安全生产检验,做好检验统计,对已发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汇报,并督促落实整改。
5.6.6负责本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项目标设计符合国家相关安全生产工作、职业卫生法规标准等。
5.6.7 确保新设备符合技术安全要求,负责组织使用前监定验收。
5.6.8 自己组织施工,施工前根据施工程序编制安全技术方法。
5.6.9 外包施工要和施工单位签署安全生产责任书。
5.6.10不准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含有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
5.6.11参与因为设备设施问题造成伤亡事故调查和分析并提出防范方法。
5.6.12熟悉和掌握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负责排除险情,做好工程保障工作。
5.7 财务部门安全职责
5.7.1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安全技术方法经费提取使用相关要求,做到专款专用,确实确保对安全生产投入。
5.7.2组织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方法经费计划。
5.7.3合理安排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费用。
5.7.4确保安全技术方法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费用到位。
5.7.5严格实施国家相关要求,确保职员个人防护装备费用。
5.7.6审核各项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5.8 客服部门安全职责
5.8.1 负责组织回访、走访工作
5.8.2 负责组织搜集各方面意见,并进行改善。
5.8.3 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用户投诉。
5.8.4 确保各项统计完整、正确有效。
5.9 环境部门安全职责
5.9.1认真落实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
5.9.2 加强对职员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提升全科职员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做好安全工作。
5.9.3常常深入现场,检验设备和安全技术方法落实情况,督促施工管理人员按要求搞好安全设施、规格质量和隐蔽工程检验,确保工程质量,消亡事故隐患。
5.10 部门主管安全职责
5.10.1监督检验本单位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标准和开展安全工作情况,定时研究分析本单位伤亡事故,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及重大隐患,提出改善安全工作意见。
5.10.2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考评措施,经同意后负责落实。
5.10.3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定时进行安全检验,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立即处理不安全隐患,阻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10.4 督促相关部门制订和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检验各级干部,职员实施情况。
5.10.5 参与审查和汇总安全生产方法计划,督促检验劳动保护方法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方法项目标完成情况。
5.10.6 参与新改、扩建工程设计审查和验收工作,发觉不符合安全要求有权要求处理,不然,有权提请安全生产监察机构和主管部门阻止施工和生产。
5.10.7 组织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经验,树立安全生产经典。
5.10.8 组织新职员岗前安全教育和职员安全技术教育,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考评、发证工作。
5.10.9 制订年、季、月安全工作计划,并负责落实实施。
5.10.10 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5.10.11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女职员劳动保护工作,对防护用具质量,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检验。
5.10.12 在业务上接收相关监察部门和上级安全机构指导,在向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同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如实反应情况。
5.11班长安全职责
5.11.1 遵守本单位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而且认真实施技术操作规程。
5.11.2 杜绝安全事故,对突发和意外事故随叫随到。
5.11.3 保持责任区域内消防设施安全可靠,消防通道无杂物堵塞。
5.11.4 按时参与本部门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本部门安全生产例会。
5.11.5 工作过程中,发觉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上报上级领导,帮助制订整改计划。
5.12 变配电室人员安全职责
5.12.1变配电室人员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取得合格有效电工作业操作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并对变配电室安全负直接责任。
5.12.2 严格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12.3 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及运行方法,实施变配电室安全工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术
5.12.4多种安全用具定时检验,使用前进行检验,并正确使用,使用完成安要求妥善保管。
5.12.5 变配电室设备每班巡视一次,做好巡视、值班统计和交接班统计。
5.12.6保持变配电室内环境整齐,无闲散器材杂物。设备整齐、构架、基础无严重腐蚀。电缆沟盖板齐全,沟内洁净。
5.12.7 严禁非变配电室人员进入变配电室,因工需要经许可办理登记手续。
5.12.8 正确穿戴检验、使用个体防护用具。
5.12.9 值班室不设置使用锓寝具、灶具、严禁严火,当班前,当班中严禁饮酒。坚守岗位,不进行和工作无关活动。
5.13 电梯技工安全职责
5.13.1 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实施电梯相关标准要求。
5.13.2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实施操作规程和职员守则。
5.13.3 实施本单位设备保养计划,按计划要求保养,做好保养档案工作。
5.13.4发觉隐患立即汇报工程部,并和专业维修部门联络,排除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14 给排水(管道)技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5.14.1负责冷热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
5.14.2熟悉给排水系统(多种水泵、管道、阀门、控制设施)和多种机械设备、供气供水设备结构、性能等情况,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做到判定故障正确、维修快捷、确保多种机械设备一直处于安全完好状态。
5.14.3 实施企业设备保养计划,按计划要求保养,做好保养档案工作。
5.14.4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实施设备保养制度及操作规程,接到日常维修通知要快速立即到位,维修工作完成后,认真填写维修通知单。
5.14.5必需按巡检制度所要求时间和巡检线路进行认真巡检,凡有故障设备维修,立即汇报部门领导安排处理,做好巡查统计并存档保管。
5.14.6做好应急(漏气、漏水、污水外溢等)抢修工作,接到应急汇报快速奔赴现场,立即进行抢修,重大泄漏应在领导和工程师指导下,主动进行抢修,确保正常工作。
5.15 消防中控室人员安全职责
5.15.1负责消防中控室二十四小时值班,对自动报警信号立即跑点确定,对火情早发觉、早处理。
5.15.2 做好值班统计和交接班统计。
5.15.3 确保对讲机电源充足,通讯流畅。
5.15.4了解掌握公本单位内部关键部位、要害部位基础情况,熟悉本单位火灾报警程序、扑救疏散方案和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
5.15.5 对发生火灾进行扑救,并帮助主管进行调查处理。
5.15.6 对工作中发生安全问题要立即处理和统计,并立即向主管汇报。
5.15.7负责企业全部消防安全保障系统检测、维护工作,保持中控室设备设施完好。
5.15.8熟练掌握消防系统多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密注视多种设备信号反应。做好消防中控室日常管理工作,对消防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系统、消火栓系统、防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进行监控和维护管理,对自动报警系统发生报警信号,立即跑点确定处理,确保火灾早发觉、早扑救。
5.15.9遇有火灾,根据消防预案通报相关人员,并快速开启和利用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灭火工作。
5.15.10遵守保密纪律,未经相关领导同意,非值班人员不得进入。
5.16其它职员安全职责
5.16.1 本单位全体职员全部应各司其责遵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5.16.2 本单位企业全体职员,在工作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预防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16.3实施《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维护从业人员正当权益。职员签署劳动协议时,应签署载明相关企业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预防职业危害,并对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负担责任协议;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及按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健康保障,同时应该按要求领用劳动保护用具确保职员人身安全。
5.16.4 本单位全体职员有权了解其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原因和防范方法及事故应急方法,有权对单位安全生产提出提议,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5.16.5 本单位全体职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错误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而帮助企业依法管理,预防企业蒙受更大经济损失。
5.16.6 本单位全体职员在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应急方法后,撤离作业场所,以预防企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5.16.7 本单位全体职员应该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该持证上岗则持证上岗。掌握本职员作必需安全生产知识,提交安全生产机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以全方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整体素质。
5.16.8 本单位全体人员在企业内,发觉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原因,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责任人汇报;按时汇报人员应立即给予处理,预防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5.17 工会安全职责
5.17.1 监督本单位遵守国家、北京市安全法律法规。
5.17.2 建立健全工会系统安全监督网络,充足发挥工会组织在安全工作中监督作用。
5.17.3 工会有权对本单位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提出意见。
5.17.4 工会对本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正当权益行为,有权要求纠正。
5.17.5 监督检验本单位安全防护方法情况。
5.17.6 参与职员因工死亡,工伤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验预防方法实施情况,帮助做好善后工作。
5.17.7 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标安全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6 附录
6.1 附录A:相关成立安全领导小组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1项)
6.2 附录B:相关任命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2项)
6.3 附录C:相关下发年度安全生产总目标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5项)
6.4 附录D: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人员管理分册第7项-22项)
6.5 附录E:安全目标和安全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考评记录表(人员管理分册第23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1 目标
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确保生产运行、设备管理、工艺操作等方面安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适适用于本单位相关工作岗位职员及组织。
3 引用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 安监总局第16号令
北京市安监局相关印发《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通知 京安监发〔〕55号
4职责
本责任制由本单位关键责任人负责监督实施。
5 管理程序
5.1 关键责任人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1.1 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包含确定职责、同意责任制文本、对各级人员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奖惩等;
5.1.2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规章制度、考评奖惩标准,并同意制度、标准;
5.1.3保障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相关资金投入,包含同意或向投资决议机构、投资人申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费用等;
5.1.4定时组织全方面事故隐患排查,并参与相关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等;
5.1.5组织企业事故隐患治理,立即事故消除事故隐患,包含组织重大事故上报、同意关键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组织对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进行评定等。
5.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2.1组织、参与制订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具体职责;
5.2.2组织风险识别,确定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关键部位具体职责;
5.2.3制订、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判定标准,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具体职责;
5.2.4组织、参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具体职责;
5.2.5组织、实施对各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考评奖惩具体职责;
5.2.6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事故隐患信息具体职责。
5.3 各部门及其管理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3.1 各部门通用职责内应要求各部门应负担各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3.2 应按“一岗双责”要求,负担专业管理职责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依据业务分工负责组织或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各项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3.3从事生产活动车间、仓储等部门及其管理人员,应依据生产活动和管理职责具体要求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4 从业人员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4.1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权利包含: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原因、防范方法及事故应急方法,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提议;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事故隐患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从业人员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应急方法后撤离作业场所;
5.4.2从业人员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义务包含: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该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从业人员应该接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安全生产知识,提升日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从业人员发觉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原因,应该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责任人汇报;接到汇报人员应该立即给予处理。
5.5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5.5.1按专业专长,参与专业相关事故隐患排查活动,包含各类安全检验、专业安全评定等;
5.5.2针对事故隐患排查发觉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提出事故隐患分类分级、事故隐患治理等提议;
5.5.3参与或审查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或方法;
5.5.4参与对事故隐患治理验收,包含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价;
5.5.5参与对事故隐患统计资料分析,提出相关事故隐患预防、事故预警提议。
6 附录
6.1 附录A:相关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队伍通知(人员管理分册第4页)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1 目标
为了有计划地组织本单位职员参与培训,加强职员安全意识,不停地增加职员工作知识和技能,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明确了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人员、内容、课时和方法等方面要求。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新职员、转岗职员、复岗职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它职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引用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废止和修改劳动防护用具和安全培训等领域十部规章决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第80号令
4 管理职责
本单位___________负责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本单位___________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内容:
a)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b)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c) 岗位存在危险源和安全操作技能;
d) 安全设备设施、工作、劳保用具使用、维护保养知识;
e) 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意识和应急方法、自救互救知识;
f) 职业健康知识教育;
g)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
5.2 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教育培训
5.2.1关键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接收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培训,并取得对应培训合格证书。
5.2.2首次安全培训时间≥32课时,每十二个月再培训时间≥12课时。
5.3 职员安全教育培训
5.3.1新职员上岗前必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24课时。
5.3.2职员换岗,离岗6个月以上,和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新工艺、新
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均不得少于4课时。
5.3.3其它从业人员每十二个月接收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课时。
5.4 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需经过安监管理部门组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方可从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政府相关要求定时参与培训和复审,进行立案登记。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连续从事本工种以上,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规,经原考评发证机关或从业所在地考评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时间能够延长至每6年1次。
5.5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需经过质监管理部门组织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书,方可从事作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按政府相关要求定时参与培训和复审,进行立案登记。。
5.6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管理
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需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含个人培训记录表,教育培训考试试卷、考试考评成绩,证件复印件复审教育记录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工作总结等。
5.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
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法采取讲课方法,不定时会聘用外部教授对本单位职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 附录
6.1 附录A:培训(活动)计划(人员管理分册第28项)
6.2 附录B:培训台账(人员管理分册第29项)
6.3 附录C:新职员“三级教育”培训(人员管理分册第30项)
6.4 附录D:培训统计(人员管理分册第31项)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 目标
为加强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管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特制订此制度。
2 范围
本要求明确了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分类、时间间隔及会议程序及内容。
本要求适适用于本单位全部和安全生产相关会议管理。
3 引用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
修订
4 职责
a) 负责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
b) 关键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并对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实施进行监督检验。
c) 各部门负责组织召开本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会议分类
5.1.1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1.2 安全生产例会;
5.2 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5.2.1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每三个月末召开一次,由 主持召开。
5.2.2会议内容
a) 传达落实国家、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文件;
b) 研究颁布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 各单位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
c) 总结本季度工作、部署下季度工作;
d) 介绍安全生产管理经典经验;
e) 审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f) 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
g)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决议;
h) 通常及以上事故处理;
i) 表彰奖励。
5.3 安全生产例会
5.3.1安全生产例会每个月召开一次,由 主持召开。
5.3.2会议内容
a) 传达、落实国家、上级文件精神;
b) 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c) 研究事故隐患及整改方法。
d) 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5.4 特殊情况下,由会议主持者提议,可随时召开上述会议。
5.5 各类会议组织者负责整理、保留会议统计(纪要),保留期限3年。
6 附录
6.1 附录A:会议(活动)统计(文件统计分册第15项)
安全生产检验制度
1 目标
本制度明确了安全生产检验内容和方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适用于本单位安全生产检验工作。
3 引用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4 职责
4.1 负责安全生产检验工作,并监督检验各部门安全生产监测工作;
4.2 各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检验工作。
5 管理程序
5.1 安全生产检验分类
5.1.1 安全生产检验分为:日常检验、综合性检验、专业性检验、节假日检验、季节性检验等多个形式进行定时或不定时检验。
5.1.2 日常检验是落实本单位全方位巡回检验制关键形式,各单位要以现场为中心,狠抓日常可能发生事故人、机、环境等关键原因,使安全生产检验工作从事后管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5.1.3 综合性检验是本单位组织对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进行检验,检验范围是全方位,内容是综合性。检验采取统一组织集中检验方法。
5.1.4 专业性检验是对某项危险性大作业活动或某一安全生产微弱步骤进行专门检验,如危险作业、关键设施和设备、用电、安全防护等。检验以装置运行情况、安全装置、自保系统、本身缺点、实施规章制度、安全防护等为内容。其目标是为了立即查清隐患和问题现实状况、原因及危险性,提出预防和整改提议,督促消除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5.1.5节假日检验是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节前及节日期间安全、保卫等项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检验。检验内容包含:
a)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保管情况;
b) 假日生产安全方法及安全责任人安排落实情况;
c) 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实施和节前安全环境保护教育情况;
d) 各类设备安全运行和风险削减情况;
e) 公共场所防火、安全保卫方法落实情况;
f) 节日值班人员落实情况。
5.1.6 季节性检验是换季前预防性检验。
a) 春季检验以防雷电、防解冻跑漏等为关键;
b) 秋季检验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关键。
5.2 检验关键内容
1) 查制度:即检验各项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指示是否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
2) 查设备:即检验多种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齐备,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 查知识:即检验职员是否含有应有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4) 查纪律:即检验职员是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5) 查隐患:即检验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对已查出各类问题是否落实了可靠防范方法和整改方法;
6) 查职员劳动防护用具佩带和使用是否符合标准;
7) 查环境卫生:即卫生是否设专员负责立即清理;
8) 查消防:即各部门配置灭火器,是否按要求要求摆放在适合位置,而且做出显著标识,注意防潮、防晒。灭火器材是否由专员管理并进行定时检验。
9) 其它事项:其它安全检验基础工作和包含现场其它问题。
5.3 检验时间和形式
5.3.1 综合性检验每三个月最少进行一次。
5.3.2 日常检验,每七天最少进行一次。
5.4 检验程序
5.4.1 安全检验进行前,由安全检验提议部门制订安全检验计划,确定检验范围、日程、参与人员、检验内容等,向受检部门下达检验通知。
5.4.2 安全检验中要边查边改,不能立即整改,应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要求及整改期限,下发受检部门。
5.4.3 若检验发觉有可能酿成重大事故情况,检验人员有权责成受检单位立即整改。
5.4.4 各部门、各单位必需依据整改计划逐项落实并限期整改。
5.4.5 安全检验提议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证。
5.4.6 检验发觉问题,因整改不立即、不根本而造成事故或同一问题连续出现,追究问题部门领导责任。
5.5 检验总结和上报
5.5.1 多种形式检验,要依据安全生产检验步骤进行,同时填写安全生产检验表。
5.5.2 检验出隐患要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定项目、定任务、定方法、定资金、定完成时间),临时不能整改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方法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6 附录
6.1 附录A:安全检验计划(检验分册第1项)
6.2 附录B:综合安全生产检验表(检验分册第2项)
6.3 附录C:日常安全生产检验表(检验分册第3项)
6.4 附录D:季节性安全生产检验表(检验分册第4项)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 目标
本要求明确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标准、事故隐患分类、发觉和汇报,技术和投资、治理和评定和考评等管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适用于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3 引用文件
中国安全生产法 中国主席令第13号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要求 安监总局16号令
北京市安监局相关印发《北京市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通知 京安监发〔〕55号
4 职责
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
5 管理程序
5.1 事故隐患治理基础标准
1) 事故隐患治理遵照“谁管理、谁负责;谁设计、谁负责;谁审查、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标准;
2) 对排查出事故隐患实施分级动态管理;
3) 事故隐患在未治理或消项前,必需采取方法加以监控。对事故隐患实施部门级监控;
5.2 事故隐患发觉和汇报
5.2.1职员有发觉事故隐患义务。岗位职员应严格实施巡检制度,立即发觉事故隐患并逐层评定上报。
5.2.2 各级事故隐患治理部门对发觉事故隐患应主动组织治理。对当初不能治理和本级无能力治理事故隐患,应立即逐层上报,同时告之岗位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应急方法。
5.2.3对威胁人员生命安全和生产安全,随时可能发生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决定停工治理。
5.2.4各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汇报,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形成调查汇报,内容包含:
1) 设备设施缺点及严重程度;
2) 事故隐患状态及可能改变情况;
3)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人员暴露频率和密度;
4) 事故隐患影响范围内可能造成损失;
5) 事故隐患监控方法可行性。
5.2.5 各部门发觉重大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向主管安全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汇报,组织制订落实安全方法,包含以下内容:
1) 确保留在事故隐患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条件;
2) 对生产装置、设施监测检验要求;
3) 潜在危害及影响,和防范控制方法;
4) 制订应急处理方法并进行演练;
5) 明确控制程序,责任分工,落实监控人员。
5.2.6本单位及各单位关键责任人每个月组织一次由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职员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查出隐患登记建档。
5.2.7每三个月末、每十二个月底主管领导签字将查出重大隐患及整改善展情况报关键责任人。尤其关键情况随时上报。
5.3事故隐患分级管理和监控
5.3.1通常事故隐患由责任部门关键责任人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隐患,由责任部门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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