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村镇银行人民币收付业务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更好地加强柜面服务,提升我行的社会形象,切实做好人民币收付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行相关制度,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我行办理人民币收付业务的所有营业网点。第三条 相关管理规定(一)柜面人民币收付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办理现金业务操作必须坚持“收入现金先收款后记账,付出现金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3、办理现金业务操作必须在有效监控和客户视线以内,当面点准,一笔一清,一
2、户一清。4、50元券、100元券需要手工复点,逐张捻动,仔细鉴别真假。5、收付现金必须做到先点捆、卡把,核准封签,再散把点钞。6、细数未点清前不得将原捆把的封签、封条丢毁,不得与其他票币调换或混淆。7、调入的现金必须在监控下清点后方可对外支付,柜面回笼的现金必须经清分机清点后方可对外支付。8、对外支付的钞币不得夹带不宜流通的人民币或假币,保证对外支付人民币的整洁度。9、发现带有“法轮功”标语的人民币,不得对外支付,作为残损币管理。10、不得拒绝办理残缺和污损票币的兑换业务。办理兑换业务时,应向残缺、污损人民币持有人说明认定的兑换结果。不予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应退回原持有人。残缺、污损人民币
3、持有人同意认定结果的,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纸币,应当面将带有本行行名的“全额”或“半额”戮记加盖在票面上;对兑换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硬币,应当面使用专用袋密封保管,并在袋外封签上加盖“兑换”戮记。11、票币整点要及时准确,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扎紧,盖章清楚,符合上解要求。纸币应按券别平铺整理,100张为1把,10把为1捆,以双十字捆扎;硬币100枚(或50枚)为1卷,10卷为1捆;每把(卷)须加盖带行号的经手人名章,每捆封签应标明单位行名、行号、券别、金额、封捆日期,加盖带行号的封捆员和复核员名章。主出纳负责整理复点各柜员上交的损伤币,50元券、100元券纸币经点钞机初点后必须由手工进行复点。
4、整点好的完整币和损伤币要及时上解总行(损伤币 20元(含20元)以上满把,20元以下满捆)。损伤票币除按上述方法整理外,还应对主币分版捆扎,并及时缴存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营业网点。12、发现假币,一律收缴,并要符合以下规定:(1)办理假币收缴业务的人员,必须取得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发的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并且要熟练掌握识假反假知识以及假币收缴相关规定和程序;(2)由营业网点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予以收缴;(3)对假人民币的纸币,应当在持有人视线内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4)对假外币纸币及各种假硬币,应当在持有人视线内以统一格式的专用袋加封,封口处加盖 “假币”字样戳记。并在专用袋上标明币种券别
5、、面额、张(枚)数、冠字号码、收缴人、复核人名章等细项;(5)收缴假币的营业网点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申请鉴定;(6)收缴的假币,不得交予持有人,按规定保管、记账,账实相符;假币实物按规定解缴当地人民银行;(7)收缴凭证内容齐全、填写规范;假币收缴登记簿记载清晰。13、坚持现金支付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以及经人民银行批准可以提取现金的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的原则,对大额现金的支付应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登记和备案手续。审批权限如下:(1)柜员2万元以下;(2)会计主管
6、2万元(含2万元)至10万元以下;(3)支行行长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由总行授权,支行行长审批并通过柜面业务操作系统进行录入备案;(4)对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现金支取要实行隔日预约制度。(二)人民币收付业务宣传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各营业网点要公示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1)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标准: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
7、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型缺少四分之一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2)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纸币票面缺少面积在20平方毫米以上; 纸币票面裂口2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裂口1处,长度超过10毫米; 纸币票面有纸质较绵软,起皱较明显,脱色、变色、变形,不能保持其票面防伪功能等情形之一; 纸币票面污渍、涂写字迹面积超过2平方厘米;不超过2平方厘米,但遮盖了防伪特征之一; 硬币有穿孔,裂口,变形,磨损,氧化,文字、面额数字、图案模糊不清等情形之一。2、各营业网点要设立残缺人民币和零钞兑换窗口并摆放醒目的兑换标识牌。3、各营业网点必须向客户提供人民币真伪鉴别仪,供客户使用。4、
8、各营业网点要张贴人民币和反假人民币宣传画,常年摆放反假宣传材料。(三)对人民币收付业务人员管理要求:1、办理现金收付人员必须通过人行组织的货币反假考试,取得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2、各营业网点要组织柜员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和不宜流通人民币挑剔标准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学习,提高素质,熟悉和掌握理论知识。3、各支行要组织柜员进行技能练习,提高现金整点、挑剔和反假币业务能力。进一步规范人民币业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全面提高员工的金融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4、各支行要将柜面人民币收付行为纳入柜员岗位责任制并进行考核。第四条 本规定作为xxx村镇银行财务会计操作标准暨考核办法考核内容的一部分,并对各支行进行考核。第五条 本规定由xxx村镇银行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