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北京XXXXXXX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2第二章招聘及录用2第三章劳动协议4第四章法律责任和劳动纪律4第五章岗位管理5第六章培训考评6第七章职员奖惩6第八章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9第九章社会保险10一、社会保险种类和缴费基数10二、社会保险关系建立11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社会保险待遇12五、社会保险停止和退出13第十章休假及假期管理13第十一章附则16第一章 总则 一、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工作秩序,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职员正当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措施。 二、劳务派遣职员是指和派遣企业签署劳动协议被派往企业工作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职员/职员)。目前和企
2、业建立劳务派遣关系企业为 (以下简称“派遣企业” ) ,如遇企业合作劳务派遣企业变更,不影响本制度实施。 三、派遣职员应如实向企业及派遣企业提供身份证实、学历证实、工作经历证实、婚姻证实、儿女证实、近期体检汇报和亲笔填写正确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派遣企业及本企业。 四、派遣职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依法制订派遣职员管理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老实可靠,服从企业管理,主动完成企业分配各项任务。第二章 招聘及录用 一、应聘者由派遣企业推荐面试,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企业出具介绍信。 二、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企业要求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职员职位申请表
3、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含有特殊技能职员) 3、身份证或能够证实身份证实 4、企业指定其它材料 三、参与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保留调查核实职员作经历及个人背景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担。 四、入职职员必需持有入职体检结果正常体检汇报,身体情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五、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抵达企业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含: 1、办理报到登记手续,提交个人入职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实、资格证书、离职证实、体检汇报),如实填写职员记录表,领取工作用具等; 2、入职培训; 3、和部门主管见面,接收工作安排; 4、新入职员须经过3天工作适应期;
4、 5、三天适应期满后确定上岗,由办公室负责采取该职员指纹,按企业考勤制度实施考勤; 六、 派遣职员和派遣企业签署劳动协议,签署劳动协议期限由企业确定。 七、派遣职员和派遣企业劳动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协议时,须经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继续派往企业服务。 八、派遣职员辞职或被退回派遣企业,应按要求办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企业商业机密。 九、企业新进派遣职员试用期正常情况下为2个月,试用期满前10天,企业通知待转正职员申领并填写职员转正申请表。由该职员提出转正考评申请,所在责任人应对试用期人职员作表现进行评价,并进行应知应会考评,所在责任人提出试用考评转正意见交人事办公室。转正考评合格后,经副总经
5、理同意给予转正,办理相关手续。 十、试用期标准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出30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十一、 试用期间离职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申请,并按企业要求办理离职程序;未办理离职手续私自离岗,扣发未结算薪资部分,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 十二、试用期间,企业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职员接收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职责包含介绍本岗职责、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员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职员了解企业相关规则和要求。 十三、有下列情况职员企业不予录用: 1、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 2、曾包含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 3、有不良癖好者; 4、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 5、
6、年纪未满十六周岁者; 6、达成法定退休年纪; 7、其它不符合劳动法之要求者;第三章 劳动协议 一、由企业和劳务派遣人员签署劳动协议,劳动协议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根据不得超出两个月。 二、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和企业劳动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协议时,须经本企业和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三、劳务派遣人员和企业劳动协议推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赔偿金支付等依据劳动协议法实施。 四、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企业解聘,应按要求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企业及用工单位商业秘密。第四章 法律责任和劳动纪律 一、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协议法和劳动协议法实施条例
7、相关劳务派遣要求,根据劳动协议法第九十二条要求实施。 二、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要求解除或终止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协议,根据劳动协议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要求实施。 三、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应依法负担赔偿责任。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更正,给警告。 四、用工单位违反本要求退回被派遣劳动者,根据劳动协议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要求实施。 五、劳动者应严格根据此劳动纪律实施: (一)考勤要求 1、全部些人员考勤采取指纹打卡制度,迟到30分钟以上(30分工以内算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算早退)视为旷工,确因事需要晚到或早走,须取得本部门责任人同意。 2、临时外出办理业务,必需到
8、单位办理打卡手续,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后方能外出。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单位,需经过电话取得部门责任人同意。 3、因公出差者需跟考勤人员说明情况,通常考勤登记。 4、行政后勤人员由综合办专员负责考勤统计;仓储、分拣、送货及保安人员上下班考勤由本部门责任人负责。出勤统计应该正确无误,不得涂改。次月1日,各部门将考勤、请假、销假材料等汇总后交综合办(休息日延后),月中汇总后张榜公布并减扣应减工资。 (二)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一次,正式职员罚款50元,聘用职员罚款20元;每个月累计超出10次,正式职员取消当月绩效工资,聘用人员扣除当月完成任务奖励。 2、因接送车造成迟到,本车人员全部罚款由司机一人负
9、担;确因特殊情况时除外。 3、因特殊原因未安排上车,车辆管理部门做好通知工作,职员自行安排交通工具立即到岗。 (三)旷工 1、未请假或请假未同意而私自离岗;请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获同意而未到岗;不服从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报到;未经同意私自调换工作日程及岗位;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实。 2、每旷工1天,处予当事人300元罚款,连续3天或当月累计超出5天者,扣除当月全部收入。连续旷工5天或整年累计超出10天,作待岗3个月处理,待岗期间停发除基础工资外全部收入,取消年度奖金。连续15天或十二个月内累计超出30天给予除名。 (四)工作纪律 职员要有高昂工作热情和良好工作态度,立足岗位,推
10、行好职责,服从组织安排,做到内部政令通畅,运作协调高效。 1、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私自离岗、串岗者,一经发觉处予50元罚款。 2、工作时间内,不得玩扑克、麻将,不得酗酒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动(公务接待除外),不得从事和工作无关事情。一经发觉,处予当事人50元罚款。 3、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话进行和工作无关闲聊,上网闲聊、玩游戏者,一经发觉,处予50元罚款。 4、下班未关闭门窗、办公电脑,未切断电源,一经发觉处予50元罚款。 5、在办公区、单位宿舍区打架斗殴、酒后闹事、损毁公物者处予500元罚款;清洁尤其严重,正式职员待岗,聘用人员解除劳动协议。第五章 岗位管理 一、企业负责对派遣职员进入入职培训(
11、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社会保险政策、企业及用工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宣讲等),用工单位对派遣职员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二、用工单位和企业协商一致并经派遣职员本人同意,可对派遣职员岗位及工作地点进行变更。 三、派遣职员均可参与用工单位优异工作者、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争先创优评选和参与各级各类技术比赛、技能比赛等活动。对取得比赛名次或荣誉称号派遣职员,用工单位应将资料抄企业立案,由企业人力资源部(或部门专员)负责装入本人档案。第六章 培训考评 一、用工单位进行岗位职责、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和行业业务规范教育。进行和岗位相适应基础技能培训;并对职员日常工作情况、遵章守纪和出勤等情况进行考评和
12、统计。 二、用工单位应依据被派遣职员在单位实际情况制订相关考评标准及考评措施。 三、用工单位为派遣职员提供专题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和派遣职员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相关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按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实施。 三、用工单位可和负有竞业限制或保密义务派遣职员签署保密协议,相关竞业限制内容、赔偿、违约责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约定条款实施。 四、派遣企业做好派遣职员入职前职业道德、劳动安全、劳动纪律等方面教育,要求派遣职员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 五、派遣企业培训派遣职员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守甲方商业秘密。对违纪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并帮助甲方
13、追究派遣职员责任。第七章 职员奖惩为严明纪律,奖励优异,处罚落后,调动职员主动性,纠正职员不良习惯,提升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有下列事迹者,给通报表彰并给对应嘉奖: 1、工作表现优异,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珍惜公物,厉行节省,成绩显著者; 3、发觉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方法,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者; 4、对外服务发明良好声誉者; 5、关心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为保护企业财产及大家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对损害企业利益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 二、处罚 处罚类型包含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解
14、聘。 三、经济处罚: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30-50元。 1、企业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其它会议制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与企业组织各项活动; 3、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她人工作; 4、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行为不检点、语言不文明; 7、不推行请假手续,私自离岗; 8、工作时间看小说、看和工作无关报刊、玩游戏等做和工作无关事。 9、未经许可私自使用企业电话打长途电话; 10、未经领导许可,工作中脱岗(超出半小时)办私事; 11、违反企业要求其它行为。 四、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50-1
15、00元并给警告处分。 1、经济处罚2次以上者; 2、在工作时间,和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猛烈争吵,影响她人工作者; 3、在严禁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5、数次不按时完成上级部署工作,工作进度不立即汇报; 6、被上级相关部门检验出工作问题; 7、私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设备、仪器或设施等; 8、对其它有损企业利益行为和个人不立即汇报; 9、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职员团结; 五、严重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100-200元并给严重警告。 1、受过2次(包含2次)警告以上; 2、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企业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被客人投诉到企
16、业者; 3、随意用、拿企业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4、不珍惜公物及设备使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损坏设备或公物外,再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5、利用职权报复她人; 6、经过指正,职员仍视制度而不顾行为; 7、违反企业其它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 8、超越职权范围,私自做出决定或对和本职员作无关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9、未按操作步骤或要求使用、维护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 10、当月有旷工行为,旷工1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绩效工资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其它全部奖金。 六、解聘: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聘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
17、动协议,企业不给任何赔偿。造成企业损失,须按损失经济赔偿。 1、十二个月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者; 2、常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声誉损失; 4、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5、发觉企业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立即上报; 6、拒绝接收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7、30天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8、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9、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10、蓄意破坏企业资产损害企业利益; 1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步骤,
18、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2、背叛企业,向外界泄露企业机密材料; 1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协议相关条款; 14、在求职申请或其它已签署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5、有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企业财物等行为,有偷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6、严重违反企业其它要求中符合解聘条款者; 17、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给企业声誉带来极坏影响。 七、 奖惩程序 1、奖励职员由职员部门主管向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经办公室呈总经理同意。 2、处罚职员:部门主管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后,有权依据企业奖惩条例处罚违反纪律职员,并以书面汇报人事部门立案,
19、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须企业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由人事部门提出后报总经理同意,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负责奖励/处分方法具体实施。 4、职员对奖惩有申诉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能够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出复议,不然视为职员已经接收。第八章 劳动酬劳和福利待遇 一、用工单位应根据派遣人职员作岗位,依据岗位要素和当地劳动力市场价格,会同用人单位合理确定派遣人员劳动酬劳标准及其试用期间劳动酬劳,具体标准以下: (一)派遣职员试用期内劳动酬劳不得低于约定工资80%,并不得低于派遣职员工作所在地人民政府要求最低月平均工资标准。 (二)派遣人员劳动酬劳以银行转账到银行卡形式
20、支付,工资发放日通常为每个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发放上个月工资 (三)派遣人员工资、奖金、加班费、社会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费、团体医疗保险费及以货币形式支付津贴补助等,由用工单位以劳务费形式转账给我企业和用人单位签署劳务派遣协议指定账户。由用人单位负责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费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意外伤害保险费及团体医疗保险费缴纳等。 二、派遣职员福利由用工单位要求并发放,用工单位应依法向派遣人员提供符合政府相关劳动保护要求工作场所、工作条件。派遣人员从事有职业危害工作,用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提供职业危害防护,并在派遣期内安排对其进行职业健康检验,及按国家要求确保派遣人员休息休假。 三、派
21、遣职员多种假、旷工及因公培训期间薪酬待遇由各单位依据政府相关要求及参考用工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劳动酬劳是劳动者发明社会价值表现,更是劳动者生存确保。我企业在和用工单位谈判工资时,落实“同工同酬、同工同时、同工同权”标准,同时还关注用工单位薪酬水平。每十二个月年末全部将会提议用工单位调整薪酬。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时,我企业主动担当宣传义务,把文件送达给用工单位,在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表中发觉不到最低工资,全部要求用工单位补足。为了按时发放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有时用工单位付款不立即,我们将垫钱发放,确保派遣职员按时收到工资,安心工作。第九章 社会保险一、 社会保险种类和缴费基数 派遣企业根据当地行政部门相关
22、管理要求,依法为职员缴纳基础养老保险、基础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各项保险费用由企业和职员按国家或所属地域社保部门要求缴费百分比共同负担,其中职员个人负担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企业和职员缴费百分比: 养老保险:企业19%,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10%,个人2%+3; 生育保险:企业0.8%,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企业0.4%,个人不缴费; 失业保险:企业0.8%,个人0.2%。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通常以上十二个月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职员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员平均工资300%,以当地上年度职员平均工资300%为缴费基数; 2、职职员资收
23、入低于当地上十二个月职员平均工资60%,以当地上十二个月职员平均工资60%为缴费基数; 3、职职员资在300%60%之间,按实申报。职职员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当地上十二个月职员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二、社会保险关系建立 1、派遣企业统一为派遣职员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并办理相关手续,派遣职员必需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件。 2、派遣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与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含: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责任人、开户银行账号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其它相关事项。 3、参保对象:凡和派遣企业签署劳动协议派
24、遣职员,标准上全部是参保对象。 4、保险缴纳时间:社会保险费用根据劳动协议签署起始月份开始缴纳。 三、工伤保险事故处理 派遣职员在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用工单位应在事发二十四小时内立即电话或书面通知企业,并立即将受伤派遣职员送往工伤诊疗医院进行诊疗。需要垫付医疗费用,由用工单位垫付(对参与了团体保险派遣职员,由派遣企业负责牵头会同保险企业完成权益确定签署)。 派遣职员工伤认定申请和伤残等级判定申请由派遣企业负责(判定费由用工单位负担)。派遣职员工伤待遇除由社会保险基金及团体保险支付保险赔偿金额(由保险企业支付给企业,垫付款可用于冲抵劳务派遣服务费)保险赔付不足部分由用工单位负担。派遣职员工伤医疗期
25、间及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企业和用工单位应主动协作,共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和用工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妥善处理。 四、工伤保险待遇和其它社会保险待遇 (一)工伤保险待遇 1、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要求第四十七条,“职员被借调、聘用或劳务输出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由借调、聘用或劳务输入单位负担工伤保险责任”要求实施。所以用工企业负担工伤待遇,应该立即支付给雇员或其家眷;依法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工伤待遇,如需垫付由用工单位垫付。 2、工伤雇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诊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雇员被判定工伤残疾等级后,雇员或其家眷享受以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诊疗工伤
26、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域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判定委员会确定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员按月领取伤残津贴; (7)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时,应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其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判定费。 4、因工伤发生下列费用,根据国家要求由用工单位支付: (1)工伤雇员诊疗工伤期间工资; (2)工伤雇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企业未派人护理,参考当地护工从事相同等级护理劳务酬劳标准向工伤职员支付
27、护理费。 (3)工伤雇员终止或解除劳动协议时,应该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5、雇员因为本身原因(如提供虚假身份资料参保等)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提供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企业不负担责任。 6、雇员因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生工伤,能够根据企业规章制度给雇员处罚,并能够要求雇员赔偿企业经济损失。 7、参保雇员非因工负伤或患病就医结账时,不按要求出示、使用对应社保卡,所发生费用社保部门不予报支,后果由雇员自负。 (二)女性派遣职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待遇 1、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员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给予解聘、和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协议。 2、女职员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员月平均工资标
28、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3、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女职员,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该在天天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员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员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天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三)医疗期待遇 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诊疗期间,企业职员医疗期内,病假工资或疾病救助费能够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 五、社会保险停止和退出 企业和职员办理完成劳动协议解除手续后,须在30天内为职员办理完成保险停保减员手续,并停止为其缴纳社保费用。第十章 休假及假期管理 一、工作时间 1、工作时间应结合岗位性质确定对应工时制度和工作时间。工时制度分为
29、标准工时制、特殊工时制(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企业能够依据工作需要调换工作时间和休息日。 2、上班时间为:早晨8:30-11:30;下午12:30-17:30。 3、职员被派出差,按正常出勤对待。 4、 考勤周期为自然月。 二、休息休假 1、公休日:实施标准工时工作制职员周休息日为星期六,星期日。 2、国家法定节日:职员每十二个月享受带薪假期十一天,包含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3、带薪年休假 (1)年休假:连续工龄满十二个月且试用期期满职员即可按国务院职员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享受年休假。职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休假为5天;已满
30、不满20年,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为15天。 (2)当年度入职或离职职员,应休年休假天数,根据在企业工作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新入职职员应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企业工作剩下日历天数/365职员整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离职职员应计入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在企业工作日历天数/365职员整年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离职职员已休年假天数超出应休年休假天数,按事假处理。 (3)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每位职员及其直属经理有责任做出休假计划。年休假不得累积,不得转入下十二个月度。 (5)非公休日企业安排集体休假或出游可折抵年休假。 (6)
31、职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不享受当年年休假:l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l 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l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4 、特殊休假 (1)依据国家相关要求,职员可享受以下特殊带薪休假:休假类型条件期限(日历天)使用期/频率婚假持结婚证仅适适用于初婚且在劳动协议期限内结婚10领取结婚证之日起12个月之内一次性休完。产前体检孕期0.5每个月一次妊娠78月每个月两次最终30天每七天一次产假正常生育(女职员)98+30可于分娩前15天内开始至产假结束连续计算休假时间。陪产假(男职员)15难产、双胞胎各+15妊娠不满16
32、周流产15即时妊娠16周以上流产42即时哺乳假婴儿在1周岁内天天1小时或上下午各30分钟婴儿出生后十二个月内计划生育假节育、绝育手术依据医院有效证实给假即时丧假父母、配偶、儿女和岳父母、公婆死亡3天10天内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弟兄姐妹死亡1天 (2)工伤假:职员因工负伤,应在第一时间汇报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并于二十四小时内写出书面伤害发生经过。 职员因公患病、受伤不能上班,应在当地劳动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医治(除发生伤害事故时首次急诊),持其诊疗证实按休假审批步骤进行申请。经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按工伤处理。工伤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5.病假: (1)请病假者,需持医院或急诊诊疗证实,
33、办理请假手续。 (2)持有效病假证实按病假处理;无有效病假证实,按事假处理。 (3)医疗期:l 医疗期是指职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协议期限。l 职员享受医疗期时限,依据本人实际参与工作年限和在企业工作年限,给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医疗期。医疗期期限列表社会工龄(年)Y1本企业工(年)Y2医疗期限(月)累计计算期限(月)Y110Y25年36Y25年612Y110Y25年6125Y21091510Y215121815Y2201824Y2202430 (4)医疗期满,职员仍不能正常工作或不能胜任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工作,企业能够和其解除劳动协议或办理退职手续,享受退职
34、待遇。 6、事假:职员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外出、私人见面等,需事先申明原因,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按事假处理。事假应扣除事假期间100%工资。第十一章 附则 一、本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以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为准。法律、法规、规章有新要求,根据新要求实施。 二、本规章制度和(集体协议)有抵触,以(集体协议)为准。 三、本规章制度全体职员讨论后确定。 四、本规章制度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公告(或通知全体职员)。职员能够经过客服人员路径查阅本规章制度全文。 职员认为本规章制度不合适,有权向单位提出,经过协商给予修改完善。 五、本规章制度自8月1日起施行。 北京XXXXXXXXXXXXXXXXXXXX企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