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员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招聘和录用 2
第三章 派遣职员劳动要求 4
第四章 派遣职员工资福利 5
第五章 考勤制度 7
第六章 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 9
第七章 职员奖惩 13
第八章 绩效考评 16
第九章 职员行为规范 17
第十章 仪容仪表 18
第十一章 接打电话 20
第十二章 言谈行为规范 21
第十三章 办公环境 2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管理,维护企业工作秩序,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保障劳务派遣职员正当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管理措施。
第二条 劳务派遣职员是指和派遣企业签署劳动协议被派往企业工作劳动者(以下简称派遣职员/职员)。目前和企业建立劳务派遣关系企业为 (以下简称“派遣企业” ) ,如遇企业合作劳务派遣企业变更,不影响本制度实施。
第三条 派遣职员应如实向企业及派遣企业提供身份证实、学历证实、工作经历证实、婚姻证实、儿女证实、近期体检汇报和亲笔填写正确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派遣企业及本企业。
第四条 派遣职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企业依法制订派遣职员管理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老实可靠,服从企业管理,主动完成企业分配各项任务。
第二章 招聘和录用
第一条 应聘者由派遣企业推荐面试,面试时须提供有派遣企业出具介绍信。
第二条 应聘者应如实向提交企业要求下列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或填写职员职位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含有特殊技能职员)
(3)身份证或能够证实身份证实
(4)企业指定其它材料
第三条 参与应聘人员应确保提供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保留调查核实职员作经历及个人背景权利。因个人资料失实造成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负担。
第四条 因企业为餐饮行业,入职职员必需持有使用期内健康证,身体情况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录用。
第五条 被聘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抵达企业办公室报到,报到程序包含:
1、 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如实填写职员记录表,领取工作用具等;
2、 入职培训;
3、 和部门主管见面,接收工作安排;
4、 新入职员须经过3天工作适应期;
5、 三天适应期满后确定上岗,由办公室负责采取该职员指纹,按企业考勤制度实施考勤;
第六条 派遣职员和派遣企业签署劳动协议,签署劳动协议期限由企业确定。
第七条 派遣职员和派遣企业劳动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协议时,须经企业签署同意意见后方可继续派往企业服务。
第八条 派遣职员辞职或被退回派遣企业,应按要求办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企业商业机密。
第九条 企业新进派遣职员试用期正常情况下为2个月,试用期满前10天,企业通知待转正职员申领并填写《职员转正申请表》。由该职员提出转正考评申请,所在责任人应对试用期人职员作表现进行评价,并进行应知应会考评,所在责任人提出试用考评转正意见交人事办公室。转正考评合格后,经副总经理同意给予转正,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 试用期标准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出30天,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一条 试用期间离职须提前7天提交书面申请,并按企业要求办理离职程序;未办理离职手续私自离岗,扣发未结算薪资部分,办理离职手续后发放。
第十二条 试用期间,企业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职员接收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职责包含介绍本岗职责、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员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职员了解企业相关规则和要求。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职员企业不予录用:
1. 被剥夺公民权未复权者;
2. 曾包含刑事或经济案件,受处罚者;
3. 有不良癖好者;
4. 患有精神病及传染病者;
5. 年纪未满十六周岁者;
6. 达成法定退休年纪;
7. 其它不符合劳动法之要求者;
第三章 派遣职员劳动要求
第一条 派遣职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企业依法制订各项规章制度,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相关要求。
第二条 派遣期间,企业可依据工作需要,和依据派遣职员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三条 企业依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要求为派遣职员提供相关劳动用具。
第四条 派遣职员因工受伤,按相关要求向派遣企业申报工伤。
第五条 派遣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随时将该派遣职员退回派遣企业:
1. 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2. 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
3. 渎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损害;
4. 派遣职员同时和其它用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
5. 隐瞒个人真实情况,造成派遣企业和企业相关用工信息错误;
6. 有意破坏企业财物或侵占公有财物,影响正常工作环境者;
7. 偷窃企业或同事财物、设备者;
8. 在工作场所内殴打她人或相互斗殴者;
9. 不服从企业调动或有威胁行为者;
10. 对企业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或其它共同工作职员有重大欺侮行为或实施暴行者,不服从主管部门领导工作分配和安排者;
11. 违法被刑事拘留或判刑者;
12. 职员在外以企业名义做其它用途,滥用企业名义做欺诈行为,使企业信誉受重大损害者;
13. 其它重大过失或不妥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后果者;
14. 身体情况不符合要求者(无法取得餐饮行业健康证)。
第六条 派遣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派遣职员及派遣企业,将派遣职员退回派遣企业:
1、派遣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
2、派遣职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经企业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派遣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推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
4、企业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步骤再造,依法淘汰人员;
5、劳务派遣职员劳务派遣期满;
6、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第四章 派遣职员工资福利
第一条 派遣职员工资标准由用工企业核定工资标准发放。
第二条 劳务派遣期间,企业对派遣职员实施月度和年度绩效考评。月度考评以完成本职员作及出勤情况为主,考评结果和当月劳务酬劳挂钩;年度考评关键依据个人工作能力、工作贡献、工作业绩、出勤情况、工作年限进行评定,考评结果和年度奖金挂钩。
第三条 工资核实:每个月由企业依据各部门人事考勤表计算工资报表并呈报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四条 社会保险
1.企业依据政府相关要求,由派遣企业为职员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为其缴纳五险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依据政府相关社会劳动保险要求,女年满50周岁、男年满60周岁职员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2.企业办理社会劳动保险对象是企业签署劳动协议职员。
3、缴纳保险费按相关政策要求百分比由企业和职员共同负担,职员个人负担部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4、派遣职员在入职前须确定前单位已停保,因前单位未停保造成企业无法立即为其办理社会保险,产生劳动纠纷及其它相关责任由其职员本人负担。
5、职员在15日(含15日)前到岗,企业当月起为其缴纳社保;15以后到岗,次月开始缴纳。
6、职员在15日(含15日)前离职,企业当月起为其停缴社保;15以后离职,次月开始停缴。
第五条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含: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代扣社会保险费、其它代扣费用)等。
第六条 支付方法
1、 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需按月支付职员劳动酬劳。
2、 工资发放实施先做后付制度,即当月工资次月发放。付薪日为每个月12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在最近工作日支付。
3、 薪酬标准属于保密范围,派遣职员不得向其它职员泄露自己工作标准,也不得探询其它职员工资标准。
第七条 派遣职员试用期满后转正工资,均于正式转正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 辞职(解聘、停职、免职)人员,薪资结算至完成交接手续正式离开企业(或命令抵达)之日。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一条 派遣职员考勤工作由企业实施。
第二条 派遣职员考勤内容包含: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三条 派遣职员应严格实施企业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四条 派遣职员违反企业考勤制度,企业将根据本制度给予处理。
第五条 派遣职员每个月工作日按法定相关要求实施。
第六条 企业可依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合适调整派遣职员工作时间;派遣职员应在要求工作时间内完成对应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企业职能管理部门责任人同意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 考勤方法
1. 职员采取上、下班指纹打卡方法考勤;
2. 全部职员必需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要求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八条 职员上、下班考勤
职员应打卡考勤,以统计出勤时间。
1. 职员假如未按要求打卡,将视为缺勤,并扣除对应基础工资。
2. 除经企业领导同意和因工作特殊情况,可免打卡。同意领导署名后方有效,不然视为旷工。
3. 工作时间,企业实施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依据岗位需要制订作息时间。
4. 上下班均应打卡,中午上下班不得连续打卡,中间须间隔30分钟,不然按一次忘打卡处理。
5. 因工作性质不能严格实施企业要求上、下班时间部门,工作人员可合适调整打卡时间,但须到办公室管理部门核准、立案。
6. 职员上下班按要求时间出勤但忘打卡且报知部门责任人者,以每次扣款5元处理。
第九条 全勤奖
1、 当月在企业要求上班时间内请假未超出(含)1天而且无旷工者,企业给全勤奖;职员当月出现旷工行为者,取消当月全勤奖,并按旷工处罚要求实施。
2、 新入职职员当月无请假旷工,当月可享受全勤奖。
第十条 迟到(早退)
1、 超出正常要求上班时间抵达(以打卡时间为准)视为迟到;职员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视为早退,情节严重者,按旷工处理。
2、 迟到(早退)时间10分钟内,每次扣款5元,10—30分钟,每次扣款20元; 30分钟—3小时,每次按半天事假论,扣除半天工资;超出3小时视为旷工一天,按旷工处理。
3、 因工作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主管,并在当日填写职员异常出勤处理意见单交部门领导签批,再交办公室核准,不然按迟到(早退)处理。
4、 因公外出不能打卡职员,处理同本条3,不然按事假处理。
5、 职员常常迟到(早退),月累计10次者,或整年累计30次者,企业给予立即解聘。
第十一条 旷工
1、 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私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 职员旷工,扣除旷工期间工资,取消当月综合补助,并按旷工情节轻重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200元。
3、 职员旷工1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00元;旷工2天,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全部奖金。
4、 职员30天旷工3天,或年内累计7天者,企业给予立即解除用工关系,将其退回劳务派遣企业。
第六章 休假及假期管理制度
企业假期分为公休假、法定节假、事假、病假、补休假、婚假、丧假、产假、工伤假、年休假等。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得另补假。
第一条 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休息日,依据劳动法职员每七天享受指定休息日,以周为标准。休假前做好本岗工作。
第二条 法定节假日
职员每十二个月享受法定节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累计十一天。
第三条 请假规则
职员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并按要求审批权限呈报,同意后将请假条报考勤人员作考勤凭证。特殊情况用电话申请,并和上班当日填写请假单交部门主管补签后,递交办公室核准。
第四条 企业职员请假审批权限以下:
1. 职员请假1天内由分管责任人核准,2天(含2天)以上呈报副总经理核准后生效。
2. 病假须有本市市级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诊疗证实,并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
第五条 事假
1. 因现在企业实施带薪年休假和每七天五天工作制,职员通常不应请事假。如确有私事要处理,应用年休假冲抵。请假必需事先得到同意,不然按旷工处理。
2. 请事假扣发当日基础工资,取消当月全勤奖。当月请事假5天(含5天)以上10天之内发放当月考评50%,当月请事假10天(含10天)以上取消当月考评。十二个月累计不得超出15天,超出15天(含15天)被退回派遣企业。
3. 试用期职员通常不得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事假不得超出5天(含5天)。有请事假要合适延长试用期。超出要求天数给予解聘处理。
第六条 病假
1. 职员生病须填写请假单,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必需有本市市级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诊疗证实方可生效。病假一天以上取消当月全勤奖,病假按日薪50%发放。
2. 职员患病及非工伤需医疗期长久接收诊疗者,凭病历及医院证实,依据职员在企业工作年限,给三个月到六个月医疗期。在企业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三个月,五年以上为六个月。对超出医疗期仍未全癒,按事假处理。医疗期间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 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十二个月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础工资60%;
2) 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础工资70%;
3) 在企业连续工作时间满十年及以上者,为本人基础工资80%;
4) 病假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3. 在要求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可作换岗或退回派遣企业处理。
4. 病假须提供真实有效诊疗证实,企业保留查证诊疗证实真实性权力;申请虚假病假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企业不予同意病假,并按其情节轻重、申请病假天数做以下处理:
1) 申请虚假病假1天内(包含1天)者,扣除当月考评奖50%;
2) 申请虚假病假1天至3天者,扣除当月考评奖100%;
3) 申请虚假病假超出3天(包含3天)者,企业可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第七条 婚假
1、 婚假通常为3天;双方符合晚婚条件(女二十三周岁、男二十五周岁,结婚为晚婚),享受婚假15天,包含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
2、 婚假必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次。
3、 婚假审批:如职员结婚证上登记日期在该职员入职后,则给同意婚假/晚婚假;如职员办婚宴时还未领取结婚证或结婚证上登记日期在该职员入职前,则企业不予同意婚假申请。
4、 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5、 婚假必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企业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实。
第八条 丧假
1、工作人员直系家眷(父母、配偶、儿女),能够请丧假1-3天。丧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2、职员请丧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报办公室同意。
第九条 产假
1、女职员生育,基础产假9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男职员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3天看护假。
3、全部女职员必需在孕后一个季度之内通知部门责任人。
4、休产假必需于产期前10周向办公室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证实。产假期满后,有特殊情况超期再休,应有书面申请,经企业总经理同意并报办公室立案,按事假要求实施。
5、产假工资按政策要求生育标准办理。产假当年仍可享受年休假,产假期间包含法定节假日和公休假。
第十条 工伤假
职员因工作或实施公务受伤,其期限可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工伤处理和工伤待遇根据《工伤管理制度》实施。对超出要求医疗期仍未全癒,按病假处理。
第十一条 年休假
职员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员在年休假期间享受和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工资收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一、职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休假5天;已满不满20年,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年休假15天。
二、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上年度请病假累计1个月及以上;
(2)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职员,上年度请病假累计2个月及以上;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职员,上年度请病假累计3个月及以上。
(4)请哺乳假、妊娠假人员,年休假相关事宜根据病假人员处理,如跨年度,则影响其中十二个月年休假。
三、企业依据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员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员年休假。
(1)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能够集中安排,也能够分段安排,通常不跨年度安排。企业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需跨年度安排职员年休假,能够跨1个年度安排。休年休假需提前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休假。
(2) 企业安排职员休年休假,不过职员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视为放弃年休假。
(3) 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员休年休假,经职员本人同意,能够不安排职员休年休假。对职员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依据劳动法及《职员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要求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给予工资形式发放。
第十二条 职员在婚假、丧假、产假期间享受基础工资待遇。
第十三条 以上职员假期要求只适用企业录用签署劳务协议派遣职员,试用期职员及临时工不予实施。
第十四条 全部工作人员在假期满后应立即向企业办理销假手续,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续假,必需在假期未满前申请续假,经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职员奖惩
为严明纪律,奖励优异,处罚落后,调动职员主动性,纠正职员不良习惯,提升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奖励
有下列事迹者,给通报表彰并给对应嘉奖:
1、 工作表现优异,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者;
2、 珍惜公物,厉行节省,成绩显著者;
3、 发觉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方法,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者;
4、 对外服务发明良好声誉者;
5、 关心企业发展,提出合理化提议,经采纳实施有显著成效者;
6、 为保护企业财产及大家生命安全,见义勇为事迹突出者;
7、 对损害企业利益人阻止或举报属实者;
8、 善于钻研,有技术突破者。
第二条 处罚
处罚类型包含但不限于经济处罚、警告、严重警告、解聘。
第三条 经济处罚: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降级处罚,并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30-50元。
1、 企业开会无故迟到、早退、违反其它会议制度;
2、 无正当理由不参与企业组织各项活动;
3、 公共区域大声喧哗,影响她人工作;
4、 随地吐痰、乱丢废弃物;
5、 未打招呼,随便带陌生人进入办公区域;
6、 行为不检点、语言不文明;
7、 不推行请假手续,私自离岗;
8、 工作时间看小说、看和工作无关报刊、玩游戏等做和工作无关事。
9、 未经许可私自使用企业电话打长途电话;
10、 未经领导许可,工作中脱岗(超出半小时)办私事;
11、 违反企业要求其它行为。
第四条 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50-100元并给警告处分。
1、 经济处罚2次以上者;
2、 在工作时间,和同事之间或外人发生猛烈争吵,影响她人工作者;
3、 在严禁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 不服从领导管理造成不良影响;
5、 数次不按时完成上级部署工作,工作进度不立即汇报;
6、 被上级相关部门检验出工作问题;
7、 私自开启或使用非工作范围内设备、仪器或设施等;
8、 对其它有损企业利益行为和个人不立即汇报;
9、 搬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影响职员团结;
第五条 严重警告: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奖金100-200元并给严重警告。
1、受过2次(包含2次)警告以上;
2、因工作服务质量差,给企业造成声誉和经济损失,被客人投诉到企业者;
3、随意用、拿企业物品,数额较大者(50元以上);
4、不珍惜公物及设备使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损坏设备或公物外,再扣除当月部分奖金;
5、利用职权报复她人;
6、经过指正,职员仍视制度而不顾行为;
7、违反企业其它相关管理制度,行为较严重;
8、超越职权范围,私自做出决定或对和本职员作无关事宜随便作答,造成影响和损失。
9、未按操作步骤或要求使用、维护设备,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安全隐患;
10、当月有旷工行为,旷工1天扣除绩效工资100元,旷工2天扣除绩效工资150元,旷工3天(含3天)以上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及其它全部奖金。
第六条 解聘: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解聘或开除并立即解除劳动协议,企业不给任何赔偿。造成企业损失,须按损失经济赔偿。
1、十二个月内受过两次严重警告者;
2、常常完不成工作任务,不胜任担当工作,又不服从换岗或换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3、玩忽职守,造成企业和声誉损失;
4、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
5、发觉企业物品被偷或设备被损坏,不立即上报;
6、拒绝接收任务,不服从正常调动,经劝说无效。
7、30天内旷工3天(含3天)以上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含7天);
8、工作时间饮酒滋事、打架斗殴;诬陷、暴力胁迫上级或同事,影响恶劣;
9、煽动或参与怠工、罢工;
10、蓄意破坏企业资产损害企业利益;
11、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或不遵守操作步骤,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12、背叛企业,向外界泄露企业机密材料;
13、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违反劳动协议相关条款;
14、在求职申请或其它已签署文件中提供假资料;
15、有私拿回扣、贪污受贿、损公肥私、挪用公款及严重侵占企业财物等行为,有偷窃、诈骗等不良行为或有其它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
16、严重违反企业其它要求中符合解聘条款者;
17、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给企业声誉带来极坏影响。
第七条 奖惩程序
1、 奖励职员由职员部门主管向办公室提供书面材料,经办公室呈总经理同意。
2、 处罚职员:部门主管了解事件具体情况后,有权依据企业奖惩条例处罚违反纪律职员,并以书面汇报人事部门立案,资料存入个人人事档案;解聘须企业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同意。
3、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之奖励或处分由人事部门提出后报总经理同意,办公室和人事部门负责奖励/处分方法具体实施。
4、 职员对奖惩有申诉权利,认为不合理者一周内能够向办公室人事部门提出复议,不然视为职员已经接收。
第八章 绩效考评
为全方面了解、评定职员工作绩效,加强和提升职员绩效,提升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职员工作主动性和主动性,提升企业工作效率,制订此管理措施。
第一条 考评范围
企业全体职员,包含劳务派遣职员。
第二条 考评标准
1.以实际绩效为准绳标准,考评必需以日常观察到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进行正确而客观评价,不得凭主观印象下判定。
2.考评所依据事实必需和所负担工作相关,职员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考评依据。
3.考评者在进行考评时,应严格根据制度、标准和程序进行考评,公平公正,客观评价被考评者,排除好恶感,亲善关系,同情心和偏好等个人原因干扰,降低人为考评偏差。
第三条 考评宗旨
1.考察职员工作绩效;
2.作为职员奖惩、调迁、调薪、晋升、解聘管理依据;
3.了解、评定职员工作态度和能力;
4.作为职员培训和发展参考;
5.促进职员不停提升和改善工作绩效方法。
第四条 绩效考评结果记入年底考评,和年底奖相关。
第九章 职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职员日常行为及表现企业整体形象,职员应遵守《职员行为规范》规则,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纪。职员违反本准则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企业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职员行为包含刑事犯罪,企业将汇报司法机关处理。
第一条 遵纪遵法:企业职员必需遵纪遵法、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做维护社会公德模范。
第二条 爱岗敬业:热爱自己工作,勤奋努力,不停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三条 尽职尽责:要求职员必需做到三负责,即对社会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自己负责。全力以赴地完成工作任务和推行职能,对自己失误负担责任。
第四条 服从领导:职员必需服从领导安排。
第五条 逐层上报:职员有事应向所属直接领导汇报,除直接领导有重大失误或紧急情况下。
第六条 团结协作:紧密团结,精诚合作,工作中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建立起融洽人际关系。
第七条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相互关心,相互尊敬,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 不搞小团体、小帮派,提倡同事间亲密友好关系。
第九条 不拨弄是非,无中生有,挑拨离间,说不利于团结话。
第十条 保持主动生活态度和工作态度,以主动包容心态对待企业管理中问题,主动提出改善性提议和意见,以成熟方法处理问题。
第十一条 遵守纪律:下级服从上级是企业管理基础标准,职员应自觉服从领导安排和工作调动,不得公开顶撞领导,不得无故拒绝、拖延、敷衍或私自终止领导安排工作。
第十二条 遵守企业制订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要打考勤卡。
第十三条 企业职员必需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不擅离职守,不串岗及私自外出,不聊天、听音乐、吃零食、嬉闹、大声喧哗。未经她人许可,不得翻阅她人文件、资料,动用她人物品。
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要用心工作、精神振作、井然有序,不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上班期间不在企业岗位接待亲友、不办理个人私事,不在禁烟区吸烟,不阅读和工作无关杂志书刊和不做其它和工作无关事。
第十五条 老实自律:遵守职业道德,不贪污受贿,自觉抵制社会上不正之风。
第十六条 不得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向她人索取钱财和为个人亲友谋私利。
第十七条 不得挪用企业财物,更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企业财物占为己有或转送她人。
第十八条 安全保密:要随时随地注意防火安全,发觉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汇报处理。每个职员全部要熟知防火设施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九条 注意企业现金和珍贵物品、财物安全存放,办公室无人时要随手关门。
第二十条 严格实施企业保密制度,严守企业秘密。
第十章 仪容仪表
第一条 仪表大方:职员仪表及衣着衣饰应保持整齐、大方、得体。
1、头发:头发要常常清洗,保持清洁,发色不夸张,男职员不留长发;
2、指甲:应常常注意修剪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
3、胡子:不留胡须,保持面部清洁;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妆容:女职员化妆应给人清爽健康形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香水;
6、饰品:上岗时不佩戴夸张首饰及饰品。
第二条 工作场所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过多修饰;特殊场所须按以下要求着工作装:
1、衬衫:不管什么颜色,衬衫领子和袖口不得有污垢;
2、领带:佩率领带须注意和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
4、服装:女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不穿过于暴露衣服,不佩戴夸张饰品。
第三条 言行文明:在企业内职业应保持优雅姿势和动作。
1、站姿:迎接客人或出席仪式站立场所,或在领导、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挺胸收腹,脚后跟并拢,呈‘V’字型,两眼平视前方,面带微笑,双手交叉于体前,右手在前,左手在后;
2、坐姿:坐下后,应尽可能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或向后伸,或俯视前方;
3、企业内和同事相遇时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以职务称呼上司;
4、握手时用一般站姿,并目视对方眼睛,脊背要挺直,不弯腰低头,要大方热情,不卑不亢;
5、接待礼节:进入房间,要先轻轻敲门,听到应答再进。进入后随手关门,不能大力、粗暴。进入房间后,如对方正在讲话,要稍等静候,不要中途插话,如必需要打断说话,也要看准机会,而且要说:“对不起,打断一下您们谈话”;
6、递交文件:如递交文件等,要把正面、文字对着对方方向递上去,如是笔、小刀、剪刀等,要把尖锐一面对着自己,使对方轻易接;
7、走通道、走廊时要放慢脚步。不管是在自己企业还是外出,在通道和走廊里不能边走边大声喧哗,更不能唱歌或吹口哨等。碰到上司或用户、用户要礼让,不得抢行。
第四条 待人礼貌
1、在要求接待时间内,不得缺席;有客来访,立即起身接待,并让座,接待时要主动、热情、大方、微笑服务;
2、直接见面介绍场所下,应先把地位低者介绍给地位高者。若难以判定,可把年轻介绍给年长。在自己企业和其它企业关系上,可把本企业人先介绍给别企业人;
3、一个人介绍给大家时,应先介绍其中地位最高人或酌情而定;
4、男女间介绍,应先把男性介绍给女性。男女地位、年纪有很大差异时,若女性年轻,可先把女性介绍给男性;
5、名片应先递给龄长或上级,把自己名片递出时,应把文字向着对方,双手拿出,一边递交,一边清楚说出自己名字;
6、接收对方名片时,应双手去接,拿到手后,要立即看,正确记住对方姓名后,将名片收起。
第十一章 接打电话
第一条 办公人员和接待人员接听电话时必需礼貌用语,应有较强随机应变能力。
第二条 关键电话接听应做好电话统计工作,将电话接听内容立即传达并回复。
第三条 语言要求:规范礼貌、简练耐心。
第四条 电话接听时要说:“您好+企业名称”;电话结束时要说:“再见”。
第五条 对方打错电话时,不要说:“打错了”就立即挂电话,而应礼貌说:“我想你拨错号码了”。
第六条 接听电话要立即,通常电话响铃不得超出3声。
第七条 为预防电话长时间占线,接听电话通常不宜超出3分钟(特殊情况能够合适延长)。
第八条 不许可用办公电话打私人电话,接听私人电话不得超出3分钟。
第九条 领导无暇接听电话或拒绝接听电话时,要灵活处理,可问询对方具体情况和来电事由以决定领导是否接听。
第十二章 言谈行为规范
第一条 职务权责
一、经营活动
1、职员应遵法、老实地推行自己职责,任何私人理由全部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动机;
2、维护企业利益是职员义务。职员不得从事、参与、支持、纵容对企业有现实或潜在危害行为。发觉企业利益受到损害,职员应向企业汇报,不得拖延或隐瞒;
3、在未经授权情况下,职员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从事经营管理活动。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企业授权或同意,职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企业名义进行考察、谈判、签约、招投标、竞拍等;
(2)以企业名义提供担保、证实;
(3)以企业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企业出席公众活动。
4、职员须严格实施企业颁发各项制度。企业激励职员就工作充足发表意见或提出合理化提议;
5、遵照管理步骤接收上级领导是职员职责。职员应服从上级指示;
6、碰到多种职责交叉或模糊不清事项,企业激励勇于负担责任和以企业利益为重行为,提倡主动主动地行动,推进工作完成。在工作紧急和关键情况下,职员不得以分工不明为由推诿;
7、严禁职员超出企业授权范围或岗位指导要求,对用户和业务关联单位做出书面和口头承诺。在企业内部,职员应实事求是地对工作做出承诺,并努力兑现;
8、未经主管或责任人许可,严禁进入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9、职员工作时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报纸,要提升工作效率,预防危险;
10、职员应相互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工作区域或宿舍喧华、斗殴、搭讪攀谈、聚众赌博、相互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1、职员有贪污、受贿或作假欺骗企业行为,不管是否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均可无条件和之解除劳动协议。
二、资源使用
1、职员未经同意,不得将企业资产赠和、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它单位或个人;
2、职员对企业办公设备、交通工具、通信及网络系统或其它资产,不得违反使用要求,做任何不合适用途;
3、企业一切书面资料和电子资料、档案资料,全部有知识产权,职员未经授权,不得对外传输;
4、职员因职务取得商业和技术信息、发明发明、研究结果,权益归企业全部;
5、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不得随意接听、拨打办公室电话;
6、开展业务工作,尽可能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5分钟以上)或数次占用企业电话,造成通讯不畅;对因工作需要开通了长途电话者,不得拨打私人长话,一经发觉,双倍处罚;
7、珍惜企业财产,包含电脑设备、办公用具、办公家俱、餐厅用具、厨房设备、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况下发觉缺损,职员应如数赔偿;
8、严禁私自使用企业复印机、传真机等企业资源从事和工作无关事宜;
9、注意节省能源,下班离开时立即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等;
10、职员对任何企业财产,包含配置给个人使用办公桌、保险柜、文件柜,乃至储存在企业设备内电子资料,不含有隐私权。企业有权进行检验和调配。
三、保密义务
1、企业一切未经公开披露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协议文件、用户资料、管理文件、会议统计和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职员有保守该秘密义务;
2、职员薪资属于个人隐私,任何职员不得公开或私下问询、议论。掌握此信息职员,不得以任何方法泄露;
3、职员应对多种工作密码保密,不对外提供和泄露。严禁盗用她人密码。
第二条 个人和企业利益冲突
一、职员未经企业安排或同意,职员不得在外兼任获取酬劳工作。
二、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下列情形兼职(包含不获取酬劳兼职):
1、 在企业内从事外部兼职员作;
2、 因兼职影响本职员作或有损企业形象;
3、 主管级以上职员兼职。
三、企业激励职员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但如利用企业资源或可能影响到工作,职员应事先取得企业同意。
四、特殊关系回避
1、企业坚持举贤避亲人事标准。不得录用或调动亲属到自己所管辖范围内工作。向企业内任何部门推荐自己亲属或好友,应提前向企业办公室提前申明;
2、已经存在亲属关系职业,不得在同一岗位工作,并回避有业务往来岗位。新亲属关系产生30天内,须向企业办公室书面申明;
3、企业不提倡职员和自己亲属、好友所在单位建立业务合作关系。有正当理由建立业务关系,要主动向企业办公室书面申报自己亲友关系,并应在相关业务活动中回避。
第十三章 办公环境
第一条 美化环境:养成讲卫生美德,不随地吐痰、丢果皮纸屑及杂物,不乱涂乱画。
第二条 发明优美办公环境,不得损坏企业配置多种器具、设施,不得随意乱堆乱挂多种物品,不得随便带人进入办公现场。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区环境卫生,办公用具、餐厅用具、厨房设备、器件等按标准摆放整齐。
第三条 保持办公环境肃静,不要在办公区域内大声喧哗或随意制造噪音,接打电话尽可能保持轻声轻语,不影响她人。
第四条 保持清洁卫生,立即清理办公用具。处理完成文件、资料应立即销毁或存档,不得堆积在办公现场。其它依据各岗位卫生标准实施。
第五条 办公用具实施定位管理,以利于提升工作效率。
第六条 珍惜财物:珍惜企业财物,养成勤俭节省良好习惯,提升成本意识。
1、不浪费水、电、纸等资源和办公易耗品;
2、按摄影关要求使用办公用具和企业多种设备,下班后要关好设备再离开企业;
3、珍惜企业财物,不得随便损坏企业财物,不得随意挪用企业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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