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Q1680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勘察)
工程地质勘察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DL厦勘招字()第025号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日 期: 9月24日
总 目 录
第一章 勘察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勘察技术规格书
第五章 资格后审
第六章 评标定标措施
第一章 勘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厦勘招字()第025号
招标人决定将此次公告工程项目标勘察经过公开招标方法择优选定勘察承包人,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以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
2、招标人地址: 同安区城南大街建行大楼11层;邮政编码: 361100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禾祥西路425-429号山元大厦6楼;邮政编码: 361004
5、招标项目名称: 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勘察)
6、招标项目地点: 同安区大同街道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9月 ;资金起源: 财政投融资 。
8、招标项目性质、规模、数量:
同安区钟楼安置房总用地面积6630.468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6630.46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587.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387.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额6324.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5346.68万元)。为满足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工程各阶段设计工作需要,查明建设区域地基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对本工程进行地质详勘。
9、参与此次资格后审条件均为:含有建设部核定工程勘察专业类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含有负担本招标工程资信和实力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联合体。
10、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间:9月28日至10月9日,天天早晨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同安环城中路新西桥头造价站办公楼二楼)。
1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数额为: 0.3 万元人民币。
13、相关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其它事宜,详招标文件或请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络,随时注意网上信息,网上资料索取地址: (厦门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专业网)。
此次招标联络人:林伟明 黄三阳 ;电话:;传真:;
招标人: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开发(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9月27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规 定
1
1.1
工程名称
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勘察)
2
1.2
建设地点
同安区大同街道
3
1.2
工程造价
投标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行情对本工程土层、基
岩及卵石层单价分别报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4
1.2
招标范围
此次招标范围为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勘察)地质具体勘察。
5
2
资金起源
财政投融资
6
工期要求
15日历天
7
投标使用期
截标后90天内有效
8
履约担保
金额为本协议包总价款 10%
9
投标确保金
0.3万元人民币
10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
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
项号
条款号
工作内容
地点
时间
1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同安分中心
10月21日早晨
7:00时至9:00时止
12
资格后审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同安分中心
10月21日早晨9:00时
13
评标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同安分中心
评标委员会抵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安分中心评标室后,随即进行评标
一、概况
1、项目介绍
1.1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勘察)地质勘察招标代理工作。工程简明情况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1.2 项目概况
1.2.1 为满足本工程各阶段工程设计需要,查明该区域场地地基土层分布及各个受力土层物理力学性能,为各阶段工程设计工作提供全方面、可靠和详实工程地质资料。
暂定基坑工程勘察孔(59个)、建筑工程勘察孔(171个),孔深约30m,其中控制性勘察孔75个。实施勘察孔以设计单位部署孔数和位置为准。
1.2.2此次招标范围为同安区钟楼安置房(勘察)地质勘察。
1.3工程开工及施工进度
本项目拟于11月份开工。
2、资金起源
本项目资金起源为财政投融资。
3、投标资格和条件
含有建设部核定工程勘察专业类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且含有负担本招标工程资信和实力含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联合体。
4、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负担为投标文件编制和参与此次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一切费用,不管中标是否,招标人均不予赔偿。
5、现场考察
5.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活动。不过,投标人认为有必需,可自行派员认真踏勘项目标建设现场。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发生或存在和招标、投标相关多种疑问,(或地址)在
年10月10日前经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传输至福建东霖伟达工程咨询。传真:;邮政编码361004;电子信箱: 。投标人传输电子邮件或书面投标疑问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招标项目编号,但不署名。
5.2有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和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经过“厦门市建设和管理信息网——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专业网”(http:// IP)公布,并在该网同时通知投标人索取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时间、地点、联络人及电话,索取上述书面招标答疑等文件实施不记名制度。书面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网上公布内容和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内容
6.1本工程一套完整招标文件除包含下述内容外,还应包含投标期间发出全部补充说明或答疑纪要。
第一章 勘察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勘察技术规格书
第五章 资格后审文件
第六章 评标措施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了解和掌握招标文件组成文件全部内容及其相互关系、作用,并自行对招标文件识读完整、正确和合理性负责。投标人假如未按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由此而产生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凡实质上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7、招标文件澄清
7.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需要澄清,应在10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法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不管是招标代理机构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招标代理机构全部将确保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15日前,把澄清、修改内容在厦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以公开方法通知全部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发出通知后,不管任何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收到澄清、修改通知及造成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
7.2当招标文件澄清内容未能确保在原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5日前通知给全部投标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在厦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以公开方法明确并通知给全部投标人。
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迟发出有效通知、纪要或函件为准。
8、招标文件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认为有必需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15日前,在厦门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以公开方法通知全部投标人,各投标人应自行亲密关注和跟踪掌握。招标代理机构发出通知后,不管任何原因,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收到修改通知及造成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
8.2当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未能确保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最少15日前通知给全部投标人时,招标代理机构将考虑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延长时间将在指定网站以公开方法明确并通知给全部投标人。
8.3当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招标代理机构最迟发出有效通知、纪要或函件为准。
三、投标文件编制
9、投标文件组成
9.1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勘察企业勘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其它能证实企业能力证书(前二项为必需,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统一格式详附件一)。
(3)投标人提交拟参与本项目标关键勘察班子人员配置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
(5)投标人对完成本项目勘察内容进场设备、进场人员班子配置一览表和进度承诺书。
(6)、依据本招标文件列明勘察工作范围及要求,投标人提交勘察报价,根据提供勘察数量估算,仅作参考。
(7)投标人投标承诺书(统一格式详附件二)。
(8)诚信遵法承诺书(详附件三)。
(9)工程勘察工作纲领。
工程勘察工作纲领应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1>工程概况;<2>工程勘察关键依据、内容、目标和任务概述;<3>工程勘察准备工作安排;<4>工程勘察关键技术手段和方法;<5>勘察工作总平面部署;<6>工程勘察难点、关键及其应对方法;<7>拟提交勘察结果内容;<8>确保勘察内、外业工作质量确保方法;<9>人力、设备确保方法;<10>勘察安全确保方法;<11>勘察进度总体计划及其确保方法;<12>拟投入关键机械和仪器仪表具体清单及其彩色照片;<13>问题和提议(如认为不需要,可不提供);<14>投标人认为要陈说或提供其它内容(如认为不需要,可不提供)。
勘察纲领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应将其另外装订成册,勘察纲领封面投标人自行去招标办购置。
为确保勘察纲领投标文件暗标评审有效进行,如勘察纲领投标文件内容出现投标人名称或出现投标人相关人员姓名或出现能够判定出投标人任何标识情形。扣2分。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致:
兹我企业委托 (性别: 年纪: 职称: )代表本企业
法人就 ,以本企业名义签署投标书,并进行协议谈判
和处理和之相关一切事项等。同时委派 (性别: 年纪: 职
称: )为项目责任人,帮助投标委托人参与谈判。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投标人):
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
企业盖章:
代理人地址:
代理人电话:
委托日期:
附件二:
投标承诺书
:
我们认真研究了 具体勘察项目招标文件和考察了工程现场后,愿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在此我方郑重承诺:
1. 假如我方中标,同意以我方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要求确定勘察费用;
2. 认可此次招标性质,如我方中标,将无条件接收招标人可能对勘察范围、数量及内容进行调整,若招标人对其它勘察项目另有要求时,同意协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3. 假如我方中标,决不转让和自行分包勘察业务,也决不许可其它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负担勘察业务;
4. 假如我方中标,将根据招标人要求确保勘察立即性和勘察结果真实、正确性;
5. 不需招标人赔偿任何投标费用;
6. 假如我方中标,我方确保依据招标文件、协议条款及招标人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施工进度完成全部勘察服务;
7. 我方对出具相关勘察业绩、勘察资质和信誉全部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行为,无条件同意招标人取消我方投标资格;
8. 假如我方中标,我方将一直坚持“客观公正、正确高效、科学管理、服务用户”质量方针,严格根据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办理,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地对工程质量进行勘察和评价。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授权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
附件三:
诚信遵法承诺书
:
本单位参与贵企业代建 项目(工程名称)具体勘察投标,不管是在开标前还是在开标后,也不管是否中标,本单位及单位工作人员全部将坚持老实信用遵法标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实施工程建设相关方针、政策、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决不索取或收受和上述工程项目相关联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给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多种名义回扣、手续费;
二、决不给和上述工程项目相关联建设、代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给商等任何一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多种名义回扣、手续费。
若本单位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上述承诺,致使贵企业工作人员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党纪、政纪处分,自处分确定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企业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贵企业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企业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致使和上述工程项目相关联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供给商等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司法机关刑事追究(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自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本单位自愿支付贵企业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
特此承诺,自愿约定责任无期限。
投标人(法人单位盖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
住所:
身份证号码: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
9.2资格后审申请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资格后审要求进行编制。
9.3投标人必需根据本招标文件9.1条款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勘察纲领。
10、投标价格
10.1投标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行情对本工程土层、基岩及卵石层单价分别报价,最终以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11、材料供给
11.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12、投标货币
招标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填报。
13、投标使用期
投标文件从截标之日起90天为投标使用期。
14、投标担保
本工程投标确保金为人民币 0.3万元,并采取下列方法提交:
14.1投标确保金:采取转帐方法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人应在截标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础帐户银行以电汇或转帐形式将本工程投标确保金(人民币0.3万元)汇到招标单位指定帐户,且在截标前必需抵达指定银行帐户,不然作废标处理。(开户单位:厦门市同安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户行:厦门市同安农行帐号:355 。)
14.2采取投标确保金方法,投标人应该将投标确保金缴交凭证(银行受理回单)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14.3投标担保金按下列要求退还:
14.3.1对参与该项目投标而未被定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后七天内办理退还投标担保金。
14.3.2对被定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招标人和被确定中标人签署协议后七天内办理退还投标担保金。
14.3.3对被确定为中标人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人和招标人办理好履约担保手续并签署了协议后五天内办理退还投标担保金。
14.4投标人在参与该项目标投标过程中,有违反没收投标担保金相关条文之要求,由招标人依据相关要求,没收其投标担保金并书面通知投标人。
14.5投标人如有下列行为时,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金数额,对超出部分将要求赔偿;
(a)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使用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b) 中标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不交纳所需数额履约确保金;
(c)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不和招标人签署本工程施工协议;
(d)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因弄虚作假被招标人取消或撤消中标资格;
(e)投标人经过串标、围标或买标、卖标等非法手段骗取中标或非法牟利;
(f)投标人许可她人“挂靠”投标和承包;
(g)投标人非法转包或分包;
15、标前会议
本工程不召开标前会议。
16、投标书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应根据第9条要求要求,编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书面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正、副本标志均统一标注在投标文件右上角处。
16.2投标文件(标函)密封袋密封口应加盖投标人印鉴。
16.3、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需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需由投标人加盖校对章。
16.4、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内容、签字、盖章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5、投标文件应有目录,目录内容中应有清楚、正确页码索引。
16.6、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应参考格式编制;没有统一要求,各投标人可根据行业常规结合实际情况自行设计和编制。
四、投标书提交
17、投标书密封和标识
17.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或若干个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密封袋封口处应密封。
17.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注明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内容、正本或副本、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
17.3假如投标文件(标函)密封袋上未按第16.2条和上述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7.4 投标截止期满后,投标人少于三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18、投标文件提交期限
18.1全部投标人必需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日期和时间,把投标文件(含投标后审文件)送抵要求地点,并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未按要求递交标书将不予接收。
19、投标书修改和撤销
19.1投标截止时间过后,已递交投标文件(含后审文件)不许可再进行修改。
19.2在投标截止日至投标使用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五、评标
22.1资格审查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
22.2本工程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评标会议采取保密、独立方法进行。
七、授标和签署协议
23.1协议授予条件
本工程协议将授予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依据本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产生中标人。
23.2接收和拒绝投标权利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拒绝任何不合格投标。
23.3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将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汇报,按本工程评标定标程序标准和方法要求定标标正确定中标人,并向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
中标人确定后(确定最终中标人措施见“定标”相关条款),招标人将把中标结果在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3天,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给解答,投标人也可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提出书面投诉。中标结果公告后,招标人将在法定时间内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并退回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通知书中要求时间和地点和招标人签署建设工程勘察协议。
23.4履约担保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协议协议书签署前,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具履约保函(也能够提交“履约确保金”)。履约保函金额为协议价(含暂定金)10%。履约保函使用期至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90天。
(2)若中标人未按本款上述要求向招标人提交银行履约保函(“履约确保金”),招标人将视投标人为违约而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有权不返还其投标确保金。招标人有权将协议授予其它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23.5协议协议书签署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30天内,须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协议书。
(2)协议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3)若签署协议协议书双方或一方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时,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须知要求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则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出现此种情形,招标人在报请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下,招标人将依法考虑授标给其它中标候选人。
23.6补充条款
(1)本工程全部招标答疑内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和招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均经过(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专业网)公布,并在该网同时通知投标人索取书面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时间、地点、联络人及电话。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网上公布内容和书面招标答疑纪要、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2)本工程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国家发改委第2号)、《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施。
第三章 协议条件
建设工程勘察协议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二○一○年 月 日
中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负担: 工程地质勘察。
依据《中国协议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勘察。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地质勘察分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协议推行过程中,委托人有权对工程勘察范围、内容和项目作必需调整,对此勘察人必需给予正确实施。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委托书。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详见设计院提交勘察技术要求。
1.6承接方法: 公开招标投标。
第二条 发包人应立即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本工程相关同意文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地形图、总平面部署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经有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坐标和高程资料。
2.4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搜集,发包人给主动配合。
第三条 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结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各提交以下份数书面勘察结果资料:根据工程项目制作提交工程勘察汇报,勘察汇报份数为各20份;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勘察汇报(部分结果)应依据设计进度要求提交相关勘察(部分结果)汇报,份数各10份。发包人要求增加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 开工及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法
4.1开工及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时间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总工期为 日历天,定于 月 日开工, 月 日之前提交勘察综合结果资料,因为发包人或勘察人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结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六条要求办理。
4.1.2勘察工作开始期限以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或勘察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第6天时间为准,二者之间相矛盾,以开工通知书日期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改变、不可抗力影响和非勘察人原因造成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 收费标准及付费方法
4.2.1本工程投标报价 万元,结算价款以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价格为准。
本协议价款为固定协议总价。
完工总结算价款以财政审核中心审定结论为准(须推行定案确定手续)。
4.2.2本工程勘察费预算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整),勘察协议签署后 天内先预付勘察费用 %计: 万元;外业工作结束且提交勘察正式文本后 天内再预付勘察费用 %计: 万元;提交经审查经过勘察结果资料并完成相关要求工作后,勘察人应立即编制和报审勘察完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立即完成完工结算审核认定,勘察完工总结算经工程预决算审核中心审核完成后 日内一次付清余款。
第五条 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需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文件资料。
5.1.2发包人立即为勘察人协调勘察现场工作条件和出现问题。如发包人不能处理,由勘察人自行立即处理并负担相关费用。
5.1.3勘察过程中任何工程量变更,须根据要求程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和支付勘察费。
5.1.4本工程勘察工作人员自行处理必需生产、生活条件。
5.1.5本工程勘察时间从勘察人收到《中标通知书》第 天开始计算,推行完全部权利义务后终止。
5.1.6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
5.1.7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责其它责任。
5.2 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协议要求时间提交质量合格勘察结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5.2.2若勘察人提供勘察结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补充完善使其达成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单位时,勘察人应负担全部勘察费用;如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收损失部分勘察费外,并依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和发包人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依据工程岩土工程条件(或工程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在预先报经设计人审核同意后,向发包人立即书面提出增减工作量修改勘察工作意见,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并应立即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勘察人员,应遵守发包人安全保卫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负担其相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因为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结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负担。
6.2协议推行期间,因为工程停建而终止协议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协议时,已进行勘察工作,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由发包人支付勘察人勘察费。
6.3因为勘察人原因未按协议要求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测结果资料,每超出一日,应减收勘察费百分之一。
第七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资料及文件私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项目外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负担由此引发后果并负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九条 争议处理
本协议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立即协商处理,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它
本协议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察人推行完协议要求义务后,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一式十五份,发包人拾份、勘察人伍份。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11.1勘察人应按以下时限进行勘察工作安排并提交勘察结果文件:
①初步设计阶段勘察结果汇报(中间版)应于 月 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第 天)之前提交;
②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结果汇报(报批版)应于 月 日(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第 天)之前提交;勘察结果汇报(正式版)应于 月 日之前提交(施工图审查经过之日起 个日历天内);
11.2勘察人在本协议范围内,应该根据发包人要求,立即参与委托人组织相关建设活动并提供对应咨询意见和提议。
11.3勘察人在全部勘察结果提交以后 天内,必需根据档案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勘察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和装订,在取得档案主管部门出具《工程档案验收证实书》以后应立即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六套完工档案文件。
勘察人编制和提交勘察档案资料必需以每个单独立项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整理、制作和报送。
11.4勘察人应该根据发包人要求立即提交勘察中间结果文件,供发包人委托相关单位利用。
11.5从勘察外业进场第一天开始,勘察人须在次日早晨9:30分之前向发包人编报前一天勘察外业工作完成情况和当日工作计划书面汇报,汇报通常应该包含钻孔阶段、孔号、钻孔总进尺、取样份数、孔口标高、终孔标高和所处岩层、作业人员总数、勘察关键技术和管理人员、进场时间和退场时间、所使用关键仪器仪表清单、安全工作情况和质量完成情况、填报人和时间等内容。
委托人将对相关汇报进行定时和不定时检验、现场审核、抽查计量和监督验收,相关结果和审定意见作为协议考评和结算依据。
11.6勘察人须在进场作业前3天和退场后5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作业人员名单、关键勘察设备清单等计划和汇报,发包人将进行审核和全过程现场计量、监督、检验和验收,立即签发相关意见。
未经发包人审核、确定相关计划、方案、计量书和验收汇报均不作为工程勘察管理和费用结算有效依据。
11.7勘察人申请付款,必需提交书面申请汇报,经同意后,应开具发包人要求正式发票。
全部勘察工作完成并提交合格勘察完工档案资料以后,勘察人应该在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勘察完工结算汇报,汇报最少应该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勘察结果汇报书、完工结算书、完工结算申请汇报、经审批勘察工作方案、相关费用开支协议或协议书及有效票据等文件。勘察完工结算汇报必需根据委托人要求进行编制。
发包人在收到全套有效和完整勘察完工结算汇报文件 日内进行审核,提出审核和定案意见。双方根据完工结算定案意见结合协议履约实际情况进行相关价款清算。
11.8勘察人提交工程勘察结果文件应以经过相关机构审查并取得同意、确定作为进行发包人进行勘察质量验收关键依据。
11.9勘察人对勘察安全生产负全部管理和经济责任。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应该根据相关要求、程序立即汇报并依规、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勘察人应该对相关作业和管理人员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险种,费用由勘察人自理。
11.10乙方派驻本项目标现场代表是 ,技术职称为 ,电话 。
甲方派驻本项目标现场代表是 ,技术职称为 ,电话 。
本项目勘察机构关键组员名单及相关情况(含姓名、年纪、性别、籍贯、学历、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岗位(职务)、身份证号码、联络电话等)作为本协议有效附件。
11.11、乙方应该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要求》、《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要求立即向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登记。
11.12、为签署本协议而发生印花税等由乙方和发包人各自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负担。
11.13勘察人必需根据经发包人同意并下发相关《工程勘察技术要求》等文件进行工程勘察并提交工程勘察结果。当旧版《工程勘察技术要求》被新《工程勘察技术要求》替换时,勘察人必需在收到发包人新下发《工程勘察技术要求》之日起根据该《工程勘察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等相关工作。
不符合相关《工程勘察技术要求》要求,和发包人没有书面明确委托相关工程勘察工作量,发包人不予计量、审核和确定,相关完工结算不予认可。
该项变更均不影响协议单价实施。
11.14勘察人在提交书面勘察结果文件同时须提供对应电子文件(含地形图),电子文件应以不可擦洗光盘为介质,份数为三份;运行电子图件需要专门软件,委托人应立即无偿提供。
11.15勘察人勘察工作进度和质量应该充足配合、适应设计院各阶段工程设计进度计划要求,不然应负违约责任。
11.16委托人有权对已经制发(包含但不限于招标阶段)“工程勘察技术要求”进行变更,在不违反《市政工程勘察规范》(CJJ56-94)、《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JTJ064-98)、《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94)、《铁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TB10012-)、《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GB50287-99)和《公路桥涵地基和基础没计规范》 (JTJ024—85)等相关规范情况下,“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变更均不组成调整工程勘察协议单价有效依据和理由。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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