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动车充电安全管理制度(试运行)为规范企业电动车管理,给广大职员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确保电动车充电安全,企业本着以人为本,关爱职员宗旨,特制订本制度。一、 范围:企业指定集中充电处,只限本企业职员电动车充电。本制度内电动车特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二、 行政部负责电动车充电各项管理。行政及安保人员负责日常安全巡查,发觉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上报。三、 充电处充电注意事项:(一) 严禁明火;(二) 严禁私自更改线路、插座;(三) 严禁一座多充现象;(四) 严禁使用花线;(五) 严禁使用无散热装置或散热装置损坏充电器;(六) 严禁雨雪、潮湿天气在车棚外充电;(七) 严禁将衣物、护膝等可燃物放置在电
2、源上。四、 电动车充电注意事项:(一) 电动车要按秩序停放,每次充电不得超出8小时;每日下班时间到点后严禁充电;(二) 电动车充电前,电动车需充电职员要对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定,检验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等,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预防线途经热引发事故;(三) 充电时先将充电器三芯插头和车体插孔连接好,然后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插座上。假如反向操作,接口处可能打火,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引发怒灾及人身伤害事故;(四) 充电完成后要立即切断电源,以防长时间充电引发安全事故。车主职员应对本车辆性能情况熟知,确保充现象电不过充。五、 电动车车主负担责任(一) 因充电时间过长或充电车辆及
3、隶属充电设备老化而引发火灾及其它伤害事故;(二) 电动车倾倒等原所以引发火灾及其它伤害事故;(三) 因电动车本身问题或充电方法不妥造成企业及她人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六、 电动车充电步骤及标准(一) 行政部负责统计企业职员现有电动车实际数量,并登记造册制订管理台账;(二) 需电动车充电职员,当日如需充电,需在电动车充电记录表进行登记;如违反此项要求未进行有效登记,检验发觉后第一次进行口头警告并督办补签手续,第二次后则对车主职员处以50元/次罚款,罚款费用直接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抵扣。(三) 行政部负责监督检验每日电动车充电情况,并负责在电动车充电记录表中进行统计确定;节假日期间,由值班安保人员负责检
4、验并进行统计确定,行政部负责核实。(四) 检验时间:早上9:00、下午14:00、17:30(五) 安保人员不定时巡检并立即统计、有违规问题立即拍照登记;(六) 收费标准:2元/次/辆,行政部负责月底汇总统计电动车充电记录表、电动车充电费用明细表、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通知单后交由人事部进行工资核实对账,所产生费用直接在车主职员当月工资中进行抵扣。七、 制度人员职责(一) 责任人:行政部 岗位职责:1、 负责本制度例行检验、实施管理2、 负责企业电动车辆统计及充电管理工作3、 对电动车充电事故负有领导责任4、 行使对车主职员及其车辆统一管理、协调工作(二) 实施人:电动车车主职员 岗位职责:1、
5、负责所属电动车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2、 负责所属电动车安全性能,确保达标正常充电及使用3、 对本制度所要求各项要求落实实施4、 严格实施充电地点、充电时间、充电步骤及充电标准(三) 监督人:行政部1、 负责定时定时进行巡视检验工作2、 对违规现象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实施人第一时间按本制度实施3、 负责检验电动车辆、充电器设备损坏情况,立即做好统计及向当事人作出整改意见4、 负责对实施人做好各项检验工作,确保按本制度严格实施5、 负责每个月底对电动车充电记录表、电动车充电费用明细表、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通知单进行汇总及核实工作八、行政部负责本要求解释和完善,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运行。附件1:三保企业电动车台账附件2:电动车充电记录表附件3:电动车充电费用明细表附件4: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