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
验收监测报告
杭环监竣验()第J06002号
项目名称: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委托单位: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一三年九月
责 任 表
承担单位: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单位负责人:郑仙珏
监测人员: 沈毅、林丰妹、俞剑莹、华融泓、张昊、张海洋、蒋智伟、王安雨、张丽娜、王奕奕、何微、池怡、章维维、何平、余海霞、林春柳、徐珍淇、张伟、张菁、黄绣娟、詹丽、唐占谱、王黎佳
报告编写: 沈毅
审 核:
审 定: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电话:0571-87985231
传真:0571-87998239
邮编:310007
地址:杭州市杭大路4号
目 录
1.前言 1
2.编制根据 1
3.项目概况 1
4.验收监测内容 1
5.验收监测评价原则 1
6.测量办法及质量保证 1
7. 环境管理检查 1
8. 监测工况及整治办法 1
9 监测成果 1
10. 结论及建议 1
附1 医疗固体废弃物委托代处置合同书
附2 危险废物处置补充合同
附3 危险废物经营允许证
附4 都市排水允许证
附5 垃圾清运证明
附6 监测工况阐明
附7 小炒部停用状况阐明
附8 第一次污水解决整治状况阐明
附9 第二次污水解决整治状况阐明
附10 关于整合杭州市西溪医院和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批复
附11 杭州西溪医院医疗废物转移送接证明
附12 杭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献审批意见(杭环评批[]0406号)
1.前言
为了加强我市医疗救治、疾病控制与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保护人民健康,杭州市卫生局在西湖区留下镇原留下水泥厂地块建设第十人民医院。该医院为平战结合医院,具备双重功能,其一是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其二是满足留下镇及周边地区居民就医需求。依照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文献杭发改批[]149号《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规定调节市十医院建设规模函》和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杭州市规划局联合发文《关于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调节方案设计批复》,由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建设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
10月,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1月12日,杭州市环保局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批(杭环评批[]0406号)。该项目于开工,并在1月建设竣工,6月开始试运营。受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1月我站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勘察,发现其两个污水站排放废气都未按照环评批复规定收集解决排放,故未受理该项目验收监测申请。4月,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委托浙江冶金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后环评结论为污水站废气排放现状属于无组织排放,经调查显示其亦能达到相应原则限值规定。
由此,我站于6月4日对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进行了验收监测。验收监测成果显示杭州第十人民医院传染病区污水站废水氨氮、化学需氧量、总余氯超标,非传染病区污水站废水总余氯超标。超标状况向建设项目管理处反映后,建设项目管理处规定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对超标状况进行整治并复测。7月15日,我站对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整治后两个污水站废水超标项目进行了复测,复测成果显示传染病区污水站废水超标项目已达标,非传染病区污水站废水总余氯仍超标,对此建设项目管理处规定其继续整治。8月14日,我站对非传染病区污水站废水进行了第二次复测,在此基本上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2.编制根据
2.1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
2.2国家环保总局环发[]38号文《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关于问题告知》;
2.3浙江省环保厅[]89号文《浙江省环保厅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技术管理规定》;
2.4浙江大学环境影响评价研究室《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5浙江冶金环保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
2.6杭州市环保局《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杭环评批[]0406号);
2.7杭州市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处关于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工作联系单;
2.8杭州市第六人民医院项目委托书。
3.项目概况
3.1项目基本状况
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又名西溪医院)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下镇横埠街2号,原留下水泥厂地块(详细位置见图3-1),东北面50m为杭州绕城高速,东南面紧邻医院为横埠街,东面为上埠河,隔河100m为浙工大教学用地(现为空地),西面、北面和西南面为山体,北面隔山100m为沥青拌合厂原址,现为空地,西北面隔山300m为人和家园住宅(详细状况见图3-2)。
图3-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3-2 项目周边状况示意图
该项目总投资39150万元,总用地面积89681m2,总建筑面积68049m2,重要建设有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行政后勤综合楼、医疗固废贮存库、锅炉房等,另建有两个污水解决站,分别为非传染病区污水解决站(后称污水解决A站)和传染病区污水解决站(后称污水解决B站)。医院共设床位500张,职工800人。该项目总体平面布置图见图3-3。
图3-3 项目平面布置图
3.2重要污染物及环保设施
该项目建成使用后,重要污染项目有废水、废气、固废以及噪声。
3.2.1废水
该项目排放废水有:生活污水、厨房含油废水和医疗污水。
该项目将传染病区废水和非传染病区废水分别解决,非传染病区废水、生活污水和厨房废水经收集后直接进入医院污水解决A站;传染病区废水经收集后直接进入医院污水解决B站,2个污水解决站解决过废水分别通过各自污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两个污水解决站都采用好氧/兼氧生物解决工艺,并使用自动加药装置进行投药,所用消毒剂为次氯酸钠,解决流程分别见图3-4和图3-5。
综合医疗废水
粗、细格栅
调节池
生化A/O池
沉淀池
消毒池
排放
风机供氧
加药消毒
污泥回流
图3-4 污水解决A站污水解决流程
传染病区废水
格栅
调节池
生化A/O池
沉淀池
消毒池
排放
风机供氧
加药消毒
污泥回流
预消毒池
加药消毒
图3-5 污水解决B站污水解决流程
3.2.2废气
该项目排放废气有:污水解决站排放无组织废气、锅炉废气和厨房排放油烟废气。
医院锅炉共有2台,一备一用,以天然气作为原料,废气收集后经管道引至行政后勤楼西面排放,排气筒高度27.9m。医院共有3个油烟管道,其中一种位于小炒部(已停用),别的两个位于行政后勤综合楼,分别排放行政后勤楼一层和二层厨房油烟废气,排气筒高度分别为25.6m和24.6m,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解决后经管道引至行政后勤楼屋顶排放。
污水解决站废气未进行集气、除臭消毒解决,仅在排放口加盖板覆盖,属于无组织排放。
3.2.3噪声
该项目重要噪声来源及防治办法见表3-1。
表3-1 噪声来源及防护办法一览表
噪声来源
设备位置
防治办法
变压器
行政后勤楼1F西侧
设立单独隔声间,并采用隔声、减振办法
锅炉风机
锅炉房
设立隔声门、隔声门窗
冷却塔风机
锅炉房屋顶
塔体安装消声百叶
水泵
行政后勤楼地下室
设立单独隔声间,并采用隔声、减振办法
冷冻机组
行政后勤楼地下室
设立单独隔声间,并采用隔声、减振办法
VRV变频空调机组
传染病房楼13个,医疗综合楼7个
设立隔声、减振办法
污水解决站设备
污水解决站
设立单独隔声间
3.2.4固废
该项目产生固体废物重要有: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和污水解决站污泥。
生活垃圾由杭州市留下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统一收集解决;医疗废弃物和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该项目产生医疗废物委托杭州大地维康医疗环保有限公司统一解决,污水解决站污泥委托杭州立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统一解决。
4.验收监测内容
依照医院提供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状况,本次验收对该项目污水解决站废水、污水解决站无组织废气排放、厨房油烟废气、锅炉废气、噪声进行监测。监测内容详细见表4-1,噪声监测点位见图4-1,无组织废气及恶臭监测点位见图4-2:
表4-1 监测内容
项目
监测点位
监测内容
监测频次
备注
废水
污水解决站排放口2个
粪大肠菌群、pH、CODcr、BOD5、SS、氨氮、动植物油、色度、挥发酚、总汞、总砷、总余氯
1周期,4次
由于该锅炉燃料为天然气,每天运营时间比较短,故无法满足烟尘测试规定,故烟尘不测。
噪声
边界
昼、夜间
/
废气
油烟排放口2个
油烟废气
1周期,5次
锅炉废气排放口1个
SO2、NOX
1周期,3次
无组织废气排放
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
硫化氢、氨
1周期,4次
恶臭
下风向3个
臭气浓度
1周期,3次
图4-1 噪声监测点位图
图4-2 无组织废气及恶臭监测点位图
5.验收监测评价原则
5.1废水
传染病区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详见表5-1;非传染病区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解决原则,详见表5-2。
表5-1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
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项目
排放原则
监测项目
排放原则
pH
6~9
挥发酚
(mg/L)
0.5
化学需氧量
(mg/L)
60
总汞
(mg/L)
0.0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20
总砷
(mg/L)
0.5
监测项目
排放原则
监测项目
排放原则
氨氮
(mg/L)
15
动植物油
(mg/L)
5
悬浮物
(mg/L)
20
色度
(稀释倍数)
30
粪大肠菌群
(MPN/L)
100
总余氯
(mg/L)
6.5~10
表5-2 《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预解决原则
监测项目
排放原则
监测项目
排放原则
pH
6~9
总砷
(mg/L)
0.5
化学需氧量
(mg/L)
250
总汞
(mg/L)
0.05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100
粪大肠菌群
(MPN/L)
5000
悬浮物
(mg/L)
60
挥发酚
(mg/L)
1.0
动植物油
(mg/L)
20
总余氯
(mg/L)
2~8
非传染病区废水中氨氮和色度在原则中未作规定,参照建设部《污水排入都市下水道水质原则》(CJ343-)中B级别,排入有都市污水解决厂都市下水道污水氨氮最高容许浓度45.0mg/L和色度最高容许浓度为70倍。
5.2废气
5.2.1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原则》(GB18483-)中相应规模控制限值,即油烟最高容许排放浓度为2.0 mg/m3。
5.2.2 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原则》(GB13271-)中二类区Ⅱ时段原则。二氧化硫最高容许排放浓度100mg/m3,氮氧化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400mg/m3。
5.2.3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排放废气最高容许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污水解决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氨为1.0 mg/m3,硫化氢为0.03 mg/m3,臭气浓度(无量纲)为10。
5.3噪声
按照环评批复规定,边界噪声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22337-)中Ⅰ类原则,昼间噪声55dB(A)和夜间噪声45dB(A)。
6.测量办法及质量保证
样品采集、运送和保存及实验室分析全过程质量保证工作执行《浙江省环境监测质量保证技术规定》(第二版,试行)。监测分析办法详见表6-1。
表6-1 监测分析办法一览表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办法
1
废水
pH
水质 pH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6920-1986
2
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T 505-
3
化学需氧量
密封回流比色法 《美国水和废水检测办法》 第19版5220D
4
动植物油类
红外光度法 HJ637-
5
悬浮物
重量法 GB/T11901-1989
6
氨氮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535-
7
色度
稀释倍数法 GB/T11903-1989
8
挥发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直接法) HJ503-
9
总汞
原子荧光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办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10
总砷
原子荧光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办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11
粪大肠菌群
多管发酵法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办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保总局()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分析办法
12
总余氯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HJ585-
13
废气
油烟
饮食业油烟排放原则 GB18483-
14
氨
纳氏试剂比色法 HJ 533-
15
硫化氢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办法》(第四版增补版) 国家环保总局 ()
16
边界噪声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22337-
17
臭气浓度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
7.环境管理检查
该项目基本按照环评批复意见建设,详细执行状况详见表7-1。
表7-1 环评批复贯彻状况一览表
环评批复重要内容
现状
依照杭府纪要[]278号、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4号、市发改委意见(杭发改批复[]49号)、市规划局项目选址意见书(()年浙规定字01000296号、杭规发[]344号)市卫生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和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公众参加意见及报告书不采纳反对意见理由阐明、在沥青拌合厂搬迁前提下,原则同旨在规划拟建址西湖区留下镇原留下水泥厂地块新建杭州市第十人民医院。依照报告书分析,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医疗综合楼、传染病房楼、行政后勤综合楼等,床位数500张,总建筑面积6804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9150万元,详细详见环评报告书和总平蓝图,关于指标调节应报有关职能部门拟定。本项目批文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
已贯彻。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办法(详见环评报告书表11-1),做好项目环保建设。
基本贯彻,污水站废气排放未设立防治办法。
项目区域内应实行雨污分流,废水应按环评规定进行分质收集、分质解决。项目医疗废水和危险废物贮存地冲洗废水应单独收集,进污水解决装置解决达标后与项目食堂含油污水须单独收集经隔油池解决后其她废水批准收集纳入外部市政污水管网,并同步办理纳管手续。污水解决装置必要按照环评报告提出规定进行设立。污水解决装置废水排放原则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原则》(GB18466-)中相应原则;项目其她废水按《污水综合排放原则》中三级原则执行。
已贯彻。
经油烟净化装置解决达标食堂油烟废气均须进行收集,污水解决装置废气须收集经除臭除味解决。各废气排放位置和高度应按环评规定进行设立。燃料采用清洁燃料,食堂油烟排放原则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原则》(GB18483-);锅炉废气排放原则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原则》(GB18466-)中表3“污水解决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原则值。依照报告书分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严格控制项目周边建设内容,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新批建设学校、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项目。
基本贯彻,污水站废气未收集和除臭除味解决,仅在排放口加盖板覆盖。
项目机械设备应选用低噪声型,并应合理布局。水泵、变配电、锅炉、风机、空调室外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应按项目设计和环评分析规定进行布置,项目设备噪声源应按环评书中提出规定贯彻相应噪声防治办法,保证项目边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22337-)中1类原则。
已贯彻。
加强项目固废管理。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运用、安全处置。实验废物、废药剂、废试剂、污水解决装置污泥等均属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原则》(GB18597-)分别进行收集暂存,且暂存库应做好防渗漏、防扬散、防雨淋等办法。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严谨混入垃圾处置。
已贯彻。
涉及传染病风险防范关于事宜,建设单位应按市卫生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提出规定,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监管。
已贯彻。
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步”制度,加强环保管理,认真贯彻各项污染防治办法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办法。项目建成报环保部门验收,验收合格且沥青拌合厂搬迁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办法和总平布局有重大变动,须按程序重新报批。
已贯彻。
8. 监测工况及整治办法
8.1 监测工况
6月4日住院人数467人、7月15住院人数496人日和8月14日住院人数485人,有关设备工况均不不大于75%,符合验收监测条件。
8.2 整治办法
1.针对第一次超标状况,杭州第十人民医院采用了如下整治办法:
(1)减少两个污水解决池次氯酸钠投加量。
(2)增长传染病区污水解决池曝气停留时间,加大曝气接触生化池风量。
2.针对第二次超标状况,杭州第十人民医院重新调节了非传染病区污水解决池次氯酸钠投加量。
9 监测成果
9.1废水
6月4日传染病区废水和非传染监测成果分别见表9-1和表9-2。监测成果表白:传染病区废水pH单次值及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动植物油、总汞、粪大肠菌群、总砷及色度日均值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余氯日均值超标。
非传染病区废水pH单次值及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挥发酚、动植物油、粪大肠菌群、总汞及总砷日均值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解决原则,氨氮、色度日均值达到《污水排入都市下水道水质原则》(CJ343-)中B级原则,总余氯日均值超标。
表9-1 6月4日传染病区废水监测成果
频次
pH
(无量纲)
氨氮
(mg/L)
化学需氧量
(O,mg/L)
动植物油
(mg/L)
悬浮物
(mg/L)
挥发酚
(mg/L)
1
7.40
25.6
66.9
0.14
5
0.02
2
7.42
34.8
70.2
0.14
13
0.02
3
6.30
2.44
50.2
0.13
<4
0.02
4
7.48
7.24
66.9
0.13
23
0.02
日均值
/
17.52
63.6
0.14
13.7
0.02
频次
色度
(倍)
BOD5
(mg/L)
粪大肠菌群 (MPN/L)
总汞
(mg/L)
总砷
(mg/L)
总余氯
(mg/L)
1
4
0.5
<20
4.0×10-4
8.9×10-4
36.3
2
4
0.8
<20
3.4×10-4
1.6×10-3
39.2
3
2
0.9
<20
2.0×10-4
1.6×10-3
15.6
4
4
1.0
<20
4.7×10-4
2.0×10-3
32.9
日均值
4
0.8
<20
3.5×10-4
1.5×10-3
31.0
表9-2 6月4日非传染病区废水监测成果
频次
pH
(无量纲)
氨氮
(mg/L)
化学需氧量
(O,mg/L)
动植物油
(mg/L)
悬浮物
(mg/L)
挥发酚
(mg/L)
1
6.32
3.18
43.5
0.19
6
0.01
2
6.19
2.18
36.8
0.20
12
0.01
3
7.48
6.48
73.6
0.22
13
0.02
4
6.23
3.71
46.8
0.23
<4
0.02
日均值
/
3.89
50.2
0.21
7.8
0.02
频次
色度
(倍)
BOD5
(mg/L)
粪大肠菌群 (MPN/L)
总汞
(mg/L)
总砷
(mg/L)
总余氯
(mg/L)
1
2
0.5
<20
1.4×10-4
8.6×10-4
13.7
2
2
0.8
<20
1.6×10-4
2.3×10-3
15.6
3
4
0.6
<20
4.2×10-4
1.6×10-3
28.1
4
2
0.9
<20
1.8×10-4
1.5×10-3
16.4
日均值
3
0.7
<20
2.3×10-4
1.6×10-3
18.5
7月15日第一次复测成果见表9-3和表9-4。监测成果表白:传染病区废水氨氮、化学需氧量、粪大肠菌群和总余氯日均值已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非传染病区废水粪大肠菌群日均值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解决原则,总余氯日均值超标。
表9-3 7月15日传染病区废水监测成果
频次
氨氮
(mg/L)
化学需氧量
(O,mg/L)
总余氯
(mg/L)
粪大肠菌群
(MPN/L)
1
0.739
<20
7.91
<20
2
0.811
<20
7.80
<20
3
0.789
<20
8.33
<20
4
0.644
<20
8.15
<20
日均值
0.746
<20
8.05
<20
表9-4 7月15日非传染病区废水监测成果
频次
总余氯
(mg/L)
粪大肠菌群
(MPN/L)
1
30.8
<20
2
29.3
<20
3
28.4
<20
4
27.5
<20
日均值
29.0
<20
8月14日第二次复测成果见表9-5。监测成果表白:非传染病区废水粪大肠菌群和总余氯日均值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解决原则。
表9-5 8月14日非传染病区废水监测成果
频次
总余氯
(mg/L)
粪大肠菌群
(MPN/L)
1
5.31
<20
2
3.76
<20
3
6.84
<20
4
6.55
<20
日均值
5.62
<20
9.2废气
9.2.1 油烟废气
油烟废气监测成果见表9-6和表9-7。监测成果表白2个油烟排口油烟浓度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原则》(GB18483-)中相应规模控制限值。
表9-6 一层厨房油烟监测成果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成果
1
测试位置
后
2
基准灶头数
6
3
排气筒高度(m)
25.6
4
管道截面积(m2)
0.464
5
测点废气温度(℃)
39
6
测点废气流速(m /s)
8.4
7
含湿率(%)
2.7
8
标干态废气量(N.d.m3/h)
1.22×104
9
油烟排放浓度(mg/m3)
1.37
10
油烟排放量(kg/h)
1.65×10-2
表9-7 二层厨房油烟监测成果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成果
1
测试位置
后
2
基准灶头数
8
3
排气筒高度(m)
24.6
4
管道截面积(m2)
0.456
5
测点废气温度(℃)
36
6
测点废气流速(m /s)
9.9
7
含湿率(%)
2.6
8
标干态废气量(N.d.m3/h)
1.41×104
9
油烟排放浓度(mg/m3)
0.93
10
油烟排放量(kg/h)
1.49×10-2
9.2.2 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监测成果见表9-8。监测成果表白锅炉废气中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原则》(GB13271-)中二类区Ⅱ时段原则。
表9-8 锅炉废气监测成果
序号
监测项目
监测成果
1
测试位置
出口
2
排气筒高度(m)
27.9
3
管道截面积(m2)
0.196
4
测点废气温度(℃)
195
5
测点废气流速(m /s)
6.1
6
含氧量(%)
0.1
7
实测废气流量(m3/h)
4.34×103
8
标干态废气流量(N.d.m3/h)
2.13×103
9
SO2排放浓度(mg/ N.d.m3)
12.1
10
SO2排放速率(kg/h)
2.58×10-2
11
NOx排放浓度(mg/ N.d.m3)
83.4
12
NOx排放速率(kg/h)
0.18
9.2.3 无组织排放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成果见表9-9。监测成果表白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已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污水解决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
表9-9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成果
监测项目
测点编号
风速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硫化氢(mg/m3)
1
0.4
2.9×10-3
1.7×10-3
4.1×10-3
1.7×10-3
2
0.3
6.7×10-3
4.8×10-3
3.8×10-3
2.7×10-3
3
0.6
4.1×10-3
5.8×10-3
5.2×10-3
3.4×10-3
4
0.5
4.2×10-3
5.0×10-3
2.6×10-3
3.9×10-3
氨
(mg/m3)
1
0.4
0.14
0.02
0.09
0.12
2
0.3
0.27
0.03
0.06
0.04
监 测
项 目
测点编号
风速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氨
(mg/m3)
3
0.6
0.04
0.10
0.07
0.15
4
0.5
0.05
0.05
0.07
0.07
臭气
浓度
(无量纲)
2
0.3
<10
<10
<10
/
3
0.6
<10
<10
<10
/
4
0.5
<10
<10
<10
/
备注
风速单位为m/s,监测当天风向为东
9.3 噪声
噪声监测成果见表9-10。监测成果表白昼间噪声1#、2#、4#测点均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22337-)中Ⅰ类原则,3#测点超标0.3dB(A),边界噪声夜间监测值均未达到原则。该项目东北边为绕城高速,夜间大车流量较多,参照背景噪声成果,交通噪声对项目夜间噪声贡献较大。
表9-10 噪声监测成果
测 点
检测
时段
声级dB(A)
Leq
L10
L50
L90
Lmax
Lmin
SD
1#
边界西
昼
50.0
51
50
49
59.5
48.1
1.2
夜
56.0
52
45
43
83.7
40.7
5.4
夜(背景)
54.6
55
55
54
59.3
53.5
2.8
2#
边界北
昼
54.3
56
54
53
61.2
51.4
2.8
夜
61.4
62
58
56
86.9
53.5
3.9
夜(背景)
61.2
63
60
59
70.7
57.7
3.1
3#
边界东
昼
55.3
57
54
53
66.4
52.1
3.0
夜
60.4
60
58
57
79.4
55.7
2.5
夜(背景)
60.1
61
60
59
64.1
58.6
1.2
4#
边界南
昼
48.4
50
48
46
59.4
45.4
2.4
夜
57.3
58
51
50
74.7
47.9
4.9
夜(背景)
57.3
58
57
57
67.8
56.0
2.4
备注
监测点位详见监测点位图4-1。监测日天气:晴,风力:静风
10. 结论及建议
10.1 结论
(1)监测日项目正常运转,符合验收监测规定。
(2)废气监测成果表白:该项目油烟废气排放已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原则》(GB18483-)中相应规模控制限值;锅炉废气排放已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原则》(GB13271-)中二类区Ⅱ时段原则;无组织废气排放已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污水解决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
(3)废水监测成果表白: 该项目废水排放已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原则》(GB18466-)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她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解决原则、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污水排入都市下水道水质原则》(CJ343-)中B级原则。
(4)噪声监测成果表白:1#、2#、4#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原则》(GB12348-)中1类原则,3#测点昼间噪声超标0.3dB(A);边界噪声夜间监测值均未达到原则,参照夜间背景噪声,绕城高速对项目夜间噪声贡献较大。
10.2 建议
(1)继续加强污水解决设施运营管理,做好出水水质长期达标。
(2)继续加强各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寻常管理和维护以及噪声排放防护工作,保证污染排放长期稳定达标。
(3)做好固废台账工作,保证固废及时规范解决。
杭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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