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
招 标 文 件
(项目专用本)
招标编号:FJJL-ZB062
招 标 人: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
二○一三年四月
目 录
总说明 ………………………………………………………………………………2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措施……………………………………………………………………15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2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31
第二卷
第六章 图纸(另册)…………………………………………………………………33
第三卷
第七章 技术规范……………………………………………………………………33
第四卷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5
总 说 明
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由《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以下简称《项目专用本》)三部分组成。《标准文件》指国家发改委发改法规[]3419号公布《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指中国交通运输部交公路发[]221号公布《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对《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内容局部修改和补充,凡和《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内容相同部分不再列出,按《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实施。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认真阅读《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并严格按《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要求内容、条款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标准文件》和《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各投标人自行购置,发包人仅出售《项目专用本》。凡《项目专用本》和《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不一致,均以《项目专用本》为准。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ZB0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屏发改投资【】67号 同意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项目已含有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编制范围为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K0+000-K6+173.169),总里程长6.173km。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预算书。
2.2招标项目规模:
施工
标段
里 程 桩 号
里 程(km)
招标工程关键范围
关键工程数量
A1标段
K0+000~K6 +173.169
6.173
路基、路面、涵洞、沿线公路设施及环境保护工程(不含绿化部分)。
土石方45.5万m3,
路面5.83万m2。
2.3招标项目施工工期:A1标段总工期 365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此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含有:中国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施工单位均可参与投标。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应拥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资质且为本企业职员,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有效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
3.2此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投标,且只许可中1个标段。
3.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被严禁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行政处罚时限内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含有投资参股关系关联企业,或含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母子企业,或同一母企业子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不然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方法: 资格后审 。
3.6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没有存在《相关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措施》(闽建法[]15号)要求违法违规从业限制情形;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负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获取
4.1此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法进行,评标措施采取随机抽取法。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 年 4 月 22 日至 4 月 26 日(不含法定双休日、节假日)天天早晨8:30-11:30 ,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在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025号旧建设局)购置招标文件。其中《标准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文件》由投标人自行购置。投标人购置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图纸(含工程量清单等资料)每套售价 1000 元,上述资料捆绑出售,一律现金支付,售后均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 月 7 日9时00分,地点为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文化路025号旧建设局五楼会议室 )。投标人法人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3款要求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确保金递交:
5.4.1投标确保金提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5.4.2投标确保金提交方法: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投标人企业基础帐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必需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
5.4.3投标确保金提交金额: 人民币四十五万元。
6. 公布公告媒介
此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网站上公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相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网址:)“公告答疑”上公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公布相关信息,不然由此引发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负担。
7. 联络方法
招 标 人: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35号 地 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邮 编:352300 邮 编:350001
联 系 人: 韦工 联 系 人:游先生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转646
传 真: 传 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35号
联络人:韦先生
电话: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联络电话:转646
联 系 人:游先生
1.1.4
项目名称
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屏南寿山乡
1.2.1
资金起源
上级补助和地方财政拨款
1.2.2
出资百分比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按施工计划到位
1.3.1
招标范围
路基、路面、涵洞、沿线公路设施及环境保护工程(不含绿化部分)。
1.3.2
计划工期
A1标段总工期 365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合格标准;
完工验收质量评定: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见附录1
财务要求:见附录2
业绩要求:见附录3
信誉要求:见附录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见附录5
1.4.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不接收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
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6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
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天前
1.11
分包
√不许可
□许可,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离
√不许可
□许可
2.1
组成招标文件其它材料
招标文件澄清补遗通知等其它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5 月 7 日 9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无需确定,各投标单位自行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查询。
2.3.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无需确定,各投标单位自行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查询。
3.1.1
组成投标文件其它材料
无其它材料
3.3.1
投标使用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天。
3.4.1
投标确保金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45万元。
投标确保金形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为:5月6日下午5时前。
招标人开户银行及账号以下:
开户名称: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屏南支行
账 号:3500-1687-4070-5250-8260
投标人应在投标确保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保金由投标人基础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且必需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
3.5.2
多年财务情况年份要求
年~ 年
3.5.3
多年完成类似项目标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
3.5.5
多年发生诉讼及 仲裁情况
年份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
3.6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许可
□许可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应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承诺函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章除外),不得使用署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署名。
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3 份(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复印件应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取活页夹装订,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人装订松散而造成丢失或其它后果不负担任何责任。
4.1.1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包装在内层封套里,然后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内层和外层封套均应加贴封条,内层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外层封套上不应有任何投标人识别标志。
4.1.2
封套上写明
内层封套:
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络人:
投标人联络电话:
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寄)
投标文件内层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
外层封套: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屏南白玉至东峰(建瓯交界)公路工程白玉至寿山段A1标工程投标文件
在 月 日9时00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4.2.6
招标人通知延后招标截止时间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屏南县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5.2.1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验:由监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验。
(5)开标次序:根据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后次序。(具体见09范本5.2开标程序内容)
开标后按递交投标文件次序,由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经现场核验身份后,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投标人。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参与开标程序,视为自行放弃抽取中标候选人资格。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教授 4 人;
评标教授确定方法: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人数为1名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金额: 10%签约协议价。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签约协议价5% )+现金(签约协议价5%,以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
采取银行保函时,出具履约担保银行等级: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市)级支行及其以上银行。
9.5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屏南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92号
电 话:
邮 编:352300
10
需要补充其它内容
10.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书面回复以编号补遗书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网站公告答疑上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法通知投标人,并视为全部投标人已收悉全部补遗书。
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企业处索取书面补遗书、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书面补遗书、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当网上公布内容和书面补遗书、招标文件补充修改通知等文件不一致时以书面文件为准。
10.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假如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网站上公布,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有权利和义务对应延后至新投标截止时间。
10.3
投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
(3)投标确保金有效证实;
(4)项目管理机构图;
(5)资格审查资料;
(6)承诺函;
10.4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将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投标人,并在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5日内,将投标确保金退还中标人和其它中标候选人。
10.5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并在签署协议协议书之前,应向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0.6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协议。
10.7
A1标段预算价为人民币31677228元(含10%暂定金额2879748元),具体详预算价汇报,发包价下浮K值为8.5%,发包价为人民币28984898元整(含10%暂定金额2634991元)[具体详发包价清单,附招标文件后]。
注:全部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必需为招标文件所公布发包价,不然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向招标人提供联络方法(联络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投标人应确保其提供联络方法(联络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有效,以确保开评标过程及中标公告、投标使用期内能联络上投标人,并能立即反馈信息,不然招标人不负担由此引发一切后果。
10.9
中标人应于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 3 天内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招标文件第43页)、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确定通知(格式详《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第49页)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中标单位法定代表及关键管理人员必需全部到场,和发包人签署协议协议书,并根据宁交计建【】132号实施。
10.10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中标人应该对超出部分赔偿,并将提请相关行政部门取消其在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1-3年参与投标资格:
a. 中标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项目标;
b.无正当理由不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c.在签署协议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协议实质性内容;
d.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拒不提交所要求履约确保金。
e. 中标人在公告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确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并被判定为中标无效。
10.11
此次招标投诉处理将严格按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七部委第11号令制订《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措施》相关要求实施。
投诉受理机构为屏南县交通局。投诉人投诉时,应该提交署名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络方法;被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络方法;投诉事项基础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实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其它组织或个人投诉,投诉书必需由其关键责任人或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实复印件。投诉书相关材料是外文投诉人应该同时提供其汉字译本。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
投诉时效为:投诉人在中标结果公告期内提出书面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10.12
招标人在中标工作结束后,提交书面招标投标情况汇报上报相关行政主管交通部门立案,并同时在《福建招标和采购网》()上将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0天)。公告期满后且无投诉情形,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未中标投标人自行上网查阅,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10.13
投标人应在开标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公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和交通部门颁发有效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项目总工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投标确保金提交证实等相关证实材料备查,若评标委员会要求查看上述相关证实材料原件时,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为半个小时)无法提供原件,不然,评标委员会能够对有疑意相关证实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认定。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中国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及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含有对应施工能力施工单位。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经有审计资质社会审计机构审计、、审计汇报无亏损。
2、投标人在、、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万元人民币。
3、应提供、、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
路基工程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最少完成过一个协议段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路基工程施工。
路面工程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最少完成过一个协议段5公里二级及以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
本附录3所要求业绩可按不一样项目分别提供或在同一项目中表现。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申请人近3年来(1月1日-12月31日)承接工程项目无出现质量安全事故及以上等级质量安全事故负有全部、关键责任;
2、申请人近3年来(1月1日-12月31日)未曾在任何协议中违约或被驱除或因任何原所以使任何协议被发包人解除;
3、申请人近3年来(1月1日-12月31日)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统计。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
1
工程师及以上,应持有有效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企业职员,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有效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
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担任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累计达5年及以上(最少提供5年业绩)。
项目总工
1
工程师及以上,并持有交通部门颁发有效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评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企业职员。
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从事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累计达5年及以上,期间最少担任过一个项目总工。
注:
1、附录5中年限按年度计算(按虚年计)。
第三章评标措施(随机抽取法)
一 、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交通部[]第7号部长令《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措施》、交通部交公路发[]70号《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工作细则》、《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福建省交通厅相关文件精神和地方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评标工作须按本细则要求和招标文件要求,对全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中标、废标或重新招标等评标意见,并编写评标汇报。
第三条 评标工作必需遵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标准。评标人员必需严格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和评标相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与影响公正评标任何活动。投标单位如有采取任何方法干扰评标工作,一经发觉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第四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本细则要求组成并进行评标,出具书面评标汇报,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五条 评标委员会组员应该客观、公正地推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评审意见负担个人责任。
第六条 评标委员会组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索贿受贿,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
第七条 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相互矛盾,评标委员会应该针对对应条款作出有利于对应投标人结论。
二 、 评标工作组织和准备
第八条 评标工作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建评标委员会;
2、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和资格评审;
3、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投标人名单;
4、推荐中标候选人;
5、编写评标汇报。
第九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组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人数不得少于总数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组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需保密。
第十条 评标委员会组员应实施回避制度。属于下列情况之一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1、项目主管部门或其它行政监督部门人员;
2、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人员;
3、和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标人员;
4、在和招标投标相关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五年内曾受过行政或党纪处分人员。
第十一条 评标工作使用表格和评标内容必需注明依据和出处,招标文件未要求事项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首先听取招标人相关工程情况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工作所需关键信息和数据,根据评标具体步骤,依据评标细则及标准开展工作,评选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定标。
第十三条 开标时应该场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及投标担保提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认为必需其它内容。开标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等进行公开监督。
三 、 投标文件评审
第十四条 投标文件评审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
1、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
2、资格评审
第十五条 经过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关键条件:
(1)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楚可辨:
a、投标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填报了投标价、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全部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要求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文件要求金额;
b、投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之前,将投标确保金由投标人基础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署名,未使用印章、署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署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署名章公证书,钢印应清楚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公证书出具日期和授权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以后。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a.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上署名,未使用印章、署名章或其它电子制版署名;
b.附有公证机关出具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署名章公证书,钢印应清楚可辩,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c.公证书出具日期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以后。
(6)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要求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7)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出招标文件时限。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
未全部经过形式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投标申请人不能进入资格评审。
第十六条 经过资格评审关键条件:
1、投标人含有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础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财务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人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要求任何一个情形;
(1)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标段监理人;
(4)为本标段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6)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和本标段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业;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第十七条 入围措施
凡经过投标文件评审投标申请人即为合格投标申请人,才有资格参与随机抽取,才有可能成为中标候选人。
四、 澄 清
第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和和招标文件细微偏差进行澄清,但不应向投标人提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
第十九条 投标人必需在收到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函后半个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供澄清内容回复(澄清函必需盖有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不然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回复澄清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五 、 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条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随机抽取中标人方法。
第二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合格投标人名单,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
第二十三条 开标后按递交投标文件次序,由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公开抽取、登记代表该投标人号码,并当众公布每个号码所对应投标人。评标委员会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人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当场公布,并按原抽取号码从有效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在合格投标人中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第一次抽取号码对应投标人为A1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
若投标人代表未参与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视为默认抽取结果,事后提出异议无效。
第二十五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依据随机抽取结果,应该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汇报,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汇报应如实记载,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组员签字。
六、 重新随机抽取条件
第二十六条 因上一次随机抽取所确定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能够进行重新随机抽取,参与重新随机抽取名单仍为第一次评审经过名单(本招标项目历次随机抽取被确定为中标人除外):
(1)中标人在要求时间内不推行和招标人签订协议。
(2)中标人在公告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确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并被判定为中标无效。
七、 定 标
第二十七条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能够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标准上招标人应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编制评标工作汇报,评标工作汇报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工程概述;
2、 投标过程及相关审批文件;
3、 评标工作组织及评标细则;
4、 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
5、 招标人定标结果;
6、 评标表格等附件。
八、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根据项目管理权限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汇报,并将中标结果公告(公告期为10天),公告期满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条 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须准备好和投标相关证实资料原件随时备查,如有必需,招标人将要求投标人在要求时间内(半小时内)提交原件验证,不然,评标委员会能够对有疑意相关证实资料复印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认定。
第三十一条 投标人应对所递交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证实资料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负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协议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协议条款
详见《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协议条款”
第二节 专用协议条款
A.公路工程专用协议条款
详见《公路工程标准文件》“A.公路工程专用协议条款”
B.项目专用协议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协议条款中适适用于本项目标信息和数据归纳和提醒,是项目专用协议组成部分。
序号
条目号
信息或数据
1
1.1.2.2
发包人:屏南县汇通公路建设
地 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路35号 邮政编码:352300
2
1.1.2.6
监理人:另行通知
地址: 邮政编码:
3
1.1.4.5
缺点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4
1.6.3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对应部位施工前 14 天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
5
3.1.1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同意:
(6)依据第15.3款发出变更指示,其单项工程变更包含金额超出了该单项工程签约时协议价/%或累计变更超出了签约协议价/%
本项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措施》对应条款实施。
6
5.2.1
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
7
6.2
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
8
8.1.1
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期限: 施工进场3天内
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期限: 7天
9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 1 个月内天天罚人民币伍千元; 超出1 个月以上天天罚人民币壹万元
10
11.5
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 10 %签约协议价
11
11.6
提前交工奖金: / 元/天
12
11.6
提前交工金限额: / %签约协议价
13
15.5.2
不适用
14
16.1
□ 因物价波动引发价格调整根据第16.1.1项或第16.1.2项约定标准处理。
若按第16.1.1项约定采取价格调整公式进行调价,每六个月或十二个月按价格调整公式进行一次调整
√协议期内不调价
15
17.2.1
开工预付款金额:本工程不设开工预付款
16
17.2.1
材料、设备预付款百分比:本工程不设材料、设备预付款
17
17.3.2
承包人在每个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份数: 7 份
18
17.3.3(1)
进度付款证书最低限额: 80 万元
19
17.3.3(2)
逾期付款违约金利率: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
20
17.4.1
质量确保金百分比:月支付金额 10 %
21
17.4.1
质量确保金限额: 5 %协议价格。
22
17.5.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含相关证实材料)份数: 7 份
23
17.6.1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止清申请单(包含相关证实材料)份数: 7 份
24
18.2
完工资料份数: 7 份
25
18.5.1
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
如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需要进行施工期运行,需要施工期运行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要求以下:
26
18.6.1
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
如本工程及工程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具体要求以下:
27
19.7
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5 年
28
20.1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率: 3 ‰
29
20.4.2
第三者责任险最低投保金额: 100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 2.5 ‰
30
24.1
争议最终解 处理方法:仲裁
如采取仲裁, 仲裁委员会名称: 屏南县仲裁委员会
项目协议专用条款
1.5协议协议书
本款补充;在本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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