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职员工服协议供给商招选项目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2
第一节 总则--------------------------------------------------------5
第二节 招标文件----------------------------------------------------9
第三节 投标文件---------------------------------------------------10
第四节 投标-------------------------------------------------------13
第五节 开标和评标-------------------------------------------------14
第六节 定标和协议授予---------------------------------------------17
第七节 纪律和保密-------------------------------------------------18
第八节 其它-------------------------------------------------------19
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项目需求说明------------------------------------------------------22
商务需求说明------------------------------------------------------23
第四章 评标措施---------------------------------------------------24
评标具体要求------------------------------------------------------24
评标措施附录一 实质性条款一览表----------------------------------26
评标措施附录二 评分细则------------------------------------------27
第五章 关键协议条款-----------------------------------------------3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2
格式一 投标函及附录---------------------------------------------43
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44
格式三 商务条款偏离表-------------------------------------------46
格式九 技术条款偏离表-------------------------------------------47
格式五 协议条款响应表-------------------------------------------48
格式六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49
格式七 投标一览表-----------------------------------------------52
格式八 投标分项报价表-------------------------------------------53
格式十一 关键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54
第一章投标邀请函
敬启者:
企业职员工服协议供给商招选项目已经获同意实施,受委托,综合部招标采购中心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现邀请贵单位参与密封投标。
一、招标内容
企业需采购一批新制服,预估采购数量:47套(男:23套,女:24套)。
二、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能够电子邮件方法发送至贵单位。
三、接收投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接收投标时间: 10月10日9:00至10月20日16:30时。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10月21日09:30时。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不符合要求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及开标地点
会议室
五、关键提醒
1、到时请贵单位选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2、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有效投标人而造成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与该项目投标资格。
六、联络方法:
招标组织机构:综合部
地址:
技术联络人: 联络电话:
二〇一0年九月二十二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择,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择。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
招标人
名称:
地址:
1.2
招标组织机构
名称:
地址:
1.3
用户
名称:
地址:
2.1.1
项目名称
2.1.2
项目地点
2.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招选服装供给商,负责供给职员工服。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规范”
2.2.2
协议期
两年
2.2.3
质量要求
达成或优于招标人要求、标准,中标人须于供货前提供产品检测汇报证实。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最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职员工服协议供给商招选项目
1、报名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正当注册、含有项目对应经营范围服装生产企业;
2、报名人须含有服装设计能力;
3、报名人须在深圳市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含有良好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
4、报名人须最少含有两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 有效时间(以协议签署时间为准):1月1日至本公告公布之日;
2) 单项协议金额:人民20万元或以上;
3) 协议内容:工作制服设计、生产、销售业绩;
3.2
是否接收联合体投标
■ 不接收
□ 接收,应满足下列要求:
9.1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 组织, 踏勘时间:待定
踏勘集中地点:
联络人: 联络电话:
10.1
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待定
召开地点:待定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
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1天前
11
分包
■ 不许可
□ 许可,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
12
偏离
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条款不许可偏离,通常条款许可偏离;
招标文件中标有★标志条款,为不可负偏离条款;标有☆标志条款,为不可偏离条款。
14.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5 天前
14.3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收到澄清后二十四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5.2
投标人确定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收到澄清后二十四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16.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二
17.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为:服装价、运至协议指定地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及售后服务、检验检测费、设计制作费、多种税费等一切相关费用。
报价货币:人民币。
17.2
报价方法
密封报价
17.6.3
最高限价
□未设定:
■设定: 投标人投标总价不可超出本项目标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0万元(税后价),不然投标应答文件作废标处理。
18.1
投标使用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21
是否许可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许可 □ 许可
22.4
签字或盖章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22.7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 2份
22.8
装订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23.2
封套上写明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23.3
密封和标识其它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附录一
24.1
投标截止时间
10月20日16:30时
2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深圳市机场港务综合部
24.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是
24.5
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3天前
26.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10月21日09:30时
开标地点:深圳市机场港务客运大楼二楼会议室
27.3
评标措施
此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审”方法确定中标人。详见“第四章 评标措施”。
27.5.1
讲解要求
■ 无
□ 有
备注:上述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招标人到时通知为准。
总则
定义
本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企业。
1.2 “招标组织机构”系指深企业。
1.3 “用户”系指企业。
1.4 “投标人”系指响应投标邀请、参与投标竞争法人或其它组织。
1.5 “合格货物和/或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全新全部货物和/或服务,必需符合中国设计和制造生产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其起源地均应为中国或和中国有官方贸易往来关系国家或地域。全部进口货物均为正当渠道进口、全新原厂制造和装配。
1.6 “中标供给商”、“中标人”系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收,并和采购人签署购销协议投标人。
1.7 “买方”系指在协议中指明货物和/或服务采购人。
1.8 “卖方”系指在协议中指明提供货物和/或服务中标人。
1.9 “标前会”是为了便于潜在投标人完整、正确地了解招标文件,由招标人组织召开会议,解释并澄清招标文件中技术和商务问题,回复潜在投标人质疑而组织会议。
1.10 “投标使用期”系指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截止时间起直至使用期满时间,在此时间内,投标人未经招标人要求,不得更改其投标文件内容。在此时间内,如招标人确定其为中标供给商,则必需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署并推行协议。
1.11 “实质性响应”系指符合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条款、条件和要求,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要求范围、内容和技术要求,或限制了招标人权力和投标人义务要求。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公平竞争地位。
1.12 “评标小组”系指由招标人、用户、外请教授及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
1.13 “招标文件”系指招标人为经过公开招标确定项目供给商法律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及投标依据,是签署协议所遵照文件,是编写投标文件中技术规范或规格编写标准。
1.1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包含资质证实、项目报价等内容法律文件,是评标小组进行评审依据,是签署协议所遵照文件。
1.15 “设备”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及协议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备件、工具、软件及成套技术资料及手册。
1.16 “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及协议要求,投标人必需负担产品售后服务、培训和其它类似承诺义务。
1.17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是指随协议设备提供,在安装、调试、性能验收之前所必需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包含因为供方提供设备质量问题所造成必需更换备品备件。
1.18 “质保期”系指在一定期限内,除人为操作不妥原因外,全部包含产品质量问题和产品故障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处理,采购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1.19 “保修期”系指在一定期限内,除人为操作不妥原因外,全部包含产品质量问题和产品故障由卖方负责修理、更换,在正常操作和使用条件下,设备、产品发生故障和损坏,买方只需支付更换配件费用,无需支付维修人工费用。
1.20 “交货期”是指货物抵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时间。
1.21 “完工期”是指货物抵达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而且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时间。
1.22 “时间”系指招标文件中要求时间除尤其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
1.23 “天”系指日历日。其中1个月按30天计算,1年按365天计算。
1.24 “工作日”系指国家要求工作时间,不含国家法定节假及公休日。
1.25 “书面形式”系指往来函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
项目概述
2.1 项目说明
2.1.1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2 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招标范围、交货期和质量要求
2.2.1 此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服务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资金起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并已落实。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含有负担本项目标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除应符合本章第3.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3.2.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2 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根据资质等级较低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与其它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2.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对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组员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应视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组员真实情况;
3.2.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组员在投标、签约和推行协议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法律责任。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为招标人不含有独立法人资格隶属机构(单位);
3.3.2 被责令停业;
3.3.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3.4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3.3.5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应确保本项目下提供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产生因第三方依法享受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假如投标人不拥有对应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含正当获取该知识产权相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实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侵权之诉,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担。(如适用)
招标人关键权利
5.1 协议签署时,招标人有权按投标文件中各项设备和服务单价增加或降低任何一项或多项设备或服务数量,但其更改范围应限定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范围内。
5.2 出现下列任何一个情形,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拒绝任何投标和宣告投标无效权力:
5.2.1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或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足三家;
5.2.2 出现影响招标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5.2.3 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
5.2.4 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计划;
针对以上第一点情形,招标方有权以招标文件及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作为谈判依据,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方法确定最终供给商, 或按《中国招标投标法》要求重新组织招标或采取其它采购方法确定最终供给商。
5.3 招标人有权深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觉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确保金;若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发觉作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确保金,并将把其弄虚作假行为作为不良统计在招标人官方网站进行公告。
5.4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任何不合格货物及/或服务,由此产生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负担全部和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和招标投标相关语言均使用汉字。必需时专用术语应附有汉字注释。
计量单位
全部计量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不在法定计量单位范围内,将使用国际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其它计量单位。
踏勘现场
9.1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自己负担踏勘现场所花费费用。
9.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或结论性语言,招标人均不负责任。
9.3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或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标前答疑会
10.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时间和地点派代表出席标前答疑会。
10.2 标前答疑会(即投标预备会议)目标,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及查阅招标文件后,可能提出任何方面问题。(本项目不适用)
10.3 投标人应在标前会议召开3天以前,书面将要求回复问题送交招标方,标前会议上将据此做出澄清和解答,会后正式以书面回复(补遗书或澄清书)发给全部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收到书面回复(补遗书或澄清书)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通知。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应符合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收分包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许可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一些要求,偏离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偏离范围和幅度。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组成及内容
13.1 招标文件用以说明所需设备及服务、评标程序和协议条款。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3.1.1 投标邀请函
13.1.2 投标人须知
13.1.3 项目需求说明
13.1.4 评标措施
13.1.5 关键协议条款
13.1.6 投标文件格式
13.2 招标人发出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澄清文件,全部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如有冲突,则以发出日期最近开标日期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澄清
14.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验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发觉缺页或附件不全,应立即向招标人提出,方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给予澄清。
14.2 招标文件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起源。该答疑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4.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该澄清。
招标文件修改
15.1 在截标时间(不含截标时间当日)前任何时候,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15.2 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并对其投标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不管投标人是否确定,将视为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补充、修改。
15.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时间考虑招标文件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截标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置招标文件每一投标人。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组成及内容
16.1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最少包含下列内容。未提供完整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16.1.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16.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投标授权书;
16.1.3 商务条款偏离表;
16.1.4 协议条款响应表;
16.1.5 投标一览表;
16.1.6 投标分项报价表;
16.1.7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
16.1.8 技术条款偏离表;
16.1.9 技术方案(证实产品/服务合格性和符合技术规范文件);
16.1.10 其它投标人认为需提供文件;
16.2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报价
17.1 报价应包含货物和/或服务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和税费等相关费用。如招标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投标人未单独列明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
17.2 如招标人另有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17.3 投标人应被认为已经阅读了招标文件和审查了全部附件,是在充足了解招标文件要求基础上进行报价,以确保报价已涵盖了全部应有供货范围。如投标人不清楚或无法确定上述供货范围中某项或某几项内容,则应按招标文件本章/第14条中14.1项提出澄清要求。
17.4 投标人所投设备如使用了专利技术,则使用该专利技术所包含全部费用均必需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人应确保招标人不负担使用该专利技术可能产生一切纠纷责任。
17.5 投标人如有优惠报价,则必需在报价一览表中,附带投标报价说明,并同时必需报出优惠前各分项报价。
17.6 无效投标报价:
17.6.1 投标人所报投标报价应为固定价。对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或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投标,全部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7.6.2 投标人若在投标报价中提供两个以上报价且未明确哪个报价有效,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7.6.3 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最高限价。(如适用)
投标使用期
18.1 投标使用期为自投标截止时间后90天。如招标人另有要求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使用期不足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2 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于投标使用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其投标使用期及投标确保金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使用期要求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回复。如同意,在延长久内,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如不一样意,则视同为在使用期截止时止自动放弃投标,投标确保金给予退还。
18.3 因使用期延长,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截止日期。
资格证实文件
20.1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含有负担本项目标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0.2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证实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复印件。
20.3 “多年财务情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如适用)
20.4 “多年发生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判决、裁决等相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如适用)
20.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接收联合体投标,本章第20.1项至第20.3项要求表格和资料应包含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文件编制
22.1 投标文件制作标准
投标人必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需确保其投标文件及所附资料(不管其关键是否)真实性,不然其投标无效,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22.2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需,能够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基础上,能够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承诺。
22.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范和其它资料。如投标人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提交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含工期、投标使用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全部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造成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负担。
22.4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可能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假如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定。
22.5 投标人对招标人所作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及询标过程中承诺,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一部分。
22.6 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
22.7 投标文件数量: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还应提供投标文件WORD电子版文件(报价部分用EXCEL格式),电子版文件份数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投标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23.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23.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识“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其它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3 投标文件其它密封和标识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4 未按本章第23.1 项或第23.2 项或23.3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
24.1投标人必需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由招标人签收。
24.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要求外,投标人所递交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4.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4.5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假如决定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投标人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5.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递交给招标人。
25.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制、签署、密封、标识和递交,并在外包装上显著注明“投标文件修改书”或“投标文件撤回通知”字样。撤回通知也可先以传真形式发出,再签字确定。
2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更改。
25.4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至投标使用期结束为止,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开标和评标
开标
26.1开标时间及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时参与。
26.2开标程序
26.2.1 参与开标会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以下资料供查验:
(1)法定代表人证实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文件一致,原件由招标人留存);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它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交由招标人留存);
(3)其它原件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2.2 招标人主持开标会议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现场确定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4)由监标人及评标小组其它组员代表核验投标人代表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实等原件材料;
(5)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在招标人纪委部门代表监督下,由评标小组组员核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修改和撤回投标通知、唱标一览表中相关内容、折扣申明(如有),并统计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7)开标结束。
26.2.3 若开标时宣读内容和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定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定开标时宣读内容。
26.2.4 在开标时因为投标人原因没有宣告和统计投标价格和折扣,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6.2.5 在开标时,因为投标人原因没有启封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不管投标结果怎样,已开启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
26.2.6 招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以存档备查。
评标
27.1评标小组
招标人依据招标项目标特点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等相关方面教授组成。
27.2评标标准
评标活动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
27.3评标措施
评标小组根据“第四章评标措施”要求方法、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7.4投标报价核准
27.4.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
(1)唱标内容和报价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以唱标内容为准,显著错误除外;
(2)唱标内容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7.4.2投标人投标报价中如出现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和按单价计算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计算总金额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单价;
27.4.3投标人投标报价假如出现缺项、漏项或是修改了招标范围列明项目标数量情况,将按以下方法进行修正:
(1)假如本节第27.4.3条所列内容金额累计超出其投标报价5%(不含5%),该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按零分计;
(2)假如本节第27.4.3条所列内容金额累计未超出其投标报价5%,此部分价格按按其所报该项单价进行计算调整;如无单报价则按全部有效投标人中该项报价最高者加入后,进行计算调整。
27.4.4根据本节第27.4.2条、第27.4.3条要求调整方法确定调整后报价,须取得投标人同意并书面签字确定。假如投标人拒不接收调整方法和调整后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7.4.5若投标人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内容,超出部分不予减免。
27.4.6中标人投标报价是根据本节第27.4.1条、第27.4.2条、第27.4.3条、第27.4.4条要求进行了调整,其中标价按就低不就高标正确定。假如投标人拒不接收,其投标将被拒绝。
27.4.7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小于调整后报价,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大于调整后报价,中标价即为调整后报价。
27.4.8修正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定后含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收修正价格,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7.4.9投标人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价,该投标人又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评定,确定其为低于成本,该投标无效。
27.5投标文件澄清和补正
27.5.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了解,依据项目标需要,评标小组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叙述,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讲解要求”要求。
27.5.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先以口头形式答辩,然后在要求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评标小组不接收投标人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27.5.3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除外)。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7.5.4 评标小组对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能够要求投标人深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小组要求。
27.6评审纪要
评审相关统计由评标小组全体署名,以存档备查。
定标和协议授予
26 定标
26.1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出具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有排序中标候选人情况,确定中标人。
26.2协议将授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投标人:
26.2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26.2.1能够满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报价合理,不过投标价低于成本除外。
26.3授予协议时变更数量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协议时有权对“第三章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范”标数量和服务给予增加或降低,在不改变投标单价基础上增减协议标物数量±10%。
26.3招标人依据评标小组提议有权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投标,和宣告此次招标无效,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理由。
26.5中标人一旦被确定,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就其未中标原因作出解释。未中标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组成人员或招标人问询评标过程情况或索要相关材料。其它未中标人不能再以任何形式影响中标决定。
27中标通知
27.1确定中标供给商后,在投标使用期截止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投标人其报价被接收,同时将评标结果通知未中标投标人。
27.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是协议文件组成部分。。
28协议签署
28.1中标供给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需在要求时间内,派代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相关文件准备。中标供给商不得对协议价格、协议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内容有任何改变,假如上述内容发生重大变动,而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和中标供给商签约。
28.2在双方准备工作完成后,由招标人和中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协议。招标、投标文件及有效补充资料、通知、函件、纪要等将成为协议基础组成部分。
28.3假如招标人在签约过程中认为中标供给商不含有推行协议能力,招标人有权终止和其签约,并将其废标。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将有权选择下一个备选中标供给商,并做出一样判定。招标人最终将把协议授予被确定为有能力圆满推行协议义务中标供给商。
纪律和保密
招标人纪律要求
32.1招标人不得向她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和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相关招标投标其它情况;
32.2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该保密情况和资料,不得和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正当权益。
投标人纪律要求
33.1投标人申报相关资质、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需真实正确,不得弄虚作假。
33.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和招标人串通投标。
33.2.1 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组员投标人根据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其它联合行动。
33.2.2 有下列情形之一,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2)不一样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为同一人;
(4)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一样投标人投标确保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33.3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组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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