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地质勘探
招标文件
(地质勘察招标立案三)
建设单位: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项目: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地质勘探
项目地址:宝鸡市高新区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络电话:
招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章)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6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6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
二、投标人须知……………………………………………………………36
A、总 则……………………………………………………………………37
B、招标文件说明……… …………………………………………………38
C、投标文件编写 ………………………………………………………39
D、投标文件提交 ………………………………………………………42
E、开标 ……………………………………………………………………43
F、评标 ……………………………………………………………………43
G、中标人确实定 …………………………………………………………45
H、其它 ……………………………………………………………………46
第三章 协议条款 …………………………………………………………47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52
1、基础要求 ………………………………………………………………52
2、适用规范、规程、标准 ………………………………………………52
3、勘察汇报要求 …………………………………………………………53
4、勘察汇报关键内容 ……………………………………………………54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56
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65
一、总则……………………………………………………………………65
二、评标内容和评标程序…………………………………………………65
三、评标标准及说明………………………………………………………66
四、注意事项………………………………………………………………6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地质勘探、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建设地点:高新四路南客站延伸段以西、计划路以南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招标组织方法: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1. 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地质勘探;
2. 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施工图设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地质勘察:含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担任本招标项目标项目技术责任人应含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2. 施工图设计:含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独立法人资格;拟派项目总设计师须含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12月13日—12月17日止(每日8:30至17:30节假日不休)。
报名需携带资料: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项目责任人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资格预审时审查原件)
资格审查措施:合格制/有限合格制,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报名地址:
宝鸡市中山西路200号前4楼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宝鸡市中山西路200号前4楼。
联 系 人:王女士、李先生
联络电话: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2
项目概况
3
招标范围
对工程地质具体勘察进行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
4
勘察进度要求
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提交合格、能满足工程设计需要勘察结果资料,必需根据国家规范要求。
5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含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含有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资质
(3)应含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
6
现场踏勘
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
标前答疑
此次招标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会。
8
投标使用期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日历天
9
投标确保金额
0.5万元人民币(按宝市建规建字()6号文实施)
10
招标文件工本费
人民币1000.00元
11
投标人替换方案
无
12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一正两副。
13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第18款
14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01月10日09:00分(北京时间)
15
开 标
01月10日09:00分(北京时间)
16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定法,详见第六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二、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勘察招标依据为《中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八部委《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措施》、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要求》、陕西省实施《中国招标投标法》措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
A总则
1. 定义
1.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建华招投标代理咨询有限责任企业。
1.2 “投标人”指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勘察单位。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勘察进度要求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此次对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工程地质勘察进行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
2.3 勘察进度要求: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60天内提交按国家规范要求和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图纸等合格结果资料。
3. 资格合格投标人
3.1含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含有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4此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仅有经过资格预审投标人才有可能成为本项目标中标人。
4. 现场考察及投标答疑
4.1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为了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并负担所发生费用。
4.2此次招标不组织集中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或现场考察后如有疑问,必需以书面方法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和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解答投标人提出疑问,并将解答问题补遗书发送给全部投标人。
4.3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4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4.5由招标人提供相关土地信息、电子文件资料,投标人使用完成后应立即归还,定标后,除中标人继续深化使用直至完成,和非中标人一样按时归还基础数据资料,并立即销毁计算机相关内存,严禁向外扩散资料或数据,不然将负担法律责任。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编写、提交投标文件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
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组成
6.1 本招标文件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协议条款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6.2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6.4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造成无效投标文件。
6.5图纸售出不退。
7. 招标文件澄清
7.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要求投标截止时间 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澄清要求。不管是招标人/招标代理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澄清向全部投标人发送后48小时内未收到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给予确定,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前,招标人/招标代理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8.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人/招标代理将修改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后48小时内未收到投标人以书面形式给予确定,将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8.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8.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招标代理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C 投标文件编写
9. 投口号言
投标文件、投标交换文件和往来函件应以汉字书写。
10. 计量单位
除工程规范中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应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两部分组成。
11.2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2.2投标书及其附件;
11.2.3投标确保金收据复印件;
11.2.4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其它资料。
11.3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3.1 技术方案。
12. 勘察费
12.1投标人工程勘察费用按招标文件,国家规范基础要求及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在充足考虑工程勘察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原因基础上以设计单位提供布孔图进行施工,以孔数、深度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计价格[]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计取,结合本身情况,自主报价,本项目勘察费用只考察下浮。并按先急后缓次序施工。
12.2投标人工程勘察费用应涵盖协议要求全部责任:包含搜集资料,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定,提交资料,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
12.3工程勘察费用计算依据:设计院提供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勘测委托书及工程地质勘测技朮要求计算。
12.4工程结算时,双方按所签署勘察协议,价格再不变更。
12.5工程地勘布孔以设计单位提供资料及国家规范基础要求为准。
13. 货币约定
本项目费用采取币种为人民币。
14. 投标使用期
14.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招标代理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15条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5. 投标担保
15.1投标确保金见本须知前附表。投标确保金应在01月09日17:00(若遇法定节假日,则对应提前至法定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前缴纳,将收据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确保金已缴纳证实。
15.2投标确保金在投标使用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假如按要求延长了投标使用期,则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也对应顺延。
15.3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人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协议书3个工作以后退还(无息)。
15.4退还投标确保金时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确保金收据原件;
(2)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副本原件一份(此条仅对中标人适用)。
15.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签署协议协议;
(2)投标人在开标后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撤回投标。
16. 投标人替换方案
16.1 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替换方案将不予考虑。
17.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份数见本须知前附表12项。
17.2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
17.3投标文件在使用招标文件提供要求格式时,应按要求格式要求进行对应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中应为原件)。
17.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
D 投标文件提交
18. 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8.1全部投标文件均密封在一个封袋内,要求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骑缝章(在贴封条骑缝处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18.2封套上应写明:
(1)招标编号:
(2)项目名称:
(3)在×年×月×日北京时间××: ××时(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4)投标人名称:
(5)投标人地址:
18.3假如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投标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识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19. 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
20.2 招标人/招标代理可按本须知相关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 迟交投标文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在本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 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不予退还。
E 开 标
23. 开标
23.1招标人/招标代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23.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不予接收:
a)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
b)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
23.3 开标程序:
23.3.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3.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由监督部门宣告查验结果。
23.3.3 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设计周期、项目勘察责任人姓名等必需内容及是否提交了投标确保金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3.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3.5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F 评 标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4.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24.2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定和比较。
25.投标及投标文件有效性
25.1 评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废标),不得进入细致评标: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投标文件由授权代理人签署时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4)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5)投标人未能经过资格预审;
(6)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勘察进度要求;
(7)未响应招标文件其它实质性要求。
26. 对投标文件审查和响应性确实定
26.1评标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是否满足要求,要求投标确保金是否已经有效提供,文件是否合适地签署。
26.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
26.3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文件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6.4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投标人不能经过修正或撤回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投标。
27. 投标文件澄清
27.1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8. 投标文件评定和比较
28.1对全部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采取相同程序和标准,遵照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标准,按综合评定法进行投标文件评审,确定投标人排名。
28.2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标准和方法”。
28.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并依次推荐综合排名在前三名合格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8.4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汇报和推荐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法规确定中标人。
28.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29.评标过程保密
29.1开标后,直至确定中标人为止,评标委员会组员和和评标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和评标相关其它情况。
29.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9.3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综合得分,按高分到低分次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经过投票方法确定排序在前中标候选人。并在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公告栏公告3个工作日。
G 中标人确实定
30.中标通知书及协议签署
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未中标单位再不另行通知。中标通知书是协议文件组成部分。
31. 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H 其 她
32.1中标人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将被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时,中标人应给予赔偿。
32.1.1未能在要求期限内和招标人签署协议协议;
32.1.2签署协议时另行加入不合理附加条件;
32.1.3不推行投标文件所作承诺;
32.1.4有违法行为;
32.1.5投标时拟派项目总责任人签约时未能作为本工程项目总责任人。
33. 投诉
投标人发觉此次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它投标人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能够向招标代理企业进行书面投诉,该单位将会同关监督部门,在充足了解、取证基础上对投诉事件进行处理。
34. 其它
34.1 投标人被视为认可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条款,并按本招标文件约定完成本项目勘察工作。
34.2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设计,不得将中标项目设计转让(转包)给她人。
35.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第三章 协议条款
GF--0203
建设工程勘察协议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负担
任务。
依据《中国协议法》及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1工程名称:
1. 2工程建设地点:
1. 3工程规模、特征:
1. 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 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和技术要求:
1. 6承接方法
1. 7估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立即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正确性、可靠性负责。
2. 1提供本工程同意文件(复印件),和用地(附红线范围)、施工、勘察许可证等批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地形图、建筑总平面部署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经有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坐标和标高资料。
2.4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经有埋藏物资料(如电力、电讯电缆、多种管道、人防设施、洞室等)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结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结果资料8份(电子文件2套),发包人要求增加份数不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法
4.1开工及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时间
4.1.1本工程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结果资料,因为发包人或勘察人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结果资料时,按本协议第六条要求办理。
4.1.2勘察工作使用期限以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书或协议要求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改变、不可抗力影响和非勘察人原因造成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法
4.2.1协议生效勘探施工开始,发包人应向勘察人预付协议金额20%;勘察人提供全部合格结果资料后,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工程总勘察费60%;余款在设计单位确定勘测结果后,发包人向勘察人一次付清全部工程勘察尾款。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需以书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要求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地域(段),发包人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负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立即为勘察人提供并处理勘察现场工作条件和出现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相关问题等),并负担其费用。
5.1.4勘察过程中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发包人应按实际发生工作量支付勘察费,勘察费以投标报价为结算依据。
5.1.5因为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工期顺延。
5.1.6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投标书、勘察方案、汇报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提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私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7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协议要求时间提交质量合格勘察结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因为勘察人提供勘察结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补充完善使其达成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它单位时,勘察人应负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收损失部分勘察费外,并依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约定为实际损失 100 %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和发包人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依据工程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勘察人人员,应遵守发包人安全保卫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负担其相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为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结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负担,由此对发包人造成其它损失费用也由勘察人负担。
6.2因为勘察人原因未按协议要求时间(日期)提交勘察结果资料,每超出一日,应扣除拖期损失赔偿金1000元人民币/天,拖期损失赔偿金最高限额协议价20%。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含有相同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勘察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了解周围及地下管线、管网等设施情况。在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地下管线、管网等设施损坏,由勘察人负责。发觉地下文物应作好保护工作并立即汇报。 勘察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需注意安全保卫工作,避免人员(含施工人员以外人员)伤亡,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勘察人负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本协议在推行工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二 种方法处理:
(一)提交项目当地政府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协议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要求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审查部门立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需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推行完协议要求义务后,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一式 四 份,发包人 二 份、勘察人二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 签证意见:
(盖章) (盖章)
立案号: 经 办 人:
立案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标准及工作要求
1、基础要求
1.1勘察人在实施勘察前,应向发包人报送优化后勘察服务工作纲领,并以此作为工作依据。
1.2工程勘察布点应参考发包人提供资料。勘探点数量、深度和位置可依据地质情况和现场条件依据规范进行调整,但应经发包人同意和同意。
1.3勘探过程中应认真统计每日工作内容,保留原始统计资料和数据,以供发包人检验和分析。
1.4在钻探进行中,如发包人需要更改取样间距和现场试验要求,或更改钻孔深度,勘察人应主动配合并安排实施。
1.5勘察人在钻探时应谨慎从事,对地下管线和构筑物进行对应保护,碰到地下文物时应立即向发包人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并妥善保护。
1.6勘察人在进行外业勘察时,应采取有效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方法,避免对原有道路、桥梁、结构物或地上附着物造成损坏或损伤。
2、适用规范、规程、标准
2.1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要求,现在适用版本推荐以下,如有后继变更,则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2.1.1《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2.1.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1.3《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2.1.4《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2.1.5《地基动力特征测试规范》(GB/T50269-97)
2.1.6《岩土工程基础术语标准》(GB/T50279-98)
2.1.7《土分类标准》(GB145-90)
2.1.8《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2.1.9《建筑工地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2.1.10《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2.1.11《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2.1.1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2.1.13《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
2.2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3、勘察汇报要求
3.1评价场地稳定性、建筑适宜性。
3.2查明场地地层结构和岩土工程特征。
3.3查明黄土湿陷性,确定场地湿陷类型和地基湿陷等级。
3.4查明地下水埋藏条件和对工程建设影响。
3.5评价环境水、土对建筑材料腐蚀性。
3.6确定建筑场地类别,评价场地地震效应。
3.7提出地基处理方法提议。
3.8评价地基稳定性,提供地基承载力等参数。
3.9评价桩基可行性,提供桩基设计岩土参数。
3.10提供基坑开挖和支护提议方案和岩土参数。
3.11提供工程降水方案提议和水文地质参数。
3.12提供不良地质作用防治方法提议和岩土参数。
4、勘察汇报关键内容
4.1拟建场地工程地质条件
4.1.1地质条件背景资料
4.1.2地形地貌条件
4.1.3拟建场区地层土质概述
4.2拟建场地水文地质条件
4.2.1地下水类型及地下水位
4.2.2历年高水位统计
4.2.3相关确定建筑防渗设计水位和抗浮设计水位基础依据和提议
4.2.4地下水和浅层土对混凝土和钢筋腐蚀性评价
4.2.5地下水和浅层土毒性评价
4.3场地、地基建筑抗震设计条件
4.3.1场地土类型和建筑场地类别判定
4.3.2抗震设防烈度
4.3.3地基土层地震液化评价
4.4地基基础方案分析评价及相关提议
4.5地下室开挖和支护方案评价和相关提议
4.6降水对周围环境影响
4.7桩基工程设计和施工提议
4.8其它合理化提议
4.9上述方案及提议计算图表(计算书)及方案草图
4.10附件内容
4.10.1土物理学性质综合统计表
4.10.1各类工程平面图件和地层剖面图及柱状图
4.10.1土工试验说明及试验结果
4.10.1标贯和动力触探原位测试结果图
4.10.1剪切波速测试结果
4.10.1桩基桩端持力层层顶标高等高线
4.10.1基坑支护计算参数
4.10.1钻探工作说明(方案)
5、招标单位提供工程基础资料: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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