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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海事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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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14--0049 招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 代理单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 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部分 采购协议通常和特殊条款 第五部分 应提交相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受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委托,就其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以下: 1、招标编号:-14--0049 2、项目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 3、招标内容: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16米内河巡查艇改造2艘 具体包含:完成全船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和不少于1年(含)无偿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合格投标人应含有资格要求: (1)在浙江省境内注册,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和推行协议能力,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 (2)含有较强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含有相当于原内河乙级以上资质、有良好工作业绩和履约统计;信誉良好船舶建造厂家。 (3)含有较强当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专业技术队伍,能提供快捷售后服务响应,对故障能在1小时内响应。 (4)拒绝联合投标。 5、采购方法:公开招标。 6、发售标书时间:9月25日至10月8日止(工作时间早晨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7、发售标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环城北路禾兴路口禾兴公寓四号楼405室 8、标书售价:每份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9、购置标书时必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全部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10、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0月18日下午14:00,投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11、开标时间和地点:10月18日下午14:00,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12、投标确保金::30000元(人民币),于10月12日前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纳方法:支票、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不许可用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省嘉兴市中国农业银行嘉兴市分行 银行账号:19-558 13、联络方法: 招标单位: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 电话: 联络人:宋金龙 代理单位:浙江中明工程咨询 电话\传真: 联络人:李闽 14、招标公告将同时公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1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络电话:嘉兴市交通局监察室 联络电话: 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 浙江中明工程咨询 9月25日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前附表 条款 内容要求 1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 项目标实施规模、范围: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16米内河巡查艇改造2艘。 完成全船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和不少于1年(含)无偿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实施地点:中标单位生产制造基地。 要求质量标准:船舶改造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具体包含: ▲国家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中国船级社《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 ▲相关国家标准(GB) ▲相关中国造船工业标准(CB) ▲中国造船质量标准(CS/T4000--) ▲其它和所设计建造船舶适用标准、规范。 关键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项目实施时间: 协议签署后100日历天内完成全船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 2 协议名称 《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协议》 3 投标使用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招标人认为必需,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出60天。 4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5 投标截止时间:10月18日下午14:00。 6 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市广场路350号,市行政中心西侧 7 开标时间:10月18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8 尤其说明: 1、此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法进行。 2、此次招标评标采取综合评定法方法,对单船改造价格、工期和建造工艺等进行综合评价。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法。 一、总则 1.项目说明 此次招标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组织和实施,并由嘉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指导和监督。 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文件部分术语定义: 1、“招标人”指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 2、“招标代理”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此次招标机构。 3、“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船厂。 4、协议“甲方”指招标人。 5、协议“乙方”指在此次招标中中标并和业主签定协议投标人。 招标文件中相关数学运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标准计算。 2.采购方法 公开招标。 3.合格投标人应含有资格要求 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 4.投标费用 投标人需自行负担包含投标一切费用。 未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中标公告后七日内无息退还。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文件及附件 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 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l 第四部分 采购协议通常和特殊条款 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相关格式范例 5.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包含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协议通常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相关格式范例等。假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6. 招标文件解释 6.1已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10月9日早晨11时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经和招标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需回复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6.2 不管招标人向投标人发送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问题,均采取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回复一律无效。 7. 招标文件修改 7.1 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全部招标文件收受人。 7.2 若有必需,招标人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8. 投标报价 8.1 标物及投标要求 8.1.1 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公开招标,具体招标范围包含:完成全船改造、全船试验、交船工作和不少于1年(含)无偿售后现场技术支持服务等内容。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改造设计图纸和设备材料清单所注明品牌、规格进行报价。招标人保留另行组织采购部分直至全部设备权利。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8.1.2投标人应依据《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相关内容。 8.1.3投标人应明确交货期。交货期是指中标人在协议生效后,将船舶改造完成、乙方码头交船;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需符合协议要求,完成多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成技术要求;多种备品、工属具、船舶检验证书、资料等均需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根本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好状态;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全部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招标人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期限。 8.2 报价 8.2.1相关本项目实施所需船舶改造费、配套设备购置费、运输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包含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唯一载体。 8.3 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8.4 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取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 招标人将不接收有选择报价。 三、投标文件编制 9. 投标文件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相关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汉字。 10. 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人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l 投标(开标)一览表; l 投标人基础情况表; l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l 申明书; l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复印件) l 二季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l 二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统计;(复印件) l 投标人银行资信、政府部门(企业)信用等级证书或证实复印件(假如有话); l 质量手册或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文件(若有); l 总体建设方案(包含船舶建造关键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具体描述),船体关键配套设备全部技术指标(包含所投设备品牌、规格型号、具体配置、关键技术参数等)等; l 总体实施计划(包含船舶改造,船舶码头现场定位安装、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培训等内容); l 企业基础情况介绍资料壹份,关键内容为企业建造场所情况,关键设备设施,消防和环境保护情况,各类荣誉证书和工作规程等,真实反应企业全貌和现实状况; l 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工作小组名单,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标书中安排人员,须为企业固定职员; l 近三年内含有类似业绩(需提供协议复印件或用户汇报等实例证实); l 售后服务计划、质量确保承诺、售后服务承诺详述等; l 投标人承诺给招标人多种优惠条件。当优惠条件包含“投标一览表”中内容时,必需和“投标一览表”投标内容相统一。 l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文件。 11. 投标使用期 11.1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3项所列日期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使用期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能够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使用期。 12. 投标文件编制和签署 13.1投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语言和前附表第4项要求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开标)一览表及反应企业资质和经营情况资料必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或是投标人造成必需修改错误。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给予确定。 13.4 投标文件采取A4幅面,必需按次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四、投标文件递交 13.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13.1投标人必需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并对技术服务方案和商务资格和商务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报价明细清单等]分别密封包装,其中商务报价[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报价明细清单等]单独密封装入投标文件中。没有按要求密封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3.2包装封面物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和地址、邮政编码,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不管投标人中标是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3.3 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所述单位和地址。 14. 投标截止期 14.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5、6两项要求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14.2招标人能够以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适用于延长至新投标截止期。 15. 投标文件修改 1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5.2 投标人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假如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不然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5.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修改均要加以说明,不然其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5.4在投标截止日期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使用期终止日之间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 16. 开标 16.1招标人将于10月18日下午14时00分,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楼开标室开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时参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16.2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投标(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投标(开标)一览表为准。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1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16.3.1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志、密封。 16.3.2 正本及相关资料未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未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16.3.3 授权委托人和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所载内容有异。 16.3.4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格式编制,内容不全或关键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识别不清。 16.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三家。 17. 投标文件判定 17.1开标时,投标文件被确定为无效,招标人将立即通知该投标人。 17.2在评标前,招标人可组织审标小组对每份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等方面预审。 17.3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文件,应该和招标文件要求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17.4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经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17.5 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仍需接收相关符合性检验,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 六、评标 18. 评标组织 依法组建由5人以上(含)奇数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采购咨询教授组成,其中采购咨询教授人数不少于组员总数三分之二。 19. 评标标准 19.1 竞争优选; 19.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标准; 19.3 价格合理,实施方案优异可行; 19.4 反对不正当竞争。 20. 评标措施 20.1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定法,依据上述评标标准,分值安排以下: ▲投标价格(A=50分): 报价可能产生两种废标情况: a、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 b、低于全部有效报价均价15%视为非合理报价。 投标价格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非合理报价除外)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50分。其它投标人价格分统一根据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正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由招标代理机构当场统一计算)。 ▲技术服务方案(B=50分): 1、投标企业改造、修理能力情况(6分): a.拟配置人力素质和数量,能充足满足改造工程需要 (3分) b.造船、修理设施完善,船厂设备齐全性能好,能充足满足改造工程条件(3分) 2、船舶改造质量确保和服务响应(4分): 船舶关键技术项目质量确保和服务承诺应符合要求,具体划分为:技术项目质量确保:噪音控制:客舱、驾驶舱≤70分贝(1分);航速≥25公里/小时(1分);服务承诺(1分)及响应时间(1分)。 各项技术要求和服务承诺应在项目质量条款和服务承诺条款中明确提出方案、方法及承诺。 3、承诺和优惠情况(5分):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怎样;对后续服务等方面优惠承诺,和针对此次采购其它特殊优惠承诺等情况。承诺和优惠是否接收由用户决定。 4、投标人综合实力(25分): a.提供具体改造方案和实施计划(15分)具体报价清单等技术资料(2分)。若提供改造方案和改造技术要求有差距酌情扣分。 b.投标单位近3年来造船质量全部合格得基础分2分; c.自1月到投标日止累计建造或改造20米(含)以上主尺度管理用艇,每艘加1分,最高加3分;在造船质量、安全生产发生等级以上事故,每发生一起扣0.5分,最高扣2分。 d.改造过类似主尺度海事艇而且取得很好评价得3分。 5、船舶改造组织管理(6分):   投标单位施工组织科学、优异、各项管理制度完善、高级管理人员齐全,得基础分2分,设有专门负责建(改)造质量检验部门加1分,取得上级主管部门颁发三级Ⅲ类(含)以上预评审证书加1分,经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1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1分。 6、船舶改造周期(4分): 投标单位明确承诺在招标文件要求时间内完成改造,得基础分2分,每提前1日历天加0.1分,最高加2分。 ▲总分=A+B 20.2报价是中标一个关键原因,但最低报价不是中标唯一依据。 21. 评标内容保密 2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全部资料,全部不应向投标人或和评标无关其它人泄露。 21.2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确定中标人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取消资格。 22. 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部分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23. 废标 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要求,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2)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2艘16米内河巡查艇改造预算158万元),用户单位不能支付; (3)低于全部有效报价均价15%视为非合理报价。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七、定标 24. 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和相关要求,推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标准和评标措施为标准,全方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以打分方法,排出推荐中标投标人前后次序,并按次序提出授标提议。评标结果报经同意,最终确定中标人。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协议确保.评标结果出来五日内,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但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八、协议签署及其它 25.中标书 25.1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公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25.2投标人全部接收协议条件并签署协议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协议组成部分。 25.3如中标人拒绝负担中标项目,或提出招标人不能接收条件,致使协议无法签署,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考虑和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或另行组织采购。 25.4 如签署协议并生效后,供给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根据协议条款处罚外,列入不良行为统计一次,并给通报。 26.协议签署 中标人按要求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招标人代表签署协议。 27. 交货方法、交货时间及验收方法 27.1供给商将船舶运至招标人指定码头;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需符合协议要求,完成多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成技术要求,多种备品、工属具、船舶检验证书、资料等均需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根本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好状态;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全部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招标人认为可安全使用,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7.2供给商必需向招标人提供船舶建造完工证实书,船舶检验证书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按要求必需取得船用产品检验证书,交接船协议书,两套以上全部产品厂维护,操作说明书,备件手册,并对招标人作使用和维护培训。 28. 货款结算方法 此次政府采购项目货款结算方法暂定以下,如遇财政调整或另有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协商处理问题。请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对应财务成本。 28.1协议价款5%将作为本项目标质量确保金,签署协议前由乙方交给甲方,完工交船后十二个月质保期满即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28.2第一期付款 本协议签署后一星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60%。 28.3第二期付款 本船交船后,在乙方提供工程变更项目决算书并经甲方审核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按实支付剩下款项。 29. 解释权 凡包含此次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和嘉兴市中明工程咨询有限 企业。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16米内河巡查艇改造 2艘(浙海巡0251、浙海巡0266) 改造技术要求 1概述 本船原由浙江省船舶运输设计研究所设计。建成近后在实际使用中航速不够快,尤其是近几年因航道改造、运输船舶吨位提升、空载船舶航速较高,造成该类型管理艇在实施公务和追越船舶时常感航速太小,不能适应该前港航管理和海事工作。且因为本船为圆舭线型,故在操纵时舶舶很活,稳性不够好。故本船在实际使用中未能发挥应有作用。鉴于本船存在上述问题,现对船舶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含有抢险、疏航、拖带、消防(兼供她船抽排水功效)、污油回收、尾气排放要求达成防爆等级等多个功效。 2、因为航速不够快,故把原6135ACa(110.3KW/1500rpm)主机和135(2.59:1)齿轮箱更改为YC6M240C(176KW/1800rpm)×2台主机和120C(1.94:1)×2台齿轮箱(详见随招标文件提供改造设计图纸) 3、重新设置机座、轴系等。 4、更换舵轴。 5、原船为人力机械式链操舵,此次改造采取机带式液压舵机。 6、新装MDKAD(11KW 230V 50HZ)柴油发电机组。 7、螺旋桨重新设计配置,要求铜合金。 8、原卫生间改造并用轻型防水材料装饰。 9、客舱内部装饰板拆除并重新采取铝塑板装饰。 10、驾驶室重做拆除,内装采取玻璃钢。 11、配空调220V/2匹及220V/1.5匹各一套。 12、驾控台采取整体玻璃钢。 13、新配主电板一套。 14、上排除锈油漆。 15、配沙发或椅子。 16、全船配电箱及线路更新、灯光设备检修;更换6-CQ-195型蓄电池6只。 17、配手持式聚光灯(EB8012)3只/艘 (深圳光大照明科技) 18、污油回收设施。 19、设消防水枪。 20、其它改造需满足船检规范要求基础设备(设施) 船舶关键技术参数和设备配置由图纸提供为准。 ▲船舶改造其它要求: 1、中标人完成全船改造,包含调试、全船试验、交船工作。负责全船总体技术要求和改造质量符合招标人要求。 2、船舶交验时船厂应提供建造汇报、试验汇报和船舶检验证书及完工图纸二套。 3、中标船厂在施工中如遇图纸和本厂工艺条件及习惯不符时,应有能力负责进行生产设计及补充工艺图纸并经招标人许可后方可施工。 4、投标人应尊重招标人权益,招标人向各投标单位提供招标文件、技术资料,只供投标人在本投标范围内用,未经许可,各投标人不得自行更改、描绘、复制和转让给第三者或挪作她用。 5、转包和分包。本船建造不许可转包,但经招标人同意许可将部分项目分包给专业厂家完成。 第四部分 采购协议通常和特殊条款 (最终以签署协议为准) 协议将由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经评审最终确定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署。以下为招标人提出包含乙方关键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其进行确定或拒绝。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未做拒绝或提出修改要求,招标人将视作认同。 协议内容关键包含: 第一条 协议标 协议标:甲方(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委托乙方改造16米内河巡查艇浙海巡0251、浙海巡0266计2艘。 第二条 技术依据及要求 2.1建造依据 改造依据为由甲方提供,经船检审图同意图纸及技术资料。 2.2船级、规范和规则 满足《内河法规》()对内河B级航区要求。 2.3船舶关键性能及主尺度 见项目技术关键要求。 第三条 协议价格及支付条件 3.1协议价格 3.1.1本项目标协议价格为 。 3.1.2本价格不受市场物价改变而改变。 3.2.1协议价款5%将作为本项目标质量确保金,签署协议前由乙方交给甲方,在完工交船后十二个月质保期满且在乙方无违约情况下由甲方退还给乙方(不计利息)。 3.2.2第一期付款 本协议签署后一星期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协议价款60%。 3.2.3第二期付款 本船交船后,在乙方提供工程变更项目决算书并经甲方委托审价确定金额后十天内,甲方向乙方按实支付剩下款项。 第四条 交船 4.1交船时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100天内交船(日历天)。 4.2交船地点:甲方指定码头。 4.3交接船条件: 交接船签字前,船舶必需符合协议要求;完成船舶多种试验,各项性能应达成技术要求;完成包含:多种备品、工属具、船舶检验证书、资料等均需办妥;交船时,船舶应处于根本清洁状态,各舱室、外壁处于最好状态;机电设备性能处于良好状态;并确保全船全部机械设备、管路和舱柜清洁、防锈,直到甲方认为可安全使用为止。 4.4交接船文件: (1) 船舶建造完工证实书; (2) 船舶检验证书薄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3) 按要求必需取得船用产品检验证书; (4) 交接船协议书; (5) 两套以上全部产品生产厂维护、操作说明书、备件手册; 第五条 监造和验收 5.1本船全部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负责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采购或自制,但关键材料和设备技术谈判和验收必需有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参与,关键采购和自制设备应取得船用产品证书。 5.2乙方因为材料、设备、备件、供给品订货困难等原因影响建造进度时,须取得甲方同意后,应采取符合船检要求代用具。包含船舶性能及船检规范,还应取得船检及设计部门同意。 5.3本协议签署生效后,甲方将派代表驻厂进行监造,乙方应向甲方驻厂人员提供工作及生活上方便。 5.4船舶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驻厂代表提供三份工程进度表,一套关键施工图纸。 5.5甲方驻厂代表在监造中提出问题,乙方应在五天内给书面回复。 5.6全部法定检验项目,乙方必需提前七天通知甲方驻厂代表,检验项目应含有完整性,其它通常项目,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驻厂代表。 5.7对于任何一处内装修封闭前,必需经甲方驻厂代表检验其内部情况并进行现场统计认可,不然,甲方驻厂代表有权要求拆开检验。 5.8本船建造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实际施工和设计图纸不符时,乙方须将修改后图纸立即送交设计单位确定、同时取得甲方驻厂代表同意并出具联络单,乙方负责施工。 5.9试验和试航 5.9.1系泊试验前20天,乙方提出“试车试航纲领”送船检部门及甲方认可。系泊试验和试航均按认可“试车试航纲领”进行。 5.9.2乙方应在1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相关本船试航时间,在七天前以书面形式将确定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应按时派员参与试航。 5.9.3试航由乙方组织进行,费用由乙方负担。交船时,仍存留于本船舶上未使用燃油和润滑油、油脂等可按市场购置价格折价给甲方。 第六条 质量确保 6.1本船建造质量应符合本协议所确定国家相关船舶建造规范、规则及乙方在报价标书中所承诺相关标准、规范和质量确保体系。 6.2缺点责任及范围 自双方签署本船《交接船协议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为本船保修期,在此期间凡属乙方施工、工艺和材料、设备质量而引发缺点、故障和损坏,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更换。凡属甲方操作或保养使用不妥造成损坏、故障和缺点和易损件正常磨损,由乙方负责修复,甲方负担费用。 6.3缺点处理 6.3.1甲方在保修期内发觉属于保修范围内任何缺点将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应派员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抵达时间为1小时内,属配套设备厂家项目由乙方负责督促其按相关服务计划准期抵达;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未能立即到场服务,甲方为确保船舶安全营运需要,有权另行组织修理,所发生修理费用在该履约确保金中抵扣。如履约确保金不够,则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修理费不足部分。 6.3.2 乙方在十二个月质保期满后,将无偿负责将船进行上排检验。 第七条 协议变更及修改 7.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全部要严格遵守实施,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停止实施协议,所以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由提出方负责赔偿。 7.2在本协议签约后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修改变更本协议内容,须经双方认可并签署变更补充协议,该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部分。修改变更引发协议交船期变更、价格调整及其它问题均以双方签署补充协议为准。其中价格调整幅度按实计。 7.3本船设计、建造所遵照规范、规程、规则、标准等文件,如在本协议签约后出现修改并要求本船遵守时,由此修改而引发费用增减、交船期变更,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7.4外购设备备品备件、工具等,乙方应按船检要求及设备制造厂标准及随机备件清单在交船时交给甲方,如有欠交部分,应取得甲方同意,在双方议定日期限内补充或作减账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交船期限延迟。本协议船舶实际交船日期如因乙方原因比协议第四条要求交船日期延迟不超出7天时,协议价格保持不变。当发生迟交船超出7天起,从该日起,每迟一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价款1%逾期违约金。超出五周,甲方有权拒绝接船或另行约定交船日期并最少降低协议价10%。如甲方拒绝接船,则乙方应在1个月内将甲方已经支付协议价款和该协议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一并返回给甲方外,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8.2假如产品和甲方提出质量要求和技术规格存在差异,则甲方有权决定乙方应按下述方法负担责任: (1) 应用符合要求新品更换有缺点部件; (2) 依据损坏程度、低劣程度和甲方所受损失,降低协议价格。 第九条 不可抗力事件 9.1如遇战争、地震、台风和全国性超出10个工作日以上罢工及其它不可抗力情况,协议条款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修正。 9.2乙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七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十天内向甲方提交当地主管部门相关证实。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及当地主管部门证实后七天内应和乙方友好协商,对应推迟交船期。如在上述期限内没有回复,则认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当不可抗力事件停止时,乙方应以一样方法通知甲方。 第十条 协议纠纷处理 10.1甲、乙双方在实施本协议时发生一切争议,全部应经过友好协商处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嘉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对本船建造、机械设备或相关本船材料或工艺质量引发争议或意见分歧,应该经过双方协商将争议提交法定检验部门裁决,该结论是最终,对双方全部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其它 11.1保险 在本船建造过程中,乙方负责办理船舶建造保险。 11.2安全责任 在建造期内,如发生人生伤亡事故和船机损坏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1.3转让 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转让给她人。 11.4分包 用于本船材料、设备由其它分包商提供时需经由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对分包项目标质量、售后服务及按时履约等负担责任。 第十二条 协议签署生效及使用期 12.1本协议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书面委托代理人在协议文本上签字,并由双方加盖公章,且在甲方收取乙方依约交付全部履约确保金后生效。 12.2本协议至本船质保期满甲方付清全部款项后自动失效。 委建单位(盖章) 承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 法定代表(委托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市工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4004714 帐 号 签约日期 第五部分 应提交相关格式范例 一、 投标(开标)一览表 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浙江中明工程咨询: 按你方招标文件,我们 ,本标书签字方,谨此向你方发出要约以下:如你方接收本投标,我方承诺根据以下投标一览表价格完成招标编号为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嘉兴航区内河海事艇项目)实施。 序号 名称 类别 单艘船报价 (人民币) 两艘船 总报价 备注 1 船舶改造费用 船舶改造成本 2 税金 3 其它费用(含设计图纸资料费,每艘艇计人民币壹万元整) 4 总计(人民币小写) 5 总计(人民币大写) 1、本投标文件及其所附文件涵盖了我方要约全部内容。 (1)我方要约使用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 (2)我方同意标期可作延长; (3)在标期内,我方受投标文件之价目表上我方要约金额约束。 2、本投标文件,你方之接收函,包含条款栏,标规格要求栏和其它相关文件在内投标文件对我们双方均具约束力。 3、我方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各项内容,和其它售后服务。我方了解业主单位有权,经过公开招标综合评定法,确定建(改)造厂家。 4、依据具体情况而拒绝任一或全部标书完全取决于你方。你方没有义务一定要接收最低报价标书或某一特定标书,也不需为拒绝某一标书作出任何解释。 5、另外,我方承诺还将就你方所要求深入信息提供给你方。 6、假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提供以下优惠条件: (1) (2)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 司 盖 章: 联 系 人: 联络电话: 联络地址: 邮政编码: 传真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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